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学生安全协议书3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安全协议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1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明确学校和家庭责任,增强家长对学生的管理意识,确保学生上下学路途及在校各项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协议书:
甲方: 学校 年级 :
乙方: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为确保学生安全,经双方协议明确如下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及要求,依法施教。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3、根据季节、环境、年龄特点,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交通、消防、卫生、饮食、用电、户外活动等安全知识教育。
4、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定期检查校舍,及时排除隐患。
5、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 乙方责任:
1、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有关内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
2、教育学生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管护工作。
3、教育学生不将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画、刊物、刀具、手机等带到学校,私下倒卖手机等。
4、教育学生不去河滩、池塘戏水,不攀树木、围墙等,不玩火、电,不去危险地方。
5、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走。
6、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制度,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离校逃学。
7、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与老师及时沟通学生情况。
8、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因不遵守学校相关要求纪律在校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附:本班刘佳丽同学因先天性心肌功能不全,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面色发紫,身体虚弱,无法正常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特别是上下学路途中,刘佳丽同学因身体虚弱,不能随同全班同学一起排路队上下学,经常孤身一人行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刘佳丽同学的切身安全,特要求家长上下学期间护送,并承担上下学途中及在校因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特制定本协议书。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注: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由班主任保存,一份交学校主管领导保存,一份留家长本人保存。
学校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2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学生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应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4.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客车,及时检查自行车部件,确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5、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6、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本安全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每学期签定一次。请家长及时配合学校工作,和学校共同把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班 级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放学回家禁止乘坐三轮车及无牌照车辆,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每周上学和放学时间,家长必须准时准点到学校接送学生,接送时一定要履行接交手续。并负责学生的安全,如出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7、住灶生晚休如果从架子床上摔下,属于架子床(床板)问题,后果由学校负责,若不属于架子床(床板)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xx年X月 8日起 到20xx年X月放假(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学校(盖章)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安全协议书】相关文章:
学生安全协议书 通学生安全协议书10-07
学生安全协议书12-29
学生安全协议书07-29
学生安全协议书11-15
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11-29
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11-26
学生外出安全协议书11-08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11-21
学生管理与安全协议书09-17
学生假期安全协议书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