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01 15:29:0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道路工作计划汇编九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此时此刻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工作计划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工作计划汇编九篇

道路工作计划 篇1

  一、20xx全工作重心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全员、全过程、全天候为安全管理原则。建立和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分开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杜绝违章违纪现象,保障运输安全。

  二、20xx安全目标

  1、重、特大运输事故为零;

  2、无重大危险源设备事故;

  3、人员轻伤和其他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0.3人。次/百万公里;

  4、重伤可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三、20xx年度工作重点

  (一)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按比例足额提交安全经费,车主足额投保各种责任保险,化解安全风险。

  3、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危货运输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切实加强装卸、押送、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4、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顿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6、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大运输过程监控力度,节假日期和特殊时期企业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运输安全。

  7、合理进行了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关联部门的交叉管理和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8、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运输经营户的安全教育,严格把握新增人员的从业素质,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维修企业、驾培学校特种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等到工作,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

  4、组织开展线路、车队安全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日常安全教育,以企业、车队为单位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技能,提升管理水平不。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查找隐患,加大整改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6、开展安全竞赛活动。通过各种竞赛活动,进一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这。

  提高遵守劳动纪律、安全制度的自觉性,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开展“三查三反”(三反:反松懈、反麻痹、反违章;三查:查思想、查落实、查隐患)活动,尽可能的控制违规操作,违章操作事件的发生。

  (三)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1、把防火、防爆炸、防污染作为危化品运输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从管理中进一步完善。

  2、加强对车辆灭火器、安全锤、三角木、防滑链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检查,确保随时有效好用。

  3、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驾培场地配置的应急设备维护保养,要求落实专人负责。

  4、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应急处置及自救能力。

  (四)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活动。

  1、春运之前,组织农村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集中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2、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对农村客运站场的安全巡查。

  3、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相关专项行动的集中活动。

  双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难点及策略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道路运输管理站工作总结

道路工作计划 篇2

  一、启动阶段

  1、组建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项目组工作机构;

  2、制订相应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

  3、到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地区学习建设经验;

  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社区理念、建设程序与方法的专项培训;

  5、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社区理念,提高民众对安全社区理念的知晓率,同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二、摸底调查阶段

  收集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数据,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档案。调查受众面要求达到50%以上,知晓率达到80%以上。调查的主要内容:

  1、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及其适用性;

  2、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其适用程度和有效性;

  3、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惯例和程序的适用程度;

  4、以往伤害、事故、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预防符合程度;

  5、安全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要求符合程度;

  6、社区居民的要求;

  7、已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活动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8、社区人员、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并进行分级。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根据摸底调查结果,作出社区诊断,确定风险控制伤害干预重点。

  2、根据诊断报告,制定总计划,年度计划,确立建设项目,制定项目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付诸实施。

  3、建立伤害监测体系。通过医院、交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企业、学校建立伤害监测体系,做好记录。医院、社区卫生院、企业、学校要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并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同时,检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整改落实阶段

  道路交通安全组对建设工作的过程进行中期评估,通过阶段性检查,纠正错误,及时整改。

  1、制定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时机、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检查重点等。

  2、检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活动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检查以及项目结束后的检查等。

  3、检查方式包括自查、社(居)组织的检查、各小组的联合交叉检查。

  4、检查重点如下:

  (1)高风险环境,包括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控制的危险源,事故高发、多发环境和区域等。

  (2)高风险人群,包括本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和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群。

  5、检查的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危险控制情况;

  (4)单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健康意识与安全健康行为能力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绩效;

  (6)目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6、问题整改:

  (1)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各单位或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2)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间、完成目标。

  (3)整改措施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复查。

  (4)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巩固阶段

  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运行、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改进。根据需要,调整目标、计划等。

  六、申报阶段

  在建设工作满两年之期,按要求向镇建设安全社区工作组提交工作报告,提出申请评定安全社区。迎接建设安全社区工作组初验,做好省级验收组终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道路工作计划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国务院《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坡道、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八)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露宿、通行机动车或者骑行电动车、自行车;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 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布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二)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及其乡村道路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乡村道路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工作计划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xx]67号)精神,推动全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动员和组织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力量着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通过三年的努力,形成镇、村(场)二级宣传、公安、教育、交通、执法等部门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落实宣传教育责任,逐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农民工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实现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最终达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舆论氛围。镇宣传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牵头主导作用,统筹把握工作进展;指导、协调、督促包括党报党刊在内的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适时对各村(场)实施宣传教育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1、制定下发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工作方案,督促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机制,适时组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开展大规模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2、拓展提升《交警在线》 、“92.7”交广直播间 、“**交警”两微信一平台,提高交通舆情引导和预防宣传实效。

  3、全面贯彻工作计划方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督促各单位和企业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社会责任。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推动相关单位开展交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4、“三年提升工程”期间,各村(场)、居要开通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有一处宣传墙体、板报或挂图的宣传阵地,在各自辖区学校、幼儿园、村委会等场所建设完成一个以上农村儿童、青少年或机动车驾驶人宣传教育基地,落实农村“五长一员”宣传教育职责。

  (二)以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宣传教育为主线,继续巩固、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主动地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安全提醒、平安问候”等活动,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宣传主题,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各项工作。

  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巡回宣传,选取当地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成挂图、展版、电视专题片,深入农村、社区、单位、学校巡回展出、播放。充分利用镇村交通劝导站等交通管理窗口开展日常性交通安全宣传。配合宣传部门每半年举办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新闻通报会,每季度将全镇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原因分析和相关驾驶人的处理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教育部门积极落实在校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2、将交通安全列入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编印下发《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大力促进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

  3、建立交通安全专(兼)职教师制度。所有中小学校都要设立交通安全专(兼)职教师,利用学校的班、队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开学之后、放假之前等重点时段,均要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4、与交警部门协作,制作道路交通安全教学课件(光盘)免费发送各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

  5、有校报、校刊的学校,每学期编(增)发一期交通安全教育专刊。学校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内容每月更新。

  6、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卡”制度的运作。对于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生要强化教育管制措施,将违规行为通报家长并记入学生操行。

  7、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

  (四)联合交通部门以创建交通运输安全企业活动为载体,提高企业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场所,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将驾驶人的安全学习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

  1、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和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2、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场所,每季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员工特别是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的知晓率。

  (五)以全民普法教育为切入点,全面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素质。各级司法部门要以“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启动为契机,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协助社区、街办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底前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设置率要到达50%,逐年递增。设立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活动。编辑制作发放一批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使村民、居民进一步加深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每年配合职能部门组织一次普法考试,逐步加大公职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六)安监部门要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之中。结合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将交通安全纳入社会单位安全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和监督制度。配合交警部门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究制度,层层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迅速启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各村(场)宣传、教育、交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作为打造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的治本之策。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启动“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教育工程,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本行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奖惩考核办法,以促进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齐抓共管,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取得实效。各村(场)宣传、教育、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保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部门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避免和杜绝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的发生。镇道安办要负责建立起部门间、村镇之间的联系制度,固定联系渠道、联系方式,定期互通情况,协调行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发一期简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真正把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道路工作计划 篇5

  为了增强全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交通安全防范能力,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计划:

  一、宣传对象:

  以机动车驾驶员、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面向全镇群众宣传教育。

  二、宣传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通行规定,标志标线规定,安全操作规范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等内容。

  2、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宣传,重点是对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查处力度。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单位:

  在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在村主要路段、路口刷写交通安全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经常性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聘请警务站交通安全宣传员通过开会、上课等各种形式,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责任单位:杨柳河派出所、个村(社区)、通过巡回展出宣传图报,利用三级网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聘请警务站宣讲员对本区学生开展系列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交通安全常识讲座。

  责任单位:安监办、社事办、杨柳河派出所、双流艺体中学、彭镇初级中学、彭镇小学、各村(社区)、制作宣传单10000份,大型永久性宣传标语5幅。

  责任单位:安监办、所有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所涉及的经费开支,经镇党委会研究,实行实报实销。

  责任单位:财政所

道路工作计划 篇6

  1、加强纪律教育:实践证明,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是影响安全生产的直接因素。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必须经常下各养护站,施工工地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对不遵守纪律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部门劳动操作规程,经常深入各站、工地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对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一是不放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及对责任者的处理:二是不放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三是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

  3、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位置,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的学习。各站、工地,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会,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来指导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局利用安全日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日者,以旷工论处。新招收的工人、转换工种新上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培训,方可持证上岗。

  5、安全领导小组每季末坚持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于各种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将安全生产纳入季末考核浮动工资的依据,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年底召开安全生产结表彰大会,对安全生产中表观突出的同志,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道路工作计划 篇7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部分驾驶员无证驾车,三轮摩托车违章搭客,交通违法屡有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实际,镇党委、政府以“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努力促使经济发展的同时,构建一个安全、稳定、平安、畅通的xxxx镇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充分发挥镇农村交管办职能。镇政府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召集人,充分发挥农村交管办联席会议各村委会、镇直部门、中小学负责人作用,强化各村交通安全信息员责任。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各村委会、镇直部门要根据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点时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社会、进学校、进部门、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

  三、 落实交通安全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责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各村委会、各部门、学校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驾好自己的车”。对客运车辆(包括客运、三轮摩托车)、客运驾驶员和有违章驾驶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进行重点盯防。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台帐管理。各村委会、镇直部门要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对违章驾车人员进行登记教育,对事故路段进行立账,并将所登记造册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台帐。

  五、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各村委会、中小学校,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俩、交通违规情况、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信息上报镇人民政府。当路段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道路工作计划 篇8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关于创建 平安畅通县 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我乡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研究,决定制定20xx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具体计划如下:

  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马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办。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 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有效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通过整治,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20xx年度不发生死亡人数的交通事故。

  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贡鸭山景区旅游路线、良马线福田至马坑段、文华村与南靖县交界路段。

  (二)重点违法行为:

  1.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

  2.无牌号、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3.无证驾驶机动车;

  4.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特别是接送小学生的车辆;

  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三)重点村:贡鸭山村、文华村、福田村

  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措施、责任,明确责任单位为我乡所辖6个行政村,分别是:福田村、文华村、和春村、下垅村、马坑村、贡鸭山村

  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单靠公安交警部门唱 独角戏 ,难以见效。因此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我乡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的新形势,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今年,我乡将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治考评。

  (二)成立整治队伍。规范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乡派出所要承担起兼管交通安全的职责。

  (三)规范有效管理。通要过各种渠道对辖区内居民、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工作档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资金投入,保障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整治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农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加强乡、村道路的建设、养护和农村客运场站的安全管理。发挥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构建乡、村二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四)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1)明确4月份为全乡 交通安全宣传月 。各村要按照《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负责组织本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宣传 四进 (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工作。

  (2)要加强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驾驶人的重点教育。要针对上述人员的不同特点制定教育培训教材,制定宣教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排查整治。乡整治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乡已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抓紧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六)依法从严查处。

  (1)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不得降低处罚标准。

  (2)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的,该处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3)无牌机动车强制挂牌,无合法手续不能挂牌的,一律销毁。

  (4)其它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七)做好跟踪督查。乡安全办要跟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督导,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要认真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和工作动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报道。

道路工作计划 篇9

  _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_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贯彻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汉脱贫办发【20xx】22号)通知要求,为确保基础扶贫工程顺利开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实施计划如下。

  成立以局长代盛学任组长,副局长李仕英、史尧中任副组长,工程股、安检股、农建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史尧中负责日常事务。

  目前,我县除永利乡古路村外已实现村村通公路。20xx年要脱贫摘帽的40个贫困村的通村公路已建成并实现硬化。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今年计划实施富庄镇永兴村等5条村级联网公路硬化共计25.6公里。

  1.加强对涉及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或比选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督促检查和指导。

  2.加强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指导。

  3.加强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

  4.严格执行脱贫攻坚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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