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13 20:00:4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汇总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工作方案汇总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市区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查和考核。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明确任务分工

  1.规范执法人员。全面回查执法人员的资格,持证上岗;完善学法培训制度和逐步建立能级管理制度;加强领导、科室和基层分局执法人员分类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牵头科室:法制科责任科室:人教科)

  2.规范执法主体。梳理汇编工商行政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局规定,落实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牵头科室:法制科责任科室:登记注册科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市场合同科消保科)

  3.规范自由裁量。按照谁处罚、谁负责,回查20xx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比对情节和处罚尺度;汇总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有关制约措施。(牵头科室:法制科公平交易科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经检大队各基层分局)

  4.严格公开透明。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主要职责和行政执法基本制度;公示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公示行政处罚程序、裁量标准、执法结果;公示行政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结果;公示行政执法监督和举报投诉措施和方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明示行政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完善公示公告形式,建立有责任、有分工、有监督、有实效的科学运行机制。(牵头科室:办公室监察室责任部门:法制科财务科登记注册科公平交易科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科消保科经检大队各基层分局)

  5.严格文明执法。建立和执行《市工商局文明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制度;开展工商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六进”活动;运用说服、建议、告诫、警示、协商、奖励、帮助等行政指导方式全面实现行政指导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日常化“五化”目标,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宽松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牵头科室:监督管理科监察室法制科责任部门:登记注册科公平交易科市场合同科消保科经检大队各基层分局)

  6.严格收费罚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项目、标准持证收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做到票据规范、账目清楚,实行收费登记台账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牵头科室:财务科责任单位:监察室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市场合同科消保科经检大队各基层分局)

  7.加强执法监督。抓好制度建立,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抓好机制运行,坚持每季度开展依法履行职责综合检查,查登记注册档案、查执法案卷卷宗、查强制措施实施、查罚没物品处理、查监管职责履行、查行政征收规范和回访行政相对人的“六查一回访”活动;抓好外部监督,主动收集行风监督员反馈意见,接受人大、政协工作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和有关媒体反映问题。(牵头科室:监察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办公室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市场合同科消保科财务科经检大队各基层分局)

  8.加强典型示范。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各类先进评选活动;定期讲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树基层执法示范分局,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在全系统营造争当文明执法标兵浓烈氛围。(牵头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监察室人教科)

  9.加强执法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法制员作用,创新“定岗位、明责任、严考核、双制约”做法;对轻微违法创新柔性执法促规范;在执法服务上创新,整合工商执法职能、效能,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牵头科室:法制科监察室)

  三、时间阶段安排

  1.学习计划(7月22日—8月10日)。认真学习市、区两级文件,认真学习有关行政法规,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到人员、责任、分工、内容、时间明确到位。

  2.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5日)。各基层分局及有关科室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行为,对照上述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8月23日前报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规范指导(8月26日—9月10日)。局法制科、监察室牵头,有关职能科室参加,对各基层分局和相关科室行政执法事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并逐一规范薄弱工作。

  4.总结提高(9月10日—9月20日)。通报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督办行政执法中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各项工作制度,提炼亮点和典型培树;归类并总结上报工作资料。

  5.巩固长效(9月21日—12月31日)。按照良好的运行机制巩固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定期简报反馈工作情况,结合年底考核,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xx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工作方案 篇3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长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本年度的安全工作,仍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主旨,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

  一、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市、和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综治、信访的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引发,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要点:

  1.教育教学安全:

  ⑴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⑵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⑶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

  ⑷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2.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晨会的必讲内容,在假期要教育步行、骑车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

  (2)值班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

  (3)各班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

  (4)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上学。

  (5)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校产校舍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开学初和期中),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教学设施安全:

  ⑴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⑵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⑶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⑷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⑸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让我们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而努力。

  具体安排:

  三月份:

  1、春季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

  2、全国安全教育日活动(最后一个星期一)。

  四月份:(全国爱国卫生月)

  1、卫生知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

  五月份:

  1、“母亲节”(第二个星期日)有关教育

  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六月份:

  1、“父亲节”(第三个星期日)有关教育

  2、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检查

  七月份:

  1、学校假期安全工作安排。

  2、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3、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

  我们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点,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工作方案 篇4

  一、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从道德规范、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800分(不包括加分)。

  (一)道德规范(100分)

  1.政治表现(5分)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师德素养(10分)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举止文明端庄;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监督评议职责,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3.遵纪守法(5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不准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耻视、不排除差生。

  4.出勤(80分)

  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旷课1节扣10分,无请假或临时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半天、会议扣3分,事假半天扣2分,病假1天扣1分(住院期间不扣分),迟到、早退(包括会议、活动、上课)1次扣1分。

  (二)教学常规(300分)

  1.计划、总结(10分)

  教学教研计划应符合学情、教情,符合课改新理念;教学总结应对典型课例、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学法指导等教学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

  2.备课(100分)

  按校教学管理备课要求执行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过程完整,各课课时达到规定要求。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过程完整:完成95%、80%、60%和60%以下的分别计100分、90分、80分和60—30分*课时超2—5课时、刚好、缺5课时以内、缺5课时以外的分别计100分、90分、80分和60—30分

  按备课的常规要求进行计分,平时检查和期末检查相结合,以上两项以百分比相乘结果进行分档计分。

  3.课堂教学(90分)

  按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要求执行。

  以90分、80分、60分进行分档计分。

  4.作业批改(100分,以40—48人为准,每超或少1人加或减1个百分点)

  按校教学管理作业要求执行。采取抽查作业和调查了解的办法进行评估。可以从作业数量、质量、批改分析记录和分层作业等几个方面评估分优、良、中、差。平时检查占50%,期末检查占50%。

  (三)研究与提高(100分)

  1.教材研究(50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节校级研讨课10分,课后反思按要求完成的得10分,每缺一份少1分

  2.培训提高(50分)

  (1)听课评课(25分)

  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记录要反映教学过程,对授课教师对教材教法的理解与使用,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和学习策略的培养等项目进行评价,对所听的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完整一节记录得1分,最高20分)

  (2)业务学习(1O分)

  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

  (3)现代教育技术掌握水平(10分)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能够熟练地使用学校现有的现代化教学器材。

  学校对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情况作好记录,按教师使用次数的多少和熟练程度分档计分。

  (四)教育教学效果(300分,以40—48人为准,每超或少1人加或减1个百分点)

  1.德育工作(在班主任考核方案中记分)

  所有班级任课教师都是德育工作的主体,既教书又育人;把德育工作渗透到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中;有健康的兴趣爱好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班风正、学风浓,无违法犯罪现象。

  2.学生综合素质(300分)

  (1)学科成绩(300分)

  学校可根据每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对任教教师进行量化,量化标准如下:

  优秀率占60分、合格率占120分、学困生率占60分、平均分占60分。

  计分方法:优秀率得分;班级优秀率/30%*60分

  合格率得分:班级合格率/90%*120分

  学困生率得分:(1—班级学困生率/20%)*60分

  平均分得分:班级平均分/100*60分

  (五)特色工作(加分),

  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潜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教师参加各级举办的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评比活动,在市级以上立项并取得重大成果。

  指导学生参加各级举办比赛,并获奖,按获奖情况分档计分,相对应班级的班主任加5%。(见附表1)

  (六)其他工作

  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突击任务工作,根据参加活动的次数、效果分档计分。

  出色完成、按时完成、没按时完成但没影响学校工作、特别拖延影响学校工作或没完成的,分别计20分、10分、0分、—20分。

  三、加强组织领导

  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加强对教师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小学教师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要注意总结往年考核工作的经验,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考核程序、标准和结果及时公布,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要切实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教师正确认识和对待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实施放心粮食工程就是实施民心工程,注重民生因势利导就是注重粮油食品安全,也是顺应和引导市民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体现监督检查服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做优做强;服务进一步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扩大放心粮油产品的覆盖面、发展连锁经营,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单位采、销、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监管工作方案。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xx年度、20xx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xx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

  (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

  (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

  (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

  (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

  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

  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

  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

  五、检查方式

  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

  六、质量抽样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

  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

  七、费用

  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八、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

  对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确保粮油放心消费、落实质量安全”的要务,做到工作有计划,实务有成效;

  (二)各放心粮油示范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产品(商品)的质量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法定负责人为本单位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粮油制品的安全负总责;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政策规定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不断提升粮油标准意识;要强化对采购粮油制品的索证、检验要求,从源头上落实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的机制;要高度重视计量、价格、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产品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的影响力。我局将继续落实诚信数据库信息的更新工作,有关市级放心粮油资质评定、监管、抽样结果、获奖受罚的信息将如实记载更新;

  (三)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粮食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及时准确落实质量卫生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要切实强化对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要同步做好粮油标准的贯彻宣传工作,认真解答有关质量、标准、检验方面的问题,做示范企业的好帮手;

  (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规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案卷管理工作,落实方便查阅等事项。

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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