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01 10:13:5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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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方案(精选6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项目做不同角度的分析设计。在决定做某个项目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工作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环保工作方案(精选6篇)

  环保工作方案1

  为迎接省卫生县城创建技术考核,营造优美的第九届国际徐福节环境氛围,根据县政府《关于明确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通知》、县委办《全县迎接省卫生县城验收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办《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市场环境和城市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协助主管部门加强无证市场管理:

  1、依法加强无证市场监管,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做到场内环境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无污水漫无溢摊。

  2、无证市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占通道经营。

  3、设置垃圾收集房,摊位设置有盖垃圾收集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实行隔离屠宰,活禽经营区相对独立,无注水市场开展猪、禽类定点屠宰。

  5、经营者车辆、消费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专人负责管理。

  (二)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在居民小区内随意核发营业执照(营业性用房除外),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三)负责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点、洗车点的规范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点、洗车点、停车场、农贸市场要依据规划、城管、商务等部门意见核发营业执照,否则不予受理、审核。

  二、任务分工

  (一)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管理。

  1、取缔未经审批随意设立的收购点;

  2、严禁废品外溢;

  3、不得占道经营;

  4、维护周围环境。

  (二)查处取缔无证经营。

  (三)马路市场管理。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协助疏导或规范马路市场,规范设置流动摊点。

  (四)熟食摊、店。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协助监督防蝇措施、口罩、帽子的配备和使用,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五)站东街市场、振兴农副产品市场疏导或规范经营。

  (六)大排挡及烧烤摊点。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疏堵结合,协助取缔固定经营场所外所有大排挡及烧烤摊点。配合关闭王子大排挡、公园路大排挡。

  (七)协助整治孙沙市场环境。

  三、工作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8月27日-9月20日)积极协助主管部门整治无证市场和马路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通过省卫生县城创建暗访。

  2、技术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30日)协助主管部门完善无证市场及马路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班子,加强领导。县局成立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场环境整治的领导指挥、协调沟通等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华道伟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长、分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纪检组长尹圣连兼任主任。县局将市场环境整治列入20xx年度重点工作,相应地集中优势力量投入该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头,负责人要亲自抓,负全责。

  2、成立巡查队。从各分局、县局科室抽调管理市场的精干人员组成巡查队,具体负责对县城无证市场和马路市场的巡查监管。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宣传条幅2条,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

  4、突出重点,全力整治。巡查队和青口分局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灵活调配人员,全力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争取在创建办检查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县局将随时进行现场督察,对工作力度差,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者被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批评、问责的部门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待岗检查或给予纪律处分。

  环保工作方案2

  根据乌审旗社管委办公室的要求,为确保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序推进,取得成效,现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富民强旗”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影响我旗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新格局,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社会管理人性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环保工作高效化的要求,切实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工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通过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思路、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效能,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乌审旗跨越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以全旗社会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仅使全旗的经济发展模式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更使乌审旗迈向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三、方法步骤

  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分准备动员、实施推进、查缺补漏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30日),制定方案,组织动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动员大会,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30日),落实保障,实践探索。

  第三阶段(20xx年7月30日—10月30日),攻坚克难,积极推进。针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法。

  第四阶段(20xx年10月30日—12月30日),巩固完善,形成机制。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总结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试点工作成果。

  四、试点工作组织保障和责任分工

  (一)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环保局成立社会管理创新综合工作领导小组,由环保局局长赵连军同志为组长,局副局长王林同志、胜利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局办,由副组长胜利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王冰同志具体办公。全局要按照旗委、旗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和工作耐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协调配合,增强合力。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维稳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具体要求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局各股室站要增强大局观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搞好沟通协调,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主动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群策群力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创新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落实、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坚决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责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全年目督考核项目,并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和的重要内容,对社会管理创新没有通过考核的,所在科室和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强化督查落实,强力推动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环保工作方案3

  为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的通知》(惠东府办〔20xx〕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各类环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从源头上减少预防和减少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行动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由庄绍君局长任组长、周柏林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李霖坤、骆祝宏、卢羽珍、游伟兵、翁操、廖小军、邱宇栋、曹亦文、肖必冠、曾澄文、张晶明、刘新强、邓燕军、刘燕新、林建安、陈威、曾伟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分局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检查。

  主要针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白盆珠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坚决打击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行为。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运作、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按规定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规范危废储存设施管理,及时指正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的环境风险和防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作情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或处置情况,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开展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转移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开展非法采矿企业排查行动。

  采用定期巡查方式,对矿山、矿点特别是已取缔的'点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非法开采或“死灰复燃”的,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确保做到“发现一家,重处一家,清理一家”,保障饮用水源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xx县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动员、严密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帐,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联合各有关部门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环境安全条件的企业,有效促进企业自觉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12月x日)。

  对重点排查企业开展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复查,推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相关股室、环保所要将每个阶段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要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严把环境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环境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要逐步配足配齐环境应急救援装备,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

  今年是我镇提标扩模、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良好机遇和严峻考验的重要一年。今年的环保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环保、市容、城管、农林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实际,务实创新,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治污减霾为重点,扎实认真地做好环保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环保工作方案4

  为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转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一、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规范对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饭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发展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基本情况,噪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摸清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和噪声污染情况,各饭店、酒店、各洗车美容店的基本情况和油烟、污水的排污去向。填报附表1、2、3、4,调查表于2014年1月20前上报。

  (二)对施工工地噪声、粉尘超标排放和公共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市民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要监督处罚力度。对饮食店、酒店油烟直排临街店面和占道洗车、污水直排路面的,要限期改造,对逾期不改造,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处罚。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整改或立案查处情况。

  (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对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环保工作方案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区办《关于印发xx区环境污染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了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确保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4、切实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对养子寨、南部山区、景家庄等水源地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督促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确保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行业

  1、全面清理整治矿产开发企业。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区属矿产开发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矿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落实关停措施,严防死灰复燃。

  2、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造纸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已经关停的百兴纸业厂,必须坚决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杜绝“死灰复燃”和偷产偷排问题的发生。宝马纸业公司,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

  3、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产治理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的要求,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和峡门造纸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停产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逾期仍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关闭。

  4、强化对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中石油下属的66家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11家民营加油站及加气站、煤气站和天然气供应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燃煤锅炉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平凉城区禁止安装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同步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对近年安装的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逐年限期取缔,环保部门每年在采暖期内要对其实行年检,对烟尘、噪声等超标的锅炉限期治理,对污染物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锅炉先期列入取缔计划,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环保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抽组专门人员,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本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自工作。

  2、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搞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迎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验收。

  3、自查整改阶段(8-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并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认真进行清查。区政府将对自查整改情况和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抽查检查。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凡是由行政机关任命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各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集中整治,挂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主抓重,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时限,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畅通渠道,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加强举报受理,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的办理查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有权机关予以取缔、关闭;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环保、发改、国资、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环保工作方案6

  今年是我局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因此,宣传工作必须主动发挥先行官的作用,根据局工作安排,及时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特制定环保宣教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主题,结合其他环保中心工作,认真组织环保宣教活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科普知识,提升环保部门形象,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营造全县上下共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浓热氛围。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今年环保宣传主要分三大块进行:

  (一)、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宣传

  1、内容:盘锦市考察学习情况、创建动员大会情况、创建计划组织落实完成情况、创建典型报道、有机招商推介情况、国家环保局调研验收情况以及有机食品相关知识

  2、方式:①邀请《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扬州日报》、省环保宣教中心等县外媒体对创建动员情况、有机招商推介情况、国家环保局调研验收情况进行专题报道。②县电视台和《今日宝应》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并请县电视台制作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专题片。③利用乡镇宣传橱窗,有线广播和社区市民学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定期宣传有机食品知识及创建情况,营造大众参与氛围。④邀请国家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和省环保厅专家来我县开设有机食品知识专题讲座。⑤充分发挥《宝应环保》公众网站的作用,及时传递国家、盛市环保政策动态,报道全县环保工作信息。

  3、时间:根据《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方案》安排,由自然保护科和法制宣教科组织实施。

  (二)、环境管理工作宣传

  1、内容:项目建设服务情况、环保执法情况、环保目标责任状落实完成情况、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排污许可证》执行管理情况、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执行评定情况、医疗废水废弃物治理运行情况、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环保科普知识。

  2、方式:请县电视台和《今日宝应》及时宣传报道,并分别制作和刊登项目建设服务、环保行政执法两个专题报道。

  3、时间: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各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相关情况,由法制宣教科与媒体对接实施。

  (三)、环保宣教活动

  1、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采用街头现场咨询、宣传展牌、横幅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电视字幕讲话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与组织部联系,在党政干部培训班开设环保知识讲座。

  3、与宣传部和有关乡镇联系,组织一次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并在农村党员干部冬训班上开设环保讲座。

  4、发挥乡镇环保助理作用,分别在各乡镇组织一次企业人负责环保培训。

  5、与教育局联合开展环境教育,举办一期暑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一次”6·5”世界环境日学生环保征文。

  6、与安宜镇联系,在社区市民学校开设环保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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