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23 08:18:2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保证肉品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县政府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肉源渠道、储存配送、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工作任务和要求

  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彻底的肉品市场整治。整顿范围为全县辖区(包括农村),整顿对象为全部肉品,整顿行为包括全部违反肉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摸清工作底数,开展连续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检查到每个屠宰厂(点)、市场和摊位,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加大执法力度,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商务局牵头,公安、监察、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联合执法与各部门独立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对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一)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二)县卫生局要做好肉品质量的卫生监督和对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加强卫生质量管理,严格进货渠道。

  (三)县工商局要把好肉品流通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点的肉品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等现象。

  (四)县畜牧局要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厂(场)使用饲料中是否含有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检疫是否合法合规,把好检疫关口,同时,要抓好肉品运输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运送中的肉品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运输设备及运输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民滋事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质监局要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肉食生产加工企业,进肉渠道是否正规,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是否齐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冷库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21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周六、日不休息),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并将每日出动执法人员情况,检查屠宰场店、市场、商户等情况,查处和收缴不合格肉品情况,捣毁违法窝点以及其他情况,务于每天下午4:00前(主管副职签字加盖公章书面)报县商务局(联系人:张云峰联系电话:XX),商务局汇总后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30前报政府办520房间。各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展开行动。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肉品是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动员全社会参与,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各相关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保证举报案件及时处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查获的不合格劣质肉品要立即封存,防止流入市场,并要追查其来源和流向。对私宰窝点要坚决捣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肉品要没收、处理并给予最高限额处罚;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打通“生命通道”,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全镇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政府办、社区办、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建所、城管办、市政办、镇消防救援队、各村屯、社会单位和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作职责,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辖区工作,召开会议、下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统一认识,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部署到位。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屯、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社区办、乡建所、综治办、城管办、市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村屯、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宣传媒体进行曝光。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至4月底)。镇政府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全镇通报。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针对其他相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清理中遇到驾驶员不在现场且联系不到驾驶员的情况,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车牌查询车主信息,联系车主立即驶离。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乡建所:要督促指导新建工程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四)城管办:要行使对侵占镇区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有关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消防救援队:要提请政府统筹领导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涉及消防车通道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各方责任主体、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六)村屯、社区办: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村民、居民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七)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指派人员定时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二)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和村屯巷道堆放的柴草垛等,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必须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三)集中查处各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行为。突出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四)检测维修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突出整改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五)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和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指导村屯、居民小区,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见附件1)。要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险性和危害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间距不超过100米,示例见附件2),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村屯、社区办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各村屯、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联合执法检查。乡建所、综治、城管、市政、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乡建所、综治办、社区办、安监站、城管办、市政办、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之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突出隐患问题,要合理整治;对多次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提高整治威慑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屯、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凡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原因致使消防车通道堵塞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村委会的公示栏,及时曝光违法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具体落实本实施方案,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进行电动车安全排查,辖区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事项,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鹿存梅为组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左华磊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惠阳任副组长,镇安监、城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政府将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将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域,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4

  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实施方案为弘扬文明新风,切实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推动我校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立足教育机构的教育功能,立足学生的习惯养成,用科学的发展观重新审视我校的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改变师生习惯入手,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文明素养为目的。结合我校师生行为习惯实际情况,结合《教育系统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施方案》,特制定我校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实施方案和相关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创建文明县为目标,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与“遵规守纪、争做文明公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整治工作,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进一步提高全校广大师生的文明素质,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

  二、总体目标及整治标准

  总体目标:通过整治力争使全体师生逐步养成个人文明卫生习惯,提高公德意识,增强荣辱意识,使我校校容校貌有大的改观,形成文明礼让、融洽和睦、遵规守纪、人际和谐的新局面。

  整治标准: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遵守公共秩序,恪守道德规范,珍惜公用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关心老弱病残,尊重他人;践行文明礼仪,加强道德修养,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说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三、整治任务

  个人不文明行为影响我县文明形象,影响社会文明进程。要广泛宣传不文明行为的危害,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开展整治工作,逐步减少不文明行为,提县文明程度。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通过校门口屏幕、悬挂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和利用专家讲座、定期学习、文明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文明礼仪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使全校师生认识到公共场所要讲究衣着、谈吐、举止等细节,克服随地吐痰、说脏话、便后不冲厕等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以“小手拉大手”活动为载体,开展交通文明行动,全面推行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通过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召开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开展交通文明征文比赛等形式,在中小学生和家长中普遍树立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

  3、组织“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推行校园文明礼貌用语,提倡互帮互助、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养成乐于助人的品德,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组织志愿者行动。在五月下旬、七月初、国庆节前夕集中时间统一组织中小学生到校外、街头等公共场所帮助纠正群众不文明行为。

  5、扎实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要爱岗敬业,做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践行者;学为人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开拓创新,做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者;行为世范,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7、在学校园网开辟专题专栏,普及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知识,及时报道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治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倡树文明新风。设立曝光台,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点评。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庆特化安字【20xx】61号《关于印发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事故易发生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民爆公司全面开展事故易发生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治理组织机构

  组 长:董 亮、吕选勤、王艳君

  副组长:孙继峰、张云虹、邹志辉、高德飞

  成 员:王兴振、郑成新、温旭伟、徐 利 、汪继刚、雷凤林、

  黄树林、王 芸、李海洋、刘 晨、寇 阳、焦章恩、李洪叶、张 彦、杨海峰、洪祥威、赵凤君

  二、专项治理工作包括五个工作方面内容

  1、有效治理违章行为。

  2、加强危险品科研试验安全管理。

  3、规范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4、加强临时、变更、异常作业安全管理。

  5、试行新任管理人员任职前安全生产谈话制度。

  三、具体安排

  1、方案制定、学习宣贯彻阶段

  时间: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

  技安部制定活动方案并下发到各部门、车间及班组,各单位认真学习工作方案。

  2、单位自查,制度疏理阶段

  时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20日

  各部门、车间及班组要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对照五项专项治理内容及职责分工从制度的制定、学习、执行,到危险作业、临时、变更、异常作业的审批;人员的违章行为;科研试验的评审;作业现场等逐条对照查找,制定整改计划,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技安部。

  3、完善制度,问题整改阶段

  时间: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6月5日

  各单位对各项制度、审批程序进行完善,对新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学习,规范操作行为,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新任管理人员任职前进行安全谈话。

  4、民爆公司自查验收阶段

  时间:20xx年6月6日至20xx年6月10日

  民爆公司对专项治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5、庆化公司验收阶段

  时间:20xx年6月11日至20xx年6月30日

  做好迎接庆化公司对专项治理情况全面验收的准备。

  四、要求

  1、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按时间节点对各单位的专项治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履行职责、治理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将按《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追究考核。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从立项、施工、竣工结算到产权移交的全过程的合规性,特别是我系统承担的相关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和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建立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进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解决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有关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资金预决算管理、政务公开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

  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

  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不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审定项目、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土地规划执行及土地使用权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

  3.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总体发展建设规划、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擅自更改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改变建设性质和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增加建设投资等;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是否存在未经环批审批违法建设,是否存在违反中央、省和市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行为等问题;

  5.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6.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7.物质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依法采购、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工程项目完工后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决算等问题;

  8.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否健全、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9.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二)切实整改,分类处理

  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认真整改,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和规范;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深入剖析,完善机制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摸底,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并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1.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科学论证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有关意见要求,认真落实项目论证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项目。

  2.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决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落实以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4.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5.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通过检查,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研究提出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将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良好机制。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上旬)

  1.广泛动员

  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成立“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纪工委书记彭汉共担任,副组长由委副主任罗乐宣担任,成员由委规财处处长陈广钦、委人事处处长王鹏飞、委秘书处(党工委办)副处长邹旋组成,职责是: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决策,批准重大案件、问题的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委规财处处长陈广钦担任。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22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问题(20xx年1月中旬至2月底)

  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1.自查自纠。

  由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认真自查、清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6),于1月30日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楚振宇,25535994。

  2.重点抽查

  由我委对各直属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按30%、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按100%的比例检查。抽查时间为2月1日至5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排查工作结束后,我委将对项目排查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分析总结,将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根据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和规范,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于20xx年2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20xx年3月至20xx年11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不断巩固提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的高度做好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抓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查处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各单位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等形式,建立公开、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对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

  1. 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汇总表(所有的排查项目)

  2.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立项项目)

  3.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在建项目)

  4.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竣工项目)

  5.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6.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表

  7、填表说明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7

  为深入贯彻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和《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照xx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纪问责,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学校对师生和家长传达《通知》精神全覆盖;开展教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全覆盖;开展专项治理全覆盖。实现“三个明显”,即学校规范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治理重点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零起点教学。教师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新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

  (二)规范学生作业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严禁让家长或学生批改作业。

  (三)规范教辅材料订购,严格执行“一科一辅”。严禁教师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

  (四)规范考试管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严禁公布学生个人或集体考试成绩和排名等相关信息。

  (五)规范家校沟通方式方法。严禁教师在家长微信群、QQ群中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在群中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严禁要求家长在群中完成每日打卡作业;严禁教师在群中点名批评学生或发表不当言论。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入落实“三立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区文件精神;组织全校教师研读学习,提高对作业的功能、意义的认识,从而更加关注作业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向全校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切实落实“十要求”内容。研究制定《学生作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落实“十要求”作业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规范要求、运行措施、工作流程,确保作业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建立协商制度,控制协调各科作业总量。

  按班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协调、控制班级课外作业量,确保每天课外作业学科平衡、总量合理。

  2、建立报备制度,把握作业源头的量与质。

  对于作业布置的量和质,采取三级管理,即教研组长控制学科作业量和质——班主任统筹三科作业总量——教导处督查各年级作业质和量。书面作业每天报备一次,由教师报年级组长审核,审核合格后再布置;教师的《作业记录表》每周五上交教导处备查。

  3、完善检查制度,加强作业实施过程监控。

  对作业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突出对作业设置、评改、反馈等环节的全程监控。要求教师作业过程“四精四必”,即“精选、精编、精批、精讲”作业,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记、有错必纠”。

  (三)压实治理工作责任。校长亲自主抓,明确部门、教师各自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履行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围绕治理重点从“教师做得怎么样”和“学校管得怎么样”两个层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整改。校领导划分责任区,深入到每个班级微信群,监督检查群内家校沟通情况。对于违规教师,采取警示、约谈、处罚等方法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不断完善“一四五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教研组建设,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研究,强化集体备课、有效作业设计、核心素养提升、学科达标率等研究,充分发挥教研组的职能作用,激发教研组发展的内部活力。开展以作业为主题的校本研修活动,指导帮助教师掌握作业设计、批改、分析、讲评等技术,提高运用作业促进学生有效学习的能力。及时解决在作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作业研究成果、作业改革典型经验,着力引导教师从作业改革切入,改进教学方法,向作业要质量。

  (五)发挥家校工作合力。在依法保障教师履职的同时,落实家长在学生减负中的责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和落实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引导家长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指导和强化学生的独立完成作业能力,培养学生坚持课外体育锻炼,按时科学作息的良好习惯,形成多方联动,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二)做好整合文章

  将作业管理纳入教学常规整体进行管理,一是与备课管理相结合:设置的课内外作业要在备课中体现,典型错误分析要与教学反思相结合;二是与上课管理相结合:在课堂教学中,要切实保证课内作业时间与质量;三是与评价管理相结合:将作业设计研究融入命题研修,要以命题的要求设计作业;四是与研修管理相结合:作业研究要纳入校本研修的主要内容;提高作业常规实施质量,助力核心素养培养,促使作业管理功效最大化。

  (三)接受社会监督

  1、向全校家长(社会)公布学校监督电话:xxxxxxxx xxxxxxxxxxx。

  2、每学期面向全体学生和家长至少开展一次有关作业管理情况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依据反馈情况调整优化管理措施,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8

  为更好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有效的打击校园欺凌行为,结合《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通知》,特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治理活动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董自辉

  副组长:杨丽燕

  成员:唐蕊、王毅强、史锐、刘玲玲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6日——30日。

  1、召开教师会议。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通知》文件,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

  2、开展学生教育。

  (1)11月16日大课间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宣读《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

  (2)各班在11月21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组织全体师生观看《预防校园欺凌》教育视频。

  (3)在学生当中开展校园欺凌行为的排查,对有暴力倾向、有欺凌行为的同学,对其进行法制、安全等教育,督促其改正。对受过欺凌的同学进行心里健康辅导,确保学生不留心理阴影。

  3、完善工作制度。

  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学校由总务处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1、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绘画等评比活动,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学会与人相处,学会自我保护。并将部分优秀作品通过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栏进行展示。

  2、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

  总之,我校将根据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7号)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涉及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53号)要求,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针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规划工作公开公正,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至10月)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孝感市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陈学主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和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童蓉兼任。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孝感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治理重点、措施、分工、时间要求和机构人员。各相关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将在近期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宣传动员。10月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就做好我市规划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10月10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把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好、落实好,10月下旬通过“孝感规划在线”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10月至12月)

  对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查找近几年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审批等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情况,掌握底数。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形成完整规范的自查自纠报告。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月至10月)

  1、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在规划审批中,大力推进规划委员会制、办公例会制、方案择优制、专家评审制和听证公示制等“五制”,形成尊重科学、尊重专家、尊重规律、尊重群众的良好氛围,增强规划审批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对建设项目实行规划许可前听证和网上公示,公布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情况,增强规划审批的透明度。着力推进规划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实行外网审批监察、内网审查传递资料,内外网结合,确保建设项目审批的快速运转和按时办结,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

  3、抓紧制定规划管理制度。针对当前规划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特别是在规划管理实践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创新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完成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由规划管理科负责)、建立规划领域信用记录制度(由法制监督科负责)、完善批后跟踪管理制度(由建设管理科负责)。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的机会,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建立重点督查和互检相结合的动态检查机制(10月至12月)

  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对重点项目的城乡规划审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督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各地、各部门相互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切实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五)总结评估和巩固提高(12月至10月)

  把专项治理中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整理归纳,实现法规制度的系统化。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总结评估,确保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为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工作质量,各相关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措施。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内容。要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完善体制机制,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2、做到统筹兼顾。具体做好“三个结合”。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城乡规划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促进依法行政。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有关规划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提高规划审批质量。

  3、强化监督检查。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监督检查,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要对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0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夏季安全专项治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谐、健康、持续开展。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

  为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特成立隆湖四站小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德

  副组长:赵维科

  成员:王映喜、马立华、班主任、年级组长、科任老师

  齐德、赵维科同志负责专项工作的统筹安排,任务分工;总务处王映喜老师,负责安全排查以及硬件设施的检查、整改;马立华老师负责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安全管理,对学生适时开展安全教育。

  三、工作安排

  本次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为期100天,即日起,采取自查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自查自纠、督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年5月4日一20××年5月12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5月

  12日前报区教体局体卫艺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年5月12日一20××年7月12日)。对学校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找准问题,进行整改,于20××年7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区教体局体卫艺室。

  第三阶段:进行抽查,总结验收(20××年7月12日-20××年8月1日)。区教体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全区的各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验收,我校在本阶段做好活动资料收集、存档,反思不足,及时弥补,于20××年8月1日前完成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总结,并报送教体局体卫艺室。

  四、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交通安全。要结合石大教体发〔20××〕27号《大武口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继续严格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禁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学生乘坐“三无”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上学、放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治理,尤其是加强学生管理,上下学期间要有值班领导和老师在现场管理学生,避免事故发生,值周教师要加强上下学学生生接送车辆监督管理,发现有非法车辆、超速超载车辆、“三无”农用车、出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要及时登记并进行口头说服教育,情况严重者要上报教体局及相关公安部门。

  (二)校舍安全。对学校教室、围墙、锅炉房、各功能室、厨房、教师宿舍等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组织相关领导、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绝对禁止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以及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消防安全。成立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主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教室、教职工宿舍、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补充、完善消防设施,加强教室及各功能室用电管理,禁止学生将打火机、烟花爆竹等火具带入校园,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完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吃变质、过期、“三无”食品。要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五)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完善传染性疾病防控预案,经常性对教室及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清理,保持校园清洁卫生以及教室、宿舍空气流通,防止引发流感。坚持消毒制度,值周老师做好各班消毒工作的检查、督促、登记工作。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根据石大教体通〔20××〕33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四站小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防止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的治安事件发生;对学校安保机构、安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补充、完善门卫制度、门卫登记制度,全面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做好周末、节假日学校安全值班、巡逻、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带班领导对学校值班尤其节假日、周末值班情况,要及时督促,对于玩忽职守、不按时到岗、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要严肃处理。

  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七)夏季是溺水伤亡事故多发季节,要特别注意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讲清私自外出游泳的危险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学校关于游泳安全方面所做的规定,不私自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如发现其他同学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要及时制止,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同时对学生进行游泳遇险时的自救、逃生常识以及施救和报警方式的教育,确保生命安全。告知家长带子女外出游泳时,要到正规安全的'游泳场所游泳,遵守安全规定,不要在河、湖、溪流、水库、水潭等不明水域游泳。

  (八)加强安全教育和演练。春夏季节,是自然灾害频发时节,同时也是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学生安全常识教育,主要是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传染性疾病、地震、拥挤踩踏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

  (九)完善各项预案。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预案、职责、制度,吸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预案、职责、制度进行合理化修改、完善,以提高各项安全预案的可行性,适合学校实际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处室、班主任、老师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这项活动与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密切配合学校大队部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全体师生人生安全和学校安全,提高学校的每一位学生和老师在专项活动结束后,安全意识有所提高。

  (二)班主任可以自主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将每一项专项工作分类存档,将每次活动的过程性资料收集整理并存档,6月底,上交学校大队部。

  隆湖四站小学

  20××-5-10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1

  按照财政部、审计署下发的(20xx)19号文件精神以及《吉林大学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在20xx年8月18日之前,开展全院范围的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上级组织,负责组织领导学院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勇胜陆志东

  副组长:王羽

  成员:卢文喜康春莉刘淼许广华王宪恩

  邹东雷杜新强苏小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坚决清查、纠正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今后的财经活动,严肃财经纪律;教育和警示全院教职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自查范围:20xx年以来学院教职工所涉及的全部财经行为

  自查内容:

  20xx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自查学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学校,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其它单位使用等问题;尤其清查是否存在各种形式的乱收费问题。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自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自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3.物资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设备、工程和服务等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时间安排

  8月12日,制定并上报和下发《环境与资源学院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8月12—17日,组织全院自查,查出的问题汇总至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18日,上报自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各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精心部署,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好、落实好,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学院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系、所负责人要不拖不慢、不打折扣地宣传好、组织好、落实好本单位人员财经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

  2、对照检查、不存侥幸;学院全体人员要根据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一一对照、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报告各位违规违纪问题。

  3、完善制度、务求长效;学院将对发现的或是容易出现的问题深入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根源,通过制定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杜绝和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确立工作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2

  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区“9.28”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职责分工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体用餐场所的内部厨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等有厨房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对餐饮类场所的检查。公安局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对旅馆、沿街门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六、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3

  近年来,各地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发展与质量并重,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不仅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影响了身心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切实加强对全区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提升科学保教工作质量,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幼儿园检查内容。

  1.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2.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3.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等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4.教师能力。

  (1)专任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5.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育儿宣传。

  (二)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内容。

  1.是否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形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4.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5.是否开展诱导家长让幼儿接受小学内容教学的宣传。

  (三)小学检查内容。

  1.小学起始年级是否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

  2.小学起始年级是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

  3.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小学知识测试幼儿。

  4.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

  三、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看护点)、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整治措施

  (一)全区范围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公民办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报本辖区教管办,区直学校报区教育局。

  (二)各乡镇教管办要组织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肃查处,立即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止办学直至整改到位。在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中,发现“小学化”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

  2.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限期予以调整。

  3.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技能测试或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等不良行为的,要坚决立即纠正,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并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三)各乡镇教管办要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1.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2.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3.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

  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于20××年9月17日前将本乡镇(幼儿园、小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送至xx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二)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

  1.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学于20××年9月30日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一式两份,由本辖区教管办留存一份、上交区教育局一份,区直学校直接上交区教育局。

  2.各乡镇教管办组织检查组,完成辖区内幼儿园的摸排,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填好《xx区学校(机构)存在“小学化”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1)。根据幼儿园自查和教育局摸排检查情况,形成治理检查报告及填写《存在“小学化”问题的学校(机构)汇总表》(附件3),并于20××年11月1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xx。报告包括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机构分类梳理)及案例、治理措施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3.区教育局根据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的摸排检查情况,将于20××年11月中旬开展专项督查,xx市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到各县区督查。

  (三)第三阶段:全面整改。

  根据自查和摸排检查的情况,幼儿园、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边查边改、及时整改的要求,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填好《xx区学校(机构)存在“小学化”问题反馈单》(附件2),存好原始材料,归档备查。各乡镇教管办要督促各学校和机构认真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形成本乡镇全面整改报告于20××年3月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xx。报告包括整改基本情况(分类整改)、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打算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小学要按照各地制定的治理工作方案,对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认真查找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助推幼儿园“小学化”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强化师资培训。各乡镇教管办要根据幼儿园“小学化”自查、摸排及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培训需求,以乡镇、区直幼儿园为单位制定《20××—20××年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教管办要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幼儿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对幼儿园“小学化”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区教育局将开展重点督查。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快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要积极总结推广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和实施科学保教的典型案例。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4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5

  一、整治目标及原则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属地、行业、主体责任得到压实、突出风险得到有效整治、防控体系得到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隐患治理机制得到加强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遏制“小火亡人”,有效压减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村(社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逐一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实施智能化管理,利用摄像头、违章电子提示屏等技防设备实行全时段监控。20xx年8月底完成30%,10月底完成70%,年底前全部完成的。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村(社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列出三年计划,分批治理。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贯彻落实《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积极宣传上级推行专业规范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各村(社区)指导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人看管、合理规划建设停车位,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配合消防、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参与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建设,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建立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的逐项登记,设定明显警示标识、严格日常管理,对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的逐项登记并修复;四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电缆井及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井壁及检查门破损、井内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并整改;五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根据建筑规模,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20xx年,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问题;20xx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设立归口管理部门,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逐级逐岗细化消防管理职责;二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达标要求职责及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逐步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突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应急处置能力等内容,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四是加强消防设施、餐饮场所、儿童活动场所、电影院等重点部位管控,实行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时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五是督促指导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20xx年20xx年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率分别达到30%、70%、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电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治理,严查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不按标准或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线上、线下”电器产品流通场所监督检查和查处曝光力度;二是社会单位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四是各村(社区)加强对老旧居民社区、城中村等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开展电气线路集中改造。

  5、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二是督促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加强日常巡查值守。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三是村(社区)、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加强日常检查,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

  6、仓储物流企业、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督促企业、市场管理单位和商户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员工集中宿舍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对辖区市场和商户开展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类突出隐患问题;三是与上级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等,强化综合治理;四是各村(社区)对辖区物流网点、小仓储等场所开展排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五是要根据单位规模、员工数量等,建立达到相关要求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村(社区)20xx年9月底前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区域性隐患、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完成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加强消防管理。20xx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突出风险治理。配合职能部门对新材料研发生产企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单位、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等开展联合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3、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分析评估辖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现象。

  1、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中央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明确消防管理职责,确定消防管理人员,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和奖惩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责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推动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职责。

  2、加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火灾防范。针对居民住宅,各村(社区)充分发动网格员、安全员、楼栋长、党小组长等力量,加大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力度,及时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车楼内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针对出租屋,协调组织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和基层力量,排查摸清底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突出问题。针对沿街门店,督促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求,特别是住宿与经营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时积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3、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集中厂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行业科室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主管科室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施工工地、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评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督促分管领域重点企业单位建成双重预防体系。行业主管科室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集中开展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配合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流量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12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启动整治工作。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做好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基层网格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xx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分步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科室、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辖区实际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副职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脱贫攻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开展针对性治理排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行业单位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三年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落实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一案三查”,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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