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作方案模板汇编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一、使用范围
xx抗洪应急预案适用于县城区范围内发生洪涝灾害时的内河抗洪抢险应急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抗洪抢险的应急管理,局设立抗洪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及各抗洪抢险应急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机关,全面负责抗洪应急处理的指挥。各抗洪抢险应急小组设在局建设科,听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负责落实具体的抗洪抢险措施。
三、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听从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贯彻执行县应急管理程序,严格按照县抗洪应急预案处理应急事故;全面负责局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理;调配局系统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资源;组织对抗洪应急事故的分析;负责系统外的联系与协调。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责: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负责应急命令的传递,具体指挥抗洪抢险工作,督促应急管理程序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局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组织局应急预案的响应和实施,并指导各应急小组开展具体的抗洪抢险工作;参与抗洪应急事故的分析研究。
3、应急小组组长职责: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程序,严格按照抗洪抢险应急预案处理应急事故;自觉参加抗洪应急管理的各项培训,并对抗洪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负责组织抗洪应急事故的勘测、分析,出具事故报告,制订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四、各应急小组职责
应急小组设后勤保障组、抢险一组、抢险二组,各应急小组组长负责指挥本组抢险工作,必要时领导小组可进行统一调配。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好15t吊车一辆,10t以下吊车1辆,挖掘机2辆,货车4辆;联系好管材(dn100/65)、碳钢焊条、沙袋若干,常用工具2套;联系好现场救护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随时负责调配局系统内各机械设备及物资资源,保证抗洪抢险所需物资按时保质到位。
抢险一组职责:准备好10t吊车、挖掘机、货车各一辆;准备好抢险人员20人;随带常用工具2套;随时做好抢险准备;人员、物资不够时向领导小组调拨;全力以赴做好抢险工作。
抢险二组职责:准备好10t吊车、挖掘机、货车各一辆;准备好抢险人员20人;随带常用工具2套;随时做好抢险准备;人员、物资不够时向领导小组调拨;全力以赴做好抢险工作。
五、事故处理程序
1、在汛期到来前,领导小组应组织各应急小组对抗洪抢险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进行一次预查。各应急小组也应对职责范围内的地域防洪能力进行一次预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告知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切实解决预查中发现的问题。
2、当接到县政府的抗洪指令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将信息传递给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应急小组组长。
3、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小组组长,应马上各就各位,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工程领导小组所属的'各类机械操作人员,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4、各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应马上组织人力、物力等应急资源,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同时拉好警戒线,防止相关人员进入现场。领导小组也应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挥,组长留待局机关进行指挥。
5、在进行抗洪抢险的过程中,应严密注意险情的发展,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抢险人员撤离,并通知领导小组进行紧急处理。
6、在进行现场抗洪抢险时,应急小组组长应每隔30分钟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现场情况。
7、无抢险任务的小组,要在责任区域内做好24小时不断人的巡查工作,发现情况应马上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做好抢险工作准备,随时听候领导小组调遣。
8、现场抗洪抢险结束后,各应急小组组长应对现场抢险人员进行清点,同时清理现场。
9、抗洪抢险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制定纠正、预防与改进措施,同时要对各区域的防洪能力进行一次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六、抗洪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
1、抗洪应急预案的培训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照批准后的抗洪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培训。
2、抗洪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一次。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演练计划的执行,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方案与计划,不断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实施放心粮食工程就是实施民心工程,注重民生因势利导就是注重粮油食品安全,也是顺应和引导市民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体现监督检查服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做优做强;服务进一步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扩大放心粮油产品的覆盖面、发展连锁经营,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单位采、销、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监管工作方案。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xx年度、20xx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xx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
(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
(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
(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
(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
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
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
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
五、检查方式
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
六、质量抽样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
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
七、费用
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八、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
对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确保粮油放心消费、落实质量安全”的'要务,做到工作有计划,实务有成效;
(二)各放心粮油示范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产品(商品)的质量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法定负责人为本单位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粮油制品的安全负总责;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政策规定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不断提升粮油标准意识;要强化对采购粮油制品的索证、检验要求,从源头上落实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的机制;要高度重视计量、价格、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产品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的影响力。我局将继续落实诚信数据库信息的更新工作,有关市级放心粮油资质评定、监管、抽样结果、获奖受罚的信息将如实记载更新;
(三)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粮食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及时准确落实质量卫生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要切实强化对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要同步做好粮油标准的贯彻宣传工作,认真解答有关质量、标准、检验方面的问题,做示范企业的好帮手;
(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规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案卷管理工作,落实方便查阅等事项。
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将完成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税制转换。为加强这些行业的营业税等税收管理,清理欠税,堵漏增收,经研究决定,开展此次部分行业营业税等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设立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及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专项检查小组,组成人员从财政、地税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资料收集、报表审核、信息分析和税收检查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县地税局。负责建设项目涉税信息的汇集整理、核实比对,确定工作重点,明确政策界限,并依法组织开展地方税收清查工作。
县财政局(税源办)。负责税收清查工作的.统筹与调度。
各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代管)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税收自查,负责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涉税信息情况,填写报送《安置房结算资金情况统计表》、《建安项目涉税情况表》(见附件),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代管单位负责及时调度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工程形象进度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并配合县地税局做好清查税款入库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凡属于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的企业纳税人均纳入检查范围;其他行业企业纳税人有发生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等税目营业税行为的,也应纳入检查范围。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对应的建设项目、企业自建厂房项目等涉及的地方各税。检查税款所属时间段:20xx年1月起至20xx年3月止。
(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于3月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自查阶段: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纳税人及相关单位自查阶段。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上述行业纳税人组织查前辅导,宣传税收政策,使纳税人明晰检查内容和时间。各建设项目管理(代管)单位、各平台单位、各镇(园区)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阶段结束后,于3月14日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收检查自查表(自查表见附件),并根据自查情况安排或督促建设单位安排资金组织税款入库。
检查核实阶段:自3月15日起至3月18日为检查核实阶段,由财政、地税抽调人员对各单位及纳税人自查情况开展比对分析,结合本单位分行业企业数量和大小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重点检查方案,合理调配检查力量,逐户上门开展自查情况检查核实。
检查汇总阶段:自3月21日起至3月底为检查工作汇总阶段,税务机关在前期自查、核实工作基础上对各单位自查、检查情况进行信息汇总,梳理检查中的各类问题和情况,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税务稽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措施。
税款入库阶段:坚持边清查边组织入库的原则,除各单位自查阶段安排入库的税款外,对检查出的税款,各单位要及时安排资金,确保于5月1前“营改增”收入足额入库。
(三)检查内容:
1.有无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税收情形;
2.有无错误适用营业税税目、错误适用营业税税率情形;
3.有无未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情形。
房地产行业、建安行业检查内容详见检查提纲(附件)。
四、欠税清理工作
地税部门要在20xx年该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认真梳理纳税人所有欠税(费)数据,全面掌握、逐笔核实欠税,摸清税费源基本情况。
地税部门要明确欠税清缴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依法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大力组织清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依照税收管理风险大小,分门别类采取辅导、约谈、催报催缴、欠税公告、税收保全、案件移送、不良记录认定、黑名单制度等不同税收管理手段和措施,加大欠税清理力度,争取政府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地方财政利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营业税清查工作是加强税收征管秩序,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财税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积极作为,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协税护税主体责任,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切实采取措施将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单位要根据总体部署,周密安排建设项目税收清查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做到信息共享、综合利用,有效提高信息管税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
(四)依法依规,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税收清查,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此次清查取得预期效果。
工作方案 篇4
一、目的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高致病手足口病疫情对人的危害,大幅度降低发病率,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赵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包保镇村干部为成员的赵庄镇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志负责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建立村级、组级手足口病防治信息网络,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村级信息网络组长,各组的组长任本组组级信息网络的组长,负责本村本组的'手足口病防治的全面工作。
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成立包括包组干部、村医、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6包保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疫情控制
(一)自**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或可疑病例进行报告。
(二)村卫生室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同时填出转诊单,并注明包保责任人,并写清症状和体征,并注明为可疑病例。
(三)全镇局部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培训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和镇防保所要加强对辖区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临床医生诊断水平、操作流程和报告意识。
五、应急处置
镇政府、镇中心卫生院做好手足口病暴发疫情应急处置的准备,做到“物资、人员、技术、经费”四落实,一旦发生暴发疫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六、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5岁以下婴幼儿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避免接触患病儿童。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对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和/或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等相关症状的,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病情痊愈2周后才能返回学校或幼儿园;
5、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上级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6、定期开卫生防病健康教育课,教育指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的预防控制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候诊及就诊区域应定时清洁消毒,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发现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可疑病例时,尤其是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患儿,应立即送定远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检查治疗,不得截留治疗,不得直接转往县外医疗机构。同时做好转诊车辆的消毒工作。
3、诊疗、护送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县卫生局和定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七、公共宣传和健康教育
全镇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手足口病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人手足口病科普知识和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全民健康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措施,并组织居民(村民)开展个人防护自救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全镇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人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精神,20xx年至20xx年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x年内,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现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2.20xx年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xx%以上,20xx年达到xx%左右,20xx年参保率进一步提高。
3.新农合在已覆盖全省农民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参合率达到常住人口的xx%以上。
4.20xx年底前将未参保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医保,20xx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
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补贴资金从国家下拨专项补贴、地方财政配套、基本医疗保险结余以及个人缴费四个方面筹集。
5.20xx年x月底前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6.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继续实行政府补贴政策。
7.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8.从20xx年起,市行政区域内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缴费率未达到x%的统一提升到x%,有条件的可再适度提高。
9.20xx年全面落实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每年xx元的补助,20xx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x元。
10.20xx年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x元, 20xx年提高到每人每年xx元。从20xx年开始,对x
万人口以下的农业县,省财政每人每年增加补助x元。
11.从20xx年开始,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xx元提高到xx元,部分困难地区可以x年到位。
12.20xx年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xx%和xx%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xx%和xx%;20xx年进一步提高。
13.20xx年新农合xx%的统筹地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20xx年提高x个百分点。
14.城镇医保积极探索开展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所需费用由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渠道解决,不得划入个人账户。 15.20xx年新农合三分之一的统筹地区门诊费用统筹得到巩固完善;20xx年全省要有xx%以上的县(市、区)实行大病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20xx年全部取消家庭账户,实行大病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并逐步提高大病统筹和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同时探索建立特殊病种和部分大额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制度,扩大补偿病种范围。
16.将居民生育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17.x年内,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x倍左右,各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提高的办法,
20xx年分别提高到x倍左右,20xx年分别提高到x倍左右,20xx年分别提高到x倍左右,有条件的市可直接提高至x倍左右。
18.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x倍以上。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19.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结余过多的地方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年度结余控制在xx%左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xx%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xx%。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
20.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xx年实现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20xx年各市初步建立市级统筹,建立健全统筹地区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明晰市和县(市、区) 基金收支责任,建立风险调剂金,有条件的市可以实行基金的统收统支;20xx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级统筹。新农合开展市级统筹试点。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1.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
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定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需自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发挥医疗救助的便民救急作用。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社会捐助资金,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严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22.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23.加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20xx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实现省与市、县(市、区)联网,参保人员信息实现电子化管理,并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尽快实现与街道、社区联网;基本实现省、市、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对接,直接结算费用。新农合于20xx年实现信息共享;20xx年实现全省联网,在实现本地现场报销的同时,实现异地现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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