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1-07-02 18:36:0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1

  为了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村总支、村委会实行书记、主任负总责,成立交通安全“夏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村支两委要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

  三、村对所辖区域通村通组公路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确保对乡村公路的全程监控。

  四、村支两委干部对所辖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按要求上报。

  五、严禁“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管段干部要和公安民警一道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畅通信息渠道,随时将交通隐患信息上报,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六、管段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夏季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的路段,要确定人员24小时监控。

  七、及时上报隐患或交通事故,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拟状单位:xx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签状单位:

  责任人:

  二oxx年五月二十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我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村主任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村一大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村交通安全管理组,具体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二、 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驾驶人、车辆、道路、桥梁、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安全隐患地段等交通安全基本情况,督促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领驾驶证,办牌办证和按时参加年检审、宣传教育等源头管理工作。各村与辖区内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货车及微型汽车等车辆驾驶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村内醒目位置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及内容,刷写墙体标语2条以上;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坐超员车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微型汽车,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证率达到100%,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晓率达到95%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各村要积极会同安全生产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要经常组织对本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险桥、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绝因危险和没有及时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健全事故紧急救援联运机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五、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村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村主任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乡政府将适时协调联系公安、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赴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六、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消极就会整改的,予以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从下达之日起开始实施,责任书不因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为第一责任人,继续履行责任书。

  乡政府责任人:

  各村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3

  为保证车辆的安全使用,确保正常的安全营运和人身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含兼职驾驶员和自行驾车的专车使用人)与公司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并承诺按本责任书的内容贯彻执行,临时和兼职驾驶人员同样适用本责任书。

  一、遵纪守法

  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对车辆负责,对行人安全负责,对公司财产负责,对道路安全及畅通负责,对集体荣誉负责的态度,时刻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二、认真学习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驾驶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平时做到认真学习,阅读交通安全报刊,学习有关交通法规,注意在交通事故事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自身安全行车。

  三、车辆管理

  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坚持例保及定期综合检测制度。主动配合公司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强制维护。严格执行维修卡记录制度,按规定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维修作业。车辆收车后,负责做好检查移交工作,用车前对维修过的部分作特别检查。按期进行季检、年检和节前车辆检查。

  强化车辆安全保险和各种证件有效的管理,及时办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种审验手续。

  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爱护车辆,经常保养,保证车体内外清洁。汽车修理,必须经公司同意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四、行车安全

  驾驶人员按规定对所驾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做好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自检自查,特别是制动、转向、传动系统及灯光信号装置检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开带病车、严禁开赌气车、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交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开与证不符的车辆。随时注意车辆附属设施和行车物品的稳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长途行车,晚间行车,山路行车注意安全。

  五、交通事故

  如出了交通事故,绝不逃离现场,迅速向当地交警报集,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处理。并向公司及保险公司报案。

  六、事故责任处理

  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或单位车辆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未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因私出私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违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车辆损失以及交通违法责任由借车人全部承担。

  2,因驾驶人员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生的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认定系驾驶人员责任不予赔付的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因公司正常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负全责),除交通IC卡扣点由驾驶人员负责外,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损失赔偿部分由公司承担,但公司有权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

  4、因驾驶人员违反规定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IC卡扣点和缴纳罚款等责任均由驾驶人员承担。

  5、违章处罚必须在接到通知10日内处理,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违章驾驶人员负责。

  七、罚则

  1、驾驶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予以处罚500元,累计2次以上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驾驶人员未经公司批准公车私用累计达2次以上,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被公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4,驾驶人员违反本安全责任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事故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台同。

  八、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保留一份,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互即生效。

  公司(盖章):驾驶人员(签字):

  年月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4

  为了加强我镇船舶安全管理,维护日常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省政府43号令《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签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协助镇船管办、海事、渔政等部门执法搞好船舶安全检查、监督船员搞好安全生产,船舶所有人按时交纳各种规费,按时对船舶进行检验。

  三、经常性检查船舶安全,参加营运、经营的船舶达到三证(船舶登记证、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二牌(乘客额牌、船名牌)一线(载重线),并规定配齐消防救生设备和防洪用的缆绳桩等救助设施,杜绝“三无”船舶。

  四、不得妨碍其他船舶的正常工作(客运船舶不得超客、超载、渡口不得停放采砂船、堆放沙石、采砂船不得乱采乱挖,随处倾倒废石料,避免造成水土流失,阻塞河道,妨碍水上交通和农业用水需要)。

  五、外来船舶从事客货运输、采砂作业、停靠码头,必须经镇管船办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签订安全责任书,保持环境卫生,服从管理,否则不准停靠或在辖区内从事客货运输、采砂作业、停靠码头等活动。

  六、船舶所有人经常组织船员学习水上法律法规,教育起严格遵守《船员职务规则》、《内河避碰规则》,船舶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施救,立即向镇船管办、海事部门逐级报告,服从海事机构统一调度的指挥,接受调查处理,提供事故有关的真实证据。

  七、认真搞好汛期安全工作,接到镇人民政府、镇船管办等的通知后,各村(居)委组织所属船舶、船主立即做好防汛准备工作,防汛期间船舶所有人保证做到(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线,客货运应减载30%,达到封渡水位线时必须停运,采砂船禁止采砂作业)落实到位,确保船舶顺利度汛和无财产损失。

  八、奖惩: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委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兑现,未超载、雾航、夜航,按规定作业进行操作、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为零的村(居)委现金100元,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村(居)委惩现金200元。

  龙女镇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村(居)委责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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