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29 10:37:5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工作方案是对项目进行周密的思考、预想。在决定做某个项目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好中层干部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人员选拔充实到中层干部职位上来,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指导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七)分级管理的原则;

  (八)坚持程序与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在岗位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一定实绩。

  (三)对待工作热情投入,依法办事,勤奋廉洁,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能够并善于广泛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局党组拟定出竞争职位后,由担任副股级职务的人员及职工自愿报名,原则上报名人数≥竞争职位数×1.5,低于了就达不成有效竞争职位。局人事科根据选拔任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交流、重用人员不参加职位竞争。

  (二)竞职演讲。入围人员准备3—5分钟演讲稿,由局班子成员组成演讲评委团,对入围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局人事科汇总每位竞争者得分情况。

  (三)组织考察。由分管领导带队、人事科参与开展组织考察工作,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依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与职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四)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结果、演讲成绩及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决定人选拟任职位,拟用人选及职位比例为1:1。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局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纪律与监督

  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竞争上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或简化程序,不准泄露测评演讲成绩、考察情况、局党组讨论情况等。演讲评委团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局纪检、人事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2

  为服务好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用工,促进农民增收,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创业富民、兴企强县”为主题,立足“开放式、多元化、社会化”方向,政府搭台,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确保招聘会务实高效,热烈喜庆,安全有序。现就招聘会有关事项,制定以下方案:

  一、名称

  “20xx年春节大型招聘会”(以下简称“招聘会”)。

  二、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三天。

  地点:广场。

  三、成立领导组

  四、做好宣传

  1、召开全体镇干,村主要负责人和信息员会议,传达招聘会会议精神;

  2、镇创建办配合县市容局将两处招聘会广告牌安装到位;

  3、镇社保所组织各村将招聘会宣传单送到有求职愿望人员手上,宣传海报张贴到各村民组,主要宣传重点是用工企业的工资待遇、公租房保障、返乡就业补助等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参会;

  4、镇、村设立咨询服务窗口,负责宣传介绍招聘会有关情况。

  五、几点要求

  1、2月3日前,各村按包片情况深入各村民组向适龄人员发放招聘会宣传单,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告知参加应聘人员带好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2、2月4日前,各村征集好在外务工技能型人才(班组长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或具有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的信息资源,并将名单报至镇社保所。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加强外用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劳务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总厂所属现用外用工单位,重点是生产建设和多种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外用工审批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履行总厂规定的“申请、审批、招录”的用工程序;

  2、是否有未经审批私自用工情况;

  3、用工人员基本情况备案是否及时准确。

  (二)外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照总厂有关规定与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同签订台帐;

  2、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

  3、劳动合同内容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4、劳动合同是否履行鉴证程序;

  5、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6、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是否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

  7、用工单位与具有劳务输出资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三)持证上岗情况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和上岗证;特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时间复审;

  2、外用工是否持有上岗证。

  (四)安全教育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及详细记录;

  2、用工单位是否与外用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安全生产合同是否载明外用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事项,是否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

  4、是否有为外用工办理工伤保险事项。

  (五)劳务费支付情况

  1、劳务费结算是否按照总厂规定的“三级管理”审批程序执行,有无在审批外私自支付劳务费现象;

  2、用人单位劳务费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间结算劳务费,有无克扣、拖欠劳务费现象。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人力资源部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

  四、检查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用人单位要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X厂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本单位外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总厂人力资源部。

  (二)检查抽查阶段(8月16日至10月30日)

  X厂人力资源部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未整改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用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报X厂经营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实施。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检查抽查阶段结束后,X厂人力资源部将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各单位外用工管理情况下发通报,对外用工管理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五、考核内容

  (一)专项考核:按外用工专项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1、在劳动时间、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等方面未按X厂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每出现一个违规问题(1人次)视情节轻重,扣罚用工单位200—2000元。

  2、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未经X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审批,私招乱雇的,每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1000元。

  3、用工单位如多批人数少用工、或超出审批人数用工的,出现套取劳务费及劳务费超支等问题,按所发生违规劳务费数额的3-5倍处罚。

  4、各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不发布用工信息,未通过X厂人才劳动力市场进行洽谈招聘的,扣罚用工单位300—1000元。

  5、对超出审批用工期限的劳务用工,不予结算劳务费并扣罚用工单位500—1000元。

  6、所招聘的技工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和上岗证,外埠工必须持有就业证,否则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500元。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4

  为吸取山西“黑砖窑”事件教训,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按照《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拐骗、强迫农民工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用工行为,坚决维护劳动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和管理,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黄骅。

  二、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市乡村小砖窑、小作坊以及小施工队、小冶炼厂等场所,主要对下列情况进行排查:

  1、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安全许可等。

  2、劳动用工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3、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此项内容要重点查实,一经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三、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准备、动员阶段(7月12日-7月14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并负责及时调配工作人员充实到一线队伍。此专项行动抽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作人员各3名,抽调监察、民政、国土、卫生、工商、安监、工会工作人员各1名,组成三个检查组,组长分别由劳保、公安、工商部门人员担任。第一组负责黄骅镇、羊二庄镇、羊三木乡、南排河镇;第二组负责旧城镇、常郭镇、滕庄子乡;第三组负责吕桥镇、齐家务乡、官庄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具体人员的调配。各乡镇负责指定包村干部做好协调工作。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各检查组负责对分包乡镇辖区内的小砖窑、小作坊、小施工队、小冶炼厂等进行“地毯式”逐村、逐厂全面排查。同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工作组组长和成员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建立台帐,存档备查,并在农民工居住和劳动的场所建立维权标志,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8月1日-8月22日)。对查出的问题,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依法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使用童工、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不建立工资支付记录、不按月支付工资、克扣拖欠工资、招用人员不进行身份核查登记备案、不缴纳工伤保险、随意延长劳动时间、违返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的乡村小砖窑、不小作坊、小施工队等通报工商局予以查处取缔。同时,对依法关闭和取缔的“黑砖厂”、“黑作坊”等,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算和支付工作。

  公安局负责加强企业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对违法扣留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非法雇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工商局负责加强对用人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发现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组织生产的小砖厂、家俱厂、小作坊、小施工队等要坚决依法取缔;对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的,要采取措施、纠正其违法经营行为。

  国土局负责加强国土资源开发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和非法占地行为。

  安监局负责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卫生局负责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决惩处非法雇佣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要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监察局负责对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民政局负责做好童工、被关闭企业中身份不明的智障人员和流浪人员的救助和遣送工作。

  建设局负责对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建筑施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小施工队和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施工单位的行为及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行为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工会负责负责加强乡镇、村、用人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监督活动,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中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各乡镇负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小砖厂、家俱厂、小作坊、小施工队等有关情况,并协助检查组顺利开展工作。

  四、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黄骅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着眼大局、服从调度,确保抽调人员及时到位。各乡镇也要派专人配合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2、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宣传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用工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增强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负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做到有报必查,查明必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对专项行动负起责任,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重拳出击,确保各项查处工作扎实有效。对新发现的案件或重大违法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不能因为专项行动到期而仓促结案,该查处的还要继续查处,需要进入法律程序的,要继续依法进行办理。

  4、定期上报,及时沟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沧州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并负责加强与上级劳动部门的信息沟通,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6

  指导思想: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依照《商洛市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精神,依据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四皓中学岗位设置的通知》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郭正运(政教主任)

  2、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洛南中学等169个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二)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并事假(法定假列外),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三)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 中级职称岗位

  (1)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八级岗位)

  (2)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九级岗位)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6月3日—6月5日)。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6月6日—6月8日)。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6月9日—6月15日)。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眩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6月16日—6月23日)。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6月28日—6月30日)。

  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设想: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职级有三个岗位,晋级对象多,条件基本相当,聘用工作难度大,矛盾比较集中,突出问题在中职和初职两级。但我们坚信,只要充分运用政策,精心组织,工作做实做细,不循私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的人聘用到相应岗位,真正体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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