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08 08:21:1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工作方案集锦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工作方案集锦4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依据省、市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对各镇流入地、流出地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反馈,流动人口和全员人口业务建档,监控管理和工作信息专报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方法

  (一)采取各镇互查的方式

  检查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核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复核阶段。

  (二)对各镇数据抽取的量和方法

  1、流出人口。每个月初随机抽查上个月每个镇10条省内孕环检信息,2条跨省避孕节育报告单接收信息,2条跨省一孩生育通报接收信息,5条跨省本地接收协查信息,省内其他信息交流和本地接收协查信息中10条怀孕信息、10条出生信息,上述不足量的全查。核对流出地信息接收、核实、反馈以及流出、全员人口业务建档等情况。

  2、流入人口。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随机抽查每个镇和开发区本季度20个流入人口孕环检对象,10个流入地一方未建档名单(其中与流出地本人电话核实3条),10个在孕对象,10个期内出生(人工流产)对象,上述不足量的全查。核查流入地孕环检信息质量和交验,怀孕、出生(人工流产)信息通报,流入建档等情况。

  3、监控管理。每季度末根据监控报表管理汇总孕环检未参检,反馈信息一致、不一致、情况属实未建档,身份证号码未登记、不规范和校验位错误,流入(流出)地重卡,流入(流出)地一方未建档,流入(流出)地地址未登记到乡镇(街道)数。根据工作信息提示汇总流入(流出)一方未建档未发信数。根据跨省协查报表汇总反馈不及时数。

  4、工作信息专报。每季度末汇总每个镇在流动人口网络化协作平台工作信息专报区的工作信息被市推荐、省发布篇数。

  三、结果运用

  平台督查情况按季度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县级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评。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精神,针对下半年省平安建设群主满意度测评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东山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定思想和目标要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努力,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社会治安良性循环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我镇的平安建设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组

  组长:杨建华

  副组长:赵燕、廖华全

  三、方法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上半年各创建村民组召开会议,成立领导组,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在全镇的统一领导下利用会议、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内容,营造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使每一个人都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

  1、进一步完善综治组织和信息网络,建立单位综治组织和工作制度,村义务巡逻队参与,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控,增强社会面控制。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开展禁吸毒工作。

  3、每月二次矛盾纠纷排查上报要按要求进行,对排查的矛盾要研究分析,落实人员、处置方案。

  4、矛盾纠纷及时妥善调处,把矛盾消化在单位内部,对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群体性、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自查申报。各村(社区)通过活动深入开展,认真总结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哪些环节失误,并及时进行整改。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化、公司化发展,小微企业向规上(限额以上)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全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大力推进我镇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和小城市培育建设。现就全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明确“个转企”、“下升上”重点培育对象的认定标准,共同建立“个转企”、“下升上”培育名录库,便捷准入环境,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提升个私经济质量,促进产业集聚和经济提升发展。到20xx年9月底,力争完成“个转企”目标任务数68家,无证无照经营转为有证经营目标任务数37家。

  二、工作原则

  “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主导、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支持已经工商登记且具备条件的主体“个转企”,依法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升上”,促进市场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三、工作重点

  根据我镇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确定以下四类个体工商户为“个转企”工作重点引导培育对象:1、符合县产业政策导向且具有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制造加工、住宿餐饮、大型超市、家电商行等;2、设立或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或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足浴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美容美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餐饮餐位在75个以上);或从业人员常年达到8人以上;年产值200万元以上或工业性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商业服务性年销售额(营业收入)180万元以上;或已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4、认为需要重点转型升级为企业的。

  结合“个转企”工作推进情况,依法、及时将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和服务对象,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

  四、政策扶持

  为切实增强主体活动和规范经营,根据文件精神,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20xx年1月1日后转为企业的,享受如下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

  1、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三年内仍按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原按企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的,仍按原规定比例执行。

  2、“个转企”后经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

  3、对按规定确有困难的“个转企”的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期纳税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个转企”的小规模纳税人,20xx年底前,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继续为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自行申报缴税方式或税务机关核定方式缴纳税款。

  4、对实施“个转企”的主体,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至20xx年12月31日免契税和相关交易手续费;自转企之日起三年内上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镇街,由镇街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5、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微企业的,至20xx年12月31日免收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个转企”后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年度检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必须提交审计报告的情形外,可免予提交审计报告;转为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转企当年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6、对实施“下升上”的主体,当年新纳入国家统计笼子(网上直报)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不含拆分)给予3万元奖励,各类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因素退出统计笼子重新进入的不予评奖;当年实缴税额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镇街,由镇街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其它有限资源分配、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奖励扶持对象原则上向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倾斜。

  7、符合产业政策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业的,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可以保留;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出具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并保持工商登记档案的延续性。相关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时提供便利。“个转企”涉及前置审批的,各部门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不变的,一般采取变更程序审批。转型升级主体可凭“个转企”、“下升上”证明,金融机构采取最便捷的方法办理开户帐户的变更手续和优先贷款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8月15日)。制定杨汛桥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部署推进会,开展一次市场主体大调查、大整治、大规范、大提升。要求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规定时间内,摸排出辖区内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宣传发动,讲明政策,特别是办理私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及具体办理的程序、步骤。鼓励并引导培育对象积极主动办理私营企业。在此基础上,挑选出一批实力较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二)规范落实阶段(8月16日-9月15日)。根据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对调查对象进行分类,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上门进行政策宣传,动员指导,解答疑虑,帮助其解决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中出现的问题,帮助“个转企”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或没达到环保要求的市场主体,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帮助转型;对塑料造粒、烫金、植绒、复合等不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十小”行业主体,我镇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关停、取缔。“个转企”、“下升上”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对“个转企”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并每周通报进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一方面继续做好前一阶段扫尾的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本次“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汇总,认真总结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为今后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并“个转企”、“下升上”工作列入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酌情给予加分,对完成任务出色的村(居),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杨汛桥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领导小组,由汪建中任组长,陶云淼、胡倡华任副组长,镇经发线、工商、环保、税务、派出所、食监、质监、金融、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发办,陶云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个转企”、“下升上”工作在全镇面上铺开创造条件和环境做好保障。

  (二)明确分工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个转企”、“下升上”工作联合推进机制,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实时联动,实现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合力推进。要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要务求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村(居)要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助理员要督促检查所联村(居),走村入户,帮助和指导村(居)开展“个转企”、“下升上”工作。

  (三)加大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大范围地宣传“个转企”、“下升上”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动员组织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推进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快企业“调转促”,全面提升新芜经济开发区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现就做好20xx年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对象为:20xx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且有用工需求的骨干企业;20xx年重大项目资产重组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引进的5亿元以上并在20xx年投产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签约并开工建设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

  对列为帮扶对象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运营实际,半年度调整一次。

  企业若有技能型人才需求,可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请给予帮扶。

  二、帮扶单位

  经申报,确定参加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单位有: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老干局、教育局、农委、档案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总工会。

  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各人力资源公司均可参加帮扶工作。

  三、帮扶措施

  1.正月初六在市民广场举办春节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为企业、求职者搭建平台。

  2.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市招聘活动。加快引进人力资源公司,鼓励其在外驻点,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3.根据不同企业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在各镇或周边县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小型专场招聘会。

  4.帮助企业对接省内外各大专院校及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输入基地,参加校园专场招聘活动。

  5.鼓励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公司带领企业到全国各地(基地),引进人力资源。

  上述帮扶措施,坚持企业用工自主,引导企业用工逐步走向市场化。

  四、帮扶奖励

  1.交通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招入县外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据实支付;因引进人员较多确需集中包车来县的,应提前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由企业自行联系车辆并支付费用,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根据接送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2.职业介绍费补助:招入县外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按500元/人标准补助给帮扶单位统一安排使用。其中,对招入人员在开发区企业上岗满一个月的,按30%补助;上岗满4个月的,按40%给予补助;上岗满6个月的,全额补助并根据每季度的核查结果相应扣减。

  3.食宿费补助:各帮扶单位从事招工人员,外出期间实行食宿费包干使用,参照县招商人员补助政策,按450元/人·天标准执行,费用在本单位据实报销。

  4.通讯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从事招工人员给予通讯费补助,按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各帮扶单位抽调专人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并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抽调的工作人员。

  5.工作经费补助及奖励:各帮扶单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帮扶单位年定额补助5万元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各帮扶单位用于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对各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其中设,一等一名,奖励10万元;二等两名,各奖励8万元;三等三名,各奖励6万元。此外,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推荐8名先进个人(帮扶单位6名、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2名),每人奖励5000元。联系县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分管县领导每人奖励5000元。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在五个镇共推荐2名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0元。

  对入驻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各人力资源公司所招收的人员,实行单独申报,单独考核,年终按实际完成的帮扶人数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分段计算。全年完成帮扶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下、101—200人(含200人)、201—300人(含300人)、301—400人(含400人)、400人以上的,分别按100元、120元、140元、180元、2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对全年为开发区重点帮扶企业输送人员超过800人的人力资源公司,再给予1万元特别贡献奖励。

  五、帮扶要求

  1.加强经费保障,严格申报与审核。帮扶企业用工所需各项经费,除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安排。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列入县财政预算。

  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对招引人员工作满4个月后,负责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报,并提供如下资料:招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交接的招录人员花名册;与企业交接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申报4个月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审批);企业职工工资表(或工资证明)。

  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对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支付合理规范。

  县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对在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

  2.加强帮扶工作调度。为做好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通报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落实下一步帮扶工作。

  对企业临时急需用工在100人以上的,由企业负责人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用工需求,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召集企业负责人、帮扶单位负责人、县帮扶办负责人、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进行专项调度,落实帮扶工作。

【关于工作方案集锦4篇】相关文章:

1.关于工作方案集锦八篇

2.关于工作方案集锦10篇

3.关于工作方案集锦6篇

4.关于工作方案集锦五篇

5.关于工作方案集锦5篇

6.关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九篇

7.关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5篇

8.关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9篇

9.关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