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15 18:35:4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监督工作计划集锦10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督工作计划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监督工作计划集锦10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统计方法制度的准确实施,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审工作

  (一)统计监审的组织实施

  统计监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统计监审工作规程,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法制科会同有关专业科室协同部署,有序实施。

  (二)统计监审的时间

  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计监审的对象

  (1)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司、机电有限公司

  (2)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服务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劳动工资:市中学、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图书馆

  (5)批零住餐:工艺品有限公司、市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建筑业: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有限公司

  (四)监审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制度和基础工作情况;

  2、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相关统计:工业、贸易、服务业、劳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地区(或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必须书面答复有关查询事项,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动态监督。

  三、协调配合上级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认真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单位如有重复,及时调整计划。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统计监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由法制科组织协调,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监审结束后由专业监审人员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监审情况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和处理建议。

  2、对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条例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纪律》,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今年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省、市质量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落实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两大任务,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努力开创质量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东部新城做出新贡献。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确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围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全面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水平

  1、健全和完善质量奖励和考核机制。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选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市质量管理奖争创工作,充分发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对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的推动作用。继续抓好“质量兴区”、“质量兴企”、“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协会、质量专家和质量工作者的力量,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力争培育一批质量卓越企业;深化对先进质量理论和成功经验方法的提炼总结,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2、着力抓好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完善“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局业务处室、检验检测机构和辖区各街办、相关部门的协作,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综合监管、综合服务的水平,确保质量安全,提高服务经济的贡献率,共同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建设。

  3、积极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重点推进食品、建材、农资、化工及中小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产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完善质量信用奖罚制度,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二、着力抓好品牌战略实施和标准化工作,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

  4、加大名牌产品培育、扶持、宣传及后期监管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西安名牌管理办法》;加大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吸收发展科技、创新技术、做大品牌,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做好名牌产品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配合市局搞好名牌产品复审、申报工作,重点培育推荐陕西名牌1-2个,XX市名牌产品2-3个。

  5、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努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灞桥樱桃》等地方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发展。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社会的宣传展示,提高人文经贸显示度和认知度;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提高市场美誉度和产品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6、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结合XX市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推动区政府制定XX区标准化实施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提升我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水平,深化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的联合协作,带动标准化项目实施。加大采标工作力度,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积极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并完成1家确认、1家创建任务。

  7、重点围绕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性,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我区第三产业发展;做好市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浐灞生态旅游标准化和白鹿原都市型现代农业观光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满足服务发展的需要。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民生计量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积极推进社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组织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档案,引导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落实经营单位计量诚信主体责任。组织2家医院、2个眼镜店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自我承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9、加大对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执法监督力度。对社会群体高度关注的加油(气)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和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组织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0、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及监管工作,结合产业发展特点,选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帮扶活动,提升能源计量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

  11、加强对液化气充装站压力表、衡器,食品企业化验室及定量包装计量器具的管理,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工作,为确保两个安全起到服务保障作用。

  四、积极开展专项执法和产品整治工作,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12、做好工业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在完成生产认可获证企业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向3c获证企业、非准入企业推进,工业企业按aa、a、b、c四类全部实行分类监管,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和信誉档案,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模式。

  13、坚持风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工业、特种设备、食品风险排查和治理整顿,加强风险分析,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等工作制度。

  14、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产品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打假治劣联动机制,协调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假行动。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

  15、以百姓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节能、环保、安全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企业的产品为主线,以计划性、突击性、连续性抽查为主要方式,加强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完成国抽、省抽、市抽抽样配合及后处理工作;对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率达到100%,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16、推动科学执法,以执法程序、裁量基准等为主要内容,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中,解决执法行为不当、自由裁量幅度大、处罚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造成的执法风险问题。

  17、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机动车燃油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标iv排放标准车用燃油推广使用工作,完成洁净型煤、民用蜂窝煤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管任务达标。

  五、强化重点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

  18、加大食品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证后监管及行业逐出三个关口。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议撤销生产许可证。建立违法违规企业责任人数据库,对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19、构建食品企业三级责任体系,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法人代表(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重要责任,一线操作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20、开展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意识和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和参观企业等活动。有序实施一年两次的定期抽检计划,企业定期抽检率达100%。严格组织比对检验和年度审查工作。

  2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指导全区重点单位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挥当地政府在安全监察重大问题上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对行业性问题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采取部门联动方式,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

  22、强化重要活动的安保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察。开展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电梯维保合同备案台账,开展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监督抽查。继续开展气体充装站(特别是液化气石油气充装站)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坚决遏制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选择1-2个项目实施应急救援演练。

  23、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率98%;特种设备持证生产率(含气瓶充装站持证率)100%;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整治率100%。继续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节能工作具体目标。

  六、围绕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着力深化自身建设

  24、大力推进学习型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半年为支部党员上一次党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

  2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继续开展“三问三解”活动。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达标活动;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开展“面对面三公开”、“纪律教育月”活动,力争政风行风测评名次靠前。

  2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学分制”管理,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日活动”。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载体,抓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规条例的宣贯和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抓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28、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质监形象。严格执行工作考勤、请销假报告、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注重活动策划,强化舆情监控,妥善应对新闻突发事件,切实做到“重点工作宣传成声势,热点工作宣传有回应,亮点工作宣传出成效”,为质监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29、认真完成市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一、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档案

  (一)以区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为主力,在6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基础档案,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二)结合卫生部颁发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37号),加强对盲人开展医疗按摩的监督管理,对盲人按摩诊所进行详细摸底,并建立基础监督档案,逐步规范管理。

  二、严格机构审批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三、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尤其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打击隐藏在招待所或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六)以全面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执业行为

  (一)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生或无任何个人行医资质人员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对乡村医生在城区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注销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执业行为。对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五统一”管理(机构名称与单位门牌统一、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资料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使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正规化。

  (三)加强突击行动,重拳出击,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屡打不改的“钉子户”,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款,及时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五、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使医疗广告真实可靠。继续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其他媒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重点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大医疗服务机构院感工作监督检查

  (一)由卫生监督所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科室的空气、物表、医护人员的手消毒情况以及消毒液的有效成分;临床各科室的内窥镜,口腔科专用器具,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血液透析室渗透液、反渗水等的消毒效果进行重点监测;小型医疗机构重点监测治疗室消毒效果及使用中消毒液有效成分;各医疗机构重点部位均监测紫外线辐照强度。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消毒用品标识明确,使用期限有效,消杀效果有效;检查消杀记录情况。

  (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对我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推进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贯彻落实。举办院感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探索建立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院感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七、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市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安全卫生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中央各位领导同志十分关注、教育部非常重视的问题。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重视学校的安全卫生教育工作。为了把安全卫生这门课开好上好,丰富学生安全卫生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根据学校要求,特制定安全卫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条例》为准绳,认真落实新课程标准,强化安全卫生教育,丰富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安全卫生事故发生。办出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教育的宗旨:

  以预防为主开展安全卫生教育,提升学生的识别危险、回避危险、及时求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急自救的四项能力。

  三、教学任务目标:

  (一)、安全教育

  1、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2、季节性安全卫生教育。预防不同季节事故及疾病发生。

  3、课内、课外安全卫生教育。预防意外伤害。

  4、应对自然灾害。使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自救自护。

  (二)卫生教育

  1、心理安全教育。

  2、防交通、溺水、煤气中毒、意外伤害等教育。

  四、教育重点

  1、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安全出行。

  2、正确认识相关标志

  3、记清报警、火警、医疗急救电话。

  4、掌握安全卫生常识

  五、方法措施:

  1、认真备课,多方了解信息,获取有利学生吸取的案例。

  2、认真教学,使学生学有所需,学有所用。

  3、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严格配合班主任监管好本班学生。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7

  (一)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在推进“六个静海”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为基础,以“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大力开展计算机审计,积极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0xx年,XX县房地产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招法,推进房管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窗口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办件大厅标准化建设。规范大厅各窗口的标识、工作人员胸卡、着装等,完善大屏幕、触摸屏及应该上墙公示的内容,严格执行市局“四声、四清、四办”服务要求,落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及文明用语、服务忌语,推进窗口服务上水平。二是缩短办件时限。研究制定《房管局关于房地产登记时限有关问题的管理办法》,进一步缩短房地产登记、二手房交易、房产测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物业管理备案等办件时限,提高办件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县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及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到市局的实行领办,切实为企业服好务,打造高效、快捷、企业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物业企业监管工作

  物业企业监管工作是建设“清洁社区、一号工程”的重要内容,要以“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主线,抓好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一是抓好宣传和培训。组织乡镇、街道、居委会人员,就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进行三期培训。开展“物业管理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小区宣传栏、经理接待日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共建共享“清洁社区”的良好氛围。二是搞好物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的建设。完成所有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的管理信息采集,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规范物业公司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三是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摸清目前我县各小区存在的屋顶漏雨、外檐渗漏情况,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研究解决办法,正确引导业主委员会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四是抓典型树品牌。以20xx年的试点项目清华瑞景和海馨园为示范点,推广“五位一体”管理模式,以示范小区带动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三、执法和市场监察工作

  一是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管。坚持“关口”前移,按照新编制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及销售人员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销售现场的公示内容,规范开发企业和销售人员行为,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二是销售许可证和预售资金监管。深入建筑工地巡查,认真履行市局下放的销售许可证及资金监管现场查勘职能,逐步完善查勘工作流程,以查勘促开工,促销售。三是做好市场分析。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分析体系,对全县房地产各项数据进行归纳、分类、统计,准确把握和判断市场状况和走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加强法制宣传。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与各业务科室配合,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广泛开展权属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使用等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晓率。

  四、住房保障及帮扶工作

  一是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做好廉租、经租住房租房补贴及限价商品房资格证发放工作,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使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20xx年前入住但未办理产权证及入住满两年开发商不配合业主办理转移登记的,如“碧水园”小区,对此符合补登条件项目的做好补登、补录、发证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好事。三是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做好对唐官屯东勾乐村的帮扶工作。充分结合该村“清洁村庄”建设目标,搞好该村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美化及困难户帮扶,切实让群众受益。

  五、配合做好县政府重点工作

  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扎实推进相关重点工程工作。

  20xx年,综合执法局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本着以狠抓廉政建设、强化执法工作、完善法制工作、提升宣传工作、保证维稳工作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路线教育及廉政建设

  继续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注重管理与执法过程工作的“民意”倾向,认真整改不良作风的问题。加大廉政建设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XX县“十三个严禁”的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杜绝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提高执法队伍形象。

  (二)加强执法工作

  1.继续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督促责任大队搞好查违、控违工作,把违法建设扼杀于萌芽状态。2.加大道路环境秩序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广场、公园、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周边的违章案件查处力度。3.继续深化运输装载、封盖、洒漏、车轮带泥等各类违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三)完善法制工作

  进一步完善我局法制工作的各项制度。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标准。二是严格执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考核评估管理办法》标准,定期组织人员随机抽查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自查,力争保持执法案卷零出错。

  (四)提升宣传工作

  进一步加大执法局对内对外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从而达到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的。

  (五)保证维稳工作

  深化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稳工作摆上局党组、科室、执法大队三级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队伍体制和应急机制,要求所有人员信息畅通,从思想上时刻备勤待命,另外,晚间和各节假日均统一安排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逐渐把我局建成一个反映灵敏,行动迅速,信息畅通、协调统一的快速反应队伍。

监督工作计划 篇8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与效能,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住宿业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市“五城联创”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公共场所和卫生状况,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与效能,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强化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含足浴)、美容美发场所和网吧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城区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以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重点,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业、网吧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长效管理为抓手,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卫生监督抽检,扩大网吧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覆盖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一)坚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常态运行,加强卫生许可管理,严把准入质量关。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含足浴)、网吧量化分级率市区达到分级管理率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城区足浴场所、网吧场所A级单位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加大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依法开展卫生许可复核工作。加强辖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管指导。督导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采购、进货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使其自觉履行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行业自律行为。

  (三)加强“五小行业”卫生监管和查处力度,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市城区要督促“五小行业”健全卫生制度,改善基本卫生条件,重点落实消毒、保洁和控烟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档升级。

  (四)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管,规范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卫生评价等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定或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予以曝光;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着力推进星级宾馆、大型商场、洗浴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监测,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督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规范清洗和卫生评价全年不少于3家。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开展住宿业、游泳场所、足浴、美容美发业、网吧等公共场所专项执法行动与监督监测。同时,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年度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任务。

  (六)加强公共场所控烟与健康教育督导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力度,督促落实“控烟”醒目标识、灭烟设施等措施。督导较大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控烟督导员,定期张贴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督导公共场所单位积极参与“健康十堰”创建活动。要认真督导车站、医疗服务机构、住宿业、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防艾和控烟宣传情况等;并于本年度开展1—2次专项督导,至少编发一次督导信息。

  (七)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重点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类场所卫生规范及新颁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含医疗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住宿业、网吧、商场等行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年度内培训不少于1—2期。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卫生质量不合格单位和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的公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工作动态的宣传。

  (八)加大公共场所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等法规、规范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及时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向社会公告公示处罚情况。对卫生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在新闻媒体、单位网站予以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九)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利用现场手持执法终端开展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经常监督监测、案件查处5个工作日报告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订正和补报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市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二科分别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及卫生用品索证管理与质量抽检等方面的监督与证据收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督查与考核,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市局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7月底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以促进县市区工作平衡推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报表质量等将纳入年终县市考核内容。

  3、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送相关卫生监督和抽检信息等工作资料。

监督工作计划 篇9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文秘范文]: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监督工作计划 篇10

  一、以能源计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计量工作

  1、召开能源计量业务培训班,宣贯《节约能源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等法律法规,指导各级局局计量工作承办人和重点耗能企业经办人员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蔡敏忠)

  2、开展辖区内用能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开展能源计量测试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直属分局和龙海、漳浦、平和、南靖、长泰等6个县级局分别完成1家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其中龙海市局与直属分局还要分别总结推广百佳实业有限公司与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的能源计量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6个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局长)

  5、贯彻服务先导措施,及时完成我市企业的计量器具首检工作,保证生产线和化验室在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为提高我市企业的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做好技术保障。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二、以民生计量为重点,加强法制计量工作

  1、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定量包装商品、液化气储配站、滤布医疗机构和新建住宅的计量器具检定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短秤缺量,计量器具拒检、作弊等违法行为,确保强检计量器具电脑备案率≥95%,集贸市场公平秤受检率100%、电子秤受检率≥85%,乡镇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受检率≥98%、村居医疗机构计量器具≥80%,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受检率≥98%,加油站关键部位铅封确认90%,电能表、水表的首检率≥98%。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2、推行商业、服务业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区)创建1家以上的计量诚信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按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生产领域和销售环节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4、结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C”压滤机滤布标志复查换证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行第三方验货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三、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

  1、深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改革,在部分县(市) 试点“大计量制”,实行业务、人事、分配三方面市、县垂直管理。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2、做好计量基础性工作,完成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建标、复查和计量检定人员换(发)证。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梁寿军)

  3、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大项目投入,发展特色检测服务,积极推行先进管理模式,争取现场检定的同时能够手提电脑录入,实现建档、检定链接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引入“一站式”服务和打包检定模式,进一步促进省、市、县协作检定工作,严禁超范围、超能力检定。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5、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测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巡检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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