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03-07 14:36:4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汇总10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汇总10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当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我的眼睛里早已闪烁着泪花,这本书发人深省、感动人心,用生动的语言描述了黑人们的艰苦命运。它讲述了:因为奴隶主谢尔比要还债所以卖掉了黑奴汤姆和伊丽莎的儿子哈利,而伊丽莎带着儿子哈利逃走,获得了自由,可汤姆却听天由命,最后离开了人世。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对自己的主人忠心耿耿,诚实守信,任劳任怨,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可是他是一个黑人,被黑暗、残忍的奴隶制度压迫着,渴望自由的他最后还是离开了大家。

  面对黑暗的奴隶制度,我十分反对,黑奴也是人啊,我们应该平等地对待他们,不能使用如此残忍的方法。

  不过,我也十分喜欢黑奴伊丽莎,她面对命运,勇于反抗,最后得到自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认为我们应该向汤姆叔叔学习,学习他做一个诚实守信、心地善良的人。也要像伊丽莎一样面对不好的命运要敢于反对。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黑奴们艰苦生活,与黑奴们面对这样生活的不同态度。作者斯托夫人用生动的语言让我们走进了黑奴们的心灵,让我们身临其境。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遨游在书之海洋中,一篇《无名鼠的叹息》吸引了我的眼球,那次无名鼠升入天堂后的叹息,羡慕,抱怨,叹息自己因无才华而默默无闻,羡慕他人因才华而赫赫有名,抱怨上帝给了别人各种各样的才华时,自己却一无所获……让我不禁浮想联翩。

  “那你呢?你有努力过吗?”“我没有才华,所以从不努力。”上帝与那只无名鼠的对话令我记忆犹新。

  爱迪生曾说,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才华和努力虽然是成正比的,但才华在里面可能只占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努力,是成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让默默无闻的人发光发亮的必要因素。他长大后,成为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靠的是什么?就是那不可缺失的努力。

  人的一生好比一个种子,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同样被埋进了泥土里,可是为什么有的种子发芽,开花,结果。有的种子却只能一生被埋没在泥土中,等待他的只能是腐烂。前者,它不惧头顶压着的千斤巨石,不惧怕被烈日,风雨,蚊虫,日复一日的折磨,不惧怕会被人踩在脚底……他努力地把根扎入更深的地方,努力地汲取土壤中寥寥无几的水分,努力用叶子产生光合作用制造养分。春华秋实,最终回报的是那累累硕果以及人们百灵鸟叫声般的啧啧赞叹,后者,他惧怕自己会被头顶的千斤巨石压垮,惧怕自己会被如猛兽般的暴风雨击打,惧怕有天某人会踩在自己身上,从而使自己前面所花的心血在风驰电掣中毁于一旦使自己前功尽弃。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困难,如潮水般势不可挡地涌来,使自己忘了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种子,一颗独一无二的种子。迎难而退,成天无所事事,蹉跎着光阴,最后的下场可想而知——腐烂。其实才华本质上就担任着“种子本身”这一角色。同是一样的种子,若是把才华看的太为重要,便只能一辈子做一颗平凡的种子。正是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持之以恒,才能结果,才能走向成功!

  无名鼠啊!世界上有两种动物会到达金字塔的顶端,一种是鹰。它那与生俱来的飞行能力,使它只要努力一点,就很容易能到达顶端;一种是蜗牛。它不如鹰那样轻松自在就能飞

  上顶端,但也没有徒劳地望尘莫及,而是不顾一切地爬。这当中可能会掉下来,但只要永不言弃,知难而进,相信当他站上金字塔顶端时,一定会比鹰收获更多的兴高采烈,一定会看见自己梦寐以求的风景。

  无名鼠啊!你的叹息是徒劳的,你的羡慕是徒劳的,你的抱怨是徒劳的。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如果你有才华,但为什么不去努力呢?如果你没有才华,那为什么不更努力一点呢?

  无名鼠啊!请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你去努力,有一天你的名声一定会如雷声一般响亮,变得妇孺皆知的!你的理想实现也就不是梦了!

  教师点评:

  这是一位很爱看书的孩子。本次写作采用议论的方式表达所得,文中选择“种子不惧艰难破土而出,蜗牛坚持不懈达到顶峰”的事例,有力地说明只要持之以恒地努力付出,希望就大于失望。条理清晰,文笔流畅,颇有见地,充满了上进。“功夫不负有心人”,至理名言时刻激励着这位好学的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假期刚开始,我就看完了《追风筝的人》。

  这篇长篇小说讲述的是阿富汗地区的两个孩子的故事,一个叫做阿米尔,一个叫做哈桑。哈桑是阿米尔的仆人,他一直把阿米尔当作自己的朋友,但是因为阿米尔看他地位低下,所以从没把他当作真正的朋友,只是当作一个玩伴,这也让哈桑十分悲哀。

  在他们那个地方,每年都会有一次放风筝的比赛,赢者可以获得无上的荣誉,阿米尔自身的努力以及哈桑的帮助,他获得了冠军,而这一举使那个地区的“小霸王”,另一个富家少爷十分地不快活,因此他和他的一群伙伴找到了哈桑,痛扁了他一顿。但是阿米尔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却无法帮助哈桑。最后,哈桑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他的家。因为战乱,这个富家子弟不得搬到美国。不知不觉他已经中年。他带着悔意,回到了家乡,却看到了民不聊生,硝烟弥漫,让他不能忘记的祖国——阿富汗。

  他听说了哈桑被那些士兵枪毙在街头,死于非命。阿米尔的悔意更加深刻。他也得知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对手——也正是在巷子里对哈桑下毒手的那个人手中,在那个小巷子里发生的一切一切,都在阿米尔的脑袋里回旋,他久久不能平静……

  终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但是他的心灵已经收到了重创,他已经忘了怎样笑,他几乎快要疯了。他,是那样的可怜,失去了父母,失去了爱……

  是的,阿米尔犯错了,一个不可赦免的错,这个错误让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失眠,在一个又一个夜晚里翻来覆去,他不能原谅自己,哈桑也不能原谅他。这篇小说让我感受到,一旦犯下了错,就无法挽回,再多的救赎,也不能弥补,就算是小错也是这样,这也更让我觉得,现在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一定要珍惜。等到失去它们的那一天,才会知道它们有多么珍贵。

  作者用最细腻的手法,描写了人类各种各样的情感,爱,恨,悔,失落,伤心,开心,大笑……我真切地感受到,主人公内心真实的感受。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却让读者感受到最真挚的经历。

  战争改变了阿富汗,改变了阿富汗的一切一切……战争让许多人在绝望中死去。文中有一个令我记忆深刻的片段:在阿米尔和他的父亲坐着偷运人去别地逃难的人的车上,空气令人窒息,还有难闻的气味。车上有一个阿米尔认识的人,硬是死在了车上,他的父亲,在车上,拿着枪,射进了自己的喉咙,血流了一地……这个镜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为你,千千万万遍。”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星球(就目前科学探测结果而言)。地球是那样的无私、多么的可爱。她不仅孕育了所有的生命,而且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一切全部奉献给了人类。

  据了解,大气层中有一层臭氧层,是地球所有生命系统的保护伞。火星虽然也接近地球的部分物理环境,可由于火星没有臭氧层的保护,而是完全暴露在高能量的宇宙线和紫外线中,所以火星上迄今为止尚未发现有生命的存在。地球为我们人类的生存提供了这么好的条件,又奉送给我们那么多的资源。可我们人类有没有知恩图报?又回报了多少呢?

  目前的人类不是很好地去珍惜、爱护和合理利用地球给我们提供的一切,而是自掘坟墓,不断地随意破坏我们的生存环境和宝贵资源,于是自然灾害频发了,大气层污染了,臭氧层破了,地球哭了,泪水化作酸雨降落下来,给人类提出了一次又一次的无奈哀求和凄烈警告。不是吗?地球上此起彼伏,连绵不断的动荡和战争,不仅是最具摧毁力地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而且无以伦比地浪费和践踏有限的资源。请看,中东的油井时时遭受人为的炸毁,经常燃起熊熊大火,滚滚浓烟直冲云天。请看,森林大肆砍伐,生态恶化,大地沙化,洪水泛滥……

  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珍惜和维护这唯一给我们人类生命的这么个地球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这……这书实在是太好笑了,哈哈哈!

  本书是讲述一个小学生杨歌的爸爸,他爸爸原本也是一个五大三粗,个子高高的人,但是他最后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什么?!拇指大小?别急别急,听我跟你讲哈,其实呢,杨歌的爸爸是被杨歌的妈妈骂小的!你没听错,就是骂!小!的!哈哈,让我来告诉你是因为什么骂小的吧!

  第一:杨歌老爸在杨歌老爸和老妈结婚八周年时被杨歌老妈骂了,原因是:杨歌老妈发现杨歌老爸不如别人老爸的地方就一直在那里数落杨歌老爸,结果呢,杨歌老爸就矮了十厘米,杨歌老妈可不罢休呀,一直在那里说,有一天她突然发现杨歌老爸只有杨歌那么高了,当她自己知道原因后就不再骂了,忍住了怒火。

  第二:有一天杨歌老妈实在是忍不住了,又开始骂了,火都烧到天花板上了,(夸张啊!)指着杨歌老爸的鼻子骂,(说到底这杨歌老爸脾气真好,不回骂呀。)最后杨歌老爸就被杨歌老妈骂成了拇指大小。

  杨歌老爸变小后可不方便了,事业上接个电话都要在听筒与话筒之间跑来跑去,一个电话接完,就等于跑了一千米马拉松了。最后他把工作辞了在家里监督杨歌学习了。

  “当电视中的《超级英雄》史威龙跳出来了,我可开心了,以为他就是一个大英雄,可当遇到坏人的时候,他却退缩了,直求饶命,这时的爸爸大叫一声:“不许动!”坏人吓坏了,爸爸也因为男人的阳刚之气瞬间激发,变成了原来正常的身高。”

  爸爸你真厉害真英雄哇!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寒假里我看了《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其中一篇故事让我想起了我刚进小学第一天。

  笨笨猪第一天上学妈妈好不容易才把他叫醒,给他穿上吊带裤,妈妈把热气腾腾的玉米糊端到他鼻子下笨笨猪才睁开眼睛,吃完早饭他就去上学了。第一节语文课老师教大家拼音,人家都在很好的读只有笨笨猪在想中午饭该吃设么。第二节数学课老师教计算,同学们都在认真听可笨笨猪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

  我想笨笨猪真是只又懒又贪吃的小猪,刚开学时我们就像笨笨猪一样但在老师的帮助下这个学期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懂得了上学不迟到,下课不打闹,上课认真听。我们再也不像笨笨猪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前几日我在《亲情报》中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娘的三袋米》,读完之后令我久久不愿忘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儿子刚上小学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病故,从这个虽然贫穷但幸福的三人小家“夺“去了这个家的顶梁柱——父亲。母亲没有改嫁,含辛茹苦的把儿子拉扯大,儿子也争气,考上了县重高,本以为熬出头了,可病魔却悄悄地靠近了这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的母亲,一到医院检查——严重风湿病,这一检查令儿子和母亲感到晴天霹雳。最后也只好接受了这一个现实。儿子后来有几次提出不去上学了,可迎来的都是一响亮的耳光。儿子终于同意去上学了,母亲前两次给学校食堂交的米都是“早稻、中稻、晚稻、细米”混合而成的;生活费则是由响当当的硬币凑成的五元钱。第三次交粮的时候由于管理员拒收,母亲双膝一弯跪在了管理员面前。道出了“这米是我讨饭得到”的真相,最后校长知道后,不动声色的免了三年的学费,高考时孩子一鼓作气以627分的优异成绩考上了清华大学。

  作者的这位母亲,虽然贫穷,但心中有爱,有梦想;虽然乞讨,但一样活得有尊严,一种特殊的,伟大的尊严!同时这位母亲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一个争气的儿子;文中的儿子,更幸运,因为他有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

  故事看完了,可那三袋米的带给我的感动却时时在我的心头萦绕。

  在我们人生及坎坷有崎岖的旅程中,从牙牙学语,到会叫妈妈,到幼儿园、小学……都是在妈妈那无私地呵护中茁壮成长。当我们生了病,妈妈会第一时间送我去医院,到了医院后,不顾长途的跋涉,立马在挂号、收费、输液这几个地方来回跑动,然后又焦急的等待,还常常抱怨为什么病不生在我身上,也好替儿受罪。当我们考试考得不理想是,她总会想到要立马安慰我,用心来开导,告诉我“失败乃成功之母”的哲理。有了母爱的滋养,下一次考试将不会害怕,充满勇气。当我们学习疲惫时,妈妈会默默地送来一杯热牛奶,这些举动虽然是暖的身体,但却是暖的我们的心。当我们情绪低落后对她发脾气,而这些,她,却会默默承受。

  唐代诗人孟郊曾写过这样一句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紧紧记住这一句诗,让我们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母亲的艰难的“心”因为母亲需要这颗“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挪威的森林》看了些许时日了,总想写点什么,昨天一个以为我对村上的作品理解颇深的朋友就书中几个精彩片段向我发问,我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于是答应她重拾秃笔把我的理解写给她看,于是又有翻开此书的机会。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

  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绝佳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

  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

  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当看完朋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最近读余华的小说《活着》,蓦然间如沐浴了神奇的佛光般,混沌的心顿时开窍了。

  还记得曾经年少时,初入社会,茫然无知,带着几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忧郁,我如作茧自缚般,不停地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是为了快乐吗?可是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是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吗?但怎样的人生才算是有价值的?一遍遍地追问自己,一遍遍地获得答案,可转眼间又一遍遍地否定,然后,又开始了追问、寻找答案、否定的循环。我就如同无头的苍蝇般,在思维的怪圈里找不出合理的出口。于是,烦恼便在心中郁结,痛苦也随之缠绕。

  尔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加深,繁琐的工作、平淡的生活让我习惯,也似乎让我麻木了。我渐渐地淡漠了对生命的思考,不再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了。不知不觉间,我终于走出了思维的烦恼,走出了少女的忧伤。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个让我曾经为之烦恼,甚至为之疯狂的问题,不再缠绕着我的心灵,原来是被我深深地埋藏了。这次阅读《活着》,被埋藏在心底已久的困惑被再次翻新出来。可喜的是,尽管困惑被翻新出来,却没有将往日那种被缠绕、被折磨的心灵之痛一同带出。

  我彻底地醒悟了。其实,人活着,不是为了追求快乐,也不是为了实现价值。活着,就是因为活着,仅此而已。就如小说《活着》中的福贵,曾经富贵一时,又将家底败尽,经历过战争的慌乱,也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如此跌宕与惨痛的人生,福贵既没有表现出过分夸张的悲痛,也没有过分的乐观。活着,就是为了活着的本身。福贵叙述自己故事,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余华用平实的语言叙述着福贵的叙述。偶尔也来几分幽默,冷冷的,让人想笑却也只是嘴角微微扬起而已。小说的结尾,老人福贵牵着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走在乡村泥泞的小路上,生活依然继续。

  不要再问活着是为什么,活着,就是因为活着。抛开曾经的烦恼,不再纠缠自己的心灵,好好地活着。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结句"家祭无忘告乃翁(家祭时一定不要忘记把这喜讯告诉你们的父亲)",写出了陆游在弥留之际,却还依然为祖国的安危、建设着想,表现出他执着而强烈的爱国热忱,但情绪又一转,无奈自己活着的时候已看不到祖国统一的那一天,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后代子孙。刚出北京的飞机,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太热了,空气太闷,在北京的太阳低下,我最想的就是回到西畴,因为西畴虽不发达,但它很清静,并且凉,万里白云蓝天,而北京却是一个飞烟气万里无云的地方,回头想想还是自己的故乡好。

  因此,玛利欧的妈妈认为它是个不祥之物,可他们一家又无意发现这只蟋蟀竟然可以用翅膀演奏很多音乐包括歌剧。渐渐这只柴斯特蟋蟀就出了名。可是它并不喜欢出名,因为它不能像以前在乡下那样想什么时候演奏就什么时候演奏,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演奏。还有一点它不习惯的是:每次演奏都有好几百双眼睛盯着它,怕把它自己偷走。

  最后蟋蟀柴斯特成功的离开了报摊,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第二天早晨,玛利欧发现蟋蟀已经从笼子里离开了,他便认为是蟋蟀自己走的,可妈妈却认为是小偷偷走的,玛利欧检查了放钱的地方,便跟妈妈做了解释:因为如果是小偷来的话,会连着钱箱里的钱一块偷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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