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协议书范文集合6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协议书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捐赠资金的方式,真诚与_________携手,共同为中国西部的贫困地区做一件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
根据_________教育扶贫项目赞助方案,甲方愿意赞助_________元。该资金赞助的项目可由甲方命名。
_________作为教育扶贫项目的承办单位,认真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精神,以_________的`工作作风,珍惜甲方的每一分爱心捐赠,使之在贫困地区发挥最大的效力。
甲方随时可以指导和监督乙方的教育扶贫工作,随时可以审计捐赠款的使用情况。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协议书 篇2
项目合作协议理由:项目:以实物出资为实物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以投入资金开发市场为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企业名称:
甲:姓名, 身份证号:,企业所在地
乙:姓名, 身份证号:,企业所在地
合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古玩字画项目,甲方以古玩字画方式出资,乙方以人民币出资70.000.000万元,共同组建文化产业公司开发文化产品市场,进行文物展览和编写历史类教科书、科教类图书光盘、邮票形式为合作目的。
第二条 本项合作依法组建股份公司法人由乙方合伙人选任并注明合伙人名单,在合作期间合伙人出资的资金或文物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作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在合伙人存续期间,合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双方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双方的共同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经营期间可以融资上市扩大经营范围,合作期满后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续约手续或依法解除合作关系。
第四条 在双方共同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固定资产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33%、乙方67%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合作期间的债务或拍卖按照甲方33%、乙方67%的比例负担或分配。
第七条 在经营期间资金紧张时可用文物抵押向银行贷款融资,但只限定合伙双方使用不能为他人或企业提供抵押担保。
第八条 每年所产生的经营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一次。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0.000元合同抵押金,后续投资分期支付,支付期限另行商议,(并做出支付计划附件)同时启动此项目策划并同时负责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文物整理及管理设计及日常保养事务。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二十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___年_月_日止。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五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追求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本约定的内容对合伙双方事务执行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违法问题及做对合作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项目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建议书编制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国家项目建议书一般格式进行编写。
2、报告完成后,乙方提供甲方一式子稿。
二、完成时间
本协议生效后 30 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三、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建议书编制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2、按照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数字、资料及有关资源。
3、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具体进行建议书编写。
2、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第一款规定的内容,编制出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
3、乙方对甲方承诺保守一切商业秘密。
四、 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整(¥ 元)。
本协议签字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元);交付正式的项目建议书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整(¥元)。
五、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的项目建议书,乙方无条件地向甲方退回全部预付款,并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10%的经济赔偿。
甲方如无故单方面取消合同,乙方则不退还甲方预付款;甲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乙方工作进展导致项目建议书没有如期交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当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3、预付款到协议生效。
4、本协议共3页。
甲 方: (盖章) 代 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_mail:
乙 方: (盖章) 代 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_mail: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协议书 篇4
甲方: 人民政府
乙方: 村民委员会
丙方:
受 工程征地拆迁影响,丙方原受让的土地及所建的厂房被征用、拆除,为保证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在丙方原征用土地的南边继续征用土地出让给丙方,由丙方进行水泥制品项目建设,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乙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宗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段面积约为 亩,具体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确定的面积为准。
2、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现属于乙方所有, 由甲方和乙方履行法定程序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丙方兴建项目。
第二条 征地款
丙方受让征地款为包干价,其标准为每亩 万元人民币,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总价款约为 万元( );因 土地征用,经结算,乙方应付丙方 万元差价款,该款从上述征地总价款中扣除,实际丙方应付给乙方价款为 万元。
征用土地范围内的树木补偿及地上建筑物的拆除费用等共计 万元,由丙方承担。
甲方和乙方负责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后, 甲方和乙方负责按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
案依法组织实施。
第三条 征地款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丙方按实际应付征地总价款约 %(计 万元),以及树木补偿、拆迁补偿费 万元支付给乙方;在政府征用土地公告期满后 日内丙方将余款 元支付给乙方,由甲方和乙方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及时支付有关对象户。
第四条 甲方和乙方保证丙方受让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被确定为商业、工业综合用地,且所出让的土地无他项权利、无纠纷,丙方受让后可以建设办公楼、厂房、职工宿舍等。
第五条 甲方和乙方协助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办理规划部门出具的该宗地红线图。甲方和乙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到丙方名下,如不能按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丙方受让土地后须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如遇所征用的项目区内土地另被征用,征用补偿安置款项归丙方所有,甲方和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对项目区土地及相关设施及设备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甲方和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甲方和乙方要保证丙方项目工程正常施工,负责处理丙方在施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地方及周边农户的矛盾,如因此而给丙方施工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甲方和乙方按丙方已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和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负责协助丙方办理筹建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环评、消防、工商、税务等各种手续,所需费用由丙方支付。在丙方及时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的前提下,甲方和乙方负责
协调相关部门保障丙方施工进度,使丙方的施工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到外来干扰。
第十一条 在丙方项目开工前,甲方和乙方负责供电、给排水、道路、通讯等公用设施接到丙方项目地界边(红线边),保证丙方正常使用。周边如有其他项目工程建设,甲方和乙方应规划建设丙方通往 的道路,路宽不得少于9米,以便于丙方产品运输。
第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负责在交地前将树木清理干净、地上建筑物拆平,在丙方按第三条支付第一次征地款后,将该宗地交付给丙方;土地交付后,该宗地上所有附着物归丙方所有,其他人不得再进场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项目在建或投产后,甲方可按最低标准收取国家、省、市规定应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经营服务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对丙方实行社会治安保障制度,各有关部门未经甲方批准,一律不准进入丙方厂区收费和开展检查、评比、验收等活动。
第十五条 甲方和乙方保障丙方有权自行决定项目的筹建模式、有权自己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甲方和乙方不得干涉。
第十六条 甲方和乙方协助丙方解决员工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丙方员工及家属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协助丙方办理项目码头建设所需的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丙方执四份。
附件:四至范围图(甲、乙、丙三方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项目协议书 篇5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3、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职责
(1)甲方:
(2)乙方:
二、乙方进场相关手续事宜
1、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材料;
2、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包含特殊人员操作证书);
3、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
4、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施工方案;
5、签订临电、临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各项协议书;
三、生产管理
1、乙方进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事实可行的总进度计划,报送甲方,乙方的总进度计划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项目计划安排;
2、生产施工过程中,每周六上报下周进度计划,每月25日上报月进度计划;
3、根据双方施工合同约定,需甲方采购的物资,乙方根据现场进度计划,在上报进度计划时同时上报材料计划,如果没有材料计划,影响物资采购的,将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如不能满足甲方现场管理要求,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乙方得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7天内完成人员调整,逾期未完成的甲方将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乙方进场后,施工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节点不清楚之处,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技术人员和图纸设计人员进行答疑。(此工作必须在进场后1周之内完成,以避免影响生产进度)
2、乙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批认可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果现场出现不符合上报施工方案中技术措施的,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出现材料和劳动力浪费的情况,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工序验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未经验收的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自行采购物资,例如:门窗、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空调设备等,材料到场后,需上报甲方,经甲方相关人员核定品牌、数量、规格、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合格后,方可进场,根据国家规范要求,需做现场复试的材料,需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旁站见证取样,并送至指定实验室,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五、安全管理
1、人员安全(三级教育)
2、机械使用安全
3、外脚手架使用安全
4、生活区卫生安全
5、施工用电安全
6、放射性材料安全
六、物资管理
1、材料进场登记管理
2、材料移交管理
3、材料使用管理
4、不合格材料退场管理
5、架设工具及各种机械出厂登记管理
七、劳资管理
1、乙方劳动力管理员每月定时上报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资料;
2、乙方每月上报产值,并编制形象进度说明;
八、生活区管理
1、宿舍卫生,每间宿舍设置卫生负责人,由各自队伍自行指定;
2、公共走廊、卫生间需设置专人每天洒水清理;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等;
4、食堂管理制度;
项目协议书 篇6
中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甲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0xx]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xx]770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公路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托县至兴和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xx]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公路,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公路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
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 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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