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03-06 19:27:2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汇编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汇编10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我们还在教室外读书,张老师把我叫到面前轻轻地说:“你爷爷去世了!”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使我有些不知所措。

  爷爷,虽然起哦平时对他十分冷淡,但是我还是十分关心他,前几天他还能走动,怎么转眼间就走了呢?我觉的爷爷的病应该好了,老师故意骗我,为得是给我个惊喜。不过,仔细想想老师为什么要给我惊喜呢?不知不觉中我的腿已经软了,我坐在宿舍的客厅里,强忍着不哭,可是心里真的很无助,真想找个人哭诉。我真的很需要妈妈,需要他的安慰,他的鼓励和他的关心。我在宿舍给她打了一通电话,刚一通,我一听到妈妈的声音,心里十分欣慰。于是,我便哇哇地大哭起来,忍了已久的泪水争前恐后的跳了出来,豆大的泪水不,布满了双颊。

  妈妈给了我些安慰,便挂了电话。我咬紧牙关,心想:别人也失去过亲人,如今我也失去了,跟从小就失去的人比,可能我还算幸运。当时,我真想大声对失去过亲人的人说:“我终于理解你们了,理解你们的辛酸了!”

  从那以后,我珍惜了身边的亲人,跟亲人好好的相处,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也会相继地离开我。所以,我希望你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活的更快乐些。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个暑假里,一只来自1961年的蟋蟀带我领略了一段非凡的传奇,传奇中,有成功的愉悦,有离别的伤感,还有引人深思的种种悖论,让我在品味的过程中,回忆起了昨日温暖的记忆以及对生活的无限感动。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原先只是乡下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却在阴差阳错间被意外的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对好朋友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不知怎的,蟋蟀柴斯特靠着自己的天赋异禀和高超的演奏技巧,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并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不菲的收入。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起家乡自由宁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最终回到了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乡。

  对于柴斯特来说功成名就并非他所愿,纯粹出于偶然,自由才是它的选择,如若换成现在?有一个不必煞费苦心而一举成名的机会,又会有多少人选择放弃呢?好不容易能够红的发紫,稍感疲倦,便选择退隐大众?这有那么容易吗?成名固然是件好事,但又同时使柴斯特感到特别疲倦,以致失去了快乐。“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亨利猫的这句话将我夹在了矛盾里,返璞归真固然好,可却无从认知自己的身份,价值和地位;大红大紫固然好,可是自由,快乐和真挚却由此埋没。生于21世纪的我们,面对喧嚣的社会,根本不能够深入的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使人类在物质的压榨下流失了那份真正的快乐,“自由”早已变得像生命一样金贵。

  盖上书那一刻,这段心灵之旅随着地铁站的广播一同结束了,柴斯特嘹亮而韵味的鸣叫萦绕在我耳边,我仿佛停留在了1961年的温暖回忆里,聆听着自然的乐音,享受着远离喧嚣社会的自由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学习了本单元,我对更生命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但是,《生命生命》这一篇课文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这一篇课文主要廛了作者用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例,诠释着生命的意义,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主有限有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作者的这一名话深深地触动着我,联系我的生活实际,我也有很深的感触。

  我隐隐约约地记得:在上个星期天的清晨,我独自去广场散步。突然,我发现一只小蜻蜓停在灯塔的角落,我就悄悄走了过去,并且还捉住了它,我正想去观察一下它。可是,我眼前的一幕把我震惊了:它极力地扇动自己的双翅,发出一声声沙—沙—沙的声音,试图逃离把它困住的“魔掌”。当时,我被蜻蜓的那一种求生的欲望深深地感动了,于是,我忍不住把它轻轻地放在地面上,让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我又观察了毛毛虫在蛹里面变成蝴蝶挣扎出来的一瞬间,也令我很震撼,因为毛毛虫长不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在蛹中出来。这,难道不是动物们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一种表现吗?难道我们人类不应该去学习它们吗?

  这一些些感人的事例,令我彻底地明白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意义在于珍惜,在于保护自己的生命。虽然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在生前做出有意义的事情,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努力可以使人进步,努力可以使人学到更多的知识……今天,我读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之后,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我”分别写了三件事:

  1、上高中的最后一年,几个同学让我去当学生会主席,我不去,后来,在父亲的鼓励下,和在堂兄弟姐妹的帮助下,成功竞选了学生更会主席;

  2、高中的时候,“我”认为父母一无所知;

  3、“我”16岁那年,有一次迷上了桥牌游戏,导致成绩下滑。后来听了爸爸的话,我的成绩又回去了。

  我读了之后,有很深的感悟。在生活中,我们之中确实很少有人做到这样。我们一定要做到——努力,努力,再努力。

  我也看见过这样一个场景。一条鱼,被一个人捉回家。突然,那条鱼从水里跳了出来,那人去捡,可怎么也抓不住,我也去抓,突然,那条鱼跳了三尺高,重重的.摔到地上,死了……我很敬佩他求生的努力。

  我们要努力学习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那应该是在挪威的森林。

  我向往这样的国度,高度发达却不张扬,几乎所有的城市里都找不出什么霸道的摩天大楼。大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的,更多的人们是坐在电脑前工作的。发达而原始。

  想来,挪威的森林千万年来一直是在诠释着这份原始吧,千万年来都不曾动摇。

  那是山脚下一处寂静的山林,冬日树木的萧疏在渐渐退色,森林在春意里慢慢地变绿,由浅到深,林中空地上迷漫着淡蓝色的轻雾,远处会传来时断时续不知名的鸟鸣,那真是一个使人流连忘返的地方,也确实是一个令人容易迷失的地方。

  我从遥远的东方,穿越梦中的拱道,投奔到你的怀抱里来了。森林的风,吹走了所有的爱,所有的痛,,所有的痛,所有的意乱神迷。我独自站立着,心灵被纯粹成与海天一样的颜色。

  这是一片临海的林子,温带海洋性气候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一年四季的气温和降水十分均匀。置身其中,时间仿佛凝固,一切一切都不再躁动。这森林环山面海,林中大小湖泊镶嵌其中,绝对是个安置纯净心灵的世界。北极光的美,深入高山的格壤格尔峡湾以及特隆海姆一带,无不具有一种天然极致之境的意味。我喜欢整个挪威散发出浓郁的北欧神话的味道,以及如宇宙树林般的那一片广袤。好似童话的世界。

  我在森林中租一个木屋,过着简洁的生活,我总是赤着脚歪着头,像一个孩子一样伫立在大大的落地窗前,凝视着落在森林里的雨,狂烈的雨。

  那是一个用圆木堆积木似地搭成的二层的小屋。深褐色的外表,一扇低矮的门,让人辨认不出往哪边才可以推开的门。外面看起来的小屋,置身其中会觉得空间很大很大,深褐色的墙带弧度,富有动感。几件简陋的家具随意摆放在地面上,那桌,那椅,那床都是用最原始的大树桩做成的,没上油漆。我只需要有一个房间不漏雨就够了,里面有我的书,我的电脑,音箱,大床是摆在里面的。躺在床上,测身就能看见可爱的森林,那感觉就像在潜水艇中,窥探到的都是深蓝色的海水。二楼是没有房间的,只有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和一个琴架,地板上堆放着许多年代久远的东西。

  木屋外的空地上一定得有一辆车,借来的。这地方有两条通往外界的路。

  沿着通往海边的路行驶,然后停下。我一个人漫步在海水碧蓝的奥斯陆湾,四周的山野在一片金黄与翠绿之中,美不胜收,如仙境一般,眼前绵延不断的森林是永远的极致的美。我常常坐在洁白的沙滩上观看太阳与海波一同出现,我会抚摸着沉落的黄昏,让心灵纯粹着。夜晚,从这里可以抬头看见许许多多明亮的星座,有一个是自己。

  另一条路只是供我偶尔接触尘世,那里有必不可少的超市和颇具挪威特色的酒吧。

  我就这样一直徜徉在森林,海滩,林中湖泊和一望无际的山野间,释放着自己:我在木屋里安静的沉思,拉琴或看书写作。我爱极了这种生活方式,终日与孤独相伴,但我的心归属于这片天地,大自然才是心灵的家。

  我常常在午夜醒来,迷恋上旖旎的极光,她是神话中最美丽的女神,我随着她。寻找最初的幸福,最原始的梦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寒假里,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洗涤心灵的书籍。

  吸引,并其文学价值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情,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爱的教育》诉说崇高纯真性之爱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

  人生阅历不同,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过的类情感。它让我感动的,也引发了我爱的思索。《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爱,像空气,每天在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所,的生活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读写的日记,而学生的日记上还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人都感受到。

  爱之,是它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这两句是弟子规的总序,说是要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其次一切言行中,要谨慎,要讲信用;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学习。如果做了还有余遐,更应努力的学习礼、乐、射、御、书、术等六艺,各种经典,以及其他有益的学问。其实要做到又谈何容易,在生活中孝敬父母,好多人长大后都赚钱了,很少有人关心在家的父母。讲信用,更是难上加难,好朋友借钱,等到期限时,朋友早已音讯全无。平等仁和,现在我们还不能接受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个事实,我还能看见一些富贵人家在唾弃乞丐。学习他人对一些人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那些骄傲的人一点也不会低下头虚心学习。

  好习惯是一点一滴养出来的。我现在还属于这种养习惯的阶段,我有许多地方还不足:每天回家,爸爸总要提醒我开窗户;吃饭时,父母提醒我不要讲话;做作业时,妈妈叮嘱我不要拖拖拉拉……看来我还得加油啊!

  虽然要做到孝敬、讲信用、平等仁和、向他人学习不容易,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一点一点地一一做到,做到了这几点,可算是“正人君子”了,让我们一起朝着这个“正人君子”的目标前进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寒假到了,班主任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课外书,我发到的是一本散文——《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刚拿到手我就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

  作者以第一人称“我”来写的,“我”在书里是一个小女孩,住在“王园子”里。书中有很多人物:六指儿、小江、紫云姑姑、红米姑姑、麦秆、秋姨等,我最喜欢书中“我”的好朋友月巧,月巧的家虽然不富裕,但是很幸福,而且月巧非常能干,除草、喂猪……样样都行,我认为像月巧这种和睦、快乐的家庭才算是真正的家庭。其次,我比较喜欢六指儿,虽然六指儿很调皮,但他贪玩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自从三奶奶去世后,六指儿那颗懂事的心就显露了出来,竟忍着疼痛把自己天生多出来的第六根手指砍掉了(因为这是三奶奶生前一直很遗憾的事),我感动极了。

  我讨厌“王园子”里的其他人,他们太迷信了。最令我气愤的是,“王园子”里的人因为钟秋生是光棍而叫他“钟瞎子”,而漂亮的红米姑姑却恰恰喜欢上了他,并怀了宝宝,而她因为钟秋生的缘故,也被人们视为“灾星”,她到哪家串门,哪家人就担心得不得了。过年时,那些红米去过的人家就会剪一些小红纸人扔到红米家后院,天哪!难道红米姑姑比鬼都恐怖吗?更令我惊讶的是,红米姑姑的父亲竟然把生下来的宝宝给活埋了!“王园子”里的人怎么那么狠心,婴儿难道不是生命吗?姑娘爱上了一个光棍有错吗?最后,红米被迫改嫁了,可我知道,尽管她成家了,但她一定不会像以前那样幸福……

  看完后,我仍回味着书中每一种不同的情感,从中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我的前半生》相比中国正统的皇帝,爱新觉罗?傅仪的一生更让我好奇。

  这位中国末代皇帝的生活,距离我最近,而他在那个时代颠沛流离的生活,他在四位继母“爱护”下的童年,在没有一位真正意义上父亲的过去,在半开放的皇宫中最后的皇子养成生活也被历史“润色”最少,因此我去

  看了他的《我的前半生》。不想过多评价这后半本书,总觉得有点乏味,还是那一段无关现在,还是他一个人的世界有趣。那一段无人关心却显得无比真实的小时候,与我们童年十分不同,但他却无比可渴望有我们的幸福的童年时代。

  在电视剧里,皇帝有最权威的尊严,他的话是“圣旨”,金口玉言,一字千金,深深地满足了男人的大丈夫主义。是的,在爱新觉罗?傅仪的世界里,他是皇帝,他的话的确也是圣旨,他的话甚至是他的字都值千金。在他的小朝廷里,他的捉弄与玩心在别人看来都是“圣上贤德”;他的年幼成了周遭大臣的财富,不断索取名贵的古玩字画,一点点小事前来邀功,加官进爵;在没有乳母的日子里,没有人真正去教导他,变得骄纵跋扈,脾气暴烈。

  皇帝不都是幸运的,尤其是爱新觉罗傅仪。紫禁城里,甚至是太监都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孩子的哭号是因为害怕,执着迂腐地将他关进小黑屋治疗,直到他筋疲力尽。有太多的人在关爱他,可他却连最起码的“温饱”都得不到保证,一次之过,连食三旬粥汤,着实把傅仪饿得见食就抢,连鱼饵都送入口中。

  有人说,满洲国是中国人的耻辱,我不否认。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傅仪有的选吗?他能选择吗?如果傅仪当时真的卧薪尝胆,颠覆历史,有一批股肱大臣,开创了一个新纪元,或许他就不会来惨痛的回忆他的过去。历史不过是用来祭奠失败者的。多少历史真真假假扑朔迷离,该不该信,那都无所谓,因为你真的存在过,即使没有追寻的价值。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今天我读了《暑假新天地》里的《爬行上班的小学校长》,听了他人对这位校长的评价,感慨万千,《爬行上班的小学校长》读后感作文。当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就勾起了我的好奇,我在猜想:这个校长怎么了,干嘛要爬着上班呢?我带着这个疑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

  原来,这个小学校长是美国犹他州土尔市的一位小学校长,他42岁,叫路克。他爬着上班是由于打赌输了!——他在1998年的下学期初,为了激励全校师生的读书热情,曾公开打赌:如果全校师生在11月9日之前读书15万页,他将于9日那天爬行上班。于是全校师生猛劲读书,终于在11月9日之前读完了15万页的书。

  一诺千金,路克于那天早上7点离开家门,爬着上班。但为了不影响交通,于是他不在公路上爬,而是在路边的草地上爬。经过3小时的爬行,他磨破了5副手套和一副护膝,终于爬到了学校。我看了这篇文章后,先是觉得校长很傻,并不理解为什么打这么一个赌:爬行上班肯定被不知情的人笑话,可选什么条件不好偏偏选这个呢?我又读了几遍,发现这个赌打得非常划算:不仅使师生们努力读书,还使他们对自己肃然起敬,何乐而不为呢?更让人感动的是他诚实守信,一诺千金,因为已经有人劝他不要爬了,可他仍决定遵守承诺。

  如果是我,我一定踩着这个台阶,满心愉悦地下了台。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同学之间的约定,大家都没特别重视,原来说好不见不散,可一般都少了个身影,等了一会儿,自己也去干其他事了。看了这篇文章,我还想起了蒙古族对承诺的重视,他们不管何时许诺,若没实现,将被他人所遗弃。不管是何时,诚信始终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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