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8 08:20:3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财务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制订本次反“四风”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各乡镇教育总支、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时间20xx年度、20xx年度。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公用经费拨付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

  (二)、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情况。

  (三)、学校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

  1、乱发乱补情况。有无乱发福利,有无所发补助无事由无依据,有无平均发补助、份内工作发补助。

  2、公务接待、用车情况。有无上下级非公宴请,有无超标准接待,有无工作日中餐饮酒,有无个人来客公款宴请,招待会议费用是否上升,招待有无菜单,是否用烟,公务用车费用是否上升。

  3、违反财经纪律情况。有无白条支出,有无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有无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设帐外帐、小金库,大额支出是否规范(申报单、政府采购、通过决议、预算清单、合同、明细附件、验收清单、决算书等)。

  4、公款送礼情况。有无烟、酒、礼品、购物卡、土特产,有无摆花、摆水果、购茶叶、挂历,有无领款单领款看望领导、看望单位外人员。

  5、有无其他违反规定,违反纪律,不合程序,不合规定的支出。

  三、检查要求。

  1、严谨细致。要求检查到每一张收支凭证,不能走马观花或抽样检查,要全面检查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2、突出重点。重点检查违反“八项规定”,违反“四风”,违反“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规定的支出。

  3、全面反馈、认真整改。各检查人员对不合规支出要指出、要记录、要反馈;所查单位要做好整改。

  4、规范提高。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反思问题,从严规范。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依规理财,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与水平。

  四、检查安排。

  1、本次检查根据教育局的部署,由计划财务股统一安排,组织乡镇教育总支会计共同检查。检查方式以交叉检查为主,会议与检查相结合,做到检查与反馈同步,检查与整改并重。

  2、各乡镇教育总支会计要搞好工作安排,并准备好检查有关工作资料。

  3、检查时间、乡镇、人员。

  12月8日。永安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吴祎、刘昌大、曹安陆、张德深、余学昭、夏小敏、黄志远、章仁斌、陈金望、周琴、王祺。

  12月9日。温泉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李丹、吴祎、徐青山、余家德、陈宏鄂、李俊、商文静、周顺先、郭次兵、佘小琴、严正。

  12月10日。双溪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张德深、李俊、郭次兵、严正。

  12月10日。横沟教育。

  检查人员:李丹、李俊、曹安陆、佘小琴。

  12月10日。贺胜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余家德、陈金旺、周顺先。

  12月11日。特殊教育学校。

  检查人员:李丹、张德深、郭次兵。

  12月11日。官埠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1日。向阳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李俊、曹安陆、佘小琴。

  12月12日。高桥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家德、陈金旺、周顺先。

  12月12日。大幕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余学昭、陈宏鄂、严正、王祺。

  12月12日。浮山教育。

  检查人员:李丹、张德深、刘昌大、黄志远。

  12月15日。马桥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5日。桂花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学昭、陈宏鄂、郭次兵。

  12月16日。汀泗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6日。实验中小学。

  检查人员:吴祎、李俊、夏小敏。

  12月17日。凤凰中学。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学昭、严正。

  12月17日。外国语实验小学。

  检查人员:吴祎、陈金旺、周顺先。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正教科通(20xx)30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调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校一直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把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及幼儿园教学计划当中,做到每天有教育,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六灾”防范。我校通过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等形式,增强学生自觉遵守法规意识。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学生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老师

  副组长:吴老师 李老师 张老师 吴老师

  成 员:各班班主任

  2、建立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让全校师生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让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

  3、与上级部门配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在集中整治工作。学校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家长雇佣车辆、幼儿家长接送儿童车辆进行全面调查,为公安部门执法提供依据。同事,学校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下学时重点路段有专人值班,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三、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调查情况

  经过各班主任对每个学生认真、详实的调查,校行政的核实与统计,得出如下结论:

  我校中学部、小学部及幼儿园都没有校车,也从未租用过任何车辆,绝大多数学生和幼儿都是步行上下学(只有极少数幼儿是家长接送上下学)。各点小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以确保所有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安全。

  四、“六灾”的应对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雾霾、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恶劣情领导要在岗;学校校长电话、行政值周电话、教师值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与特殊路段专人护送责任。遇到汛情,要增加护送教师,护送教师要亲自护送学生过特殊路段或由家长亲自领回。

  4、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夜间大风暴雨等直接影响大部分学生第二天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上级联系,经上级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风暴雨,学校要提前与上级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大风暴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暴雨放学。

  5、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等电话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6、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7、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监察部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工作方案 篇4

  为稳定全乡水稻播种面积,大力发展双季稻生产,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为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在耕作模式上,全乡上下要大力推广稻——稻——油、稻——稻——菜等双季稻生产模式,全乡早稻面积稳定在2万亩以上,晚稻面积稳定在2.2万亩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乡成立双季稻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即:包种植面积落实、包种子到户、包秧田落实、包秧苗移栽、包矛盾调处。

  2、办点示范。主要突出107国道沿线六个村以为重点,主要是以为重点。

  3、宣传发动。层层召开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村组、农户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发放宣传资料。

  4、采取积极措施,推行土地流转,鼓励大户种植。机械作业,坚决杜绝土地抛荒,要求农户不种,大户种;大户不种,乡、村干部种。

  5、实行以奖代补:对各村的早稻种植面积由村总包干。107重点线300米范围内种植早稻的(具体以核实面积为准)按230元每亩进行补助(含种子)。对承包大户奖励:107线100亩以上每亩奖励10元。面上:50亩以上每亩奖励10元,大户必须有承包合同并在村内公示。对面上双季稻生产工作完成好的村实行考评奖励。

  6、奖罚措施:一是乡村干部对双季稻生产工作落实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并上报县政府。

  二是各村完成实际种植面积按5元/亩的标准,作为村干部工作经费。

  三是乡干部3、4、5月份的生活津贴补助与双季稻的完成任务结果挂钩。农技站人员以钱养事的经费与工作绩效挂钩。

  四是乡干部、农技站人员未完成的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不评先,不评优,并调整工作岗位。

  五是对粮食生产抓得不力,连片抛荒3亩以上的村处罚20xx元,对107线重点村和办点示范村未完成90%处罚20元/亩,从转移支付中扣除。

  六是对双季稻生产严重滞后,未完成60%的村实行一票否决。

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防御方案。

  一、20xx年全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

  我区系丘陵地形,地面起伏大,背斜陡急带岩层倾角大,乡镇和街许多地方起伏较大,岩层稳定性较差,易发生山体滑坡和危石崩塌等地质灾害,就其诱发因素多为降雨量集中、持久或人为活动不当。根据气象部门20xx年气候趋势预测:我区20xx年总降水量比20xx年偏少,与多年同期平均值基本持平,为750mm左右;汛期旱涝交错,有中等强度的夏旱,有一般性的伏旱,干旱比20xx年偏重;主要降雨时间为5—9月,预计5月份降雨量60-80mm、6月份降雨量180-220mm、7月份降雨量140-160mm、8月份降雨量220-260mm、9月份降雨量70-90mm。上述5个月为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时段。

  二、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一)重点防御区域

  1.黄桷坡断裂带:

  2.河谷岸边陡坡带:

  3.岩层稳定差易滑坡地带:

  (二)重点防灾点

  20xx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出的3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御时间

  1.春、秋绵雨期。绵雨季节,雨水长期浸润岩土或沿岩石裂隙渗透,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和岩石垮塌。

  2.夏季暴雨期。山洪和洪水暴发,容易造成河岸陡岩垮塌危岩危石滑坡、坠落。

  三、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范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向林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构筑区、乡(街道)、村(社区)防灾网络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使防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区发改局

  (1)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对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区教育局

  (1)组织排查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隐患)点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2)负责督促各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普及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范知识。

  3.区财政局

  (1)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和维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勘查设计和工程治理等。

  (2)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

  (1)负责对因建设而形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坡、陡崖进行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因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

  (3)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等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排危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指导监督相关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开展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评估、核实、统计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危房情况。

  5.区交通运输局

  (1)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负责全区县道及以上公路沿线及两侧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落实险情排查、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检查与维护危险路段安全标志,督促公路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督促因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6.区水务局

  (1)及时向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提供汛情、水情、雨情等实时信息,并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2)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和汛期地质灾害检查;负责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发现隐患或险情时,应及时落实监测、巡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督促因水利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7.区安监局

  督促矿山企业安全开采、科学堆放尾矿,防止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8.区国土资源局

  (1)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组织编写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期间进行地质灾害汛期检查,指导、监督做好汛期内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

  (4)对较大级地质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6)指导群测群防,组织监测员的培训,核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9.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健全乡(街道)、村(社区)、组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

  (2)组织基层群众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定期检查和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设立警示牌,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按速报制度规定程序上报,并迅速撤离可能遭受灾害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3)负责编制辖区内已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独防灾预案,并安排专人定点、定时监测记录,按时报告。同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由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对危险区内的群众宣传避险常识,告之报警信号、受灾时撤离路线、疏散顺序和避险安置点,并向当地群众公示。

  (4)临灾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助的部署和协调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的避险安置和搬迁工作。

  (5)负责治理辖区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

  (6)负责辖区内灾情、隐患点的统计和上报。

  (7)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10.其它各有关部门:

  (1)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服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3)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险情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1.“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编制完善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预案,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

  2.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在汛期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圈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危险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及时向周边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警戒标志,明确具体的防灾责任人,落实监测责任人员,建立以人员、财产转移为主的防范措施。

  3.地质灾害发生时,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报政府办和区政府应急办),要及时赶赴灾害点现场,按规定程序启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高效的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根据区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发改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落实牵头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它纠风工作。

  (一)做好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各项工作牵头工作任务: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会同区农办、区计生局、区监察局、林业局、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清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落实情况。清理检查涉农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查处涉及涉农收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做好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平稳。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长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纠风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推行办法。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确认工作。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就是要以透明、直接的方式把国家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准确无误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用,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用,让农民能够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执法监督股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执收依据、执收范围等公示内容逐项进行确认。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法监督股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基础上,统一编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和涉农价格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栏)。

  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配合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聘请办事公道、乐于为农民服务的农民代表、乡镇干部或离退休干部作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员,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风的各项工作:

  1、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2、配合区国土资源局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3、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配合区农办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

  5、配合区工信局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6、配合区监察(区纠风办)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

  7、配合区民政局强化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8、配合区卫生局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

  9、配合区交通运输局深化治理公路“三乱”。

  10、配合区住建局加强对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工程和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在局纠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各股室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将纠风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不正之风案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加强对发改局负责的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惩防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做好预防不正之风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节约型单位为目标,通过深入宣传、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等措施,突出抓好节水、节电、节油和办公耗材、办公经费的节约等重点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面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完成20xx年节能减排任务,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单位全面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xx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水、电、油等各项能耗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降低5%;

  (二)初步建立管理规范、制度保障、职责明确、执行有效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运行机制;

  (三)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意识显著增强,把节约能源、资源变成自觉行动;

  (四)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技术、管理水平以及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

  三、实施措施

  (一)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1、空调节电。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按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清洗。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室内无人不开空调,倡导每天早关半小时。

  2、抓好照明节电。由专人负责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每季度要根据白天长短的变化更换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随手关灯。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

  3、抓好办公及其他办公设备节电。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能。下班时,不仅要关闭办公设备,还要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从20xx年起,新购买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能效标识2级以上。严禁在办公室使用与办公无关的、非生产性电气设备(电炉、微波炉、电饭锅等)。

  4、完善分项计量,准确统计办公楼、宿舍、客户用电量,制定用电标准,加强监控、合理调配、定量控制,及时排查、纠正异常耗电现象。

  (二)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1、加强水管网和供水设备检查、维护和整治,办公室要每星期定期巡视、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和设备,严禁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确保水管网和供水设备完好。

  2、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不放大水,尽量缩短时间,用后随手关闭阀门。尽量不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墩布。

  3、办公室配合经营科加强对客户用水的管理,每月定期核查用水人数,切实按实际人数收取水费。

  4、在日常打扫卫生、车辆冲洗和养护绿化时尽量减少用水量;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合理安排浇灌时间,既满足绿地用水,又要达到节水目的。

  5、禁止在单位冲洗私家车。

  (三)进一步推进汽车节能减排

  1、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提前一天要车、联合用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车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初分配的车辆运行里程,合理安排全年用车计划,一般不超标运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执行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耗油量不能超过规定标准,用车情况每月进行公示。

  2、组织开展节油节能培训和节油竞赛活动,规范驾驶操作,提高节油水平。公务用车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单车核算。专人负责车辆加油及加油卡的管理工作。

  3、车辆驾驶员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燃料的“滴、漏”现象,降低车辆油耗和修理费用。

  (四)倡导节约办公,降低办公用品消耗

  1、严格办公设备采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大力推行办公设备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办公设备购置要从严控制,能够内部调剂使用的不得新购。需要更新的办公设备,必须按要求报请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2、完善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大力节约办公耗材。规范办公用品类型标准,合理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努力减少签字笔、纸巾、水杯等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量,提倡使用耐用、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用完后,可重新灌装,重复使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3、充分使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提倡双面用纸,必须使用纸质的文件、材料一律双面印刷;对使用过的复印纸进行再利用,打印草稿使用单页废弃纸张;有效控制打印文件及印刷品数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推进无纸化办公。

  4、充分发挥内部专网通话免费的优势,降低通讯费用。

  (五)加大节能产品采购力度

  1、严格采购清单内节能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应严格按要求采购。

  2、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通过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3、加强高耗能设施的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能门窗等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四、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核心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源头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合力运用科学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聚焦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在全县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管效能,落实整治措施;以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工作重点,对当前医疗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和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类别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各主要传播媒介、互联网、印刷品、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墙体、车体、公交站牌等公众视听媒介的医疗广告监测和巡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广告发布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

  2、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医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促进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3、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广告的监测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促进我县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落实对假借下乡、义诊、专家会诊、科普宣传、公益慈善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滥用“红十字”、“军队”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政府机关等类似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认真开展对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利用医药资讯专版、健康资讯节目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短片等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保持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案件查处并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

  三、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测效能,健全监督、查处一体化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要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广告案件交办、转办、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

  (二)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遵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审核、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擅自乱改核准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经查实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工商行政机关处理。各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工商行政机关开展医疗广告日常监管、专项整顿、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线索、案例。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无证行医、冒用医疗机构和盗用专家名义、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广告刊播行为,及时通报媒体广告存在的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问题,卫生部门与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密切协作,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从4月27日至5月10日,各医疗单位制定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检查整顿阶段

  从5月11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

  从8月11日至8月30日,对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将整顿结果向市卫生局报告,并接受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的联合抽查。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

  县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政府形象信誉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对违法的医疗广告予以警告和曝光。要加强广告案件监测和查处的配合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并严格督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经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加强联合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及联动积极性,形成联合执法、协作监管的氛围,增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服务平台。注重并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典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办案经验交流,协作监管机制的健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共同做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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