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年终总结

时间:2022-06-16 13:56:54 年终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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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年终总结汇编五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价局年终总结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价局年终总结汇编五篇

物价局年终总结 篇1

  一、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收费秩序

  完成20xx年度收费年审换证工作,共对全区21个部门的206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审验和换证,并对相关数据加以统计、分析。

  20xx年全区收费总额为6.09亿元,比去年减少了0.03亿元,下跌0.49%。收费总额占当年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70%,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10.55%。

  二、强化本职职能,认真做好定调价工作

  对全区42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2所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备案;同时对洛社水韵园、长安街道百大春城e组团、百大悦水园一期等3个商品房物业项目核定了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对堰桥街道水岸雅苑1个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

  三、加强监测力度,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继续开展好价格监测工作,在完成和一季度一样的常规监测工作基础上新增特色农产品销售价格监测,主要是选择了洛社杨市王鸽养殖场的生猪、乳鸽和洛社万寿河草菇基地的草菇等三个特色农产品,对其销售价格进行监测。

  四、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房地产政策,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我区商品房一房一价的备案工作。二季度共对我区5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6个项目进行一房一价备案,备案面积达22.53万平方米,可出售商品房总面积19.37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4.68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7078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备案面积为1.44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613元/平方米;多层住宅3.49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897元/平方米;商业用房9.76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13460元/平方米。

  五、走访服务企业,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二季度继续跟踪服务并走访省、市级重点项目(工程),贯彻落实好我局“走基层、听民生、强作风“实践活动方案,重点走访了玉祁“锦绣铝业”公司2次,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金供需情况,听取企业对政府的各种建议和要求等问题,提供价格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解决价费矛盾和争议,跟踪督查各项涉企、惠企价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开展价格鉴证,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客观、公正、合理积极主动地开展价格鉴定,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证案件397件,标的额795.9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6件,标的.额 229.73万元;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案件263件,标的额232.21万元;行政执法案件6件,标的额75.70万元,价格认证2件,标的额 28.53万元。为维护司法公正、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物价局年终总结 篇2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xx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xx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物价局年终总结 篇3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贴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局执行了中、省、市三个层级监测报告制度,其中向国家发改委报告总数60次,共3600价次;省物价局报告25次,采集报告1170价次;市物价局报告数据5745条,收集数据20163条。同时上报分析建议给省物价局、市政府,为政府、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价格信息服务。

  2、收费证年审工作有序进行。今年我局落实了中、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完成了去年《收费证》年审工作,市本级共审验《收费证》230个,审验率100%。加强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等教育监管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动态管理。

  3、价格执法工作努力推动。截止11月底,今年全市各级价格举报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04件,查处价格违纪金额180、2万元,退还用户30.9万元,罚款108.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5.8万元。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15起。对全市12所县办高中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面开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也已开始安排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驾校、客运、物业、学校、交警、超市、车辆检测、天然气等方面的54件投诉进行了检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为。

  4、贯彻落实了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今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部署,调整我市汽、柴油价格,去年共进行了15次价格调整。针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加强市场巡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5、积极推行阶梯电价改革方案。今年我局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新政,认真做好政策公布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过渡,保持社会稳定。针对部分出租房房东借机涨价的情况,迅速行动,研究应对,化解矛盾。

  6、抓好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今年我局以贯彻落实价格执法各项制度入手,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实际,组织价格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要求所有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确保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事实清楚,合法公正,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7、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根据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于去年底今年初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并结合此项工作开展了我局价格收费管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8、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共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11项,尤其民办学校收费监管权限下放县级物价局,有利于基层管理,方便群众监督。

  9、多形式大力开展价格宣传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向人民报告》、《环境热线》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10、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XX市政府网、XX市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在局机关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等。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不断进行优化,提高行政效能。制作了岗位职责牌,明确公开工作人员责任。

  11、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今年我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参加了十八大和两会培训班,安排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了政风行风全面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电子台帐,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了改进作风方面的八项规定,明确明晰了科室职能职责,修订和完善了30项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12、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13、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再上了一个新台阶。政风行风测评在全市行政执法类排名第一,获优秀单位表彰。创建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在54个窗口单位第2名。我们清醒的意识到,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总结过去和面向未来的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物价局年终总结 篇4

  20xx年,我区根据省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闽企减办[20xx]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福建省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34号)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发展。

  一、认真部署企业减负工作,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

  今年初,省、市有关企业减负纠风等文件下发后,我区按照省市、对今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对全区减负纠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区减负办将有关文件转发到各街道和部门,并组织区财政、经贸、物价、工商、税务等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学习,结合各单位的分工职责,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制定了《台江区20xx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要点》、《台江区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全区减负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方法步骤,把省市下达的减负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和有关部门。

  二、严格执行减负“九条禁令”,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今年以来,区减负办继续加大企业减负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深入宣传减轻企业负担“九条禁令”。2月份专门转发了《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敦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九条禁令”,严禁借各种名义加重企业负担。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区财政局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精简补偿收费项目。区物价局对全区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严格规范我区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对国家和省、市已经明令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加强我区涉企收费公示,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的基础上,督促涉企收费部门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提高收费透明度。区地税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省地税相关通知精神,自20xx年1月1日起,取消了税务发票工本费。同时在全区加强对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今年3月,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联合对辖区内行政性收费单位20xx年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年审,把执行“九条禁令”作为检查年审的重点。8月份对辖区内103家教育收费单位进行大检查,重点查处学校和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支教费、代办费等违规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规范活动、驾培机构收费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三、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近年来,为了稳定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年初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区财政、经贸、税务、物价、工商等区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街道主要领导干部深入我区工贸企业开展服务调研,宣传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活动,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惠企减负政策,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xx〕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xx〕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榕政办[20xx]8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xx]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20xx]9号)等文件作为贯彻落实重点,切实抓好已出台惠企政策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惠企减负政策的兑现。今年以来,区经贸局与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组织专人做好惠企政策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查看、资金筹集和划拨等工作,及时把惠企减负的各项奖励、补贴兑现给企业。对42家辖区内工贸企业的产学研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增产扩产项目、能源节约利用项目、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网络建设项目、担保机构风险项目等及时兑现各种奖励、补贴共达617.6万元。年底前完成对9家工贸企业753.46万元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兑现,其余9家正在落实审批。

  四、完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规范社团涉企活动。

  区民政局按照减负纠风工作分工职责,抓好区内社团组织举办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今年3月至5月,区民政局对全区社团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把握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活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把社团组织不得以评比表彰为名义,以营利为目的,向被评比表彰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索要赞助作为检查重点,坚决纠正向被评比表彰企业乱收费违规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团组织自律意识,杜绝辖区内社团组织通过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企业减负工作调研,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

  今年全区在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主题实践活动中。区减负办组织各街道、部门结合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研活动,围绕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街道、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辖区重点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区属特困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负担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五大战役和三维重点项目建设中规划、用地、用电问题;重点经贸企业融资贷款、开发新项目问题;区属特困企业职工医保、社保、改制和职工安置问题。区经贸局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组织协调辖区内2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为资金困难企业服务力度,今年1-9月为辖区内385家商贸企业提供担保贷款XX.02亿元,为94家工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94亿元,为2家“三农”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8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区外经贸局为减轻外资企业负担,坚持无偿服务,简便企业办事程序,实行网上办公。今年以来窗口网上审批216件,网上年检118件,受到客商的普遍好评。区工商局严格执行登记注册“零费用”制度,20xx年以来共为企业免费办理各类登记9081件,节约企业费用258.76万元。今年年检中共有5950家企业免交审计报告,免收企业年检费共计36.4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在省、市纠风办、减负办的指导下,我区在企业减负纠风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组织协调工作还不够到位,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还不够顺畅,常态化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等不足之处。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物价局年终总结 篇5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双争一树”、“三严三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等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学习制度,采取讨论交流的方式吃透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全局政治理论业务水平,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个人素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落实上级价格政策,搞好调价服务。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定价政策、电价政策;二是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煤炭价格的波动情况,提高涉企价格服务水平;三是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为我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四是根据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有关政策精神及市物价局安排,对我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为我区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五是依据污水处理厂的申请,按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并按时上报污水处理费上调进度。

  三、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根据市价检局《关于印发XX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配合市局对我区电力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乱收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关联性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收费、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等隐蔽性乱收费行为,使国家明令取消、下放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组织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区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部分药房诊所开展价格检查。五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认真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通过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电话连线与广大群众进行交流,答疑解惑,受到群众好评。

  四、加强收费监管,促进清费减负。

  一是上级制定的收费文件及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该下发的及时下发,该转发的及时转发,做到文件精神贯彻到位。建立健全了收费文件档案库,做好了收费管理上报工作,各项数据、总结、收费文件按时上报,确保下情上晓;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全区《收费许可证》申领单位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收缴,并按规定对各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认真填报相关内容,系统地掌握了各单位的收费现状,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收费金额、收费项目的'变化趋势,为进一步做好清费减负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开展价格监测,规范价格秩序。

  一是认真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紧密围绕农副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所涉及品种开展价格监测,积极做好节假日和异常波动时期价格监测工作,及时预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二是关注市场动态,规范农资价格秩序。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及时预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持续稳定好农资价格,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六、规范管理,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区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到市局及正定等县区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参与起草了《XX市xx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石栾政办发[20xx]11号)、《XX市xx区存量房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方案》(石栾政办函[20xx]80号)。在进行了深入市场价格调查的基础上,初步选定一批规模较大、交易量较大的小区做为基准价调整的对象,通过认真测算、论证,确定了市场交易中准价格,为财税部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效参考。严格按照《河北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操作规程》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在确保鉴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把风险规避到最低限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价格鉴证63件,标的额76余万元;其它认证18件,标的额标的额127余万元,配合相关执法机关准确有效的打击了犯罪,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七、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双覆盖”工作。

  一是创建“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在城区选择“宏达路和新开街”两条街道,现已在“宏达路”建立起明码标价一条街。在创建明码标价一条街活动中,分路段落实到人,进门进店开展上门宣传服务和规范,标价签现场发售,有力地促进了明码标价工作的开展;二是着力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提升覆盖率。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区收费公示,要求各收费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样式和收费内容制定公示牌对本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范围是我区范围内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现已有60余个单位完成公示,公示率达到99%,明码标价率98%。三是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以石栾价(20xx)1号“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文件,创建范围包括:大中型零售商业、餐饮业、药品零售业、电力、电信及公用事业单位,期望通过“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明码标价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及价格监管工作。依据限价房管理办法,对我区区域的限价商品房进行一房一价备案。我局还与房管部门加强沟通,强化部门联动作用,协商建立了行政许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服务对等义务的部门联动监管运行机制,将限价房明码标价监管纳入预售许可的基本前置条件进行管理,要求限价房待售房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和内容实施明码标价,做到一房一价对外销售,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发放售房许可,从而有效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及价格监管工作。

  工作计划

  一、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做好自来水阶梯水价以及天然气阶梯气价的有关工作。

  继续着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对煤炭价格价格监测工作,不断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认真抓好涉及民生价格的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做好价格检查工作。

  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推行价格监管网络化管理,做好节假日期间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调查,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围绕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治理。

  三、清理规范收费工作。

  结合国家和省市已明令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对域内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每个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通过收费年审,对所有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进行审核,从源头上把住收费关,杜绝乱收费。

  四、按时限完成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区污水处理厂的成本进行监审,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污水处理费的调价方案,并按规定召开了听证会,报政府同意后实施(20xx年6月底完成)。

  五、进一步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拓创新,强化改革创新,拓展工作领域,促进价格认证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同时,继续做好关于存量房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

  六、加强收费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收费监管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价格执法水平。

  七、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全体干部职工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按照新常态要有新状态、新思路、新作为的要求,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努力在各项工作上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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