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12 09:01:2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锦集十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工作方案锦集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基本情况

  全乡现有森林面积和林业用地471余亩,地貌浅丘,随着“天保”工程实施,植被深厚,林农间杂,人为活动频繁,一旦发生山火往往难以控制,扑救更为困难。

  二、森林防火的方针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是防火、扑救的行动指南。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思想、组织、制度、措施、设施“五大”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系。

  三、组织保障

  1、乡成立以乡长为森林防火队队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为森林防火队副队长,乡组建专职扑火应急分队,村组建以村主任为队长的专业扑火队。

  2、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的教育训练,印发宣传资料、禁火令1250份。

  3、防火工具有铁锹30把、砍刀30把,斧头20把等,扑火经费5000元。

  四、制度保障

  1、完善防火值班制度,在防火期,乡领导带头值班。

  2、村组干部的具体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乡政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制定山火发生的应急信号,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4、强力推进“六有”建设(即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1、由村主任为队长,成员有,及八、九社的农户为成员,成为第一梯队带领扑火工具投奔现场扑救,随时报告火灾情况。

  2、乡上接到报告后,由乡长带领的乡森林防火分队随时待令出发投入抢救工作。

  3、根据当时情况需要县森林防火队的支援时,立即请求。

  六、基本要求

  火情发现早,扑救行动快,领导指挥灵,灭火方法对。

  1、扑火方法

  在力量使用上以三人为一组,由组长一人负责,扑火工具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用。

  2、基本战术

  (1)抓住有利时机打歼灭战,如在小火、风小湿度大、烧座火等情况下,要集中力量一举扑灭。

  (2)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必要时可开防火线,挖隔离沟。

  (3)能打则打,能守则守,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4)灭火不过夜。

  (5)灭火后,专人监视火场迹地,防止死灰复燃。

  (6)总的原则是:超前隔离树冠火,消灭地表火,挖断地下火,消除余火。

  3、注意事项

  (1)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峭壁不打,迎风火头不打,冲火不打。

  (2)在火场行军只能走山脊,避免走沟槽。

  (3)带上必要防护用品。

  (4)不单独行动。

  七、森林火灾的调查与统计

  火灾扑灭后,由乡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对火场进行调查,查明火灾,找出肇事者,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做好火灾的统计工作,对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发现火情时间和组织扑救经过、林木损失情况及火场调查资料、责任分析和处理情况、火场迹地更新情况等,要逐级上报,并存入案卷。

  八、奖励与处罚

  1、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有功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一条规定报请立功授奖。

  2、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二条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3、因扑救山火而引起的死亡抚恤,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造成森林火灾重大责任事故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区教育局工作思路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指导,以“轻负担、高质量”为目标,

  不断加强对课堂教学的常规管理,教师的业务能力培训,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以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教研训示范性学校、示范校本课程建设评比等活动为契机,以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为保障,形式多样的师生活动为途径,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营造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校风、班风、学风,为学校整体工作的不断推进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完善教学常规管理,抓好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示范、指导、研讨、交流、学习、评比等方式,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切实推进轻负高质工作。

  2、组织好校本培训与研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打造出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社会认可的优秀教师队伍。

  3、坚持走科研兴校、兴教之路,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提升教师科研能力。

  4、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优雅校园、书香校园、活力校园”的氛围。

  5、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加强综合实践、艺术、科学等一些校本课程的研究工作,逐步开发符合我校实际的有特色的校本课程。

  6、全面实施小公民教育,以读书活动为载体,丰富学生的课内外活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学风。

工作方案 篇3

  为全力做好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高、中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一)高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高考考点县城区小学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高考前一天(6月6日)县人民医院安排工作人员与县城区小学联系确定医疗救护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高考期间(6月7-8日),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一辆、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高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二)中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中考医疗保障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县半扇门中心卫生院共同承担,县城区小学考点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县中学考点由县中藏医院承担、县半扇门中学考点由半扇门中心卫生院承担。中考前一天(6月12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点学校联系确定医疗保障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中考期间(6月13-14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一辆(半扇门考点不安排救护车)、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中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三)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县疾控中心做好考前考点室内外消毒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员进驻高中考考点协助和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工作,杜绝高中考期间发生传染病疫情和饮用水安全事件。

  (四)巡考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巡考工作安排高中考考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工作安排,高中考期间务必提前半小时进驻考点,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高中考结束后方能按照考务办公室要求离开。

  (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穿平跟软底鞋,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等。

  (三)急救车辆出入高中考考点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不得使用警笛和使用汽车喇叭。

  (四)参加医疗卫生保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强化应急值守,在保障期间要确保工作质量,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开通,做到职责、人员、措施和责任全部到位。

  (五)高中考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积极处置的同时,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报告,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工作方案 篇4

  社区市民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全面改善和优化市民成长环境。

  一、要教育引导职工、居民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培养,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

  二、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性青少年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三、高度重视对流动人口中市民的义务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四、积极为市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深入挖掘我区进行市民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的潜在资源,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参观,激发市民的爱国主义情感。通过组织市民参观企业、单位增强市民的奋斗思想。

  我们积极开展市民的摸底调查,做到情况详实,管理规范。定期对社区的情况进行核实。同时,结合园区环境工作纵深开展,我们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步伐,创造适合市民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新建书屋、卫生站、远程教育站点等工程,通过这些文化信息平台。

  一、可以给市民提供不断学习,充实文化素质,吸取“精神食量”的机会,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通过现代信息应用平台,可以加大对市民的生存技能培训教育,使其能有所学、有所做、有所用,更好的适应社会生存和发展。

  三、积极开展扶贫解困和“一对一”帮扶活动,对贫困家庭及市民给予一定的国家政策性保障和帮扶,让其对社会生活充满自信心,、更好的帮助他们走出一时的困境,鼓励他们勇于创造更好的生活。

  四、积极发挥共青团、妇代会、治保会等职能机构作用,积极开展市民教育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优良作风,定期组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同时加大对市民的法律法规教育工作,开展法律课堂进企业活动,并通过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妇代会也及时的对市民给予了关心关爱帮扶,组织留守儿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生产生活技能知识教育。

  总之,社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风,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市民教育协调工作典型和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市民教育协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使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从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着手,采取有力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

  在xx年的一整年中,我们幼儿园的发展在全体教师和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大力帮助下,取得了长的进步,这是我们一直以来奋斗的目标,这是我们对整个社会做出的一个小小的贡献。只要我们去努力,我们的贡献还是更大,这就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懈努力的根本!

  xx年,我们将满怀着爱与喜悦,用心去经营广德这个大家庭,让她成为一个和谐美好的大家庭,我们将家园携手,共同开启智慧,运用爱的智慧,最适合的方法,让每一位广德人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共同付出快乐,收获喜悦,付出真情,收获成功!让我们在教育的途中,一路携手同行!由此思考而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幼儿园特色发展目标

  深入绘本教学研究,能制定创意的主题教学八个及部分绘本特色教学活动的设计。制定广德早教园教师手册、广德早教园家长手册;撰写“综合运用心理治疗模式指导幼儿日常教学实践教育案例集”;撰写幼儿园家长学校教材(部分)。

  (二)教职工发展目标

  教师能在工作中找到工作的乐趣,能学习更深入地观察和了解自己,接纳自己,并能以谦卑地心态向他人学习,向孩子学习,向周围的自然学习;能有创意地开展工作,愿意分享自己的创意,能在工作中获得自信与满足;能关注幼儿园发展,关心周边教师的成长,关爱孩子,学习合作与体谅,并在团体中共同成长。(成长包括专业成长和心灵成长)。

  管理者(教研组长以上)能在工作中加强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定位准确,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勤于思考,管理实践中促进团队发展,在团队发展中促进个人成长。

  教职工能在工作中学习慢慢打开自己的心,尝试接受和了解新的知识,新的观点,以更开放的姿态来面对孩子,面对家长,面对同事,敢于打破旧的工作模式,尝试新的方法。能关爱孩子,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和家长,学习以谦卑地态度对待周围的人与事,在工作中感受到快乐。

  (三)家长发展目标

  通过家长培训,家长讲座等让的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能主动寻找更适合的育儿方法,能主动学习教育技巧,并愿意从改变自己入手而做好家庭育儿的工作。

  (四)幼儿发展目标

  孩子们愿意并喜欢上幼儿园,能充分感受到爱和自由,能大胆表达自己的意愿,学习和同伴友好相处,并学习照顾自己,照顾周围的环境,愿意学习新的知识,并敢于尝试,不怕失败。

  (五)幼儿园其它综合管理目标

  1.后勤、食堂、档案、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更进一步完善。

  2.区示范性家长学校的评定。

  3.教育科研目标。能把幼儿园心理健康及家长工作特色与教育科研相结合,使一半以上的教师真正参与到教育科研中,使我们的教科研真正促进教师成长,真正为教育服务。

  4.一楼部分教室的改建,安排出教师办公室。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幼儿园综合性管理,完善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XX区示范性家长学校的评定工作。

  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并创新家长学校工作,制定各类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及家长手册等,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参加区示范性家长学校的评定。

  2.一楼部分教室的改建,安排出教师办公室。

  3.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制度,公开招生计划。

  4.完善后勤管理制度,提高后勤服务工作的实效。

  制定相关的财产管理制度,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加强食堂的管理,减少浪费。

  5.分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从园长到每一位教职员工,重要各项活动的归档与整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分层负责,认真执行,自上而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本学期要做好档案验收工作,主要由分管的副园长和本园档案管理员负责。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使全体教职工明确并执行。园长和档案管理员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各项工作的归档情况。

  6.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督促食堂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防止病从口入。

  严格规范各项保健制度,进一步明确保健医生的工作任务。园长、保育组长及保健医生共同完成保育工作细则的制定工作。保健医生做好每日幼儿餐点、午睡和户外活动的记录工作,并在周五中午报给值周园长。

  7.加强各级的保育工作。

  保健医生的定时检查,保育组长的每周不定时检查和园长的突击队检查,保健医生和保育组长做好检查记录与指导工作,园长根据各级检查情况结合抽查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相关的后期调整方案,同时各项保育工作与考核相结合。对一些在园的体弱儿、心理行为异常及在入园体检。在年度体检中发现的营养不良、贫血、龋齿、血铅偏高等有缺点、疾病的儿童建立专册登记,并进行随访、跟踪管理,做到有结果记录、数据统计及分析材料。还要积极做好卫生保健知识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全体教职工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的教育,提高家长及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

  8.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

  规范门卫一日工作细则,做好来客登记,保证园区的安全,家长接送幼儿需出示接送卡。定期检查园内各项设施,并做好记录。加强班级安全管理。将安全工作纳入常规,列入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当中,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恶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二)打造和谐发展的教职工团队

  一个团队的打造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幼儿园发展的路经,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活动,逐步形成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形成合力共济的良好氛围,打造一个学习成长的共同体,由此而提升广德早教园的教育品牌,提升每一个广德人的职业幸福感,成就感。

  1.形成职工和谐团队,增加团队凝聚力。

  职工在幼儿园中往往会处在一个不是特别受重视的地位,然而一个团队每一个岗位都是非常重要的,要保证良好的教育服务,必须要所有的人都能尽心尽力,团结合作,因此,本年度对职工团队的建设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具体从以下几点入手。

  单周进行一次团体辅导或综合性学习交流活动,目的在于建立良好的团队氛围,形成合作的团体。

  双周进行业务交流活动,并安排部分教师主持保育员的培训。

  设立幼儿园管理工作建议栏,每位教职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每月写好一篇工作笔记。

  认真参与班级管理对话,更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地对待班级工作。

  组织保育员交流活动,“谈我在工作中向孩子学习……”。

  组织教职工“园歌表演赛”。

  本学期我校语文教研组本着以教师为主体,以新的课改理念为导向,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核心,以《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为引领,围绕“立足课堂,深化课改,提高课堂有效性”的教研主题,以研促教,立足课堂,扎实有效开展语文学科教学研究,努力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率,努力实现“扎实、高效”的教学,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语文的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创我校语文课程改革新局面。

  1、教学常规常抓不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进一步完善、规范教学行为,促使语文课堂教学有效益,教育教学有实效。

  2、健全以课堂教学研究为核心的教研,立足校情开展教研活动。

  3、开展丰富的语文活动,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与语文能力的提高。

  4、加强科研指导,大力推进语文学科中的研究性学习,倡导自主探究、实践体验和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

  5、继续深入开展教材、教学用书及课程标准的学习,确保语文课堂教学研究,每位教师努力做到让语文课堂教学焕发生命活力。通过写教学随笔、个案积累,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创出佳绩。

  1、加强教研组建设,构建“学习型教研组”。

  (1)认真抓好理论学习,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的理念。明确形势发展要求,学习新课程,在思想上树立新课程意识,更好地为课堂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

  (2)坚持集体学习研究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做法,语文组每位教师都要做一个终身学习者。除了参加学校规定的学习内容之外,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自修内容,重在提高个人的素质品味。

  (3)教学常规的学习。认真抓好学校教学常规的学习,每位老师要经常对照检查。

  2、严格执行和落实教学常规,强化教学管理。

  教学常规包括教学准备、课堂教学、批改与辅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方面。本学期要抓好教学常规的执行与落实。每个月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常规的检查。

  (1)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中心,以优化教育教学为目标,以转变教学方式为重点,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把学校的教学要求落到实处。

  (2)抓紧抓好备课工作,备教师要根据年级的教材特点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安排好教学计划,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把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放在首位。

  (3)加强组内听课评课活动。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不能弄虚作假。加强评课活动,发扬教学民主,浓厚教研气氛。

  (4)重视教学质量的考评工作,认真做好教学的测评工作。各年级要根据年级的教学实际,搞好教学测评,搞好教学质量的研究与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在质量教学质量考查的同时,还要重视学生口试的检查与阅读量的检查,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另外,平时作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尽可能布置教师自己设计的作业,少做练习册,多布置开放性的作业,少做标准答案,在作业这一环节也要尽可能体现自主的特点,特别要重视学生的写字与朗读的训练,把学生的写字与朗读列入到考查内容上来。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研水平

  (1)根据全区“立足课堂、深化课改,提高课堂有效性”主题教研活动,做好“一项试点,四项习惯、五项突破、十项研究”工作。

  (2)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各年级要积极探讨在新的教学理念指导下如何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在年级组互相听课,共同提高。

  (3)完善集体备课制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本学期,我校语文教研组利用本校每周五的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时间,加强各年级备课组的管理,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建设好语文学科资源,为教学提供有效的资源共享。每组选本单元的重点课文进行研究、讨论,指定中心发言人,谈教法谈学法,其他教师进行修改补充,努力追求课堂教学的新境界,挖掘教材的精髓,集思广义,进行教研活动,把课文吃透、吃准、吃精。使课堂变成充满生命力的课堂,充满人文关怀的课堂,充满问题探索的课堂,充满语文魅力的课堂,充满教学智慧的课堂。

  (4)积极发挥名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为青年教师创造学习和锻炼的机会,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起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青年教师要将磨课当作自己成长的舞台。

  (5)师徒结对,同伴互助,专家引领,自我反思。

  本学期,将继续邀请市区教研员来校指导,为课堂教学把脉,为语文课改指引方向。“师徒结对,同伴互助”一直以来是大同二小的教研特色。但由于学校活动多,教学任务重,有时候难免不能够落到实处。本学期,我们语文组将进一步加强这个方面的管理,让“师徒结对,同伴互助”真正发挥它应有的功效,真正做到促进教学相长。

  (6)继续加强新课程实施的研究。着重加强对一年级的汉语拼音教学、二年级的识字教学、三至六年级主要以加强习作指导和作文讲评的研究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不搞花架子,做到“真实、有效”。

  (7)鼓励教师开展教学反思。语文教师要锤炼自己的教学语言,让自己的课堂教学语言变得准确、生动、形象,为学生示范。

  (8)继续开展语文小课题的研究。强化小课题的研究与管理,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小课题研究成果;围绕课题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解决教学存在的问题,使教师的反思能力、研究水平在研究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月1、 制订、落实教研组长工作计划

  2、 教研考核目标申报

  3、 教学五认真检查

  4、 常规性教研活动

  5、 校园读书节

  四月1、 市教研员励汾水老师来校指导

  2、 教研组常规性教研活动

  3、 教学五认真检查

  4、 课题交流

  五月1、教研组常规性教研活动

  2、教学五认真检查

  3、期中教学质量分析调研

  4、区先进教研组评选准备

  六月1、教研组常规性教研活动

  2、教学五认真检查

  3、期末复习迎考

  4、资料整理、归档

工作方案 篇5

  东坑幼儿园消防工作计划 为了做好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幼儿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治安防范工作

  1、将安全管理工作列为第一重点,了解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动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秩序。

  2、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掌握员工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以促进保安工作的进一步稳定。

  3、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幼儿园开展的各项安全会议、学习活动、案例讲解等,及时排查幼儿园的一切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门岗责任,对施工、送货等外来人员认真盘查并做好来访登记记录。

  5、全力配合幼儿园发展需要,加强保安管理工作,确保现场保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消防管理工作

  1、定期保养设备设施,维护好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完成各层消防栓箱贴封条和配置灭火器等警示标语工作。

  2、对新入员工进行消防常识及技能培训,节假日前对园区内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好灭火器,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排除,有效保障了幼儿园的利益和安全。

  3、为确保消防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4、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车场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指引家长接送车辆按指定位置停车,来园的一切车辆均停于幼儿园大门之外,确保车辆与行人安全;

  2、对载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场;

  3、严禁闲杂人员进场,并提醒车主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

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关于印发〈常山县应急联动分组模式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园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及时高效处置园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社会综治科负责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应急事项的联络、协调、分解处置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事项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应急联动的保障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畅通联络渠道。在社会综治科设立应急联动办公室,配备接受指令的联系电话和联动工作电脑,接收并分解落实上级应急指令,应急事项完成后及时反馈到上级应急事项交办部门。

  2、完善值班制度。完善值班制度,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及重要节点的应急值班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

  3、加强矛盾隐患的排查收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势,促使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力争将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在苗头。

  4、建立应急队伍。明确由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同时承担应急联动工作应急队伍职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要结合开发区内部管理网格的划分情况,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做好网格内各类不稳定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

  2、确保应急联动及时高效。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城区上班时间15分钟内,非正常上班时间20分钟内,园区尽快)内赶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处置或协助处置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重大或紧急警情、求助。处置力量应足以处置相应警情;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反馈处置情况和结果;对重大警情或需要由其他部门参与处置的警情,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拨打110报告现场情况。

  接到应急联动指令后,认为该警情非本部门管辖的,在向联动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应先行出勤处置,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出勤。

  3、加强协作配合。各科室、工业发展公司要在应急联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确保应急联动机制的高效运行,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项,促进“平安园区”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4、强化工作考核。将应急联动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开发区管委会对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年终由考核组根据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对各科室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工作方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县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工作,及时消除人群免疫空白,维持我县消灭脊灰和消除麻疹阶段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流动儿童及时入册率、建证率,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抗体水平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首轮适龄儿童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成分疫苗首轮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实施范围

  全县14个乡镇、9个农场和牙叉社区服务中心同时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工作。

  三、查漏补种对象

  全县0-7岁流动儿童(20xx年3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包括本省流动儿童(无本地户口,跨市县居住的儿童)和外省流动儿童(无本省户口,在我县居住的儿童)。

  四、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卫生、财政、教育、宣传、药监、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完成此次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财政部门保障活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药监部门对疫苗流通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计生部门要按要求做好人员落实与安排,协助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发放接种告知书等工作。

  (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部署、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经费落实、具体的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

  (三)县疾控机构应根据各接种单位实际摸底情况分发疫苗、注射器,宣传资料、接种告知书、报表等,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在接种工作完成后负责将接种统计报表等资料的统计上报。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督导、评估工作。

  (四)接种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主动与当地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或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用工单位、企业主等沟通联系,争取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查漏补种期间的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发放告知书和疫苗补种等工作。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辖区的摸底、登记、接种等工作,工作全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摸底透彻、补种完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划分各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区划管理,精心部署查漏补种工作。在查漏补种月期间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由领导成员组亲自带队,精选业务好,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切实加强督导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抽查儿童及暗访等方式督导评估接种单位摸底调查工作。

  2、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积极参与。对垃圾村、建筑工地、采石场、养殖场、废品回收点、部队与居民结合地、出租屋、菜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进行彻底的扫荡式、拉网式摸底调查,确保每个片区、每个流动人口集聚地流动儿童和散居漏种常住、临时居住儿童均摸底造册。

  (二)做好摸底信息登记工作

  1、流动儿童或常住儿童查漏补种摸底信息均应登记在《省0-7岁儿童(本地和流动)查漏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1)上。

  2、各接种单位按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挨家逐户摸底登记工作,不允许将既往掌握的流动儿童直接转抄到摸底登记表上,也不允许只调查而不造册登记。

  3、流动儿童查漏补种重点针对外省来本省的流动儿童,本省流动儿童如在异县长期居住(居住1年以上)并常规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不必重复登记。外省流动儿童若在本地居住超过2年以上且常规入卡正常接种者可不必重复登记。

  4、常住儿童只登记发现有麻疹成分疫苗漏种的对象,麻疹成分疫苗之外的其它疫苗漏种者仅纳入补种,不在摸底登记表上登记。

  5、各乡镇在3月12日前完成摸底登记,根据摸底情况将本次查漏补种所需疫苗量上报县疾控中心。对查漏补种对象在摸底登记时,发现需补种的儿童,应同时向家长发放“接种告知书”,告知应注意的事项、接种时间和地点。

  (三)及时开展疫苗补种。

  1、补种原则:补种疫苗一律实行免费接种,各接种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广使用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进行补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工作中,对免疫史不全的儿童要按照缺哪针补哪针的原则进行补种。对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的儿童首先补种1针单价麻疹疫苗和1剂脊灰疫苗,然后根据该儿童所漏种疫苗的品种,纳入常规免疫完成其他疫苗的补种,确保流动儿童均能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相应疫苗的接种。但所有儿童不补种卡介苗。如为候鸟型居住并有明确既往接种记录的儿童,不需补种,要告知监护人在返回原居住地后完成接种即可。对8月龄-7岁无麻疹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免疫史不足的本地儿童,且无麻疹接种禁忌者,也应接种1剂次含麻疹成分的疫苗(3岁以下按免疫程序接种相应的麻疹成分疫苗、3-7岁统一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补种前确定无免疫史、免疫史不详的儿童在本轮集中补种后,应纳入常规免疫接种管理,并按免疫程序规定给予接种第2剂麻疹成分疫苗(两剂之间至少间隔6个月)。

  2、补种形式:原则上以通知、动员漏种儿童到接种单位门诊接种为主,反复动员不愿意到接种门诊补种的应及时下村入户补种;有用工单位、企业雇佣关系的流动儿童居住地可通过基层政府要求用工单位负责人、企业主配合协助动员儿童家长带孩子主动到接种门诊补种。较多流动儿童集聚地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定期进行接种。

  3、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各固定或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充足的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规范做好补种工作。在实施补种前,应仔细询问受种者既往健康状况、家族史、既往病史等,严格按照各种疫苗说明书要求掌握禁忌症、注意事项规范实施补种工作,有禁忌症者一律不给予接种,符合慎用症者要通过充分论证后给予接种。特别要注意核查补种前近期(1个月内)有无减毒活疫苗接种史(两种减毒活疫苗如不同时接种需前后间隔1个月以上,无论常规免疫及强化免疫)。接种前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各类疫苗接种告知书由省疾控中心下发电子版给各市县疾控中心,由各市县自行印刷)并告知家长接种前后应注意的事项,特别是加强对疑似异常反应的观察,如有可疑反应应及时报告和就医。

  4、认真做好接种登记: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疫苗补种记录在附表1中登记的同时,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在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上,已建卡儿童还需将接种记录登记在接种卡中。在查漏工作完成后应将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儿童登记入卡,居住3个月以下儿童只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即可。接种证、卡登记的接种记录应准确无误,特别注意批号、接种人员签名等信息要真实、准确,卡、证一致,每针次健康状况问询记录、知情告知、监护人同意签名等信息。

  (四)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妥善处置。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查漏补种月期间应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应注意几点:

  1、所有设立的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如发现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取医疗救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疑似异常反应的现场处理遵循“边治疗、边调查、边上报”的原则进行。现场难以处理的异常反应应立即协调医疗救护车送往县定点医院,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经费或其他任何理由推脱病例治疗。

  2、发生疑似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群体性不良反应、接种后不明原因死亡等)应立即暂停接种,并逐级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所有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病例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较为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组织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有经验的专家召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会议,加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进程,避免相关事件久拖未决而引起的家属不满情绪,以及可能导致的其它社会不良影响。

  六、经费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当地财政,保障此次工作所需接种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接种补助经费按每剂次5元下拨至接种单位。开展本次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包括监测、宣传、培训、督导、维持冷链运转、接种耗材等)由县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安排保障。

  七、时间安排

  (一)20xx年2月27日-3月12日完成摸底登记并上报疫苗计划及疫苗需求量。

  (二)20xx年3月13日-20日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三)20xx年3月21日-25日县级完成“表2、表3、表4”统计汇总和工作总结,并于3月28日上报省疾控中心。

工作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全省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成立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郑邦山、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教育厅、省消防总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三、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独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六)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儿园(5个班以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七)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并定期开展检测,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厨房应独立设置,或与儿童活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烟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八)应急力量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幼儿园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地澄清辖区幼儿园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别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幼儿园,各省辖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公安、消防、教育部门业务骨干,同时邀请电力部门派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乡镇的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和公安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开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隐患。各地要及时梳理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辖区教育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深化培训教育。在辖区所有幼儿园张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级建立幼儿园教职员工目标人群,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识,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幼儿园火灾隐患。

  (五)集中约谈警示。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宣传曝光。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级教育、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校(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幼儿园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工作方案 篇10

  20xx年对全区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实行免费产前筛查、诊断。为确保这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二、项目目标

  (一)20xx年为全区3000名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二)提高全区孕妇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的知晓率。

  (三)提高产前筛查诊断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筛查对象

  全区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

  四、检查内容

  (一)产前筛查。

  以血清生化三联筛查评估15-20周孕妇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及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值,同时对18-24周孕妇进行产前超声筛查。

  (二)产前诊断

  1.对血清筛查高风险的孕妇转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对神经管缺陷高风险及产前超声筛查异常的孕妇进行彩色超声诊断确诊,根据诊断结果予医学指导,随诊至分娩。

  2.孕妇有下列情况的进行产前诊断:羊水过多或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有畸形可能的、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过某种遗传病患儿的、曾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儿的、年龄超过35周岁的、其他医学上认为需要产前诊断的。

  五、工作职责

  (一)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区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及莲花医院莲河总院在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中应宣传动员农村户籍和城市低保孕妇自愿接受筛查,告知孕妇持联系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城市低保孕妇还应持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同民医院采集血样和超声初筛(最好是空腹采血)。各镇卫生院妇产科应协助跟踪转诊过程中失访的当地户籍孕妇。

  (二)同民医院职责

  1.负责血样采集。同民医院为我区采血点,负责本院门诊及区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莲花医院莲河总院介绍来的孕妇的血样采集,集中血样标本定期送市妇幼保健院检测。

  2.负责彩色超声初筛。

  3.开具全区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介绍信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诊断。

  4.负责指定专人随访跟踪项目服务至分娩。

  (1)通知血清筛查高风险、超声初筛异常的孕妇到市妇幼保健院接受诊断(其中神经管缺陷高风险孕妇应先行超声筛查发现异常或可疑异常后再行转诊);

  (2)将转诊名单报市妇幼保健院;

  (3)对未及时转诊孕妇进行追访;

  (4)血清筛查和超声初筛高风险孕妇以及直接做产前诊断孕妇随访跟踪率应达100%。

  5.定期收集数据、上报项目报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产前筛查领导小组,制定产前筛查实施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分配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电视、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孕妇产前筛查有关知识宣传,提高全区孕妇孕期健康知识知晓率,让孕妇自觉接受筛查。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卫生局将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将产前筛查工作列入妇幼保健工作考评内容,对项目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项目费用

  每名孕妇产前筛查、诊断费用43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包括产前血清学筛查每例160元(采血20元,检测140元)、产前超声筛查每例150元;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分析每例1250元×7%(需诊断人数占筛查人数的比例),产前超声诊断每例415元×7%(需诊断人数占筛查人数的比例);随访每例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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