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时间:2020-07-07 12:00:2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过得飞快,我们又将迎来新的挑战,何不好好地做个工作计划呢?工作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努力创建平安单位,使县行政执法局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精神,以及“平安单位”创建考评标准的要求,实现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计划:

  一、组建领导机构,落实创建工作

  成立以局长作为组长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副局长兼职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组织执法局全体员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积极参与的自觉性。

  二、明确指导思想,维护社会稳定

  在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中坚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平安社会建设的精神,开展我局内部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单位”的部署,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做好治安、交通和防火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维护好我局工作、学习和生活等秩序。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内部治安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性事件,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为县经济发展做好工作,积极为怀城发展出谋划策,创建品牌。

  (二)做到以防为主,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平安单位”工作制度:

  1、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治安情报信息(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不稳定因素)报告制度;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节假日值班制度;

  5、相应的奖惩考核制度;

  (三)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1、为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2、建立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机制,监督落实安全技术防范的实施;

  3、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的教育管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防范和处理本局干部、职工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做好息诉工作;

  5、认真进行下班前的巡视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建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的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单位”的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开展建设“平安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县行政执法局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业务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所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重大群*性事件、重大案(事)件、重大灾害事故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二)突出重点、务实求效。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统一部署、同时安排和考评内容,结合我局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建设“平安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化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对县行政执法局各股室在“平安单位”建设中的措施落实、责任到位和工作绩效等方面开展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查漏纠错,保证创建工作的有效进行。

  五、奖惩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人员,由行政执法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1、落实建设“平安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创造先进经验的;

  2.预防和制止刑事、治安案件、群*性事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成绩显著或者有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建设“平安单位”活动中有其它贡献的。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一票否决,否决责任人在一年内评先进、授奖和晋级晋职资格:

  1、因治安防范不力,发生违法犯罪、灾害事故的;

  2、在创建活动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安全重大事故事件、群*性事件隐瞒不报的;

  4、发生其它严重影响稳定和治安问题的。

  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2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平安创建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工作,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推进素质教育。

  (二) 创建目标

  加强干部师生的道德、法制、廉政和国家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内部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内部无干部师生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稳定,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三) 创建内容

  1. 建立完善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平安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保障、有考核、有奖惩。

  2. 各部门齐抓共管,维护社会稳定。各年级组、处室、支部、工会小组、物业公司,根据各自职能参与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并与社区公安、城管、交管、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排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办公室督办。对一时难以解决并有上访倾向、有扩大影响趋势的,认真研究防控措施,随时做好稳控工作。学校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 做好内部治安和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学习全省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综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完善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抓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着重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和两级值班情况的检查,防止漏岗脱岗。坚持开展法制教育,干部和广大师生遵纪守法形成风尚,勇于、善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到学校内部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工作责任灾害事故和群*性事件,犯罪率为零,无人从事邪教活动。

  (四) 创建步骤

  1. 动员部署。9月10日召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年度综治工作。随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主要领导与各年级组、处室负责人签订年度综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并把安排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厅综合治理处备案。

  2. 考核验收。年底,学校对照《省教育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平安创建工作检查考评自评表》开展自查自评,迎接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学校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3. 奖惩兑现。厅直各单位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的授予“优秀平安单位”称号,合格的授予“平安单位”称号。按照省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对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校内奖惩比照此办法办理。

  (五) 创建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总支、行政、工会要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专题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项目负责同志,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2.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学校要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做到有台账、有记录。

  3. 常抓不懈、确保成效。学校及各部门要以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和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平安创建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及社区的长久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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