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31 12:27:5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残疾儿童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

  为了保障重度智障、脑瘫等儿童因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真正体现“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城区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青秀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青政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真正把“送教上门”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城区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城区残联发证(登记)并居住在青秀区辖区内,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6—15岁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中、重残少儿”)。

  二、服务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学校教师为主,乡镇、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中、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身体康复等教育及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让中、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三、服务原则

  (一)按学校服务地段就近送教原则;

  (二)“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

  (三)送教方式遵循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

  (四)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

  (五)“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六)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

  四、送教内容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中、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中、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康复能力。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三)保健指导

  医生或送教志愿者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教育、财政、卫计、残联、民政、镇、街道、开发区等部门组成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送教上门的师资、经费、补贴、康复训练、志愿人员和残疾少儿调查等问题。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等享有每人每年6000元的财政公用经费的拨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送教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

  (三)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2名及以上人员,白天时间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四)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六、实施方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成立青秀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协调、处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青秀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永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区长

  杨华龙城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副组长:覃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清玲城区教育局局长

  彭冬初城区残联理事长

  成员:黄巍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申晛城区卫计局副局长

  白以刚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曾慧文城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韦华苑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晓云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莫庆春长塘镇党委宣传委员

  黄振梅伶俐镇党委宣传委员

  韦璐南阳镇纪委书记

  黄琛刘圩镇党委宣传委员

  覃燕青新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倩婷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国民建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意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兴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贵梨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教育局,主任由赖清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慧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基教股、各小学校长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城区中小学特教工作,联系电话:xxxxxxx。

  (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1.城区残联每年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和登记工作,摸清情况后,由青秀区残联区分类型整理汇总,填写《青秀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城区教育局。

  2.城区卫计局要协同医疗机构,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参加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做好干预康复治疗。

  3.城区财政局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按时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城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的宣传推广,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让中、重度残疾儿童能正确安全使用康复辅助器具。对生活困难的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给予资助。

  5.城区教育局根据城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组织中、重残少儿所在服务地段的学校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6.各镇(街道、开发区)协助辖区内中、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的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为设立分教点服务提供场地,协同教育部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各实施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城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各召开1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送教学校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三)保证“送教上门”时间,原则上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周1次,每次3课时(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

  (四)多形式开展服务。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集中学校开展服务。利用部分学校和单位现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家长定期定时陪同中、重残子女到学校(社区)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2.到服务对象家庭一对一的服务。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中、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志愿者)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3.设立分教点服务。中、重残少儿居住相对集中的,在服务对象所在的自然村、社区服务中心、康复(福利)中心设立分教点,集中开展服务。

  4.协同教育服务。学校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培训机构等合作举办分教点,共同开展教育服务。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闽教基〔2010〕3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逐步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服务对象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到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康复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送教送康上门”对象。

  三、服务原则

  “送教送康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原则;现场教学和线上指导咨询相结合原则。侧重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潜能开发,提高其感知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送教送康内容

  包括残疾儿少身体、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

  1.教学内容: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2.康复训练: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3.保健指导: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时间安排

  1.个别送教的对象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报学校备案。原则上每周1次(包括寒暑假),每次教学时间为不少于60分钟(包括学生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两部分)。

  2.社区送教时间由学校与社区相关负责人商定,原则上每周1次,每次为60分钟。

  六、师资及经费保障

  由承担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送康上门”工作。送教送康上门学生的学籍统一建在特殊教育学校。县教育局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送教生数足额下拨,主要用于“送教送康上门”服务教师的劳务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教材费等。县残联根据残少儿童康复救助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康复补助。

  七、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服务,不仅能满足具有接受教育能力而又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少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还是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亦是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推进需要,成立送教送康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部署工作及业务理论指导。

  送教送康上门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陈朝晖

  副组长:张尚禛康晓玲

  成员:庄锦山刘洋冰王建龙

  2.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各中小学根据惠安县残联提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人口基本数据,于每年8月25日-9月10日组织人员对本乡镇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确定“送教送上门”服务对象,填写《惠安县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与承担学校花名册》(附件1),建立健全送教档案,并将送教对象上报县特殊教育学校,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3.明确服务队伍,实施精准送教。县卫健局负责选派医务人员承担医疗康复指导工作。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兼职特教教研员负责组织送教业务的指导培训,特殊教育学校选派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送教上门”个别化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负责螺城地面的送教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安置的方式由各乡镇学校所属中小学进行送教,各镇普通中小学根据送教服务对象人数选派2-3名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强的资源教师参加送教上门工作,保证送教工作有序推进。

  4.总结工作经验,确保送教实效。各校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的经验,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县特殊教育“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八、落实措施

  1.将“送教送康上门”的残疾儿少纳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下拨送教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

  2.对承担“送教送康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各校要将“送教送康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承担“送教送康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教育康复需求,安排“送教上门”服务时间。原则上,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2个课时(60分钟),每学年不少于60个课时。“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4.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送康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教研科研成果认定。要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教师(医生)提供工作补助(每课时劳务费60元)及交通、伙食费(按照县域内补助标准),所需经费从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5.定期开展全县随班就读、融合教育、送教送康上门工作的业务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县性的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及教学观摩活动。

  6.细化方案,常态管理。各校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制定“一校一策”。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送康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并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同伴交流和融合教育。同时,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计划、教学过程、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7.加强监督和指导,由惠安特殊教育“送教送康上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3

  一、学生情况分析:

  孩子由于先天生理缺陷,自卑感严重,缺乏与同龄人的交往能力,家长教育能力不够,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正常成长。

  二、调查中我了解到

  李英杰同学家住柳沟镇,出生时即被定为先天性残疾,小脑不够发达,手脚配合不够协调。家里祖辈都是农民,为了上学并支付他昂贵的治疗费用,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照顾他的日常生活。经过6年的治疗,李英杰同学的身体情况已经有一定好转,但生活不能够自理,基本不能行走。由于天生的缺陷,他不能像正常的孩子那样和同学一起跑、跳,只能用艳羡的目光看着在操场上欢快奔跑的同学们。现在李英杰同学是柳沟幼儿园的一名幼儿,为了帮助他更快的融入班级,健康快乐的成长,在取得家长的同意后,在学校领导的期许之下,本学期我和同事一起对李英杰同学开展了送教上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每周上门辅导一次,每次2课时,历时四个月、

  教学目标:

  1、汉语拼音。

  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书写即抄写)。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习说普通话。

  2、识字、写字。

  认识常用汉字100个,写其中50个。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能按笔顺规则写字。初步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

  3、阅读。

  学习用普通话正确地朗读课文。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学习借助读物中的图画了解文中的主要内容,了解词和句子的意思。认识逗号、句号、问号和感叹号。

  4、口语交际。

  学讲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别人讲话的主要内容。学习与他人交流的能力。与别人交谈,态度要自然大方,有礼貌。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能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教学重难点:

  重点:

  汉语拼音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帮助识字、阅读和学习普通话的有效工具。

  1、在小学阶段,要使学生学会汉语拼音的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的音节;能够准确、熟练地拼读音节,有条件的可以逐步做到直呼音节;

  2、能默写声母、韵母和抄写音节;认识大写字母和隔音符号,能背诵《汉语拼音字母表》、

  3、在汉语拼音教学阶段,要着重进行常用音节的训练、在整个小学阶段,都要重视复习巩固汉语拼音,发挥汉语拼音的作用、

  4、要重视汉语拼音字母和音节的书写指导、要指导学生掌握字母的笔画、笔顺,利用四线格把字母和音节写得正确、工整、

  难点:

  1、汉语拼音比较抽象又容易混淆,因此学生掌握起来就比较困难,因此,拼音教学是难点。

  2、识字量的增加,是学生“回生率”很高,因此100个汉字教学是难点,如何巩固汉字更是一个难点。

  3、如何引导学生积累语言,在阅读教学中是个难点。

  四、提高教学质量主要措施:

  1、帮助学生了解学校常规,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吃透新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创造性地使用新教材。

  3、充分利用多媒体,利用教材优美的情境图,创设轻松愉悦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加强语文和儿童生活的联系;引导学生留意生活,在生活中学语文。

  5、设立学习小组,让学生自主合作地开展学习,培养合作探究精神。

  6、认真批改每课作业,及时作好反馈、小结。

  7、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及时导优辅差。

  8、变学会为会学,教给学生学习的灵活方法,把主动权交给学生。尽量注重教材和整合,整体地运用教材,并力求能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进行整单元备课,在备课时注重单元内每个教点的联系。

  9、识字教学遵循识写分开、多认少写的原则,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情况之下,使他们能够尽早阅读。在具体的教学过程当中,引导学生借助拼音和字典学习生字,发现生字与熟字的联系,提倡学生运用记忆规律,将已经学过的部件、识字方法迁移到新的认记生字的学习当中。尊重学生的不同的学习方式和学习方法,相信学生能够应用已经形成的初步的识字能力来独立识字,鼓励他们用自己最喜欢、最习惯的方法认记汉字。积极提倡同学之间交流识字的方法、经验和感受,一起玩识字、组词的游戏或一同制作生字、词语卡片,促进学生在合作学习中分享识字的乐趣。

  10、重视学生写字习惯的培养,要加强写字教学的指导。在指导写字的时候,板书示范,指导不容易写好的笔画、容易写错的笔顺,要求学生把字写端正、写美观。对于二年级的学生来说,在一节课中写字不宜太多,为避免学生疲劳,写字要分散到每一堂课中去。在写字的量的把握上,注意写字的质量。要多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大胆地与人进行交流,从而不断提高口语交际能力。

  五、教学进度

  第1周入学教育、汉语拼音1、 2

  第2周汉语拼音3 、4、复习一

  第3周汉语拼音5、6、7

  第4周汉语拼音8 、复习二

  第6周汉语拼音9、10、11、

  第7周复习三、汉语拼音12、13

  第8周复习四、识字1

  第9周识字2、3、4、园地一

  第10周课文1、2、3、4、5

  第11周园地二、课文6、7、8

  第12周课文9、10、园地三

  第13周识字1、2、3、4、园地四

  第14周课文11、12、13、14

  第15周课文15、园地五、课文16、17

  第16周课文18、19、20、园地六

  第17周复习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4

  为了关爱我县残疾儿童,拟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基础上,面向残疾儿童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总体要求

  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是各级政府关注民生,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我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全县“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

  二、补贴对象

  全县0-18周岁的持证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及经费筹集

  (一)补贴标准。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儿童,由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每人每月10元;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二)资金筹集。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儿童提标资金统筹困难群众资金解决;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由县本级财政负担。

  (三)足额编制预算。我县各级财政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足额编制预算,确保资金发放。

  四、发放方式

  (一)县残联在为残疾儿童办理残疾证的同时收集办证人员的信息及银行账号,于每个月10日之前报送县民政局;

  (二)已持证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儿童需持有关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证、银行账号信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请“残疾儿童关爱补贴”;

  (三)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县民政局按月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五、执行时间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机制。县民政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经费。县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协同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公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的村或社区按月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和不定期复核机制,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形成“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加强“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负责“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的民政局、残联、乡镇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内容及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效实施。县民政局、县残联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宣传解读“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市上工作交流会议精神,推进我县特殊教育的发展,我校将本着为了每一个残障孩子,为了残障孩子一切的原则,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让每个残疾孩子享受教育的权利。专门成立残疾儿童班级是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残疾儿童受教育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文明,加快小康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将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特殊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手拉手等活动,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儿童少年的新风尚。

  2.学校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成立残疾儿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胜利(校长)

  副组长:王国华 敏晓良

  组员:唐致平 常学智 各班班主任

  为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同时建立由校长室牵头,教导处、政教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参加的学校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保证特教班工作的实效性。

  1.规范鉴定程序,建立残疾生学生档案学籍

  学校将严格执行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四类《残疾标准》,加强对三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和鉴定,鉴定结论不予公开。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在学生中扩散。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为其健全教育档案。

  2.依法治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学校将增强依法治校意识,不拒收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并安排适当的时间与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

  3.加强个别教学,提高残疾学生的整体素质

  学校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确保特殊儿童与普通孩子一样享受平等的优质教育,努力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要求各科教学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教师在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个别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切实做学生的个别化教学.加强残疾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真正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将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残疾学生学习期满,学校将发给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4.注重家长培训,家校联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学校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学生家长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其子女的心理、生理特点,基本的教育训练方法和辅助用具的选配、使用、保养常识,对其子女做好家庭教育训练工作。

  5.严格评估标准,切实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学校按照《残疾儿童少工作评估指标》的要求,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对残疾学生的考核评估,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对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并在奖金发放、评优、评先、晋职等方面有所倾斜。每学期定期进行总结自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增加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特教工作。

  加强对承担班级的任课教师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了解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同时选派热爱残疾学生,思想好、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除按要求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教师培训外,还组织教师到外区参观学习,开阔眼见,丰富经验,提高认识。校内定时、定点进行培训,并开展交流活动。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学习特殊教育理论,研究探讨工作的方式方法。架起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之间的桥梁,利用教室的设备与校内外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为特殊学生服务与协助,为教师提供特殊教育需求的资料经验和个别辅导的场地和设备。同时为家长提供协助,给他们提供有关的书籍,听讲座,让他们认识到智力落后是人口常态分布中必有的现象,帮助他们逐步从痛苦中走出来,加深他们与孩子感情的亲近,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掌握一些辅导孩子的方法,使资源教室成为家长与孩子、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沟通的桥梁,使我们的教育更加主动。并安排专职或兼职老师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和班级教师要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6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环境,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活动中使幼儿了解残疾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他们为生存是怎样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的,感受残疾人的艰辛生活和顽强意志,有助于幼儿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勇敢拼搏的精神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顽强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助于幼儿学会尊重、理解、关爱他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1.我园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召开班主任会议,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幼儿园大队部向全体师生发出助残活动倡议。

  3.加强主题宣传,用心灵感受社会关爱。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幼儿园将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幼儿园宣传栏、校园小广播等宣传主阵地,加强宣传“全国助残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使聋生感受到他们并没有被社会所遗忘,而是有那么多赋予爱心的人在帮助他们,深切体验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4.开展“红领巾手拉手爱心助残”募捐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利用自己的零用钱、卖家里的废品钱,为残疾儿童买他们喜欢的东西,送他们一份爱心。

  5.5月20日献爱心送温暖。在助残日(5月17日)当天,幼儿园部分幼儿代表,带着全体师生的祝福,把捐赠的礼品送到了残疾朋友的手中。

  6.手拉手共度六一。在六一当天,将残疾儿童请进校园和同学们一起欢庆六一,让残疾儿童与幼儿一起活动,共享童年的欢乐。

  四、活动要求:

  1.要加强对“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份爱心、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爱心助残”活动的热情,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各中队要为献爱心活动设立爱心箱,募捐的礼品经幼儿园察看后,要整齐装箱封好,并在爱心箱上写上一句温馨的话。各班要在5月25日前将献爱心礼品箱上缴幼儿园大队部。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要工作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立孵化平台,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细化并做好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信等必要费用开支。

  3、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贫困地区、深入贫困服务对象中,开展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帮扶,引导企业督促员工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

  市级已建立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也要相应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1、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推动建立闭环运行的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强制报告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建立以评估帮扶为重点的个案会商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并向困境儿童延伸,合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较差、辍学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2、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孤儿等特困儿童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统筹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加强对不同类型儿童生活兜底保障需求的研究,分类施保、分类施策,实施更有针对性、更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中央、省提高的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用于冲抵地方财政支出,对于截留、套取、冒领、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推动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失职父母的批评教育、训诫、处罚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超过1年仍无法查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4、强化学校教育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为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就近入学提供支持。做好对重点群体的常态监控,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加强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训。指导流入地政府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认真执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提供便利,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5、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在学校安装视频设备,设立亲情电话。卫健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建立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儿童血液病诊疗服务网络,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管理,实施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卫健部门要会同民政、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残联组织要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保障水平。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明确建设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民政部门要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在现行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资金保障措施,明确支出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贫困发生率”和财政困难系数作为重要因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了解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强化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宣传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救助保障政策,引导社会大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8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每学年学校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3、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4、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5、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习说普通话。

  6、认识常用汉字100个,写其中50个。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能按笔顺规则写字。初步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

  7、学讲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别人讲话的主要内容。学习与他人交流的能力。与别人交谈,态度要自然大方,有礼貌。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能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方法措施

  1、帮助学生了解学校常规,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充分利用多媒体,利用教材优美的情境图,创设轻松愉悦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加强语文和儿童生活的联系;引导学生留意生活,在生活中学语文。

  4、认真批改作业,及时作好反馈、小结。

  5、变学会为会学,教给学生学习的灵活方法,把主动权交给学生。尽量注重教材和整合,整体地运用教材,并力求能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进行整单元备课,在备课时注重单元内每个教点的联系。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9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创造更适合的学习条件,引导教师针对个体科学施教,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对在校的残疾儿童尽可能降低该部分学生因为个体特殊原因对学校和学科教师教学质量统计造成的负面影响,更真实体现任课教师的教学成果;对个别残疾儿童不能到校学习的,安排教师进行送教上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蒋鹏

  副组长:陈岚组员: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每学年初,认真调查摸底,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一名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

  每年3月、9月及双休日不定期进行送教上门教育。

  2.各班新增残疾儿童后,班主任要调查清楚情况,报告学校思教处。学校和班主任根据学生残疾类型、残疾情况做好儿童家长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若学生残疾导致无法正常参与学习,无法获取正常学习成绩,应做好儿童家长思想工作。取得家长同意和配合后,为肢残儿童收集整理疾病证明相关材料,有必要时应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或休学复学相关事宜;造成永久性伤残并且严重的,学校应建议残疾儿童家长为其办理残疾人证明。

  3.引导家长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疑似智力残疾儿童(弱智生)进行智力鉴定,若鉴定结果为四级及以上智力低下水平,学校应认定为智力残疾儿童,并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提交资料审核,其考试成绩不列入考核统计。为减轻此类儿童家长经济负担,经家长提交智力鉴定申请,学校同意进行智力鉴定的,鉴定完成后,学校存档。学校每学期从学生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此项补助,每学期补助限额500元。

  4.全校师生要关心照顾残疾儿童。班主任是残疾儿童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应尽快摸清班级残疾儿童人数及其残疾状况,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并且教育班级其他学生也要关心照顾他们,不得歧视、欺负、侮辱他们。

  5.学科教师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情况因材施教,分层要求,适当降低其学习目标;既要确保其人身安全,又要努力让他们学有所得。教学中,要摆正心态,正确对待残疾儿童,不得因为追求教育教学质量而歧视、侮辱他们,努力为残疾儿童营造安全、愉悦的学习环境。

  6.学校要建立残疾儿童帮扶机制。每学年统计完成残疾儿童表册后,学校应结合师生实际情况,鼓励和安排教职工与残疾儿童结对,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上门工作。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7.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结对教职工要多与帮扶对象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8.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送教上门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实现自食其力。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0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和《三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送教对象

  具有泰宁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因身体、精神或其他残疾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的儿童少年。

  二、送教原则

  1.坚持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

  2.坚持个别送教和集中到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教师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训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医教和送教相结合的原则。

  三、送教内容

  1.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儿童知识教育、缺陷领域补偿、艺术教育、技能培训、爱心扶助等。送教教材,可自行选择幼儿园、中小学阶段课本或自行编写的教学素材,具体按照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的建议和要求执行。

  2.康复训练:邀请县残联及卫健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四、实施办法

  1.摸底调查核实,确定送教对象。县教育局要与残联、卫健局等部门协调好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县适龄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相关档案;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特教学校或普通学校。

  2.制定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学校要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计划,组织有送教上门需求的学生家长填写《送教上门申请表》和签订《送教上门家校联系协议书》,做好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准备工作。

  3.建立教师队伍,提升业务能力。依托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立一支普校+特教组成的送教上门教师队伍。由有关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教学指导服务工作。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定期不定期为送教上门教师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准确量化评估,落实一人一案。针对送教对象,教师首先摸清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出生史、发展史、教育史、医疗史、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教养方式、家长的期望等。其次对学生进行量表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分析出学生的优势领域及弱势领域。再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在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参考《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或《中重度弱智儿童训练纲要》,为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为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准备。

  5.落实送教措施,提高送教实效。送教上门工作原则上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方式。严格根据送教课时计划(每次送教3课时,每课时30分钟。送教课时不计入本校工作量),采用直观式、游戏式等教学方法,循序渐进,提高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对送教对象的家长进行培训和指导,使教学能有一定的延续性,提升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1.学籍保障。各校要及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

  2.物资保障。各校要统一购置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材、教具等,做好物资准备工作。

  3.安全保障。由于送教上门对象多数居住在偏远的自然村,送教上门途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送教上门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经费保障。对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学校,人社、财政部门按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标准核拨公用经费。同时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送教上门的交通、伙食补助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需经费从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将统筹考虑送教人员的课时补贴等因素,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所需资金在教育正向激励中统筹安排。各级表彰奖励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保证特殊教育的名额分配。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平等教育权利的支持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送教上门工作格局,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

  2.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教师进修学校要依托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安排,加强送教上门师资培训,指导送教上门具体工作;同时成立巡查组,督促、指导送教上门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好日常送教活动。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并将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之中。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上门工作,通过标语、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

  4.规范档案,夯实工作。送教上门教师每次送教活动记录、教案、影像资料和交接记录表等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留存。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面发展,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任务目标、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转介和康复工作

  加强与卫健体委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工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帮助家长做好申请转介工作,定点机构做好评估、医疗康复或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进行各类保险的报销,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三)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

  切实承担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同时,应当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监督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县残联会同县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公开择优确定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对在训儿童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康复措施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发挥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建设。县残联、各定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由人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助,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定点机构确定、监管、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则做好申请接办工作;按照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民生实事跟踪考核。

  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支持项目,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供给,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入学或入园提供支持保障;对具有教育资质的定点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残联部门指导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转介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定点机构确定和医疗康复机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康复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康复服务价格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康复机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做好有关康复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对“三类人群”中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给予扶持。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会同残联完善结算办法,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康复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2

  一、活动背景:

  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目前,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世界各地在保障残疾人权利和建立无障碍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造成残疾人边缘化的`环境、社会和法律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依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二、活动目的:

  “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关爱残疾人群,保护残障设施,贡献你我薄力,共建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到郴州市培智学校开展活动,给残疾人儿童带去温暖和希望,也可以邀请残疾儿童进行一些表演,展现残障人士自强自立的精神面貌,宣传青年志愿者精神,激发广大师生对残疾儿童的关注。

  三、活动主题:

  拥抱生命,让爱飞翔

  四、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9号下午3:00

  五、活动举办单位:

  湘南学院法学系20xx级社会工作一班

  六、活动地点:

  郴州市培智学校

  七、前期准备:

  (1)跟培智学校进行联系,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2)制作宣传单核海报

  (3)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片爱心”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作用,在学校摆点做好募捐工作

  (4)将参加人员进行培训,以及一些注意事项的讲解,还有要表演的节目进行人员挑选和排练。

  八、活动流程:

  (1)、在下午两点钟时人员集结完毕,出发(最好有同学提前出发,做好准备)

  (2)、到达目的地以后,稍作休息以后,活动开始;

  (3)、与孩子们交流,为孩子们表演节目

  (4)、给孩子们分发玩具、书籍、文具等

  (5)、与孩子们合影留念

  (6)、清理场地,统一乘车回校

  九、活动具体注意事项:

  1、参与者必须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参与活动,不走形式主义;

  2、注意言行举止,不得带有任何歧视冷漠态度,用真诚和他们交朋友;

  3、活动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要保持沉着冷静,及时联系老师

  4、注意安全,文明礼貌

  十、经费预算

  这次去培智学校,我们将为其带去

  书籍100元

  玩具50元

  文具50元

  总计200元

  十一、后期安排

  (1)总结稿的书写;

  (2)照片的整理和新闻稿的书写;

  (3)分析本次活动的缺失和所得,吸取从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十二、活动意义:

  通过此次活动让同学们更加关心残疾人的生活,用实际行动表达大家对残疾人的关爱,有利于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知道人与人之间要相互理解,明白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重视和关照。同时也激发了同学们对残疾人的关爱,在生活中碰到残疾人需要帮助时,可以从设身处地的为他人考虑。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3

  一、工作目标

  1、到全市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2、高危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筛查率≥80%;

  3、高危儿、残疾倾向儿、残疾儿管理率100%;

  4、各种资料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率100%。

  二、实施措施

  (一)明确职责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高危儿筛查、出生缺陷监测、残疾倾向儿早期干预和残疾儿康复的实施工作。

  (1)成立业务技术指导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网络成员例会,对网络成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利用例会收集有关工作数据和资料。

  (2)对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高危儿分别在出生后42天、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进行追访和干预。

  (3)对各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和追访出的残疾倾向儿与残疾儿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治疗。

  (4)定期向市卫生局汇报全市高危儿筛查、出生缺陷监测、残疾倾向儿干预和残疾儿康复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协助卫生局做好质控工作。

  2、市直接产医疗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出生的高危儿筛查、出生缺陷监测登记上报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筛查、登记、报告制度,要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和高危儿评价纳入产科工作常规并由专人负责,对筛查出的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及时进行登记、填卡,定期上报。

  3、乡镇卫生院、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筛查、登记、报告制度,要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和高危儿评价纳入产科工作常规,把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童筛查纳入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并由专人负责,对筛查出的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及时进行登记、填卡,定期上报。减少和预防我市出生缺陷儿和残疾儿童发生。

  (三)、开展培训

  1、培训对象:市直各接产医疗机构妇产科医师或助产师、各乡镇卫生院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生、儿保医生。

  2、培训内容:

  (1)残疾倾向儿童的界定

  (2)5项简易筛查法

  (3)残疾儿童的界定

  (4)出生缺陷的界定

  (5)信息资料收集与上报

  三、督导评价

  1、督导评价内容

  (1)相关技术掌握情况

  (2)相关资料的完整性

  (3)高危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漏报率

  (4)高危新生儿的回访率

  (5)残疾倾向儿干预和残疾儿康复效果

  2、督导评价方法

  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控制,包括相关知识的掌握、上下数据的一致性、资料的完整性,使漏报率控制在3%以下。市卫生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不执行筛查和报告制度导致残疾儿童发生者,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4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韩建林

  副组长:王峰

  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残疾儿童的帮扶工作将作为全体教职工学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评出模范教师,也就是学校的先进工作者,凡工作不够认真深入的不得参加学校的评优评先活动。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5

  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是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人伦道德,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了弘扬中国传统美德,同时丰富大学生的业余生活,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广西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心理健康协会将举办一次探望残疾儿童的爱心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引导大学生们自觉关注弱势群体,主动培养爱心、奉献爱心。

  二、活动目的

  在不扰乱残疾儿童日常生活状态的前提下,了解残疾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走进孩子们的内心世界,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善意和温暖,同时引导大学生们培养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高尚情操,从而形成扶弱助残、互助互爱的良好风尚。

  三、活动主题

  走进特殊群体,关爱残疾儿童

  四、举办单位

  广西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心理健康协会

  广西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活动对象

  邕宁区城关三小的特殊学生

  六、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7日下午3点半到5点

  七、活动地点

  邕宁区城关三小

  八、活动内容

  (一)活动前期:

  1.发布活动通知,确保通知到位。

  2.统计参加本次活动的人数。

  3.与小学的的负责人协调沟通,并分配好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活动中期(活动流程):

  1.与邕宁区社工集合,由他们带队进入三小。

  2.与三小值班老师协商好活动场地问题。

  3.让会员们跟学生们分组开展活动。

  4.与三小的学生一起打篮球、排球以及乒乓球。

  5.教三小的学生画画以及手工折纸。

  6.活动结束拍照留念。

  7.打扫活动现场

  (三)活动后期:写活动总结

  九、乘车路线:

  从五合校区乘坐703路公交车到邕宁汽车总站下车。

  十、注意事项:

  1.不能在学校内大声喧哗或随意跑动。

  2.小朋友较敏感,情绪波动较大,活动中要注意小朋友的情绪变化,玩游戏时要注意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3.准时到集合地点集合,负责人要清点人数,出发前和返回前各清点一次,参加活动的人员中途不能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向负责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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