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04 20:09:3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管工作计划汇总7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了。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管工作计划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管工作计划汇总7篇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计划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我镇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下达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法科学监管,以民为本,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监测监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1、成立镇覆盖全镇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建立落实镇街专管员3人,检测人员3人,村级协管员52人。

  2、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定量检测64个批次,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3、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查处率100%。

  4、“三品”基地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保持认证率100%。

  5、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监测6个批次。

  6、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健全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室和专职农产品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完善检测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检验检测人员。

  2、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集成一套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的要求,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

  3、强化“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应100%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主要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开展对“三品”基地的规范化指导与监管工作,严格证后监管,规范“三品”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4、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完善提升农产品基地快速检测点和追溯示范点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制度,加大生产环节追溯工作实施力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管理模式。

  5、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年度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对我区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抽检工作。

  6、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养殖中使用禁限用渔药、人用药及销售假劣农资等专项治理。突出对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突出对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7、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事项,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值守,明确责任,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8、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检查监管执行情况,坚决消灭监管盲区。落实“三品”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强化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执行情况监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展对生产主体、“三品”基地内检员、追溯管理员、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 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 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 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 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三、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四、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监察(检查)分类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xx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xx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二)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三)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监管工作计划 篇4

  (一)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验收标准、工作安排等,通过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店,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等活动,督促餐饮业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形象。今年,要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开展示范店活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建成率达20%;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成率达10%;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建筑工地食堂建成率达5%。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4-8月组织开展创建,10-11月评审验收。

  (二)推行信息公示。

  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即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管理员公示、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全市统一信息公示格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信息公示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

  (三)推行制度管理。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其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制度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并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食品留样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等,便于规范使用管理。

  (四)推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五)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况调查和信息发布。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一是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员抓、有经费保障。

  (八)强化餐饮服务许可。

  一是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个档(6月底前完成);二是认真做好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受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在现场审查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设备、工具和容器,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让其限期整改,整改核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

  (九)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多各形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市局网站、宣传板报、广播、电视等开展经常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

  (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一是督导各县(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月底前完成);二是市、县(区)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内部运转程序(二月底前);三是市、县(区)局向公众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电话(二月底前);四是指导餐饮服务业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业主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监管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监管工作计划 篇5

  一、摸清情况

  通过从中心相关其他部门等多种途径,核查单位,弄清底数;做出执法计划,然后深入单位,调查情况。

  二、加大相关部门沟通

  与协商国资委配合,对其管辖企业,没有建制的要尽快建制,特别是对多年停缴公积金的纺织、机械企业有条件的要尽快恢复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要视其企业经济状况,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拿出缓缴、补缴计划,量力而行,逐步恢复缴存。

  与市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协商在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时,要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登记做记录。

  与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建立良好关系,在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年检时,以公积金制度缴存登记情况为审核标准之一。

  与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联合下文,制定企业贷款时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与矿务局联系,督促其为下属所有单位1万多名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

  与市监察局联合下文,对县(市、区)所有单位进行一次住房公积金的建制、缴存、归集管理执法监察、督促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补缴公积金。

  与市审计局协商,联合执法,以弥补我中心无检查权、审计权不足等问题,提高执法效果。

  与人民法院做好协调沟通,配合管理中心做好强制性缴存公积金工作。

  三、拓展渠道,扩大宣传

  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深入单位、走向街头等媒体(介)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使广大职工群众和单位领导,对住房公积金的理解,认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义,提高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采取投诉电话、网络、信函、现场接待等多种途径受理投诉举报,确保职工的维权诉讼渠道畅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开曝光、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一系列循序渐进、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使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起来。

  四、完善组织,健全制度

  建议管理中心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挑选懂政策熟悉法律的同志组成执法队伍,由管理中心依法制定职责,明确执法责任、范围、程序和执法标准,指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格局。

  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以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实施,要把执法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规范运作上。着力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要使权限法定化,职责清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使每项执法工作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每个执法人员都清楚自己的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执法文书格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监管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北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开展。

  本次试点工作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积极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日常指导,健全群众监督网络。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通过制作产地身份标识,规范标识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三是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全程监管工作新模式。

  通过完善监督抽样方式,使监管工作覆盖原辅料、成品和市场成品,提升地产食品质量。

  四是规范“放心店”管理,扎实推进“千万”工程。

  将我区100多家加贝“放心店”纳入食品电子监管,健全奖惩机制,提升“放心店”的示范效果。

  五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

  在柴桥菜市场、星阳菜场、大型超市配备豆制品冷链销售柜台,在豆制品市场流通企业配备冷链车,提升豆制品安全水平。

  六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效率。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自11月开始,到年6月结束。

监管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嘉兴市质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主线、坚守安全底线,全力开展“转型发展服务年”和“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动质监工作适应新常态、构建新体系、取得新业绩。

  一、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1、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预验收。积极筹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省级预验收工作并如期顺利通过。

  一是做好会议部署准备,先后三次召集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和南湖区、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迎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政府预验收筹备会议。

  二是做好验收资料准备,整理十大系列台账,制作《质量故事》宣传画册和工作汇报片。拟写《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汇报》。

  三是举办首次“市民代表观察团”活动,组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市民代表了解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推进嘉兴市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嘉兴市金都南德大院和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等3个创建示范点筹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于7月上旬向省政府提出预验收申请。9月10日,嘉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省级预验收并获得通过。9月18日,嘉兴市政府副市长柴永强、嘉兴市质监局局长沈建法出席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全国建设质量强市提升城市发展座谈会,嘉兴市示范创建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验汇编》。目前,已提交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申请,力争今年“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创建验收。

  2、大力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科协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实施。

  一是以市政府隆重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为契机,公布聘任嘉兴“质量智囊团”成员,举行“打造先进制造促进质量发展”联合倡议活动,邀请专家作质量发展与建设专题报告。

  二是协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职院,建立“嘉兴质量学院”“嘉兴质量实训基地”“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兴分中心”三大质量教育、培训平台。

  三是围绕“四个面向”,开展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面向青少年,加强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及《探寻质量的基因》等质量读物;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质量大讲堂”“质量沙龙”活动,与嘉职院、浙江大学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质量课题研究,形成智库示范效应;面向产业工人,联合嘉兴教育学院组织全市25所职业学校校长(负责人)开展质量素养知识讲座,设立“质量素养与职业发展”公共选修课,100多名学生选修并于新学期开课;面向公众居民,推进市质量协会自编20种质量科普教材进行宣讲。

  二、积极推进品牌创建标准创新,助力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升

  1、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创建暨浙江制造推进工作会议,积极争取将“嘉兴制造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纳入嘉兴市政府“嘉兴制造”7+1子课题并完成调研课题初稿。全市已有集成灶、丝绸服装、黄酒、冰箱压缩机、玻璃纤维、旅行箱包等产品列入省认证产品目录,推荐21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认证试点产品。平湖、桐乡列入全省“浙江制造”县域培育试点并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部门协同、培训引导等举措带动该区域制造业向中高端提升发展。全市所辖5县(市)均出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巨石集团通过“浙江制造”现场认证,旅行箱包、压缩机等5个“浙江制造”标准通过审定。

  2、积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推进“三名”工程。中国质量奖申报方面,指导帮扶加西贝拉做好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省政府质量奖方面,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向省政府推荐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20xx年度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目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入围现场评审。市长质量奖方面,在修订出台《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修订)》的基础上,启动20xx年嘉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征询意见、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等程序,9家企业入围现场评审。目前正在现场评审中。浙江名牌方面,全市共推荐92个产品(服务)申报浙江名牌及2个区域块状产业申报浙江区域名牌。其中新申报37个工业产品、2个农产品、15个服务产品。

  三、积极协调发挥质监职能,服务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市质监局积极沟通协调,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1、积极推动,强化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集聚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集聚区建设与发展,负责落实创建集聚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协调资源配置。

  2、积极筹备,通过专家评审。围绕将集聚区打造成为“立足浙江、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高端检验检测产业基地的目标定位推动市科技城起草集聚区发展规划。20xx年7月8日,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的评审意见组织修改和完善。同时,市科技城已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科学仪器联盟、上海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进行了合作意向洽谈。

  3、积极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就关于设立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嘉兴)的请示给予复函后,局分管领导赴省质监局作专题汇报和交流沟通。同时借助国家质检总局来浙江调研之机,专题汇报集聚区发展建设情况。二是注重与海宁、桐乡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听取对《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的修改建议。三是多次与市科技城管委会共商集聚区发展工作,并成立中国检验检测全产业链发展研究课题组,提供集聚区建设技术性研究支持。

  4、积极调研,开展课题研究。省质监局高度重视集聚区建设,将“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列入20xx年度全省质监系统重大科研拟申报项目,嘉兴市局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并完成“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目前已正式获批。该项目在借鉴目前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就覆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进行研究,以期对集聚区的建设、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推进集聚区建设再上一个新高度。

  四、积极维护民生民安,加强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1、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着力围绕群众关注热点设备、易发生事故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630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513家,排查隐患20xx项,已落实整改20xx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15份,查处并结案69起。一是下发《关于明确20xx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的控制指标,督促各县(市、区)不断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二是高度重视湖北荆州等地电梯安全事故引发的强烈社会反响,组织全市系统开展以公共场所电梯为重点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现场安全大检查,对涉及荆州事故同类型的41台自动扶梯立即停用。就近期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柴永强副市长、盛全生副市长进行专题汇报,盛全生副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积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全市2。9余台电梯自查完毕,其中,主动停用289台,发现存在隐患电梯875台,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电梯应急公共救援平台完成救援276起,解救被困人员637人,平均用时12。6分钟。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10·10”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及时协调安监、建设等部门召开会议,并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开展全市餐饮行业燃气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探索“两单一预警”、构建“433”监管模式,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综合整治,重点突出对危化品相关企业用于生产、存储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降低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风险。

  产品节前检查回访、电商产品落地查处工作。20xx年全市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5645人次,检查企业20xx家,查处案件232起,结案案件138起,移交公安办理案件5起。受理各类举报、申诉、咨询共计1851起,调解涉及家用汽车消费纠纷51起。

  五、积极助力“众创”活动,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1、发挥质监技术优势,着力推进服务企业助力“众创”活动。制定下发《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企业助力“众创”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技术机构实验室开放平台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专业化实用性技术指导和帮扶,市质检院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羽绒服装产业集聚区对200多家羽绒服装企业开展标准培训,市计量院组织流量、精密测量、电学等技术人员进行入企帮扶。截至目前,全市19家技术机构累计已建设智慧检测项目22个;专业实验室开放服务3131批次;组织专家专场报告17场;组织技术咨询服务25场;惠民利众收费减负468万元;组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驻企帮扶26人;联系服务对外贸易企业198家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7项。

  2、加强质监科技创新,着力推进核心技术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筹建。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浙江桐乡)毛针织品分中心已于5月20日被批准正式成立。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于4月1日正式启动土建工程,计划至20xx年春节前投入使用。浙江省智能集成家居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获批筹。二是抓好科研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质监部门获省级质监科研计划项目立项9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20xx年省级质监检验检测技术装备补助项目立项2项;20xx年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项。申报中国专利奖1项;推荐3个项目参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兴检奖;推荐浙江省电子电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申报国家质检科普基地。

  3、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着力提升各类专家和专业人才力量。一是树好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从基层一线、重点岗位、重大任务推进中选人用人,加大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和重点岗位人才充实。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重点岗位、基层一线、窗口部门实践锻炼,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二是抓好人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检”战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到重点院校直接引才、特殊紧缺专业人才特招等方式,引进各类人才。20xx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5名。注重以项目带动人才,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力度,目前市局本级新增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19名,工程师42名。三是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始终把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作为首要任务,提出了集中领学与自主选学并行、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的干部教育培训思路,开设政治理论、质监业务学习课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截至目前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达800余人次。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全面巡查特种设备超期整治工作,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发生。认真准备并配合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市质监局在整改落实过程中突出精准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发展》获市委整改办肯定推广。

  六、规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扁平化管理。完成行政审批委托下放事项的移交、承接工作,市质监局共承接省局下放事项13项,县(市、区)局共承接省局委托事项10项。五个县(市)试行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事项下放到部分乡镇(街道)。同时,加强行政审批受托和委托事项的承接、督查工作,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推进行政审批能力建设。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发证等领域积极探索“先证后核”“当场发证”工作,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优化、审批再提速,规范涉审中介机构行为。构建行政审批与业务处室的信息通报机制,推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总结“五证联办”试点工作经验成果,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市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在市级单位行政审批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多次被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示范窗口称号。

  3、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涉及行政权力366项,现都已通过市政府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

  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两富”现代化建设和“三城一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实施“三强”战略,服务经济转型

  1、深化“质量强市”,巩固创建成果。

  一是继续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以谋划质量强市“十三五”规划为主导,健全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深化。继续推进“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体”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由市质监、建设、发改、环保分别牵头四大质量建设,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梳理和整改创建验收发现的问题,把“质量强市”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以《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继续通过加快建设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中小学生质量初始教育、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群众性质量活动等八项举措,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质量素质、企业质量意识、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和市民质量常识提升。

  三是继续做好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规划引领,开展嘉兴市“十三五”质量建设规划调研和起草工作,强化当年度全市质量状况分析。加强指导督查,完善考核体系,开展对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协助市政府积极做好省对市质量工作考核。

  2、深化“品牌强市”,助力提质增效。一是深入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抓紧推进桐乡、平湖两地首批省级试点县(市),以点带面,并争取在全市层面出典型、出成果、出经验。按照三年培育计划,积极推进培育工作,争取更多企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更多产品纳入省级认证产品目录。二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名品”建设为核心,着力提升我市名牌创建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强化品牌营销,运用多种手段推进企业名牌创建、发展、保护、交易活动,支持企业依托品牌知名度的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利润空间。推进品牌自主培育、开放引进与合作嫁接,以多元举措扩容嘉兴品牌库。

  3、深化“标准强市”,驱动产业升级。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结合嘉兴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支持企业以参加标准化会议、承担标技委秘书处、提升主导产品采标率等方式,带动产业发展。开展20xx年启动的省级标准创新基地创建的验收准备工作。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分析。根据产品升级换代和块状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企业标准、联盟标准,进一步上升为地方、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升每千个国家标准为主制定率,抢占产业话语权。进一步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相关改革。

  4、组织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实质性启动国标委、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以全市域统筹规划、产业优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改革、社会治理等5个试点领域为重点,开展20项以上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力争将研制的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通过培训指导等形式,推进标准实施。选取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建立一批示范点,由点到面推进工作。同时,重视标准化手段运用,强化标准化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区县全覆盖,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

  二、积极推进浙江省(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顺应市场化改革

  1、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加大校准机构监管力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对加油机、加气机、计价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法定计量机构的日常监管,以确保计量检定工作的公信力。选择社会关注热点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机构为监管重点,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反程序、降低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落实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探索提高检验机构准入门槛,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

  2、进一步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根据认监委、省质监局统一部署,严肃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围绕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认证机构督促获证企业严把认证质量关键控制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假冒伪造认证标志、证书行为,进一步落实自愿性认证领域监管机制,确保认证质量。

  料研发制造等关联产业。

  4、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市场改革。在海盐国检公司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嘉兴实际,对质监系统内现有检验检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加快全市技术机构市场化研究。推动检验机构依法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服务逐步分离,做好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指导。

  三、全力强化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民生民安

  1、持续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综合协调机制。争取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质监部门牵头,各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属地具体负责的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构。

  二是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保持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倒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县(市、区)、镇(街道)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

  三是切实开展安全督查考评工作。加强与县市区、镇街道政府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针对不同时段特种设备工作重点,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市安委会考核要求,对各县(市、区)政府特种设备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四是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超期未检整治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涉及民生等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突出做好G20峰会及“两会”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强对危化品、医药化工等行业压力容器、锅炉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电梯等易引发重特大事故、重大影响设备的隐患排查。通过联合检查、联手整治、联动执法,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2、扎实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以建设“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为抓手,做到狠抓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带动一个区域。二是以消除“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为关键,加强对县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查工作和后处理结果指导和督查,加大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专项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监督抽查、采用市场(网络)买样的监督抽查力度。三是以实施“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全面完善工业产品(包含食品相关产品)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的督查;继续推进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食品相关产品分级监管;全面开展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监管督查。四是以提升“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为契机,巩固纤维制品和纺织服装标识标注整治工作成果,有序促进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

  3、巩固提升稽查执法工作水平。结合嘉兴产业特点,严抓区域内传统重点产品稽查执法,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加强大案、要案、有影响力案件办理,加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以点带面促进良好诚信的生产经营环境形成。加强12365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的多项功能,增强家用汽车三包纠纷调解能力,积极做好产品召回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稽查执法中的作用。

  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质监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行政审批“六统一”标准化要求,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完善“管办联动”运作机制,促进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对接。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落实有计划、工作有质量、考核有标准。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强化依法决策。三是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法制审查制度;推进说理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和整改力度,强化依法办案。

  3、进一步完善处置行政争议。加强沟通、联动和工作指导,最大限度减少行政风险。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和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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