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0-11-25 18:01:0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委托协委托协议书模板汇编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协委托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委托协委托协议书模板汇编八篇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乙方管理人事关系和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工龄,保留其原有身份。

  二、甲方仅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档案,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等均应自理。

  三、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需另收费):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晋升或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办理出国、赴港(澳)政审;办理退休申报;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等。

  四、乙方应遵守国家及施市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管理。

  五、乙方应将更名、学历、职称等各类个人情况的变更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已利于个人档案内容更新充实。

  六、乙方向甲方缴纳档案托管费标准为 元/年,首次托管须交档案整理费 元。

  七、协议有效期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档案托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八、本协议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将其人事关系和档案转出;如协议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仍未办理上述手续的,甲方将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乙方自愿选择以下服务项目(以在项目前打“√”为准)。

  1、 个人资料进入甲方的猎头人才库储备备用。

  2、 个人资料进入甲方的人才租赁库储备备用。

  甲方:

  单位(盖章)代表签名:

  总部地址:

  总部电话: 传真:

  分部地址:

  分部电话: 传真:

  乙方(签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年月 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招生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内容

  1、 合作项目:20xx年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财社[20xx]34号文中的技能培训补贴项目中的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等技能职称培训项目;

  2、 委托招生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 本合作响应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试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免费提供该项目培训;

  4、 本培训项目培训费用由省级专项资金提供补助,甲方不收取学员培训费用;

  5、 本合作如需单独开班,乙方提供学员必须达到30人或以上;

  6、 本培训项目学员资料由乙方提供,学员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4张大一寸黑白照)。

  二、约束条款

  1、 甲方原则上不收取培训费用,若乙方收取学员费用需向甲方报备;

  2、 甲方有义务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3、 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与其他组织机构合作招收其项目学员或借学校的名义帮其他组织机构招收本培训项目学员;

  4、 甲方不需支付乙方任何酬劳;

  5、 乙方在提供甲方学员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负责;

  6、 乙方与学员产生的经济纠纷,甲方不予负责。

  三、解除条例

  1、 乙方若2个月内未能为甲方提供学员,本合同自动解除;

  2、 乙方若未能履行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合同自动解除;

  3、 乙方若同时与其他组织机构合作本培训项目,本合同自动解除;

  4、 乙方若与学员产生经济纠纷,本合同自动解除。

  四、其 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协议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可以续签,但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委托乙方访寻所需职位,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义务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认真开展寻访工作,按甲方需求在委托期内提供相应适合的人选供甲方选择,并在10-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选。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的基本准确,并在甲方与候选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对甲方有意向的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其背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乙方应及时将访寻工作情况及进展与甲方沟通,对寻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

  乙方保证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甲方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员工信息进行保密,该保密责任在协议因正常原因终止或期满后都继续存在。

  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录用后,如仍在甲方任职,半年内乙方不得再将此人推荐给另一公司。

  二、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职位需求信息,并保证寻猎职位信息的真实性;如在委托期内,寻猎需求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选人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选人面试,如果需要,应及时告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或者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补充候选人其他方面的资料。

  甲方在面试完每位候选人后,应尽快告之乙方面试结果,以避免因延误反馈情况而给乙方及候选人带来不便。

  如甲方准备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签定聘用合同,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甲方不能利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及资料私下录用候选人。

  三、服务费支付

  自签定合同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_________元/月给乙方,以此类推。

  四、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给被违约方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倍。

  五、其他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追加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更正或放弃,都须书面进行,且经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单位盖章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续约事宜。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4

  仓库营业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订阅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开标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随时注意检查以保持该寄托物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寄托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寄托物有发生危险的性质或瑕疵的,免其责任,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契约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主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价金,扣去因拍卖所发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应尽善良管理之责,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料非习惯或有不得已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归现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事由转使第古代代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现所在地返还。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XX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

  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

  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

  9.3滞纳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已在_________________开立期货账户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账户委托乙方进行国内期货买卖操作。具体委托期限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将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信息优势、特定的技术及理论以及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职业规范为甲方买卖国内期货合约。

  4.在委托期内,为增强双方的透明度,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上述账户的交易情况,但不得干扰乙方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正常的交易。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当亏损超过资金的_________%时乙方必须通过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盈利分配:为保障双方的利益,以期货交易结算单为准,每达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双方结算一次。甲乙双方按盈利额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具有良好信誉和雄厚资金实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材料/设备数量和双方商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_____万元。(见附件)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双方签认实际消耗的材料/设备数量乘以材料/设备单价确定。

  2、工程季度/月计量:

  甲方每季度/月 日前对乙方当季/月完成当季采购并经监理、质检员检查及实验检验合格,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相关资料。

  甲方核定乙方当季/月购买的材料/设备量后,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当季/月完成的材料/设备款,扣除质量保证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在 日后支付给乙方。

  3、工程完工结算:

  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完工结算。

  根据每季/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

  4、余款支付:

  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 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义务的,质保期满后_____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工程业主的有关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按甲方、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并经甲方报监理、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返工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如果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段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不能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业主、监理或甲方质检工程师发现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责任由乙方承担时,则乙方负责无偿清退缺陷材料/设备出场,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缺陷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负责每季度/月按时办理乙方的材料/设备计量和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

  (二)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设备货款;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

  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含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

  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8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和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的通知。现将北洼东里1号楼200 年托管房屋合同书签定如下: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自有房产北洼东里1号楼______套单元房,合计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维修和管理。

   委托合同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房屋时间自200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委托代管房屋收费标准及服务范围:

   小修服务费:根据(京房修字[1994]第521号文件,《北京市城镇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2.36元/每平方米)应交纳________元。

   小修范围:

   修补屋面、地面、顶棚、室内抹灰;

   修理门窗、换纱、换玻璃;

   水、暖、卫、电设备的日常养护;

   疏通下水、烟囱、垃圾道、清扫屋面、雨水口。

   中修服务费:(5.42元/每平方米)应交纳________元。

   中修范围:

   需少量更换或局部加固,补墙主体构件或拆砌部分墙体的房屋;

   需补平屋顶面或外墙板缝局部漏雨的房屋;

   需整栋房屋进行门窗整修、地面维修、粉刷、设备管线维修和更换配件的房屋;

   因阴暗潮湿、严重掉土、使用不便需改善条件的房屋。

   电梯运行维修费(按一用一备高峰运行,含运行、维修、中修、大修,不含折旧费,7.33元/每平方米。)应交纳 元。

   服务要求:

   侯梯厅须悬挂“电梯运行”,服务标志牌;

   施行24小时运行制(24:00-次日6:00停,急病人除外);

   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电梯;

   文明服务。

   高压水泵运行维修(1.66元/每平方米,应交纳________元。)

   服务要求:

   保证水质卫生无污染;

   保证正常供水;

   保证设备清洁和安全及时修理故障;

   化粪池清掏费(0.3元/每平方米)应交纳_______元。

   冬季供暖费(30元/每平方米)应交纳)_______元。

   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1元/每平方米)应交纳________元。

   生活垃圾清运费(21元户/每年),应交纳_______元。

   管理费(2.40元/每平方米)应交纳________元。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字[1997]第186号文件规定)

   委托方主要业务:

   组织接管房屋及设备;

   计算房屋各项收费标准;

   建立房屋管理进住手册,档案;

   办理房屋管理进住手续;

   催交各项收费;

   组织房屋撤管手续;

   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制定房屋修缮计划。

   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200 年上述费用共计: 元。

   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注:本协议不含大修基金,如遇超出中修范围内的修理,按实际发生费用,各户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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