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15 12:29:3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汇编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工作方案汇编7篇

工作方案 篇1

  8月19日,市委书记高登榜率队拜访了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双方就中国平安集团来宣投资设立金融后援服务中心和相关投融资项目达成多项共识。中国平安集团专业团队近期将来我市实地考察。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意见,现就中国平安项目对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牵头部门:

  市发改委

  二、协作部门:

  市招商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公司、市政府接待处、市城投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铁通分公司、中国平安财险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寿险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业部。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收集中国平安集团在设立金融后援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建设要求以及配套政策,并对该项目建设条件进行前期调研;加强同盛市平安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收集整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来宣考察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负责提供我市能源、铁路、民航等基础设施项目资料;负责起草综合汇报材料。

  (二)市城投公司负责提供地方建设债券、企业债券、股权投融资项目的对接资料,包括向阳大道、宛溪河整治、鳄鱼湖周边环境整治及市城投公司增资扩股等投融资项目。

  (三)市建委按照平安集团提出的选址要求,负责提供备选地块及相关图纸。其中金融后援服务中心项目要提供3—5处供对方选择(可考虑敬亭山农尝周王茶尝南漪湖、天湖农尝高校园区周边地区),提供的地块要详细说明所处位置,包括行政区位图及拟选址的四址范围图位置、环境、交通及选择理由等方面情况;负责提供我市项目建设成本情况;负责提供外来人口在我市的居住成本情况。

  (四)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料及我市公路、水路等交通现状、三年内交通状况及五年交通规划,以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料,包括宣宁、宁绩、宣狸等项目。

  (五)市招商局负责提供投资指南、招商政策等宣传资料及市开发区西扩(城市综合体)等谋划项目资料,负责制作中国平安项目专题宣传推介ppt。

  (六)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南漪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资料。

  (七)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我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培训和专业人才等情况。

  (八)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我市劳动力资源情况、人力成本(如计算机熟练操作工数量、最低工资)等方面情况。

  (九)市物价局负责提供外来人口在我市的生活成本情况。

  (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选址地区供地价格测算等资料。

  (十一)市供电公司负责提供供电保障方面情况。

  (十二)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铁通分公司负责提供我市通信、网络所用设备、设施、容量等有关资料。

  (十三)中国平安财险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寿险中心支公司负责了解、掌握中国平保集团在其他省市建设金融后援服务中心的情况,及时跟进了解项目进展及上海总部对投资该项目的具体要求,配合市发改委做好中国平安集团专业团队来宣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四)市政府接待处负责做好后勤接待方案工作。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前期工作情况、投资结构、建设年限、效益分析等。所有材料必须在9月22日下班前提交市发改委。

  五、工作要求

  中国平安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来我市投资意义十分重大。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确定专人负责。

工作方案 篇2

  安全和谐文明校园建设是新形势下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新举措,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作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建和谐的领导与教师关系。和谐的学校领导班子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前提。学校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坚持真理,树立正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全员服务意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共同促进和谐。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建和谐的师生关系。要加强老师队伍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文明素质。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争做文明教师活动。要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不断健全我市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围绕贯彻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使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中,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信任宽容学生,建立一种互相信任、和谐共处的良好师生关系。健全监督约束机制,通过聘请师德监督员、设立师德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全方位完善教师的考核奖惩机制,让教师既教书又育人。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要根据学校历史和办学特色,结合时代要求,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并将其作为教育师生的生动教材,提高校园的整体文明程度。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领导与教师之间、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思想情感交流。在交流中形成统一的和谐氛围,为学生搭建展现风采的舞台,使学校成为学生成长和发展的乐园。

  (四)加强制度和设施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是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为重的原则,形成多方联手、齐抓共管的格局,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学校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措施,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各校要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有关人员及班主任直接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人人落实责任制的高效管理机制。校长、分管副校长、班主任做到“目标、计划、措施、教育、管理、责任”六落实,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加强法律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安全意识。学校要制定科学系统的法律安全教育计划,对全校师生定期进行全方位的教育。

  狠抓教职工法律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学校要经常性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老师依法施教的意识。

  狠抓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开展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教育,明显降低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种事故。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二是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咨询。三是要对留守生、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生、贫困生建立档案。对他们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责任人。

  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要利用班队会、活动课、安全健康课、学科渗透等途径,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地质灾害、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体育运动伤害等安全教育,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安全防范知识;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警示牌、标语等宣传工具,营造学校安全教育氛围;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安全教育生动化、多样化、经常化、制度化,使安全观念深入到每一位学生心中。要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落实整改。各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隐患开展深入全面的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加强常规管理。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将安全教育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规范学生道德、礼仪、学习、卫生等行为,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xx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的通知》(安脱指发[20xx]x号)要求,为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8月起止10月,集中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百日会战”行动,聚焦计划脱贫的303个村15。72万人口,进一步明确任务,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教育脱贫各项政策,切实保障脱贫村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实现按期、高标准脱贫。同时,以脱贫攻坚统领教育发展全局,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会战内容

  根据省市教育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开展“十项行动”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行动。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以及月报季评等十项制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在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积极做好入学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秋季义务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在9月底前,全面建立在校学生入学登记台账,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加强对贫困、学困、留守、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准确及时掌握学生的家庭、生活、思想、学习状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夯实劝返责任,加大劝返力度,对现有辍学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xx年计划退出脱贫的303个村辍学学生,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进行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劝返情况台账登记销号制,确保在10月底前全部劝返就学,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

  (二)贫困学生精准资助行动。8月份,重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应贷尽贷”;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合理安排好“泛海助学行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市政府资助贫困大学新生、中国人寿保险资助贫困大学生以及其他部门、社会各届等开展的助学活动,扩大资助范围,加强资助力量,让更多贫困家庭大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完成20xx年秋季学期学前、义教、普高资助预算资金拨付工作。在9月底前,按照省教育厅反馈的数据,积极争取县区扶贫部门支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就读情况,建立动态、精准管理机制。同时,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xx]121号)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类贫困学生档案库;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的核查工作,及时拨付秋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预算。及时组织学前到高中阶段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特别是303个脱贫村的贫困学生,一个不少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10月底前,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三)13年免费教育推进行动。积极做好13年免费教育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秋季学期开学前,要根据免费教育政策要求,及时将免费教育补助资金拨付到各级各类学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学期间,要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对物价部门批准许可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公示程序,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各种违规收费。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13年免费教育政策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设备配置,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满足学生供餐需求,在实施营养餐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高营养餐实施水平。加强督办检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切实改善学生营养。

  (五)职业教育惠民富民行动。加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力度,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落实职业教育招生“双线责任制”,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在10月底以前完成全市中职招生7436人的目标任务。在中高考录取期间,及时做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学生的培训、就业意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入学。充分利用暑假期间,积极协调人社、扶贫等部门,及时开展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技能培训,在10月底以前,完成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免费技能培训工作。

  (六)农村学校师资能力提升行动。在秋季开学前,做好20xx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用工作,通过特岗计划、事业单位招考完成1001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完成120余名免费师范生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确保新录用教师按时上岗。完成对20xx—20xx年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考核工作,安排20xx—20xx学年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三区”人才工作。乡村教师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积极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通过培训团队建设、送教下乡等项目提升县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和教师素养提升。采取送培到县、分层分类等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暑期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域外培训,在10月底前,完成10000名教师培训任务。

  (七)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加强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力度,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细化进度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月度,对接到每所项目学校,充分利用假期,加快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争取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有更多的新建、改扩建校舍投入使用,力争在10月底,项目开工达到100%,完成投资比例达到85%以上。按照县区制定的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贫困学生资助等教育脱贫各项工作,为创新试点镇村的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教育服务保障。

  (八)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行动。按照省教育厅 “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安排,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建立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关怀贫困学生的心智情感、学习生活,教育知恩感恩,激发成人成才,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九)教育扶贫典型培育行动。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扎实工作、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对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及时挖掘发现、指导培养和系统总结,成为带动教育脱贫攻坚的示范和引领。在10月底,基本培育、总结出比较成熟的典型案例,在有关媒体报道,向上级部门推荐,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十)争先创优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围绕“争创一流、争当先进”目标,做细、做实、做优教育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确保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在各县区开展的“脱贫攻坚百日会战”行动中位居第一方阵,为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打好坚实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加强 “百日会战”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全面实行工作推进“事前列单、事中跟单、事后清单”机制,明确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百日会战”行动深入的开展,并于8月11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区、各学校的行动方案,从8月份开始对“百日会战”行动实行周报进度、月通报和会战总结评估制度,突出过程管理,加强明察暗访,定期召开办公室联席会议,汇总“百日会战”行动落实情况,研究推进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百日会战”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三单”制的要求,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夯实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时序安排、政策落实、力量调配、进度推进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行好各自具体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对象识别、资金发放、政策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加强巡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督查组,专门负责“百日会战”行动督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反馈问题线索。二是跟踪督办,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整改落实,一包到底的督查和整改同责工作机制。三是纳入年终考核,把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开展、巡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主要的权重,用于年终教育脱贫工作专项考核。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对照《20xx年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任务列单》(见附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于20xx年11月8日前,将“百日会战”行动总结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4

  为迎接省卫生县城创建技术考核,营造优美的第九届国际徐福节环境氛围,根据县政府《关于明确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通知》、县委办《全县迎接省卫生县城验收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办《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市场环境和城市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协助主管部门加强无证市场管理:1、依法加强无证市场监管,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做到场内环境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无污水漫无溢摊。2、无证市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占通道经营。3设置垃圾收集房,摊位设置有盖垃圾收集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4、实行隔离屠宰,活禽经营区相对独立,无注水市场开展猪、禽类定点屠宰。5、经营者车辆、消费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专人负责管理。

  (二)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在居民小区内随意核发营业执照(营业性用房除外),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三)负责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点、洗车点的规范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点、洗车点、停车场、农贸市场要依据规划、城管、商务等部门意见核发营业执照,否则不予受理、审核。

  二、任务分工

  (一)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管理。1、取缔未经审批随意设立的收购点;2、严禁废品外溢;3、不得占道经营;4、维护周围环境。

  (二)查处取缔无证经营。

  (三)马路市场管理。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协助疏导或规范马路市场,规范设置流动摊点。

  (四)熟食摊、店。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协助监督防蝇措施、口罩、帽子的配备和使用,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五)站东街市场、振兴农副产品市场疏导或规范经营。

  (六)大排挡及烧烤摊点。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疏堵结合,协助取缔固定经营场所外所有大排挡及烧烤摊点。配合关闭王子大排挡、公园路大排挡。

  (七)协助整治孙沙市场环境。

  三、工作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8月27日-9月20日)积极协助主管部门整治无证市场和马路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通过省卫生县城创建暗访。

  2、技术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30日)协助主管部门完善无证市场及马路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班子,加强领导。县局成立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场环境整治的领导指挥、协调沟通等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华道伟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长、分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纪检组长尹圣连兼任主任。县局将市场环境整治列入20xx年度重点工作,相应地集中优势力量投入该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头,负责人要亲自抓,负全责。

  2、成立巡查队。从各分局、县局科室抽调管理市场的精干人员组成巡查队,具体负责对县城无证市场和马路市场的巡查监管。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宣传条幅2条,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

  4、突出重点,全力整治。巡查队和青口分局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灵活调配人员,全力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争取在创建办检查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县局将随时进行现场督察,对工作力度差,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者被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批评、问责的部门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待岗检查或给予纪律处分。

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了解20xx年以来村“两委”班子的运转情况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掌握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履职情况,做好村后备干部的推荐,为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村“两委”班子运转情况考察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考察组

  全镇以片为单位,建立6个考察组,分别负责本片区所属各村的考察工作。考察组由挂片领导任组长,片长任副组长,镇分工干部为组员。考察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各考察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xx年8月22日至28日。

  三、考察对象

  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四、考察程序

  1、全面总结。各村“两委”班子对20xx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侧重于本届以来班子建设运转、经济社会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与不足。所有现职村干部撰写好个人书面述职报告。

  2、听取报告。考察组主持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老党员、老干部、村民议事代表等参加的会议。由村党(总)支部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作工作报告。全体村干部逐一简要报告个人工作情况,特别是近年来的工作实绩。

  3、测评推荐。由参加会议的对象根据村“两委”班子的工作情况及其成员的现实表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村“两委”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1)、《村“两委”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填写《村后备干部推荐表》,民主测评表、推荐表由各考察组收回,统一汇总统计。

  4、个别谈话。考察组与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侧重了解班子运转情况及其成员思想品德、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为保证了解的情况全面、真实,谈话人数要在15人(各类型代表)左右。同时,听取、了解村后备干部情况。

  5、评估结论。各考察组要根据考察中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整理,实事求是地评价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现实表现,明确“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提出村“两委”班子建设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综合考察报告。

  开展村“两委”班子运转情况考察是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建设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村“两委”班子和一支高素质村级干部队伍,推动我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各考察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务求真实效果。

工作方案 篇6

  一、成立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落实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民政局及时调整充实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督促。

  二、提高消防安全认识

  县民政局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根据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

  三、消防安全责任及处理程序

  (一)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实行局机关各股室、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负责人负责制。

  (二)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民政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消防等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抓实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宗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作用,落实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掌握消防信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保障措施到位。

  五、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补充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应按《消防法》规定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器材;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有记录;公共消火栓应保证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应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二)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县民政局将在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应坚持每周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请求消防大队指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有: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

  (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防火巡查与火灾隐患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消防设施管理、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等工作制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县民政局与局机关各股室、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要组织职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宣传教育、消防管理、检查巡查等制度。

  (四)建立完善消防业务档案。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的消防业务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消防组织人员登记册、火灾隐患登记册、消防设施器材登记册、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巡查记录、《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宣传、消防培训、灭火演习、消防会议和活动等内容。

工作方案 篇7

  为规范全县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及职责

  不动产权籍调查由麻江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具体工作由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

  (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

  (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

  (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

  (八)房屋性质变更的。

  (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

  (十一)成套住宅、商品房项目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

  (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

  (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

  (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

  (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

  (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

  (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

  (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

  (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三、开展权籍调查,保证权籍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一)申请。权籍调查由不动产权利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麻江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不动产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权籍调查时应收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原则上比照该类不动产申请登记时所列要求提交。

  (二)收件和受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县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收当事人提出的权籍调查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对照申请书中载明的不动产类型、范围、对象、种类、数量等,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保证提交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齐全且与申请调查内容一致,并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附件2)。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属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自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附件4),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权籍调查申请受理后,权籍调查人员应当调取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和各类登记资料成果,并收集拟调查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冻结、抵押等限制性信息。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和数据存于其他不动产行业主管部门或档案部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可以根据情况向县林业、农业、规划、档案等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从相关部门查询获取有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及数据成果。

  (四)权属调查。权籍调查人员应当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现场勘察核实不动产权属状况。

  对不动产权属来源资料合法,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的宗地,不再重新组织指界,可直接利用已有资料成果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的界址不明确,或界址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组织本宗地和相邻宗地权利人进行指界;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核实为合法拥有或使用的土地,可根据双方协商、实际利用状况及地方习惯指界。

  指界过程中涉及违约缺席指界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xx)中关于违约缺席指界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工作时间不计入权属调查工作期限。指界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权籍调查工作终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及时将有关权属争议情况及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书面告知申请人。

  权籍调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指界情况,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绘制宗地草图,编制宗地代码及不动产单元代码,填写《地籍调查表》以及该类不动产权利所对应的相关调查表。

  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利用已有资料成果不再重新指界的,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不动产测量。权属调查完成后,未涉及原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变化且符合测量技术标准的,直接引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形成宗地图、房产分户图,不再重新进行测量。权籍调查人员应当利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

  不动产未开展过测量,或不动产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重新测量的,申请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相关不动产测量。从事不动产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符合测绘的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不动产测量工作原则上应当由1家测绘单位承担完成。测绘单位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不动产测绘合同或协议。

  测绘单位应当依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xx〕41号)有关规定,按照测绘合同的约定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形成不动产测量报告、界址点成果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及相应的矢量数据成果。相关报告成果的内容及要素应当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行业测量技术标准的要求,满足直接导入不动产权籍空间数据库的入库标准。不动产数据成果应当提交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测绘工作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当将有关测绘成果提交给委托人。

  (六)成果审查及入库。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完成后,办理部门应当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对形成的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及测量成果数据进行审查,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表》(附件5)。审查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附件6)。

  引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再对不动产重新测量的,权属调查完成后,直接进行成果审查。

  审查合格的权籍调查数据成果,方可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形成临时数据图层。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正式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测绘情况的,测绘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协助做好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

  (七)成果归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和归档。

  四、相关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按一式两份出具,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档备查。

  上述文件原则上应告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证明》(附件7)上签收;当事人不到场领取的,可通过邮寄、留置、公告等方式送达,办理人员应当在《送达证明》上记载送达的有关情况。

  (二)不动产测量成果中涉及房产测绘的,原则上在提交审查前还应当先经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具体要求按照县住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权籍调查工作中发现原有宗地测绘、房产测量等成果不准确或确有错误的,应当在权籍调查相关表格调查记事栏中如实记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权籍调查时涉及2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用宗地,需要计算各自土地面积时,除各自独有(独用)面积按照有关要求测量计算外,共用部分可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由共有土地权利人协商确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土地的,不单独显示分摊土地面积,仅显示共同共有土地的总面积并标明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土地的,分摊土地面积按照各自约定的份额分摊计算。

  (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调查表的有关内容,应当结合通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的有关房产数据填写。

  (六)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统一启用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图例样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形成相应的调查成果资料。本方案印发前,已按原有地籍调查、房产测量等程序进行的有关调查、测绘工作,仍按原有工作程序及要求形成调查、测绘成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应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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