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2-28 08:18:1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10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中更好地凸显纪检监察职能,在服务于“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进医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系统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中发挥保障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行政监察内容

  结合本年度系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确定以下今年重点行政监察内容:

  1、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的教育,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服务企业大讨论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服务、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行为

  依据《关于印发规范涉企查收费处罚行为意见的通知》(食药监办〔〕9号)开展对涉企检查频次、检查行为、检查内容、收费行为、处罚行为、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执行情况监察。

  3、GSP认证(复认证)、药品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依据GSP认证(复认证)规范、《关于印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实施方案》(食药监市〔〕4号)对认证中重要缺陷项目有无漏查、误查、换证工作质量进行监察。

  4、稽查办案

  主要对投诉举报、部门移送、监督抽样、上级交办、上级局部署的专项检查、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情况等进行监察。

  5、药械产品注册

  依据《关于服务医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食药监办〔〕5号)开展对药械产品注册服务的监察。

  6、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

  依据《关于做好年度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械〔〕5号)开展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日常监管工作质量的监察。

  7、加强对扩权强县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从4月30日开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登记、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零售企业)、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执业药师注册、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与认定工作的管理等五项权限下放到县级局,各科室要统一思想,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县局管理权限扩大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二、组织实施

  局建立行政监察督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局监察室),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廉政监察由监察室负责督查。效能监察由监察室会同业务科室进行督查,并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考核评估。督查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痕迹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听取相对人意见等方式。

  三、行政监察结果运用

  行政监察结果向干部职工反馈,设基本分25分,纳入局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折合10分。督查考核中发现有较严重的不良行政行为的,局纪检组将发出行政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每收到一份行政监察建议书的,扣10分。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xxx会当日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大会安全、有序、稳定召开,结合xxx公司特点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时间

  20xx年x月x日全天

  二、会议地点

  xxx

  三、组织保障

  xxxx会当日成立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xxxx任组长,xxxx、xxxx任组员,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车辆引导组、警戒组、信访稳定组、安全秩序组。

  四、工作小组职责和点位安排

  1、车辆引导组

  车辆引导组负责大会当日车辆进出的引导和秩序,指引车辆按照规定地点停放。xxx与1名保安在大门入口处,负责询问和指挥外来车辆(客人)分别驶入东西两个停车场(原则上先将西侧停车场停满后再指引至东侧停车场,不得停于南面通道);1名保安负责在东西两个停车场指挥;xxx在会议室中间主干道,负责指引领导车辆驶入门口停车区域(预留4个车位),有序停放,如有外来车辆指引至停车场,不得安置于会场周边。

  2、警戒组

  警戒组负责大会当日在会场外围巡逻,发现意图进入会场的无关人员立即带离,防止扰乱会场秩序。xxx负责在室外围巡逻,xxx负责在范围巡逻,xxx负责在屋周边巡逻,xxx2名保安负责在会场入口处警戒,发现上述人员后由各小组成员配合进行妥善处置,重点防范各会场周边出现扰动。

  3、信访稳定组(xxx保安1名)

  信访稳定组负责大会当日对寻衅滋事人员的管控,发现后及时与保安一同带离现场。xxx和1名保安在门卫处负责监控入场人员,发现上述人员立即带至信访办进行管控;xxx作机动人员,对其余警戒组发现的寻衅滋事人员一同配合带至信访办。

  4、安全秩序组

  安全秩序组负责各会场内安全隐患的排除和现场秩序的管理,制止不安全行为,配合其余小组开展工作。

  五、大会当日工作内容

  1、所有工作人员于x月x日上午7:50前到达工作岗位,当日大门口栅栏封闭,一车一杆进入会场。

  2、门口设立警戒线,所有人员有序进入,出入会场凭代表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上午会议开始后(9:30)关闭玻璃大门,1名警戒组保安留守负责开关,其余警戒组成员巡逻待命。

  4、11:00至11:30期间,车辆引导组、警戒组、安全秩序组负责对xxx至xxx通道进行清场管控,防止车辆乱停放和管理行驶安全。

  5、11:45至12:30期间,各小组空闲人员分散至xxx之间的各主要干道进行巡逻。

  6、13:15至13:50期间,各小组成员按照上午9:30之前的岗位进行警戒、巡逻,在下午会议期间(13:50至14:35)关闭xxx玻璃大门,休会期间(14:35至15:00)打开,1名警戒组保安留守负责开关,其余人员巡逻待命。

  7、全体大会在15:30结束(打开大门),各小组待嘉宾离场后,留下2名保安在会议室周边巡逻,16:30主席团会议结束后方可结束当日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工作方案 篇4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困惑,为了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带动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校本教研工作,细致、高效、快捷开展活动,使学校不仅成为学生成长的场所,同时也成为教师不断学习、成长、提高的学习型组织。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局“关于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校本教研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本教研工作要以“在学校中、基于学校、体现学校、为了学校”的理念为指导,以新课程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面对的各种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作为教研的主体,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促进学生健康、主动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推动我校教研教改迈上一个新台阶,从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目标任务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引导教师树立“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成果即成长”的意识,改革校本教研的内容与方式,把教学研究的重点转移到

  促进教师专业和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及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教育品牌上来。建设一支融教学、教研、进修为一体的新型的教师队伍,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教师自我学习、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把我校建设成学习化组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组织网络

  切实加强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工作的领导,校长负总责,主教导主任负责具体抓,建立层层管理、逐级落实、全员参与的校本教研组织管理机构与活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与要求,确保校本教研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校长把重视和加强校本教研作为学校工作的大事来抓,筹划教学研究,制定教研制度、教研计划,督促和评价学校教研工作,认真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其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各教师为成员的校本教研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教研课题的实施工作。教导主任要督查并参与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典型经验,提出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

  (二)合理设计,建构完善的校本教研制度体系

  校本教研制度的创建,是确保校本教研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首先必须对原有的教研制度进行修订(常规检评、公开课、听课评课、教师培养制度

  等),同时尽快建立并完善新的教研制度。

  1.理论学习制度。理论指导是促进教师专业提高的有效的保证。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新的理论,为反思提供理论基础。学校每月对教师理论学习情况作汇总、评估。

  2.教学反思制度。只有善于对自己的行为或观念经常反思质疑的教师才能得到较快发展。在学习教育理论及他人经验后,要写心得体会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上课之余,要写教后感,反思课堂教学得失;考试结束,要写考后记,反思成功与不足等等,用研究者的眼光,对自己的教育实践和身边发生的教育现象进行审视、反思、分析、探索(反思的记录就是很好的科研札记),这样使教师日常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专业成长融为一体,形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方式。

  3.教学问题累积制度。校本教研强调“教学即研究”,能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是实施校本教研的重要前提。教师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就是深度思考与反思的过程。教师的研究主要是教学研究,其研究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定要产生什么新理论;是为了改善师生行为而不在于渴望新观点的产生,对教师在教学中发现的、在全校有代表性的,且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形成课题进行研究。

  4.教学案例研究制度。一方面引导教师立足教学实际,善于总结反思教学过程,自觉撰写优秀教学案例,从深层次挖掘自己的教学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对教学规律的认识和教学能力;另一方面,选取有典型的教学个案,组织

  教师进行学习、分析、反思、讨论,引发教学理念的有效碰撞,激发教师学习创新的热情,从而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快速提高

  5.专业对话交流制度。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制度,积极为教师的合作和交流搭建平台。一是要创建和谐民主的学术氛围,广开交流渠道,让教师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尊重和保护教师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教师上出“自己的课”;二是充分发挥教研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教研活动,改变教师教学研究各自为战和孤立无助的状态,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共享;三是创造促进教师对话交流的环境,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专业指导、学术报告、名师讲课等活动,激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意识和潜能。

  6.学习汇报制度。凡外外出学习的教师返校后,必须组织一次全校性或本教研组内的专题发言,向其他教师汇报自己外出学习的心得。

  7.校本教研激励制度。学校将对教师校本教研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适时总结反馈,正确指导教师参与校本教研活动,规范教师校本教研行为,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对成绩突出者将予以表彰奖励,并与评优树模、职称晋升挂钩。

  (三)科学实施,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实效性

  建立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核心要素,以理论学习、案例分析、校本论坛、教学反思、结对帮扶、经验交流、调查研究、问题解决、协作解决、教学咨询、教学指导、说课、听课、评课、课改沙龙、骨干教师与教师对话、专业人员与优秀教师合作论坛等为基本形式的校本教研制度,

  并通过教学观摩、教学开放日、名师教学示范为教师参与校本教研创设平台、创造条件。灵活运用开放式教研活动、促进式教研活动、针对式教研活动、学科整合式教研活动等多种教研形式,以“问题----计划----反思”操作方式,努力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1、自我反思。教师的自我反思是开展校本教研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分为三个阶段即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教学前的反思具有前瞻性,能使教学成为一种自觉的实践,教学中的反思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调控和应变能力,教学后反思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总结能力和评价能力。要引导教师自觉学习教学新理念,把自我反思变成教师不断改善自己教学行为的良好习惯。教师要经常进行教学反思,每周写1篇教学反思笔记,每月进行1次常规教学自我评价,1次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或教学故事),学校要有真实的检评纪录。

  2.同伴互助。互助合作是教学研究的标志和灵魂,基本形式有:

  (1)对话。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围绕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畅所欲言,提出各自的看法和意见,相互启发,互相提高。教研组长必须做好记录。学校要围绕课改、等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交流活动。

  (2)协作。教师共同承担责任,群策群力,完成教学教研任务。每月教研组至少开展1次课改研讨课,课前由备课组共同研究、设计,推出一堂高质量的课,课后共同评课、反思,不断探求教学规律,克服不足之处。教师每学期举行研究课(示范课、汇报课)不少于2节,听评课不少于15节。

工作方案 篇5

各班级:

  201年以,我院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积极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开展了大量扎实且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展示我院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巩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其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20xx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校级个人奖项设置及名额(附1和附2)

  (二)院级奖项设置及名额

  1、优秀社团1个

  2、优秀红旗团支部1个

  3、优秀班长1人

  4、优秀团支部书记1人

  5、优秀团学干部6人

  6、优秀团员1人

  二、评选条

  (一)校级奖项评选条参照“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请见附;

  (二)院级优秀班长、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等个人奖项参照“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三)优秀社团评选条,请见附4;

  (四)优秀红旗团支部评选条:

  坚持思想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团员和党员人数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团支部学风良好,堂出勤率高,学习成绩优良;团支部经常组织第二堂活动,团员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效果良好;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三、评选办法

  1、整个评选过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班级团支部须严格按照评选条,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认真评选和完成申报工作。

  2、“优秀社团”的评选采取社团申报,学院团委社团部负责初审并组织公开答辩,由学院团委书记团、学生会主席团、社团部学生干部、社团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对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学校及学院优秀社团。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形式,经班级团支部初审后提名到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学办辅导员老师,书记团、主席团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终审。

  4、本次评优,校级和院级同时进行,审核集体和个人申报资料时,将全部默认为申请校级。

  5、评审时优先评选出校级“先进集体及个人”推荐名单,若校级奖项落选则默认为评选“院级先进集体及个人”。

  四、评选流程

  1、4月6日——4月8日,各班级团组织开展评选,并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2、4月8日下午点前,上交评选材料。

  3、4月9日—4月10日,学院团委组织评审。

  4、4月10日—4月12日,学院范围公示。

  五、上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所有材料需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个人上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可。

  2、201—20xx年度五四评优个人信息统计表(附6)一式两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由团支部负责人签字。

  3、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及更改表格格式,表格当中的“事迹简介”、“获奖情况”等应简要填写。

  4、为全面了解学生个人获奖信息及先进事迹,建议附上奖状证书复印。

  5、申报“红旗团支部”的班级需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或班级团组织生活日记)。

  (二)电子版材料

  1、201—20x年度五四评优个人信息统计表。

  2、申报材料。其中包括个人通讯、全面材料、申请表、照片。本次评选要求所有申报奖项均须附有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集体及个人视为自动放弃。先进事迹材料应为00字以内人物通讯。十佳班长、十佳团支书候选人,需上交候选人2张生活照分辨率大于200*100,横板(与申报材料电子稿一并上交)。申报表纸质稿严格按要求填写后,控制在1页A4纸范围内。事迹材料要求简明规范、写实量化,真实的反映申报者的现实情况和突出特点。申报集体奖项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特色工作通讯不超过00字。

  3、各班级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请以“XX班201—20xx年度五四评优材料”命名,并在夹中以“班级+姓名+申报奖项”为名称建立个人子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

  4、申报材料需附个人电子照片,同时需单独提交个人电子照片。

  (三)上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团委组织部;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xx邮箱。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疑问请联系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接受全院团员青年的监督。

  联系人:

  顾xx

工作方案 篇6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文化工作思路。

  1、搞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文化活动。按照小型、分散、多样的原则,组织各街道开展节日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

  2、开展科技之春文化下乡活动。配合全区科技之春宣传月,开展图书下乡、文化政策咨询等活动。

  3、广泛开展夏季纳凉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各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乐班演出、文艺演出、读书活动、电影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4、完成好市文化局组织的各种艺术比赛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加强基层文化站、社区(村)文化室建设,为基层群众参与活动提供便利的条件。

  1、抓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对已建成的农家书屋采取定期检查指导、结合图书馆业务开展延伸服务等形式,加强管理,开展活动,使农家书屋真正发挥作用,成为农民群众看书学习的好地方,规划方案《文化工作思路》。对已向市新闻出版局申报的农家书屋,加强前期建设的指导工作,做好配送图书资料的发放、管理。同时结合我区农村的实际,对建设成熟的村活动室做好上报申批工作。

  2、做好文化器材的配送工作。按照省、市业务部门的安排,做好文化器材配送村的申报、器材发放及后期管理工作,确保配送的器材不流失、不搁置,在农村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3、做好狄寨文化站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后续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4、抓好民间社团建设,对于注册登记的社团按照民政局的统一安排完成年检换证工作,对于基层自发成立的活动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三、加强科室自身建设。

  在参加局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的同时,加强自学,不断提高科室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强化业务能力,同时坚持经常下基层指导工作,主动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及时准确的掌握基层文化工作的一手资料,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方案 篇7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和卫生局的统一安排,我院对ZZ镇的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

  (一)体检范围:

  ZZ镇居民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包括流动人口中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般情况下要到卫生院体检,行动不便人员择期上门体检。

  (二)休检地点:

  XX卫生院。

  (三)体检项目:

  按着《健康体检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内科、外科、妇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等物理检查;心电图、胸透、B超(肝、胆)影像学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能、血糖、血脂等实验室检查。

  (四)体检时间

  XX年10月15日至XX年11月15日。具体各村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档案管理人员尽快将全镇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档案检出来,并登记造册。各村卫生室尽快统计本行政村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未建档案部分),并及时上报卫生院办公室。

  2、各村卫生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工作,并一定要按时通知到本人。

  3、通知时特别提醒:(1)携带个人健康信息卡、身份证。(2)体检当日空腹。(3)体弱多病者由家人陪同。(4)体检前一天晚上,少食油腻食品。

  4、办公室负责老年人健康体检档案的管理工作,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档案重新归档,并及时输入电子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公共卫生工作,各村卫生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前期动员工作,尽快将上级布置的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完成,并做好、做实。

工作方案 篇8

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特别是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从责任、制度、措施、人员、保障等方面抓好校园防火工作,全力筑牢火灾防控“底线”。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意识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会、专题会、班会等时机,强调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结合学校开展“11.9”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微平台”和“自媒体”消防宣传作用,加强消防舆论引导,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全面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一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内部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共同解决,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11月20日(周一)16:00前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

  四、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特别是:

  (一)办公和教学区域不得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要对实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完善基础台账;做实验时要有专人看护,对24小时运转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监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故障、老化等)的仪器设备要停止使用。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使用电器的管理,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在使用手机、电脑等充电器时,必须保证使用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三无”电器;充电电器都必须摆放在桌面上,严禁摆在被褥或衣物下方;学生宿舍使用电热毯必须做到严格审批,不使用时严格做到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座。

  (四)后勤管理处应加强作业人员监督和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还应进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因素。

  (五)各消防控制室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强消防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全校消防安全。

  五、明确责任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学校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安全稳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卫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保卫处(综治办)

  20xx年11月14日

工作方案 篇9

  **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扎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春运工作,全面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市有关春运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工作主题和目标

  春运工作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交通运输开年的核心工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把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以“安全顺畅、舒心春运”为主题,按照交通运输部“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坚持早动员、早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实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要围绕实现“安全、顺畅、温馨、提升”的目标,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安全第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做好应急运输准备,保障道路水路畅通,抓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防止发生旅客大面积滞留现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意识,推行和谐执法,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坚持夯实基础,适应群众出行要求提高的新常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把节日运输作为检验平时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继续提升节日运输保障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

  二、运输分析及运力情况

  (一)**年春运形势特点。

  1.运输组织难度加大。春节期间,学生流、探亲流、务工流、旅游客流容易形成交替叠加,高峰时段供需矛盾突出,运输压力和组织难度大。随着民航、高速铁路的增量扩容,一定范围上引起道路运输结构性变化,运输组织存在不确定性。全省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持续推进,多数地市对黄标车上路行驶做了限制,导致部分营运客车无法正常经营;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未经安全评估合格的,从1月1日起要停运,无法避开凌晨2-5时运行且未实行接驳运输的,到期后不再予以延续经营,势必造成一定范围的运力紧张。

  2.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接连发生“11.16”重大火灾事故、“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元旦前夕上海外滩踩踏造成36死47伤,教训惨痛,敲响警钟。春运期间是安全关键期,也是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期,容易出现低温、冰冻、雨雪、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封路、交通事故和旅客滞留,对道路运输造成十分不利影响。

  3.强化服务成为新常态。春运组织工作是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充分体现政府民生情怀、集中反映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提出了很高的工作要求。当前,如何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顺畅、温馨出行,在解决“走得了”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走得好”的问题,已经成为春运工作的重心。

  4.综合运输地位日渐突出。当前,民航、高铁等运输方式,以其快捷性、大容量、多样化特点,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之一。紧紧围绕高铁车站、机场等客运接驳枢纽场站,统筹谋划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开展多式联运、接驳运输,保障群众更加便捷地实现换乘,更好地体现综合运输服务属性,已经成为做好春运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二)客流预测和运力准备。春运期间,预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完成客运总量为1300万人次。其中,预计道路客运完成客运量约210万人次,将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客流量将达到790万人次,比去年略有增长;出租车运量将达到300万人次。

  预计节前客流量从**年2月4日起逐渐增大,高峰期将出现在2月11日、17日。节后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24日、3月3日。2月18日和2月24日高速公路通行压力将较大。

  运力方面,全市将投放客运车辆1780辆,其中省、市际线路班车500辆,客运包车340辆。因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分流作用,以及私家车的普及,整体看运力比较充足。

  三、春运工作重点

  (一)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分析,调度充足运力,科学组织运输。一是加强分析预测和运力配置。针对今年春运特点开展道运输市场分析,主动掌握客流变化,制定旅客运输方案和应急疏运方案,合理配置运力,落实支援计划。二是加强动态调度和跟进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利用客票销售动态信息,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是组织包车直达运输。督促运输企业深入学校、企业等重点旅客集散点,组织实施包车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四是保证客运车辆正班、正点运行。五是加强热点地区、旅游景区景点、重点线路的运输组织,提前调配运力,增加班次。六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交要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安排好火车站、高铁站、旅游景区景点和夜间的公交运力。七是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八是统筹兼顾,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二)保障公路、水路畅通。一是加强巡查和养护工作。各级公路管理部门针对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等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二是落实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强化部门联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高速公路通行顺畅。三是各收费站在收费广场前等适当位置,设置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引导标志牌等设施,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确保收费站车辆顺畅通行。四是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五是港航部门要加强对浮桥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对辖区内浮桥企业逐家梳理、排查。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结合省厅开展的全行业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好春运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浮桥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针对公路沿线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服务区、收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大桥、特大桥、危窄桥、隧道等基础设施,山区公路、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运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运距800公里以上的车辆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特别是对运距1500公里以上的车辆,要逐辆核查核实安全措施,凡是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运整改。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港航部门要切实做好渡口浮桥防凌和防大风、防火灾、防大雾、防碰撞、防泄漏、防破坏等“六防”工作。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落实重大节假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深刻汲取上海外滩踩踏教训,督导重点车站、浮桥落实安全检查和防恐安保措施,严格防范因旅客拥挤造成伤害事故,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防恐怖事件的发生。强化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利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障包车客运安全、规范运行。加强恶劣天气运输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加强水路运输监管,以“四类”船舶为重点,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港航企业要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清除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好冬季内河等水域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渡运与浮桥安全生产。

  (四)改善提升交通运输服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情满旅途”和“六个一”(开一条绿色通道、道一声亲切问候、递一杯温情热水、给一把贴心搀扶、持一路和蔼微笑、送一句新春祝福)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继续打造“泰山文明号”品牌,发挥全市“泰山文明号”班线、公交、出租客运车辆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在春运期间为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六项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服务标准和水平。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切实保障“好客山东贺年会”期间交通安全顺畅,认真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按照市旅工办有关通知要求,各汽车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需张贴“好客山东贺年会”海报。

  二是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继续为外地务工人员、学生旅客提供预订往返票服务。客运站要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运输企业要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

  三是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要充分发挥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作用,紧密衔接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围绕铁路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做好接驳换乘,增加车次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强集疏运能力,提升旅客换乘的方便性。要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公众出行。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和组织旅客错峰出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二是备足应急设备物资。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防滑、除雪、除冰、救援等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三是做好异常天气预报预警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的联动预警。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坚持值班待命。五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

  (六)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意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禁止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际旅客运输。二是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捎货、倒客甩客、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借春运之机非法营运、哄抬运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维护旅客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交通运输公路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四是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春运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年春运期间,旅客出行规模继续呈增长态势,也可能出现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紧密结合前期开展的春运各项准备工作检查以及整改情况,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各单位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证。

  (二)明确组织分工。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邢长彦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及市公路局、市公交公司、泰安交运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就公路畅通、运输组织、安全管理、执法监督、免费通行、新闻宣传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要点,做好相应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本行业的春运工作。交通运输企业作为春运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春运工作整体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车船和全体干部职工。市局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局的春运工作方案、实施要点和各项预案,请于**年1月28日前报市局综合运输科。

  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将春运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班组、个人。严禁工作敷衍、应付,对于因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春运工作重大失误和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根据春运办有关安排部署,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开展情况及重大问题,并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公安、安监、宣传、旅游、气象、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对接工作,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联合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四)全面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春运工作任务,在春运开始前对本地区、本单位参加春运的企业和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公路桥梁、港站、浮桥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并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春运准备工作都要进行督导,督促被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市局有关科处室要分别对分管工作领域的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春节前夕,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严格值守带班。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及运输企业,要规范细化并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春运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单位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船、车站、码头上予以公布明示,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遇有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值班室电话:xxxx。

  (六)加强宣传统计。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特别是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各参与春运的窗口单位要悬挂春运服务宣传标语标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春运服务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分别组织撰写上报春运工作专项宣传材料,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动态出行信息及有关数据,特别是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和应急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报市局新闻宣传中心,由局新闻宣传中心负责联系市内外媒体播报。市局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春运期间要及时做好春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局运管处每天9:00前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要点形成书面材料,以及春运统计数据报表,报省厅道路运输局(如市假日办安排报送信息,则由局信息中心统一汇总后报市假日办及局春运办)。公路免费通行统计工作另行通知。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春运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于3月18日前报局综合运输科。

工作方案 篇10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xx)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工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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