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2-06-10 13:52:4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协议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协议书15篇

安全管理协议书1

  甲 方: 酒泉观光生态植物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保证园区车辆行人安全,乙方儿童体验城体验电动车、消防车、救护车、巡警车、观光车在园区环行通道通行,特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1、乙方须有专人经培训后驾驶。

  2、乙方需买保险,保证发生意外能妥善解决。

  3、乙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需规定时速、停车地等。

  4、乙方在园区客流量较大时择时通行,注意文明行驶、避让行人。

  5、如发生意外或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 方: 乙 方:

  责任人: 责任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承包风机建筑、安装工程及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施工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

  一、安全目标

  1.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2.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6《GB50870-20xx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2.7《GJG348-20xx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

  2.8《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9《GJG-59》检查标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乙方需与其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3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4.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20xx元。

  5.3.2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3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核:

  5.4.1.1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5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500-1000元。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酒后上班工作;

  5)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安全管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1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0元;

  5.4.2.2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0元;

  5.4.2.3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0元;

  5.4.2.4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0元;

  5.4.2.5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0元;

  5.4.2.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0元;

  5.4.2.7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8“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9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10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0元;

  5.4.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承包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

  乙方:________________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社会都要关心孩子重视孩子的安全工作,树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师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家长需要与园方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

  1、家长要亲自接送幼儿,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儿,要在早上送孩子时与班上老师交代清楚,留条并接送卡转交给临时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时带同样的条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儿。

  2、家长要严格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去做。

  3、家长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时送幼儿来园,要亲自将幼儿送到教师手中,若送的较早,请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师手中。下午4:30----5:30接幼儿(6:00以后开设延点班)。

  4、晚上家长从老师手中接幼儿后要看管好幼儿直接到离园,不要再让幼儿在操场玩耍、逗留、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请不要让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如:项链、扣子、别针、小颗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发生。

  6、给幼儿穿大小合适的轻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动的衣服,避免幼儿活动中因服装、鞋不合适,发生摔伤、磕伤现象)

  7、请协助幼儿安全教育:自我保护,玩具的正确玩法,良好行为规范等。

  8、晚间当幼儿离园时,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间作案及人员拥挤造成不安全隐患,请不要带幼儿在幼儿园停留,听到广播立即离园,幼儿园不再负责幼儿管理。

  9、请在带幼儿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用模范行为让孩子养成好习惯。

  10、如为孩子带药来园时,请您按要求填好服药条(幼儿姓名、班级、吃药时间、剂量、药名、服法)一并亲自交到保健医生或本班教师手中。若无服药或服药内容不清,教师将不能为孩子服用。

  11、本责任书供本园使用。

  本责任书自家长签字、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本责任书供园内留档存查,请家长签完字后交与本班老师,解释权归本园所有。

  幼儿园(盖章):________________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4

  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委托乙方专业分包,为搞好治安保卫以及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发包单位(甲方)治安消防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或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治安消防制度,在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明确各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审批手续。

  3、甲方负责工地宿舍中乙方暂住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动火审批手续。

  5,甲方负责对乙方执行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处罚,直至提请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治安消防职责:

  1、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提供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及有关证明资料,办好临时出入证或住宿证,并在有效时限内使用, 不准擅自涂改或相互借用。凡发现涂改和借用者按无证者予以逐其出出厂并处乙方负责人罚款一百元/人次,如需延长施工期限应及时与安保部门联系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2、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按时缴纳城建费,办理暂寄住户口手续,同时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交纳治安消防保证金,违者将取消其参建资格。

  3、乙方施工人员超出20人的应指派治安消防负责人并建立治安消防组织。不足20人的由其带队的负责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如发生事故或案件,应认真查处并将处理报告送交项目安保部门。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严禁,偷窃公私财物、汹酒闹事、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违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视情对有关施工单位按100—500元/人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由项目安保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消防有关规定,接受项目安保部门的督查。当发生涉及乙方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时,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乙方单位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当甲乙双方单位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时,亦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若双方人员发生矛盾,应各自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工作,避免事态的扩大。

  7、乙方内部发生一般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组织力量查处,凡是发生大案、要案,由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侦破,乙方应主动配合.

  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工程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挪用甲方单位的公私财物,各施工单位之间未经许可不得挪用对方材料、工具,设备等。违者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或扣除工程款总额的1—10%,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乙方单位在施工期间对自己工地上的电缆,电焊线、电线、配电箱及其他工具、设备、贵重物品等,应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看管,防止物资被盗、被破坏。

  10、乙方单位应按甲方单位的指定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如一时无法配备的可由项目安保部门代为配置,其费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和使用电器设备审批制度,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动火;严禁擅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按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的5—10%,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施工项目时,由签约各方检查执行情况后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卫部门执一份备案检查。

  立协议单位: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5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沙巴台煤矿项目35kv变电所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力、责任和义务,依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落实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核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管理、作业人员的资格;

  3、对乙方的现场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乙方的不安全行为,并按照甲方有关制度予以查处;

  4、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协助乙方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6、对乙方进行安全目标管理并考核。

  二、乙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相关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不得将承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

  3、按国家、行业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服从甲方及监理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5、确保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安全设施使用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6、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安全标准。

  7、对使用的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全部责任,并符合建筑行业相关标准。

  8、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及危险预知的教育培训;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确保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批准后,甲方审查备案。

  10、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11、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并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处理善后事宜。

  13、乙方必须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器材配置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认真执行建筑行业安全施工作业标准;

  15、各种施工安全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审批并报甲方备案,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16、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缴纳及管理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为50000元,由乙方在施工合同签定一次交付甲方。因乙方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受到甲方经济处罚,导致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时,甲方随时从工程款中补齐扣除的数额;

  (2)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将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四、乙方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本协议与双方工程承包合同时效相同,工程承包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6

  为了配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的管理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的主体责任,根据《合同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第6章第2条规定要求,签订本协议。

  一、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将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接纳为我公司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零售网点选择在_________销售我公司的烟花爆竹,甲方指派_________为负责人,_________为安全员,负责乙方烟花爆竹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乙方自愿成为甲方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承担零售经营网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三、乙方在经营工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警告、举报或其他合法手段相应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并提请安监部门吊销乙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乙方只能向所属地甲方购进所需的烟花爆竹;

  不得向非所属地其他单位采购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2、乙方所签订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是合法有效购进烟花爆竹来源的证明材料。

  3、乙方严禁做出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甲方要加强对乙方的经营安全管理、并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配送;

  春节销售旺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法合规经营、确保经营安全;

  甲方给乙方批发的烟花爆竹必须是符合国家(GB10631—20xx)规定的、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检测检验证明的合格产品,并对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

  协议到期后,乙方在甲方购进的烟花爆竹还尚未销售完的、整箱未拆封的产品、应送甲方代为储存。甲方不收取代存费用。

  五、甲方见到当地县安监部门发放的相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

  六、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协议,确保经营安全、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2日

  甲方单位: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__月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7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将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就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所有乙方为甲方承包的现场维修服务。

  2.项目地址:厂区内,或定单和合同指定的地点。

  3.工程项目的发包形式是定单或合同,即本协议对今后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的施工定单和合同适用。

  二、本安全协议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起长期有效。如果今后双方签署更新的安全协议,则以更新的版本为准。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乙方的法人代表为,是具备承包项目需要的安全资质和有能力承担安全责任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4.乙方应指派经验丰富、熟悉安全技术的人员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乙方指派,联系电话;

  5.乙方人员工作前,甲方将对其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有效期1年),介绍现场危害、甲方的安全规定等。乙方应应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6.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提供甲方发包部门审核,同时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未经安全教育者和安全交底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7.乙方人员办理进厂识别证时,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向安全部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8.乙方人员年龄规定: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不得招收童工或未成年工。

  9.甲方应经常关心和督促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不安全的地方有权立即指出和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要立即整改。

  10.乙方必须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工作服、安全鞋、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并督促人员正确穿戴;由于乙方员工自身的原因导致严重工伤事故,甚至死亡的,其责任由乙方公司全部承担。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为所作的工程购买工程意外险,对可能出现的伤亡事故进行保险。保险额度对每个人因为施工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严重伤残的赔偿不能低于25万人民币。乙方开工时尚未购买保险的,甲方有权取消承包定单或合同,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乙方要全部承担。

  1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安和厂内交通规定。

  12.乙方要确保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安全的,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以保证工作安全;

  13.由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在提交乙方使用前,乙方要认真检查。投入使用后,就表示乙方认可甲方的工具、设备是安全的;

  14.乙方涉及到特种作业(电、气焊、电工作业、行车工、搭脚手架、登高作业、起重机、有害有毒易爆危险品处理等)的,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毒有害岗位提供职业体检记录。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乙方如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厂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并获得批准。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储存在安全地方,有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所有生产现场涉及需要切送电作业、管路隔断、动火作业、密闭容器、登高作业、挖掘作业、临时用电线路装接等作业时,必须事先主动与发包部门负责该项目的管理人员联系,提出申请并办理《安全工作许可》,理解甲方告知的现场危害及注意事项。任何不安全的工作,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6.乙方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吸烟点吸烟。乙方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生产场所,不得擅自施工及触及运行的设备。

  17.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杜绝发生偷盗行为。任何违反安全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相应的处罚权利。

  18.乙方应文明施工,不得乱抛、滚、扔工件或物料,作业区域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整洁,产生的垃圾、废料要及时清理指定地点。

  19.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毛竹脚手架。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20.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任务,如有乙方应予拒绝。

  21.在签订合同后,凡是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须审批的项目,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后,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乙方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对分承包商的安全负责并且告知分承包商甲方现场的危害所在。

  23.在作业现场,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协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又未与甲方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或发包给无

  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现场监督管理不严,或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等,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其它情况下,事故的损失按责任协商解决。

  24.对承包商违章的处罚,具体见:承包商安全违章处罚细则。

  25.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有效。一式三份,发包部门、承包单位、安全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8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2、责任范围:

  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对在西安地区施工的项目,劳务分包人负责组织自有人员参加西安市建委的安全培训,并办理《西安市建设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施工现场义务安全监督员制度,每15名从业人员中确定1名义务安全监督员,并经西安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和统一制作的安全帽、袖章。

  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补充条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9

  发包单位:(甲方)甲

  立协单位:以下简称方

  承包单位:(乙方)乙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一)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二)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放那个火管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部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的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每月对设备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项目部。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柴竹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由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

  2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部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代表(签字)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书10

  工程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分包单位与工程承包单位已经签订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3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5.4 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5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总包、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6.2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3 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6.4 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6.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6.6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6.7 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的职工在操作中的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督促,及时纠正事故隐患。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问题,布置交待注意事项,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定期向甲方报送。没有安全员在现场管理,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6.8 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6.9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防滑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并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6.10 对施工范围内本单位的临时施工用电负有管理责任,所有用电必须符合有关用电标准。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向甲方备案并有具体的施工方案。

  6.11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12 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13 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14 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5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补充条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工程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分包单位与工程承包单位已经签订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3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5.4 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5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总包、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6.2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3 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6.4 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6.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6.6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6.7 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的职工在操作中的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督促,及时纠正事故隐患。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问题,布置交待注意事项,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定期向甲方报送。没有安全员在现场管理,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6.8 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6.9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防滑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并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6.10 对施工范围内本单位的临时施工用电负有管理责任,所有用电必须符合有关用电标准。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向甲方备案并有具体的施工方案。

  6.11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12 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13 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14 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5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补充条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安全管理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名称:

  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岗位证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9、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签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地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7、向甲方单位交纳安全保证金时,缴费额为承包合同总金额的___%,并在进场前划到甲方单位。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甲方将取消其分包商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临时用电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临时用电部分》、《JGJ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临时用电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 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臵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

  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主体结构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太华路立交西北角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

  3、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责任。

  4、由甲方监督乙方技术人员向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车安全或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训由甲方负责;在营业线附近或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护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乙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待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整改后方准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施工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在铁路站区或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乙方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铁路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8、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属乙方出现安全规定或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的,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2、因乙方违章或违法发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与雇用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或发生经济支付关系。

  2、甲方发现乙方雇用人员年龄不符合规定、身体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雇用条件的雇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

  3、甲方配合乙方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雇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责任人,对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精神状况、技术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乙方雇用民工必须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员必须是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满18—59岁以内的人员,同时身份明确,有合法证件,集体雇用人员要有原住址的相关证明

  3、严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职业禁忌症状或不适应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者当雇工。

  4、从事尘毒或有害作业的雇用人员,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须进行体检,确定是否有职业病患。

  5、本着“谁雇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员发生伤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的,其罚款在施工验收结束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1)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上级机关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发放安全监察通知书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发安全检查指令书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安全隐患的的经济处罚。

  2、发生责任事故的,不返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发生责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其余罚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交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考核处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 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安全质量考核异议问题复议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要增加其它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而延长至该工程施工实际完毕的期限)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负责管理施工任务的责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

  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服从总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4、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一是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6、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

  7、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臵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

  4、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负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深圳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8、按照深圳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9、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务注册及相关保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11、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单位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13、由总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有义务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14、由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执二份,三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分包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7、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8、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9、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0、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1、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3、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4、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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