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08 08:19:3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督查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督查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决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本次督查,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追加措施,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时间安排

  6月21日至6月28日。

  三、督查的重点事项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四)全县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4号)。

  (五)全县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政府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人大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六、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重点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将各项工作详细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结合巴政办发[xx]27号文件要求,形成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谭先吾)、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田祚立)。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一并提交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和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二)督查工作专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严禁不深入实际,闭门造车,弄虚作假,确保督查结果真实。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本组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县委办侧重汇总党建工作情况、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政府办侧重汇总《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州、县十件实事完成情况,4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业发展进展情况,“三大战役”进展情况。

  (三)严肃纪律。督查工作专班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不准赌博和出入娱乐场所。各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督查工作方案3

  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精细化,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苏职教[20xx]25号)、《南京市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坚持规范、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完善和创新督导工作机制,针对学校重点工作与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常规督导、专项督导活动,充分发挥督导的功能和导向作用,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中心任务,打造高效目标管理运行局面,以发现问题,诊断问题,落实整改、提炼经验的方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

  三、组织机构

  1.督导工作组织机构的构成

  学校在校长室领导下设立督导室作为独立的督导工作常设机构,在校内成立督导工作组,同时引入校外第三方专业督导团队,逐步推进对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和相应管理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工作。通过督导促进各项标准落地,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2.校内督导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兼职督导员:

  此外,每学期学校将根据督导工作的实际需求,聘请部分教研室主任、南京市学科带头人、正高级讲师、省市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参加到具体的督导工作中。

  四、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职责要求,逐项进行督导,做到有据可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切实使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3.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期督导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集中督导与日常督导相结合;校内督导与第三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督导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督导内容及途径

  1、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1)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每学期组织开展课堂教学的检查、指导工作,包括课堂听课、作业检查、教案检查和授课计划的检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交流;

  (3)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不定期抽查教师授课计划表、教学日志、教案、学生作业、考试方案、试卷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别关注学生评价有争议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德育工作和德育管理工作的督导

  (1)德育督导工作是学校德育质量管理和德育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德育工作和德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每学期组织开展班主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包括主题班会评比、班主任工作计划的检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交流;

  (3)配合学校德育工作重点,不定期抽查班主任工作计划表、活动方案等,发现日常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估工作,特别关注特殊班级;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班主任的德育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六、督导反馈

  及时反馈评价和意见是督导反馈工作的关键。督导室对每学期开展的各项督导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具有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学校教学和德育工作的发展。

  每学期督导工作结束后两周内,以文字形式形成《学期督导工作报告》和《专项督导工作总结》,提交校长室,并通报相关系部。

  七、评价与诊改

  对教学和德育督导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作为重要指标和主要依据。

  在课堂教学督导中被评定为不合格课(包括出现教学事故的课)的教师,不得参加学期教学评优。由与该教师专业(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学督导员跟进督导,帮助其找出原因,促进其尽快改进。一年内将再次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若仍被评为不合格课,在编人员停课一学期进行学习进修,同时按待岗处理,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在德育督导中被评定为班主任工作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参加学期班主任评优,同时教学评优的最高等第为合格。由德育督导员再次跟进督导,帮助其找出原因,促进其尽快改进。一年内如无改进,在编人员停课一学期进行学习进修,同时按待岗处理,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各系部应就督导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在整改时间段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项进行整改,狠抓落实,督导室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后的跟踪督查。

  八、兼职督导员的待遇和权利

  1、学校根据督导员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津贴。原则上每学期不低于1000元。

  2、各系、部应保证督导员能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学校安排的督导工作。

  3、教学督导员享有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工作会议、参加学习交流的权利,以及要求相关系部就督导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的权利。

督查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督查工作方案5

  为切实做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根据市保密委员会的.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敏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保密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科室所

  三、检查内容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此次专项保密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特别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

  1、在起草环节,订密是否科学准确,密级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和场所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不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3、在阅读管理环节,是否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阅读传达或擅自复制汇编文件信息资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涉密网络建设是否经过测评和审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符合落实要求,是否违规连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科室所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实行登记和责任制度,直接责任人对设备负管理责任,科室所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1)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工件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所、特别是重点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

督查工作方案6

  根据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做好迎接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部署,为确保顺利通过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交叉检查,我区教育局将于4月7日至4月12日对全区学校进行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检查方式与重点内容

  方法步骤

  (一)学校自查自纠阶段(4月7日—8日):学校对校园内安全管理、食堂卫生、消防、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及联网状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二)教育局督导检查阶段(4月9日—12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区属各学校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第一组:带队领导

  检查学校: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

  第二组:带队领导卢榕芳

  成员:

  检查学校:区属各中小学(含民办)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进行逐一排查,确保见到实效。

  (二)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在督查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认真对待,责任到人,不流于形式,更不能消极应付。学校要紧紧围绕督导检查重点,迅速行动,精心安排,统一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好整治,取得实效。

  其他事项

  1、车辆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2、各组第一成员负责制定线路、召集成员、通联相关学校。

督查工作方案7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督查工作方案8

各社区党委、党(总)支部,各居委会(场)、机关各部门:

  为强化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提升工作合力,推进街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争一保三夺十一”目标。经研究,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点工作,构建大督查、强推进、严处罚、重效率的督查机制,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时实效为原则,以增强责任心、提升落实力为目标,整合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资源,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莉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彭涛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郭爱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和纪工委全体人员,同时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督查方向不同,财政所、信访办、创卫办和征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督查内容

  (一)对居委会重点工作督查和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工作主要根据街道对居委会的目标责任状排出月推进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建设:协护税;居级集体经济收入;新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策应扶持资金;净增限额以上各类企业、服务业。

  2、招商引资。

  3、房屋征收。

  4、信访稳定。

  5、创卫工作。

  6、社会发展各项指标。

  7、各类加分指标。

  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居委会办公环境、三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成网络问政交办单和履行工作纪律等。

  (二)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主要内容为:

  1、出勤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缺席。因病请假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含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三套班子领导请假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备案,公事请假需提供会议通知,所有请假均使用制式请假条书面请假。

  2、工作纪律。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佩戴工作牌,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站所其他人员,并及时更新去向告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透明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烟灰缸、垃圾筐及时清理,不乱贴乱画,室内无杂物,在各人负责的公共卫生区维护环境整洁,无纸屑、垃圾、痰迹。

  4、会风会纪。参加所有会议,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严禁接打电话,紧急电话确需接打的,必须经会议、学习组织者许可后到室外接打。

  5、节俭办公。提倡厉行节约,办公用品一律精简,统一计划,集中采购使用,扎口管理,提倡双面打印;离开时及时关闭各类办公电器;公务接待事前申报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就餐陪客不超标,压缩费用,杜绝铺张浪费。食堂就餐实行光盘行动。

  四、督查方式

  大督查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主要负责傅庄(含)以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

  2、主要负责11个行政单元的作风建设督查;

  3、主要负责傅庄以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督查。

  督查活动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督查结果由三个小组梳理后汇总,每月最后一周周六会议上以视频形式播放并点评。机关作风督查每周不定期开展,每周六点名会进行通报,月末进行集中通报。

  五、考核处理

  (一)居委会重点工作推进督查考核。

  凡被督查到重点工作落后序时进度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被督查到重点工作推进落后与序时进度两次的,主要领导对居委会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居委会作风建设违反规定被督查到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机关作风督查考核。

  1、凡迟到、早退的,无故缺席或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2、凡被督查到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进行黄牌警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被督查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取消当月考勤奖;被督查到两次的待岗三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被区以上部门督查到的,在区里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借用或临时人员予以退回或辞退。

  4、参加区以上会议发生缺席、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被督查通到的,在区里处罚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5、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条线领导责任并给予同等处罚。

  希望街居全体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要求,以扎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督查工作方案9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一个举世瞩目的全球性问题,“只有一个地球”“拯救大自然”“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心声。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今,在我们的校园里,还有散落着同学们随意乱扔的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每当风一吹起,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群魔乱舞,所有这一切,都与我们的文明校园极不相称。“校园是我家,清洁靠大家”,为了能让全体师生在一个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生活,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爱我校园”环境保护活动。

  一、活动目的

  1、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2、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二、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

  三、督查人员:各班环保小卫士(每班推荐3名环保小卫士,名单上报到大队部)

  四、活动内容

  1、利用班队课各班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教育”主题班会,学校领导班子对各班进行检查。

  2、刊出一期“我爱我校”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为主题的黑板报。

  3、制定相关宣传标语。

  4、由学校总务处、大队部牵头组织学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积极进行校园环境的保护、监督与检查。

  5、每周五各年级安排好打扫除工作,放学后,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检查评比,结果于下周一进行通报。

  6、成立校园督查小队,每天由范月贞,王伟带队检查各班级教室卫生,卫生区卫生。每个课间及放学后不定期抽查校园卫生,并由督查小队成员及值周教师每个课间督查吃零食及乱扔垃圾的学生,发现一个记录下来,在校园广播里进行通报。成绩纳入班级考核内。

  五、奖罚

  学期末对活动进行总的评比,优秀督查人员学校将进行奖励,优秀班级将予以表彰。成绩作为优秀、先进等评比的重要依据。

督查工作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针对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多发的情况,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督查工作。

  二、组织成员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健 吴新华 周明广 杨建华 王修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员:各处室中层 年级主任 教研组长

  师德师风监督员:吉晓丽 朱宝华 陈鼎文 各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深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扬州市教育局 《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

  2、组织全体教师签署“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向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公开本校举报电话和教育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双休日、暑假期间,认真做好对本校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督查工作,成立以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工作,并做好督查记录;对存在有偿家教问题的教师进行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督查工作方案11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战略目标,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两个重点、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为率先实现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总任务、总目标奠定基础。

  一、加快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职责,拟定创建工作计划推进表。三是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狠抓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和载体,按照“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一体系三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全市102个拟建或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三、科学评价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二是制定执法计划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是根据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修订,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行政许可,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二是探索安全生产多元化投入,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费提取制度。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体系。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和“三项岗位”的培训考核。

  六、科学建设信息化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一是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一体系三平台”为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科学、实用、便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二是以省局将我局列为现场执法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行执法工作信息化。

  七、强化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制度,将各类应急预案汇编成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准时报送。

督查工作方案1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①内容是否合法;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方案13

  为快速推进市局环保专项督查行动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园(街)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以“立行立改,快速整改”为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推进园(街)经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规范发展、集约发展。

  二、整治范围

  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中交办的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企业,对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依法提出停产搬迁、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逾期无法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二)对涉及污染物超排、直排行为的企业,要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废水、废渣(危险废物)直排外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出重拳、用重典”,一律采取停限产或关闭等措施。

  (三)对存在不按规定储存、转运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

  (四)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标准较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范整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的企业可暂时予以保留。

  四、职责分工

  (一)配合检查组。

  配合检查组分为一组、二组、三组,一组负责人:XX,组员:XXX;二组负责人:XX,组员:XX;三组负责人:XX,组员:XX。

  配合检查组负责对接市局组织的 XX、XX、XX 互查组,协助互查组对辖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督查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督查的企业和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日检查结束后整理报至整改组和档案整理组。

  (二)整改组。

  整改组组长:XX,成员:XX。

  整改组负责对配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对企业下达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将资料整理后报至档案整理组。

  (三)档案整理组。

  档案整理组组长:XX,成员:XX。

  档案整理组负责对接配合检查组和整改组,对整改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一企一档,确保整改资料完整详实。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XX,成员:XX。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街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联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打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三)注重风险防控。各部门、社居委应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标准尺度,对关闭取缔对象要落实风险

  防控措施,积极引导被清理关闭对象落实规范要求,多方引导其再就业,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督查工作方案14

  根据上办发〔20xx〕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检查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拉网式督察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努力实现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展开对农民建房、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三、督查时间

  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8月7日

  四、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个企事业单位在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在建工程,农民自建房等。本次督查主要以农民自建房为督查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办理投建、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4、脚手架、起重机等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使用了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施工机械。

  5、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6、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

  7、违规违章建筑明确行业监管指导、属地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进一步维护好全镇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严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督查检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制,严肃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把关,突出重点

  1、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禁使用单独臂吊机和吊篮作业。

  3、必须保证外架施工。

  4、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作业。

  5、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督查工作方案15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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