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04 17:02:4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管工作计划锦集9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管工作计划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管工作计划锦集9篇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一、规范完善国资国企运行机制

  突出企业市场属性,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加快落实相关举措,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科学设置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工作。围绕就地城镇化发展思路,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有资源配置为重点,积极探索城镇化模式下多渠道融资方式。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中欧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和推进PPP融资模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努力打造“借得进、用得好、管得住”的经营主体。

  二、提高整合效益优化国资布局

  在科学界定企业基本职能、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归并职能相近企业、整合优化资源闲置企业、调整部分出资人和清退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等途径,适度缩小国有资产参与面,减少国有资产管理层级,有效集聚国有资源,提升国有资产效益。积极探索并建立国有企业资金适度集中管理机制,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整合归集闲余资金,调剂缓解融资困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国资部门专业化优势,探索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为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加快资源资产整合创造条件。

  三、加快推进检测中心股改步伐

  充分利用现有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县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相关资产的整合、调整进程。按照县里的工作计划,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工股和其他社会法人股的增资扩股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国有控股股份公司年度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以国资监管重点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NC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结合现有系统承载量,确定系统扩容工作方案,推进县级国有公司全面深化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开发引进包括资金集中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和融资债务管理等管理模块,进一步实现“以制度管人、以科技管事、以信息管资”的管理目标,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五、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县级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律,进一步规范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培养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勤于思考、严于律己的企业管理团队。积极推进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大力培养懂经济懂业务的国企管理经营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梯次,使单一型向专业型、复合型和创新型转变。不断培植创新理念,发挥国企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县国有企业有序发展、国有经济持续壮大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事故专项行动等活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是:

  1.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局下达指标内。

  2.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3.完成13座尾矿库的隐患治理任务,督促企业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

  4.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按照非煤矿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标准化内容的要求开展达标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国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档和防治工作。

  5.加大对“全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稳定。

  6.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新安法的宣贯和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理念、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等更好地灌输到生产第一线。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目前,县安监局有三名执法人员专门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法定工作日平均每人25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150天,其他工作日100天。附件:20xx年月度主要工作安排。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执法检查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的情况。

  2、重点加大对我县铁矿的13座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力度,做到雨季汛期长期驻矿督查;加强对铁矿的6个采区和8家采石场、高岭土矿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3、加大对“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及法定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现场检查执法程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2.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安法的宣贯活动,掀起学新安法高潮。

  3.省、市安监局网站上发表通讯报道20篇以上

  4.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通讯报道2篇以上

  5.全年组织1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全年组织3期从业人员和1期班组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全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80人次。

  六、其他事项

  1.配合县政府组织的打击和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行动。

  2.配合县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在我县辖区内开展的各项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有效遏制职业病,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指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职业卫生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确保职业病危害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明显改善,职业病发病水平有所下降,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工作目标和指标:

  (一)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五)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5%以上;

  (六)“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系统分析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的企业数不得少于已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备案系统企业数的10%;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

  1.完善申报常态和动态化管理。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抓好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

  2.督促指导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端)”按时注册登录并进行数据填报。

  3.全年累计完成对255家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的执法检查,第一季度计划完成45家以上,第二季度累计完成115家以上,第三季度累计完成xx5家以上,第四季度完成255家以上。

  (二)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工作巡回宣传培训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5.增强普法宣传。主动到用人单位发放职业病防治常识、职业病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为企业送“法”;积极沟通企业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约谈会等形式,积极听取企业负责人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用人单位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促使企业主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针对安监执法人员:一是举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邀请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或采用现场执法培训的方式,锻炼队伍,提高职业素质。针对企业:一是举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的培训班,邀请省级(或者市级)专家进行授课;二是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等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对企业负责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责任等内容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到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现场培训”,提高劳动者个人防护知识。

  (三)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7.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深圳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指标。

  8.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皮革、印刷、珠宝首饰加工等辖区职业病风险较高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做好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与原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部门即区卫计局、CDC的沟通,加强对重点企业、超标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防护措施的落实整改。

  10.加大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1.深入开展约谈制,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12.做好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准备工作。

  (四)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现状评价。

  13.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预评及控评工作,力争使“三同时”工作有新局面。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开展现状评价工作。

  (五)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发挥模范作用。

  14.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在全区用人单位中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旨在示范企业能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卫生管理、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等方面在行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15.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服务档案的建立、单位和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性健康体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不断规范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七)做好职业卫生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年)

  16.妥善处理职业卫生相关信访件,及时协调解决信访人的职业卫生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职业健康权益。

  (八)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7.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局面。一是加强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中医院和区健教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通报信息,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建立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宣传、执法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针对存在明显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合格,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监管工作计划 篇4

  (一)加强餐饮监管,确保饮食安全上创先争优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探索餐饮业和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新体制,逐步建立市县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一是深入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量化分级率达到100%,A级和B级单位力争达到80%,量化分级标识100%在经营场所公示。二是开展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检查。三是继续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等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四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引领餐饮食品安全新潮流,提升全市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药械监管,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上创先争优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药械生产经营秩序。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市内零售药店,市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100%,实现监管无缝隙、无断层、无盲区,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在生产环节,按照“抓两头控中间”的原则要求,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管。在流通环节,一是认真把关,严格程序,缩短时限做好申报资料审查、资质审查、受理登记、现场验收工作,做好新办药房GSP认证和五年到期再认证工作;二是深入推进药品实时监控、温湿度监控网络和许可证管理系统建设,年6月底前,实时监控安装使用覆盖所有药店,并全面普及电脑开具销售凭证工作;三是加大市内主城区处方药管理力度,做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四是把票据管理作为工作主线和监管的重点;五是继续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办法》;七是继续加大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继续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地净化药品广告秩序。在使用环节,严厉打击非法配制医疗机构制剂、非法邮寄处方药、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购进验收、购销记录及需低温储存产品储存条件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无证、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对医疗器械,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养护、销售、质量跟踪、不合格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高风险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开展物理治疗仪和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和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等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做好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工作,制定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程序,使产品注册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三)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上创先争优

  中药饮片是中华民族医药的瑰宝,中药饮片的质量是确保中药疗效和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为此,在全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中药饮片包装规格、标签、名称、质量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对市场监督抽验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进行一次清理,正本清源;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配备鉴别师的规定,加大对中药饮片鉴别师的培训力度,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院和经营企业均设立中药饮片鉴别师。要严格产品准入,规范进货渠道,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的中药饮片,规范中药饮片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药饮片的质量。

  (五)拓展诚信体系,强化企业自律上创先争优

  在省局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创新拓展诚信体系使用范围,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制定诚信企业标准,强化对企业法人、质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药单位经营假劣药品和有违规违法行为,将其记入医药诚信网,发布诚信警示,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通过记录涉案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员的诚信污点,督促相关人员重视药品质量和自觉守法,堵住假劣药械进入合法单位的渠道,确保我市药品的质量。

  (六)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上创先争优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员、群众理想信念。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期人文精神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在机关形成风清、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七)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

  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党员,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有本领的要求,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监管工作计划 篇5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监管工作计划 篇6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xx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xx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二)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三)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监管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关键的第一年。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州政府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及采取措施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常态化机制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督促乡镇、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督促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督促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所监管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治。二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争取资金配备乡镇安监站工作设备,增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三是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跟踪落实整改事故隐患等、加大“三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基础性台帐,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

  2.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每季度1次的安委会例会。组织开展好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省、州安排的各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制度;定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部门落实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督促落实省、州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销号。协调解决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乡镇、部门开展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调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四项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巩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严格隐患治理,认真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力争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排出的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二是加强对各类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查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实效,严防事故发生。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企业,依法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突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完善事故防范工作机制,制订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执法监察计划,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在建工程的日常监管。

  煤矿企业1户,每月检查不低于8次。

  金属矿山13座(含地下矿山3座),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小型露天采石场49户(证照齐全49户),其中型材厂3户,每年每户企业检查不低于2次。砖厂取土场20户,全年每户企业检查2户。全年检查11户选厂2次,9座尾矿库检查不少于2次。探矿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加油站34户,每半年检查1次。生产企业3户,每季度检查1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4户,每季度检查1次。民爆物品3户,每季度检查1次。烟花爆竹每季度检查1次。2户液化气站和1户氧气站每季度检查1次。在建危化项目工程(珠街小库建设)每季度检查1次。

  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查执法检查、矿山存在重大危害性设备检测检和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等工作。对全县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按一般、较重、严重﹚管理,内年进行1至2次的现场监察。

  开展对云桂铁路广南段沿线施工段(中铁十局、中交四航局、中铁二十五局)各标段、那榔水库建设施工现场等县内重点在建工程检查进行不少于4次。

  开展对冶金、有色、建材、电站、免烧砖厂、商贸和轻工等行业领域检查每年每户不少于1次。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元旦、“两会”、春节、州庆、“五·一”、国庆和汛期、年末岁初等重要时段的督查、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3.突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化开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煤矿: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安全“七条规定”,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顶板边帮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遏制冒顶事故的发生。非煤矿山: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继续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巩固非煤露天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对酒精生产和使用,化工生产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气库),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改,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认真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危险路点(段)的排查,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电力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4.继续深入开展“十打十治”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十打十治”行动成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再排查、再整治,严肃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要求,年内拟关闭取缔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4户。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创建达标、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准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批,凡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手续。全面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督促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3.突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3月法制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影、标语、宣传板画、黑板报、宣传车、知识竞赛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年内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360人、安全管理人员110人、从业人员培训1800人。年内实现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三是突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全县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各部门专项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使预案更结合实际、更有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全力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要求全县辖区所有工矿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信息通报,增强合力,以确保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年内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局支部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安全监管日常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二是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开展政治学习、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现场点评,召开各类执法检查、事故分析会,通过学习交流、评析典型案例,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逐步把培训重点从普及执法业务知识转移到提升执法水平上来,努力建设“学习型、专家型”安监干部队伍。

  (五)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一是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严防消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按照省、州、县关于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实,扎实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四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落实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对来访来信人员作详细登记,并及时办理或转办,重点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时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五是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文件整理规则》,认真做好机关文件归档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 篇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xx”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市局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奋力开创“xx”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新局面。

  一、重创新,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巩固和完善“两网”建设成果基础上,推进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创建药品安全县活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落实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切实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基本药物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构建扎实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药品安全诚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巡查制度,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按照辖区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制定科学严密的年度、季度、月、周检查计划,确保市场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

  二、强整治,规范“三品一械”市场秩序

  进一步完善大监管、大稽查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时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巡查、督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强化主动稽查意识,重视对近年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中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和监督检查,主动出击,严肃查处“三品一械”中的违法行为;加强“三品一械”违法广告产品的核查力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三品一械”的违法行为。

  三、促常态,健全“三品一械”监管机制

  1、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近年来我县“三品一械”经营企业守法情况,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确立2-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诚信先行单位,进而强化和提高企业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规范管理的从业行为。。

  2、建立药师在岗长效监管机制。在已制定《县药师管理规定》(暂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规定》加强药师在岗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建立完善药师个人档案及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药师在岗监管取得新突破和新经验。

  3、完善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农村“两网”信息数据库。组织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并对药品经营企业概况、各类证照、gsp认证情况、日常监管记分、违规违法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面掌握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4、加大药械安全监测力度。以医改要求各村应有一综合性卫生所,且每个卫生所将统一要求配备电脑为契机,按“三个一”标准(电脑、人员、制度)建立村级监测网点,一村一点,统一制作监测网点牌子和制度牌。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以及定期通报反馈adr信息等,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药械安全监测的良好氛围。

  5、进一步深化化妆品日常监管。学习借鉴龙海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布置化妆品监管工作,并分步抓好经营单位、使用单位的管理,全面提升化妆品行业的素质。

  四、抓队伍,党群共建促发展

  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继续坚持周一课堂、干部讲坛等行之有效的途径,积极探索队伍能力建设新方法、新思路,通过深化“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基本理论知识”等三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监管工作计划 篇9

  一、工作目标

  1、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非法生产事故。

  2、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零售大户的经营行为和B类产品的燃放行为管理,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有序。

  3、严格行政许可工作,深入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和储存条件改善,确保零售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上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4月1日前,对本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考试活动。

  2、认真开展零售户“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理念。

  3、认真做好今年《安全资格证》到期人员的培训和换发证工作,参训率要达到100%,换证率要达到100%。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及时调整情报信息网络。所有村(居)必须健全信息情报网络,确保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村(居)实行定期排查和责任包保。

  2、及时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备案厂家外采购烟花爆竹行为;零售经营单位擅自从生产厂家直接购进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3、及时查处非法储存行为。重点查处私设仓库、非法储存、超量储存和超许可范围储存。

  4及时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5及时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阻抗安全检查,抗拒执法的行为。

  (三)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1、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四个程序做好零售许可工作。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答复,并作出补正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形式合法,在法定时限内下达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经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及时做出许可决定。

  (四)开展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及储存安全条件达标。

  1、抓好零售经营户“五统一”创建。即:所有经营户必须达到统一悬挂招牌、统一悬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张贴警示标志和安全小常识、统一配置灭火器,统一商品摆放(其中专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小于2平方米)。

  2、批发公司业务员的仓库纳入公司管理,其安全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并于5月1日前,自愿申请安全中介评价机构评审合格出具报告后方可储存。

  (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采购生产厂家备案制度,严格实行专用封签和贴花销售管理等。

  三、工作措施

  1、突出对经营大户实施重点监管。凡不服从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经营单位,将依法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给予顶格处罚,第三次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

  2、大力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经营户进行清理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两次拒不整改到位,报安监局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零售经营许可,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3、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按县安监局下发的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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