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2 10:20:1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通用5篇)

  工作方案的撰写人需要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一起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通用5篇)

  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1

  为深入推进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清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文化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集中严厉打击文化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经营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文化旅游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文化旅游行业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部门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督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文化旅游安全事故,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成立桐梓县文化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秦丽县文化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监管股,市监股、产业股、文保中心各安排一人负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准备、资料收集、对接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开展专项行动。

  四、工作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工作范围

  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客栈等为重点,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专项问题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安装相关技术监管软件或私自卸载、停止该软件运行、擅自超时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堵在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上宣扬传播邪教、迷信和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全力打击在互联网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和教唆犯罪的违法行为;全面检查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2)歌舞娱乐(KTV)场所。严厉查处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用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违禁曲目等行为,并联合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进行取缔;严厉查处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全面清查KTV等休闲娱乐场所传播网络音乐黑名单产品、侵权盗版等问题,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净化娱乐市场,促其健康发展。

  (3)旅行社。重点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低价揽客、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足时、不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4)A级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挂靠承包的,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和编制安全评估报告,是否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并建立旅游投诉处理台账,是否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是否存在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价外加价、另行增加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优惠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严厉查处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桥、滑道、观景台)、客运索道、悬崖秋千、溜索等项目,以及观光电梯、观光车、游船等特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运行的。景区内餐饮、购物等场所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5)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客栈。重点查处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星级饭店经营者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自查自检阶段(3月至4月)。各涉文涉旅经营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标准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县文化旅游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即:凡是发现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上限处罚和一律严厉追责。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重点督查违法违规严重的企业和单位,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巩固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做法,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整改事故隐患。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全面、细致的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等,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对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企业和单位,县文化旅游局将在责权范围内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向上级旅游部门建议降低或撤销相应等级。对拒不开展工作、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将移交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严肃处理。请涉及股室将每月开展工作情况报市场监管股娄霞处汇总;邮箱:

  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2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3-10月在全市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确保辖区文体广旅行业“打非治违”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文体广旅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风险防范意识,牢牢守住文体广电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市场秩序底线,全面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查找文体广旅行业安全隐患和短板漏洞,持续推进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将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组织保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胡坤同志兼任,吴雪同志任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

  三、时间步骤

  2022年3月至10月。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底前组织、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对各类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线索报安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惩一批典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建章立制从严加强安全管理。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深入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行业内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短板,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以上三个阶段自查、督查、整改、打击、建章立制压茬推进,不绝对分割。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着重抓好A级旅游景区、文保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市场和游艺娱乐场所、旅行社(含旅游车队)和从业人员、星级酒店、体育场馆和设施设备、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环境安全等方面安全整治和落实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措施工作。

  (二)整治内容

  结合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特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

  1.综合整治重点

  (1)思想认识偏差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安全红线意识不强,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等问题。

  (2)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行业管业务管经营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

  (3)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未闭环管理,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4)三个“不到位”问题。安全预案管理不到位,预案针对性或可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不到位,未建立和落实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机制;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

  (5)监管执法不力问题。因同城一支执法队伍改革,我局执法职能已全部上划至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已无执法主体。各科室在开“打非治违”工作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如涉及文化、体育、旅游类执法,请安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查处,防止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现象。

  2.行业整治重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市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单位和公共服务场地整治重点:防火灾、防爆炸、防踩踏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经营场所证照不齐全,安全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到位、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被锁闭、封堵、占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损坏或标识错误,电线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明火煮饭取暖、违规使用燃气等问题。

  (2)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治重点: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安全漏洞,消防设施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不及时,消防应急预案、员工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广播电视整治重点:净化广播电视传播环境,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治理行动。做好重要保障期,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安全播出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播出“零事故”。

  (4)A级景区整治重点: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桥、滑道、观景台)、悬崖秋千、网红桥、溜索等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挂靠承包,未达到安全使用标准,不符合安全要求运行的。未达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法规,未建立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消防、防盗、救护、交通、机电等旅游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或存在故障,危险地段无明显警示标识标牌、防护设施不全,未建立紧急救援机制、未编制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景区内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不符合安运行要求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演练、未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超检验有效期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无运行和检修记录,未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大型游乐设施未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未设显著的乘客须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座舱舱门锁紧装置失效。景区观光车(接驳车)未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照明、行车、驻车制动等系统失效,驾驶人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贯彻和执行“限流、预约、错峰”六字方针不坚决不彻底;工作制度力度不够、认识不足;景区内游乐设施管理不规范,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制定和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不到位,森林防火及恶劣天气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5)旅行社(含旅游车队)整治重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安全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租用无资质旅游车辆、签订不正规租车合同,未依法依规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造成安全隐患,导游员未切实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未制定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不健全,旅游安全应急科学处置能力低下等问题。旅行社是否存在选择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住宿设施、购物场所、餐饮企业、旅游车辆等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存在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不履行合同约定和从业人员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旅行社在疫情期间是否开展禁止的跨省、跨境组团等业务,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星级酒店整治重点:星级酒店未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取得消防许可不能运行,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防控制度、安全监控设备存在故障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场所公共卫生以及员工是否存在无健康证上岗;房屋建筑情况、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使用情况;食品安全把控不严格,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安全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7)乡村旅游村寨整治重点: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安全标准的,未组织开展村民防火、防盗、公共安全方面安全宣传教育,未编制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医疗及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村寨和各服务区域未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或其他消防设备,未设置消防通道或紧急疏散路线,村寨内未配备应急照明设施;木质结构建筑连片乡村旅游村寨存在消防设施不足、电改、水改、厨改不到位的。

  (8)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且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

  (9)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面夯实旅游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定期研判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建立和完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把安全生产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二)深化行业领域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日常和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三张清单、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制定及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任务明确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定期排查、定期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三)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最大程度消除各种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及时有效掌控安全实时动态,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升级。

  (四)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明察暗访,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经营主体进行整改,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为游客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不断提升我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服务质量。

  (五)加强对游客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旅游科负责实时动态发布全区各主要景区的天气状况、自然灾害、游客容量、环境污染、治安管理、交通管控、医疗服务等预警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管控方针,坚决执行“两个决不允许”制度,配合其他主要职能部门做好节假日、旅游旺季、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段的安全应对。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严格执行重大事件、重大舆情、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六)建立包保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负总责统筹调度做好全区文体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市场整治工作包保责任制专班,专班由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组成,对辖区文体广电旅行业实行包保责任制,定期到包保行业实地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存在问题,要深入查摆原因,以问题为导向,找出问题根源,督促抓好整改。熊志鼎负责体育场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李俊负责文物保护单位;胡坤负责互联网经营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张影负责星级酒店、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含旅游车队)。

  (七)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科室要充分利用广播、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正确引导群众参与、配合。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等通道,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办事,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做到真査真改,建立台账,及时监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每周五下午15:00前,要至少要报送1期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小结至吴雪处,如发现需要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请一并报送,汇总后将对接相关单位查处。

  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3

  为认真贯彻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四大责任”(干部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属地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文旅广体领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县安委《桃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以及市文旅广体局《全市文旅广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文旅广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文旅广体领域内安全生产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总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实现全县文旅广体领域安全生产“三降一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县文旅广体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彭建顾问、局长董佳任组长;龚弘力、刘国海、曾向宏、刘军任副组长;局法规安全股、旅游股、群文股、体育股、广电股、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知方兼任,彭鉴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协调调度、检查督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动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检查范围包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艺)场所、印刷企业、新闻出版发行单位、游泳馆、健身场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单位、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经营单位;本系统公众开放场所和办公场所(体育馆、电影院、图书馆、影剧院、放映演出场所、文物管理场所等)。

  四、重点任务

  在文旅广体领域内,以旅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违法违规、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检查问题清单如下: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未通过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7.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的。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区域的上网服务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打击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未落实实名登记、技术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整改不到位的上网服务场所。

  9.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加强歌舞游艺场所:加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打击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播放禁止类曲目、侵权盗版的;利用电子游戏设备非法赌博的;经营含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禁止类游戏游艺设备的;场所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10.营业性演出市场:重点打击未取得许可(资质),非法从事演出经营业务的;未经许可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举报演出活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含有低俗、色情、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演出活动。

  1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

  12.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13.旅行社未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资质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未落实旅游包车游客及行包安全管理办法的;、

  14.旅行社安排未取得执业许可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未取得相关执业许可人员非法提供旅游服务的;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擅自变更行程或诱骗、强迫消费的;

  15.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16.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

  17.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18.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星级宾馆、等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等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中的旅游安全要求的;

  1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旅游经营行为;

  20.违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

  21.违规增设频道频率的;

  22.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的;

  23.播放虚假违法广告的;

  24.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

  25.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符合相关规定,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

  五、实施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3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市场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各二级单位、股室积极配合,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局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从3月1日起,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安排。

  (二)自查自检与专项行动阶段(20xx年4月至12月)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局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根骨此次“打非治违”问题清单,对本单位所辖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检,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重点。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项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要落实对重点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公开通报、媒体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断深入。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结合各二级单位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本次专项行动明确专门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要建立“打非治违”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

  (二)坚持铁腕执法,突出工作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铁腕执法,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二级单位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检出打击。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三年行动”期间,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请局属各二级单位将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情况(包括方案、照片、记录、总结等),书面上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坚决打击和有效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22〕9号)工作要求以及《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文体广电旅通〔2022〕20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有效的执法监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特成立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粟爱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任务的上传下达,协调督促局属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局属各部门的安全督促工作;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旅游行业领域安全工作;非遗中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安全工作;体育中心负责全县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赛事的安全工作;广电业务股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及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工作;文保中心负责全县文物文博单位的安全工作;其他股室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各自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主要打击治理任务

  (一)治理星级旅游酒店、乡村旅游村寨、A级景区未达旅游安全标准,民宿、客栈等新业态存在的安全隐患。

  1.治理A级旅游景区未达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建立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未建立紧急救援机制,未编制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消防、防盗、救护、交通、机电等旅游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或存在故障的,危险地段无明显警示标识标牌、防护设施不全的。

  2.治理乡村旅游村寨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安全标准,未组织开展村民防火、防盗、公共安全方面安全宣传教育,未编制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医疗及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村寨和各服务区域未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或其他消防设备,未设置消防通道或紧急疏散路线,村寨内未配备应急照明设施的;木质结构建筑连片乡村旅游村寨存在消防设施不足、电改、水改、厨改不到位的。

  3.治理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4.治理星级旅游饭店未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取得消防许可,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防控制度,安全监控设备存在故障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二)治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三)治理旅游客运及景区内部交通安全。治理旅行社违规租用无资质车辆和聘请驾驶人运送游客的;治理景区内道路存在隐患、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不齐全;治理A级旅游景区内观光车(接驳车)未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照明、行车、驻车制动等系统失效,驾驶人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

  四、主要排查整治任务

  (一)排查整治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体育高危经营项目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火灾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消防应急通道、紧急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法、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能否正常使用;有无安全警示或禁止标识;有无电线裸露、电线乱拉乱接、使用低质伪劣插座板等易引发电气火灾的现象;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体育高危经营项目场所是否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三合一”场所有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等。

  (二)排查整治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重点强对A级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旅游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等排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隐患整改措施。同时,加强旅游景区的道路、防洪排洪等设施的隐患排查,确保游客的安全。要重点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汛期安全,对易发生滚石、塌方、滑坡以及文物本体倒塌、水淹等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对防护设施老化、基础设施失效的要尽早启动维修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调动基层力量,动员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畅通热线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三)排查整治A级景区内在建项目安全隐患。会同住建部门整治景区内在建项目证照不全、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施工、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整治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

  (四)排查整治文体广电旅游领域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有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各类场所存在燃气管道被违规包封、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问题的;整治存在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使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问题。

  (五)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隐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整治A级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及星级饭店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排查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和标准、无食品留样制度、厨房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六)排查整治文博场馆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防火设施设备配备,对游客或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控,电气设备安全使用并定期巡检,文博场所内外严禁堆放柴草、木材等可燃物品,安全范围内有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出入口设计存在不合理而导致人员排队聚集,人防、技防等安保措施建立健全等情况。

  五、工作步骤

  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4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督促所监管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定并长效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对属地文化旅游企业、单位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采取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从严加强安全管理。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本行业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与本质,找准短板、弱项和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股室、县内各文体广电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细化明确到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行业场所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严格监管执法。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强对文化旅游业的督促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合执法,切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以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紧紧抓住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文物打非治违工作方案5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三、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时间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打非治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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