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18 20:48: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八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103号,以下简称《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三年内全省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合法在建、新开工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

  (一)20xx年,年内新开工的建筑、交通等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将省内6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二)20xx年,建筑、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并逐步将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省内8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三)20xx年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摸清全省底数。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工会、安监部门,20xx年二季度前对全省施工企业数、合法在建项目数、所有在建项目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对我省原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在建项目和用工情况进行相关费用测算。

  (二)制定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安监局、总工会,20xx年二季度前,在我省20xx年制定的《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基础上,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际,制定适应本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意见,统一全省建筑业参保办法,明确参保方式、缴费费率、费用来源、实名制管理、参保企业施工许可证发放程序等内容,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制定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方案。

  (三)提供便捷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办理建筑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保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立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四)开展工伤预防。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各项政策及建筑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为近期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责任,集中精兵强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和总工会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跟踪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督办考核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对市、州进行调度督办。

  从20xx年10月份起(连续三年),各地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当地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执行、参保扩面计划完成、基金收支平衡、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等,评估工作成效,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由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汇总后,按要求报人社部社保中心和工伤保险司。

  20xx、20xx、20xx三年年底对各地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情况全省通报。

  (三)落实部门职责

  1、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将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之一,主动做好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与施工许可证发放的衔接工作,对参加工伤保险施工企业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督促建筑企业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按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和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市、州、贵安新区人社局从20xx年7月份开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43号)的附件2的要求填报,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填报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市级经办机构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人社部社保中心。

  3、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联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等内容。

  (四)广泛培训宣传

  1、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意见》和本省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工作。

  2、各级人社部门结合每年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册,在全省各建筑施工工地发放。同时,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栏目,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职工自觉维护自身权益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实施省级统筹后,已使用全省统一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针对建筑业特点,开展网上申报,探索与住建部门或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联网,不断完善和提升信息系统功能;暂未使用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系统,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全方位管理,为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加强交流总结

  省、市每年召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增强信心,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度。

工作方案 篇2

  乡镇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工作方案 篇3

  一、目的

  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团体合作意识,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近与同行及其它行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扩大公司在外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球队组织与分工

  1.经理1名:负责指导整个球队的工作。

  2.领队1名:负责篮球队的组建策划、球队的日常活动,队员的信息统计;负责每周活动的时间、地点安排;负责合理组织篮球活动,开展球队的外交、赛程的安排;负责活动时所需资源的申请、购买。

  3.队长1名:(兼职教练)负责球队的集合、整队、训练;负责篮球队的队员的战术演练,常规的训练计划,队员的场上位置,比赛阵容的安排与调整;负责提高场上队员的士气,比赛中及时的组织场上队员进行沟通。

  4.裁判1名:负责球队比赛的判罚和球员犯规指导;负责给队员讲解篮球的基本理论常识;负责比赛时我方场上裁判的工作。

  5.球员10名:从公司内部选取篮球技术好,身体素质好的员工。

  三、球队活动计划

  1.日常训练:每周三、周日为球队正常训练时间,其它时间自行安排训练。(聘请外部教练、短期内重要赛事而进行的战术和技术安排部署等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

  2.赛程安排:每月至少安排一场对外的篮球赛。

  3.外部赛事:积极参与其它同行、企业等篮球赛活动。

  四、球队要求

  1.球员要求技术好,身体素质好,服从领导的安排及队长的战术安排指导。

  2.裁判要求能熟悉职业和业余篮球赛的相关规则,比赛时要做到秉公办理。

  3.外出比赛时,球队代表公司形象,球员要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着装干净整洁,行动整齐划一,言行举止礼貌得体。

  五.球队所需支持

  1.服装:球服13套,裁判服1套(正面印制公司标识和“大通科技或天鼎投资”,背面印制编号)。

  2.饮用水:瓶装矿泉水,球队每次正规训练和比赛,每人一瓶。大型及重要的赛事,需预备红牛等饮品。

  3.车辆:外出比赛时根据需要再确定车辆的接送。

  4.药品:创可贴,云南喷剂,跌打扭伤等药

  5.时间:由于赛程安排,可能需要球员提前下班等情况。需要各部门领导的支持。

  六、球队管理

  1.篮球队日常活动由教练或领队负责协调实施

  2.球队教练、队长负责日常的训练,每周1-2次

  3.每次比赛由领队协调比赛单位及场地,球队活动一般在业余时间进行。

  4.球队参加相关活动代表球队的形象,队员必须服从领导和管理,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按时参加活动。

  5.每次活动(包括训练、比赛),队员都要自觉签到,并由教练或领队统计人数。

  6.不能按时参加球队活动的球员必须在活动前一天向教练或领队请假。

  七、球队预算

  1.球队补贴:

  1800元/月领队

  100元/月队长(兼教练)

  100元/月裁判

  100元/月球员

  150元/月

  2.服装:球服1400元

  (100元/套*14套)

  备注:球队服装领取时签字,要求只有比赛时才可以穿着,个人要注意洗干净保管好,离职或退出球队时按折旧收取金额,在球队服务满一年以上者不收取折旧费,如丢失需赔偿。

  3.饮食:

  矿泉水180元/月

  伙食380元/月

  4.药品:200元

  5.聘请外部教练等其它特殊情况需花费的费用

  八、具体执行时间节点安排

  1.落实相关经费(预计6月1日前)

  2.落实球队领队及教练(预计5月31日前)

  3.落实报名时间及方式(5月30日—6月11日)

  4.落实球员筛选时间、筛选形式(6月13日—6月15日)

  5.制定球员训练计划及球队制度(6月1日—6月15日)

  6.开展队员日常训练工作(6月17日开始)

  7.联系单位企业进行比赛(6月17日后)

  8.设立相关奖励机制(预计6月1日前)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____年,我局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主要是立足“服务、监管、维权”三大职能,结合实际,围绕“夯实基础、探索机制”这一主题,落实工作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网络经济监管与服务机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已纳入工商部门职责范围。为全面启动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以工商职能转型为契机,县局成立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大队,承担监督管理全县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工作职责,指挥、协调和实施全县网络经济监管与服务各项工作。

  (二)加强网络经济监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网络经济监管涉及工商业务能力和网络技术能力,因此,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与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任务十分紧迫。充分结合工商信息化学习应用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开展包括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知识、电子商务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网络经济监管执法经验技巧、有关软件应用等内容的学习培训。重点培训一线执法人员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网上巡查、电子证据提取与固定、法律适用、有关软件应用以及其他相关知识的操作与运用能力,努力提高相关法律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搜索工作,完善户口建档。前一阶段,信息办已初步完成了网络经营主体的搜索建档工作,各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依托省局“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融合各大搜索引擎、互联网信息资源和工商现有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网站域名信息资源,对网站运营者在辖区范围内的网站网址和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不断充实和完善网络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并根据网站变化,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使动态数据始终与真实情况保持基本一致,为进行网络监管提供一个较好的基础和平台。

  (四)全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工作。各工商所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充分依托省局“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利用数字证书,对辖区经济主体在互联网建立的一级域名网站标注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实施网络经营主体身份确认,使全县一级域名网站全面实现网上亮照经营。

  (五)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一要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巡查工作。各工商所要将企业的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作为责任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将辖区内经营性网站,分解到各个工商所责任区,将网络经营主体巡查工作逐步引向日常巡查轨道。二要定期开展网上搜索工作,各工商所网管员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网上搜索工作,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县局将每月定期发布搜索线索。三要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行为,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行为,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网上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欺骗性有奖销售、巨额有奖销售行为,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直销行为,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互联网商务行为。根据“攻大奸戒小过”原则,对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要立案查处,对轻微的违法经营行为,可实行行政告诫,告知限期规范和规范方式,对拒不依法规范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信息办、经检法制科、经检大队及各工商所等相关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查办网络典型案件。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网络经济监管是创新工商职能、拓展监管领域的重大突破,是市场一体化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工商所要对网络经济监管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觉参与到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中去。

  积极探索,推进理论研究。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如何实现对网络经济监管有效监管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模式。各工商所、相关科室要积极探索网络经济案件的查办机制,迢迢如何建设网上工商局、所等问题。如:案源发现机制、电子证据的提取与固定、法律法规适用、执行机制、部门合作机制等等,认真总结、上报各种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网络经济监管理论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切实推进本地的网络经济监管工作。

  提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知识含量较高的全新工作,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知识和工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的监管能力。各工商所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锻炼,争取通过若干年努力,在各工商所培养一批既精通工商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能适应网络经济监管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自治区港航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区“十一”黄金周期间水路运输和安全工作的通知》(航管[XX]326号)精神,为满足漓江旅游船舶安全航行的需要,促进地方旅游事业发展,保证“十一”黄金周期间漓江航道的安全畅通,确保航道航标维护工作的生产安全,结合漓江航道的特点和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对漓江航道维护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航道畅通,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我处成立了“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航道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周日祥(兼),工作人员:秦国刚、唐珊珊。

  二、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9月10日~14日处安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航道航标及设备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航道尺度、标志技术状况;船舶机械设备性能是否完好;消防救生设施是否齐备等。根据“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开航船舶多、航行密度大的特点,结合水位变化情况,制定具体的航道航标维护工作计划,确保航道畅通、航标各项技术指标良好。

  “十一”黄金周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安排有关人员到各航道站进行临时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合理安排,确保漓江航道的安全畅通

  “十一”黄金周期间的航道航标维护工作安排如下:

  ⑴ 节前标志检查维护。各航道段(站)在9月25日前将全部标志、标灯检查维护一次,确保标位准确,颜色鲜明,灯光明亮。

  ⑵ 加强巡航工作。各航道段(站)“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实行每天巡航,加强对滩险航道水深的探测,以便及时掌握航道情况,及时恢复移位或损毁的助航标志,并及时报给处航道科,以利相关人员根据航道、水位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航道畅通,航标正常有效。

  ⑶ 合理安排航道维护队伍。根据目前漓江水位还处于设计水位以上的具体情况,将航道疏浚处和平乐段扒砂班的人员、船机设备分成三个航道维护小组,负责具体的航道维护工作。第一组由兰克胜、廖维勇、黄仁有等人员组成,负责草坪河段的航道维护工作;第二组由唐太成、董祝飞、黄刚平等人员组成,负责桂林市区河段的航道维护工作;第三组为平乐段扒砂班人员,负责阳朔~平乐河段的航道维护工作。三个小组统一由“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做到平时有分工,遇某一航段任务较重时再进行调整,完成任务后及时归位。

  ⑷ 遇突发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严格要求,遵章守纪

  由于“十一”黄金周期间漓江游客多,旅游船舶航行密度大,航道航标维护任务重,做好黄金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处安委会强调:航道航标维护工作中要严守操作规程,不违规操作;施工时要安排人员瞭望船舶来往情况,避免事故的发生;航行时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五、做好备足物资工作

  为确保维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各维护小组备足了油料,包括柴油、机油、液压油等。对船舶铁锚、钢丝绳、尼龙绳、笛篙、灭火器等进行检验。

  六、值班安排和工作总结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处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要求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上报。同时,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处航道航标维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工作,以便节后进行总结,及时向局汇报。

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发挥排污申报的基础数据作用,保证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收费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为不断扩大监管面,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作准备,现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环保局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安排,计划用二年时间全面拓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并不断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排污申报长效管理机制。具体要求20xx年我县完成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525家,20xx年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

  二、申报登记范围

  我县辖区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都应纳入排污申报登记的对象范围。

  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经济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工商登记注册数据,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应申报单位数量,确定本地排污申报数量、范围,做到不少报、漏报,确保全面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审查和核定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局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蒋明宝任组长,杨俊琦、丁锋、王荷女、王雪平、郑荣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王雪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坚胜、张智敏、王卫星为成员。

  四、工作安排

  此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将围绕全面完成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的目标,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

  (一)准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一一6月)

  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借助统计年鉴、工商注册登记等数据进行排查,摸清我县排污申报对象及数量,并将有关情况在5月10日前上报市局。

  (二)开展20xx年度申报登记(20xx年7月——20xx年12月)

  要采用通告、告知或上门申报登记等方法,要求筛选出的申报对象依法申报,并指导申报对象按照申报登记表格规定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填写《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或《第三产业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排污者申报下一年度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应当以本年度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所需排放污染物情况为依据。

  要将充分利用监测数据以及工商、技术监督、水厂、能源、电力、统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排污单位填报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核定后,进行录入、汇总,并将电子数据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

  (三)组织阶段性总结(20xx年1月——20xx年3月)

  要认真总结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完成20xx年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的措施和方法,提交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开展20xx年度申报登记(20xx年4月——20xx年12月)

  要以县统计局20xx年底各地工业企业数为基数摸清申报登记对象,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瞒报。在总结上年申报登记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运用切合本地实际的方法开展工作,完成20xx年我县工业企业100%申报登记的目标,并努力提高申报登记质量,同时提出建立排污申报动态管理体系、促进排污费全面足额征收的措施和方法,完善排污申报长效机制。

  (五)总结考核评比(20xx年1月——20xx年3月)

  要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上报这二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总结。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优秀的个人予以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力量

  各相关科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和《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各相关科室要将排污申报与核定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明确责任,集中力量负责排污申报与核定,申报机构及各相关科室站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排污申报工作要以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配套规章为依据,以“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为工具,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原则,分门别类、全面申报、稳步推进,完善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扩大监管面,实现污染源排放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基本实现排污费的全面足额征收。

  (三)加强培训,规范申报

  要开展对排污申报、审核、核定有关的法规进行培训,确保实际操作人员掌握国家有关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种工艺技术的污染物排放特点,确保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按照省局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全面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排污申报与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实现科学的动态监管。

  加强对申报登记数据质量的控制,充分利用监测数据以及工商、技术监督、水厂、电力能源、统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排污单位填报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用水量及能源的使用量、生产工艺情况、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要逐一审核,对情况不清的'应到排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同时,要开展典型性抽查和复核,判断各项数据是否可靠,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发现差错要及时改正,并判别差错是否普遍。切实提高申报登记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宣传,严格执法

  加大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采用通告、告知等多种方法督促排污单位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要采用自查、互查和直接核查等方式开展排污申报核定、核查,督促企业依法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拒报、漏报、少报、瞒报等问题,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外,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作出处理。对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的排污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对超越法定期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排污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拒报行为专项活动。

  (五)加强动态报告,畅通信息渠道

  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每月要向市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简报),简报内容应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等。对于申报登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并及时向市局反馈,重要情况和工作中的困难要随时报告。要总结申报登记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切合实际的基础数据采集、分析、审核和核定的方法,建立排污申报的动态长效管理体系。

工作方案 篇7

  各县(市区)普法办、市属开发区普法办,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各学校普法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精神,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按照省普法办转发的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七五”普法统编读本学习和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编读本在“七五”普法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学习好、发行好全国“七五”普法统编读本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统编读本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全国“七五”普法统编读本的征订发行工作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统编读本在“七五”普法工作中的作用

  各级各单位在做好征订发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组织读本的学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要求,把征订发行工作与“七五”普法启动相结合,与组织开展各级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相结合,与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宣传专项活动相结合,与深入推进法治创建相结合,确保全国“七五”普法统编读本在深化“七五”普法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法治xx建设。

  三、切实做好“七五”普法统编教材征订和发行工作

  “七五”普法期间,xx市各级各类人员的普法学习及考试用书均以全国“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为主要内容,统编教材的征订学习情况将作为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年度考核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各学校普法办要根据各自工作需求,切实将征订经费列入普法专项经费预算,予以大力支持和保障,做到专款专用、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向贫困地区群众免费发放普法读本,保证群众学法需要。要严格遵守有关要求,不得向基层摊派,不得向农民和社区居民收取费用。各级各单位请自行与法律出版社联系征订事宜(联系方式见附),并将征订数量汇总后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xx市普法办

工作方案 篇8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预防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预防甲型h1n1流感发生,保护来我市的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北京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和我市良好旅游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一)市、各区(市、县)旅游局建立健全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手机)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能及时应急处置。

  (二)旅游企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

  二、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

  (一)旅游管理部门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向所辖区域内旅游行业通报预防信息,向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提出预防要求,开展防控宣传教育。

  (二)旅行社

  1、各旅行社要认真落实出、入境旅游团队台帐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做到每日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填报的内容要增加团队行程计划表,其中包括组织接待社、团号、游客人数及名单、国籍、出入境时间和口岸及航班号、负责人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同时密切关注来至四川、北京和上海等三地游客。

  2、旅行社要加强对员工的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教育,带团的导游、领队和一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当前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该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注意个人的北京防护。同时要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发现游客有流感样症状时,要立即协助其就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要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和旅游等部门报告。

  3、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的卫生防疫与保护。旅游团队行程中发现客人疑似症状或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院或疾控中心,同时必须服从、配合当地预防指挥部的指挥和管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4、对旅游团队相关接待单位要实行严格选择制度。对接待旅游者的饭店、餐馆、景区(点)、北京场所、旅游车船公司等,事先要进行调查,看这些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防控工作及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尽量不地接疫情发生地团队和不组团到疫情发生地旅游。

  (三)宾馆饭店

  1、饭店的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要按照有关疾病防控机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必须严

  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级政府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对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储存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饭店要加强对员工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教育,要求他们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北京防护。

  3、饭店要将预防疾病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作为预防控制的工作重点,清扫客房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15分钟以上,保证饭店中央空调系统安全送气,确保向客房输送新风,如有必要,需对整个供气设备和送气管路使用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4、饭店可根据自身情况,尽量将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客人安排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入住,并对该区域加大通风、消毒和其他防疫追踪的力度。

  (四)旅游景区(点)、旅游定点单位、旅游客运公司

  1、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搞好清洁卫生并加强卫生管理,重点做好对旅游景区(点)的旅游餐馆食品的监管,旅游车辆驾驶员做好旅游车辆的消毒工作。

  2、加强对员工的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三、疫情预警及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家、省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向各旅行社、旅游景区以及通过旅游网站向市民发布旅游预警提示,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国家、省旅游部门部署随时调整或终止各项旅游活动。

  四、疫情预警解除

  国家、省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机构发布疫情预警解除后,恢复旅游市场工作要及时跟进。各旅游接待单位在接待游客时,应明确“旅行中一旦出现疫情,游客要积极配合,接受监管保护,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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