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06 10:49:0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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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和消除学校火灾隐患,扎实做好防火控火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年x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后勤〔x〕8号)、x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并消安〔x〕00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教育局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16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46号)、《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刚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存量大幅下降、火灾形势持续整体平稳”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学校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学校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xx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xx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xx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成员:xx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

  xx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xx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xx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xx市教育局高等与职业教育处处长

  xx市教育局民办与成人教育管理处处长

  xx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

  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xx市教育局副局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xx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兼)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本级审批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与指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均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本级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排查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学校消防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楼、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存车棚等人员聚集场所。

  3、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化学药品库、实验室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

  2、设施部分:校舍电路电器是否安全可靠,影响救火的窗口栅栏和障碍物是否拆除或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内容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16日结束。采取学校、单位、幼儿园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区、民营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7月6日)

  从4月中旬至7月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仪器室、电教室、图书馆和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整。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和师生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及经本级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幼儿园及经市教育局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7月7日至7月16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划分等级。同时要逐级组织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情况;(2)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及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的情况;(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情况;(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形成评估报告。市教育局对本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采取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级、本学校、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加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通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单位坚决不得批准开办。各学校、幼儿园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作,并于4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每周二报送工作简报,每月24日前报送工作小结,7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7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2

  为了做好迎接市教育对我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促进学校工作的不断提高,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安保工作专项检查的预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各部门正副职主任。

  二、目标和任务。

  1、全面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2、落实市局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3、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做好登记,及时整改。

  4、形成备检及汇报材料。

  三、资料汇总时间及上级检查时间。

  1、资料汇总时间:本周五放学前。

  2、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检查重点内容及分工(责任人)。

  1、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执行、管理责任落实等内部管理情况。(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

  2、安全、法制、纪律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

  3、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接送车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

  4、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及师生对食堂的满意情况。(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

  5、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及定期消毒工作落实情况。(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

  6、校园内特殊师生(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临时用工人员调查及教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

  7、与当地相关单位配合解决校园周边不安全因素、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及管控高危人员情况。(责任人:xx)

  8、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建设情况。(总责任人:xx、具体责任人:xx)

  9、责任范围:

  (1)汇报材料(xx)、工作汇报(xx)。

  (2)材料准备(检查重点中的总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3)学校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学生活动场以及体育器材检查。

  (4)多媒体教室、综合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仪器实验室、教学楼以及各办公室安全、消防、保洁、整洁。

  五、强调事项。

  1、要树立好全员迎检接待意识,特别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方案及时到位,发放材料、引导协调,补充介绍。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及时补缺,同各班主任管理好学生,督促课间活动。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3

  根据全省冬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86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检查工作要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镇安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镇安县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晓红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刘家钊、县林业局长张本智、县公安副政委杨生华任副组长,消防、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商务、广电、林业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5325077),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秦万和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游艺室、夜总会、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学生宿舍、民工集体宿舍、体育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电力等重要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6.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

  (1)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事故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是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演练,电气线路安装使用情况。

  (5)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问题;

  (6)单位法人、从业人员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每日巡查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7)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问题。

  2.森林防火

  (1)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防火领导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每座山头、每块林地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是否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查宣传资料、标语记录等。调查群众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3)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点人的监管。

  (4)是否制定预案,进行演练,建立健全火灾扑救长效机制。

  (5)是否严查重处森林火灾肇事人员,达到教育、警示、震慑犯罪作用。

  (6)各级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

  四、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负责本区域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学生宿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治理活动。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县文体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网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县交通局、镇安火车站、镇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镇安电力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电力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七)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所属运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九)县商务办负责组织各类油、气储存销售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各金融单位、县邮政局负责所属网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一)林特局负责全县冬季森林防火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12月25日。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

  20xx年2月9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2月16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系统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下派督察组,分别对各乡镇、各直属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在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冬季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对于在治理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在前几次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行业、各系统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从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干扰、阻挠冬季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而造成火灾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冬季防火工作。这次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单位的抽查率不得少于80%。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应当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公安派出所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形成公安机关“全警动员、责任明确、多警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农村火灾多发的特点,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针对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城乡结合部、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乡(镇)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强化训练,苦练精兵,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消防中队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要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坚持“救人第一”,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官兵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工作,从难从严,确保常备不懈,有备无虞。对夜间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村民住宅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加强第一出动,携带照明、排烟、救生等器材装备及时赶到现场,周密侦察、慎重指挥,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全力控制火势蔓延,严格落实官兵人身防护措施,提高灭火战斗成功率,全力降低火灾损失。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月25日开始,开辟冬季消防大检查宣传专栏,每日黄金时间播放消防宣传片2-3分钟,连续播放15天,以增强社会宣传效果。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工作氛围。使消防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从而提高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的能力。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4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5月27日的安全工作讲话精神,按照市运管处《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5.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为确保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我区“四类事故”、“四种伤害”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切实地、强有力地措施,加强源头管理,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把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制订我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方案。通过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使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检查治理的重点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货运场站。

  (一)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4)对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 。

  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

  (5)车辆经营许可与装载货物匹配情况;对普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6)车辆载重情况;

  (7)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

  (8)危险品运输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情况。

  (二)客运专项检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客运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客运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对客运车辆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5)客运安检员、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客运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

  (三)货运场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库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库场及铁路专用道线取得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10)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1)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路障、进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12)企业签订《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责任书》情况。

  四、时间安排

  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为期1个月(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6月1日起至6月10日,各行业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查找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检查排查档案,并及时向辖区运管所上报隐患

  整改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自6月11日至6月20日,运管局各职能科室会同各运管所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坚决完成安全检查治理工作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自6月21日至7月1日,局各职能科室、所将检查治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报局法制科,将我局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汇总后上报市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在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运输、存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各辖区所和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检查治理抓细、抓实、抓好。

  3.加强协调,搞好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所和企业要加强相互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6

  为全力遏制火灾易发高发的态势,严防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安委会印发的《龙泉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在剑池街道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剑池街道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和“下店上宅”式的'农民联建房,重点检查店铺内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架构

  组长:郑国民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15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照《沿街商铺(历史老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详见附件3),如发现有消防隐患的商铺请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4)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统计表》(详见附件5),自3月1日起通过钉钉每周五上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洪小庆处。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沿街店铺特别是老街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打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燃气等行为。工作总结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组建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专项整治筑牢本质安全。

  (二)坚决压实责任。街道各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标准排查隐患,下发《告知书》和《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村(居)委会、全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活动。对沿街店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和全封闭式防盗窗,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督促业主强化自主管理、整改问题隐患。

  (三)落实闭环整治。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升对沿街商铺的治理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梳理,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反弹情况,各行政村(社区)要及填写《抄告单》(附件5)抄送至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事报备,形成闭环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盲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追责。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要通过现场督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排查不尽责、不到位的村(社区)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7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 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 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 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 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3。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工作机制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

  (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设工程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日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4)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

  (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3、督查落实(6月1日——12月31日)

  专项检查工作原理,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或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9

  为贯彻落实公司20xx年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开展好维修部20xx年秋季安全大检查,及防寒、防冻、防火工作,及公司年中工作会议精神,监督、检验公司前阶段进行的“全厂重点部位隐患排查”、“燃料输煤综合治理”、“安全性评价复查”、“安全标准化达标”等各项活动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查找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持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实现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结合维修部工作实际,制订《维修部20xx年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各级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确保人身、设备、供热安全。

  二. 维修部“秋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万岭

  副组长: 李春光李博池永马欣

  成员: 吕涛周建峰 于文峰戴志宏

  王杰沈宏郭海涛常松

  专业: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 热工专业

  燃料专业、脱硫除灰专业、各外委维护单位。

  三.“秋检”工作具体安排

  秋检工作从9月1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18日)

  本阶段维修部召开由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秋检”动员大会,由维修部主任、副主任对今年“秋检”工作进行动员,提出具体活动要求。各专业要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专业的秋检工作计划,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并召开本专业全员参加的“秋检”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公司“秋检”方案及要求。在“秋检”动员阶段,各专业要做好“秋检”活动宣传稿件的报道“工作,悬挂宣传标语条幅、营造浓厚的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18日-10月22日)

  1. 以今年已进行的“全厂重点部位隐患排查”、“燃料输煤综合治理”、“安全性评价复查”、“安全标准化达标”等各项活动提出的问题为依据,结合同时开展的“反双违及规范文明施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安全生产“五反”活动,开展好秋检“五查”工作。检查各级领导是否重视安全;检查各级人员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检查安全管理上、规章制度上、人员思想上、技术水平上涉及的深层次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已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治理及防范。

  “五查”:

  ①检查各级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安全职责是否真正到位;

  ②检查各级人员安全意识是否牢固,反事故措施是否贯彻落实,部门是否能定期进行安全分析;

  ③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漏洞,是否能够与职工一道深入实际,重大操作项目、检修项目能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违章作业的做法;

  ④检查规章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对发现的“双违”现象是否有考核;⑤检查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治理或防范,是否组织制定了有效的

  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法。

  “五查”重点放在问题整改落实上。

  2. 认真做好供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关于做好下一采暖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电东北生〔20xx〕229号)的要求,做好防寒防冻及供热各项准备工作。

  ①要针对今年供热面临的新形势,重新修订完善供热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在供暖前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活动。

  ②相关专业利用安全活动日,重新组织学习公司《关于原煤斗篷煤预防及应急处理的指导意见》以及运行部制定的处理堵、断积煤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杜绝因原煤斗篷煤导致机组非停事件发生。

  ③要掌握防寒防冻工作内容和重点防寒防冻部位,明确各部位的防寒防冻标准,认真制定并落实防寒防冻措施和管理制度。

  ④对防寒防冻工作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加大检查、监督、考核力度。及时组织整改厂房内不符合防寒防冻工作要求的部位,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越冬。

  ⑤要加强供热设备检修的过程监控,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3. 做好 “工作票”、“操作票” 规范履行工作。尽快做好富尔系统内“工作票”的模板票编制、修订、完善、审批。各专业专责要做好本专业人员对模板票内容的培训、学习,秋检期间要组织一次有针对“两票”内容的培训讲课,保存好讲课内容教案、记录、班组人员听课笔记备查。

  每月要组织一次对两票完成情况的总结分析及评价工作,对查出的两票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在维修部内部公告。如发现秋检期间执行的.“两票”存在问题(本单位未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4. 切实做好外委维护队伍及劳务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对维修部临时用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盘点,并建立清册,10月15日前上报安全监察部。各外委队伍负责将本单位所有进入厂区的从业人员,建立清册、明确资质、业绩、工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自然情况,10月12日前上报维修部。同时做好外委维护队伍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上的执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情况及文明生产的检查等工作。

  5. 做好电动、绝缘、安全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的检验工作。认真开展电动、绝缘、安全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器具的安全好用。各专业要将本单位已到检验期的绝缘、电动工器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全数送检,在送检前各专业首先应进行自检,自检确认合格后方可送检。送检时间应及时、数量应齐全,防止漏检。对于不符合要求且无法修复的,送交安监处进行销毁,防止流入生产工作中威胁人身安全

  6. 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本专业的防火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本专业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重点排查电缆槽盒、电缆夹层、氢系统、氨区 油系统、制粉系统、输煤系统是否有积粉之处,以及生产现场各配电室小间内是否存有易燃杂物等火灾隐患;检查防火责任人及防火措施是否认真落实;消防器材的使用和配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消防系统是否完善、用电是否安全等。对于发现的管理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尽快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阶段(10月22日-10月31日)

  各专业对本次秋季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总结,做到心中有数;通过秋检工作取得了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本专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及对明年的春检工作有何打算等,专业做好总结材料上报维修部。维修部组织召开秋检工作总结会,对各专业秋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的总结、分析、评比、奖励和考核。

  四.“秋检”工作具体要求:

  1.维修部各专业专责要按规定要求,认真参加专业班组的安全活动;各专业对秋检工作总结要实现表格化,用数据量化,做到言之有物。

  2.突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发挥规章制度对人的约束作用,公司开展的反双违及规范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今年“秋检”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活动期间维修部领导、各专业及安全专责要做好对班组、外委维护队伍在此项工作执行落实上的检查、督促。

  3.注重过程,加大督查。注重秋检过程的质量管理,重点做好对遗留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确保本次秋检工作取得实效。各专业要随时做好“秋检”迎检的准备工作。

  4.加强人员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安全方面的培训重点学习新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综合应急预案》汇编、《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热力机械操作票规范》及《安全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增强事故判断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杜绝无票作业。要严格防止“七误”(误触、误碰、误动、误入、误登、误结线及误整定)事故的发生。

  5.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管辖的生产区域、工作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要检查防火防爆制度及应急预案落实执行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重点排查氢站及其系统、氨站及卸氨区、油系统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对电缆槽盒、电缆竖井、电缆夹层、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积粉进行检查上报,以及生产现场各配电室小间内是否存有易燃杂物等火灾隐患;部门用电是否安全等。对于发现的管理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尽快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重点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将防寒防冻工作做为“秋检”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掌握防寒防冻工作内容和重点防寒防冻部位,明确各部位的防寒防冻标准,认真落实公司防寒防冻措施方案。

  7.要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工器具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落实对临时用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发放,监督临时用工人员正确使用佩戴劳保,避免工作中导致人身伤害。

  8.各专业班组及外委施工队要将已经到检验期的仪表、高压验电器、绝缘工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电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等组织进行校验。

  9.要求各专业在“秋检”期间,每周五上午以前,将各专业一周内“秋检”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维修部部。由维修部统一汇总后,上报安监部。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0

  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东建发〔x3〕116号)、《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x6)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二、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情况;

  (二)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塔吊、基坑防护、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施工机具、职工生活设施、文明施工等检查验收情况。

  (四)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总承包、分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情况;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验收手续的核查情况;

  (五)施工单位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直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胜利石油管理局基建处各自负责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负责对各自建设、施工、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x月15日至x月15日

  六、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一要加强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制定各自检查方案,精心部署,认真实施。二要全面检查,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检查,不得遗漏,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开发园区、旧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工程要作为检查的重点。三是严厉处罚,对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分部分项工程未验收的工程,要立即予以停工整改,对严重隐患不整改、管理不到位的本市企业停止招投标3个月,外地企业清出东营市场的处罚。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1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及加快推进省属企业等级保护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网络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是网络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建立"一把手"主管机制,推进“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所属各单位,要落实网络安全主责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网络安全培训工作,提升网络安全人才的.配置能力,提高网络安全保障的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各类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同时要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及时纠正管理漏洞,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开展等保测评,全面分析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

  各单位要加快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委托《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推荐的测评机构对网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信息系统,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及备案。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四、明确重点对象,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

  明确重点防护对象,按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及数据安全,做到安全技术措施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重视工控系统安全,提高核心信息系统安全可控程度。坚持管理和技术并重,做好识别、防护、监测、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的技术支撑和管理衔接,提高技术水平,切实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能力。

  五、开展自查工作,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全面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工作,以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为重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核查整改。自查内容主要包括网路安全基础设施、边界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数据中心、门户网站、网上综合应用平台、移动APP业务系统等。要深刻认识到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面排查风险、增强重点防护、实时发现预警、强力有效处置、确保平稳运行的工作目标,抓好网络安全工作。

  六、建立联动机制,快速应对各类突发网络安全事件。

  积极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联动机制,出现安全事件后各单位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加强协作沟通,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性危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形成科学、有效、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信息系统管理和运维工作,提高服务保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狠抓贯彻落实,严格把握网络安全工作。

  要求为全面摸清集团公司关键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护状况,排查网络风险,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各单位务必全面梳理,检测排查并督促整改网络安全重大漏洞、隐患、风险和突出问题。届时陕西省公安厅将会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抽查检查和现场执法抽查检查,并组织实施网上远程技术检测和渗透测试,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各单位要在x月x日前完成网络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对自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通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当前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网络安全工作计划等进行总结,并将网络安全执法检查自查表及总结报送集团公司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2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二、抓紧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四、强化督导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对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进行动员。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3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4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5月1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预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

  三、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汽车站、食堂、职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出租、公交企业及车辆等。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和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外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是否建立消防队,是否开展演练。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运管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2、城市客运处负责全县客运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3、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食堂、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4、道路、质监、工程技术股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召开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全面督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

  各监管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登记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

  县局将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所属行业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各单位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因管理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局安全法规股。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5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

  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

  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

  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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