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6-15 22:55:1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十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问题的提出

  数学课要不要预习这个传统的话题一直是引发广大数学教师争论的一个焦点。当前初中数学教师中主要存在着这样两种观点:一是怕,怕浪费时间,认为学生自己看书看不懂。因此,数学课堂有时呈现出“满堂灌”,总认为教得越多越好,常常忽略预习,其效果并不是很好。其实仔细想一想,学生没有时间预习,他的潜力也就发挥不出来,就会等待老师讲解,在讲解的过程中,学生的思路自然就会跟不上。二是不知道如何下手。虽然知道了预习的重要性,但是却苦于不知道用何种方法来指导学生预习才能取得预设的效果。于是,产生了以下几种后果:预习要求不具体,预习不到位;没有预习方法,学生无从下手;布置了预习作业,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老师却不管不问,让学生感觉预习、不预习一个样,得不到及时的反馈。

  初中的学生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如果对学生的预习方法加以指导,学生就能掌握一定的预习方法,学生预习时学生会努力搜集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来理解、分析新知识,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好习惯,能更好的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二、课题的界定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让学生学习有价值的数学,让学生带着问题、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思维进入数学课堂对于学生的数学学习有着重要的作用。这就是要求学生进行课前预习。预习是学习过程中的第一步,是他们自己摸索,自己动脑,自己理解的过程,也是他们自学的过程。因此,预习是上好数学课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提高学生自学能力的必要途径,更是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益的有效途径。因此,教师引导学生养成基本的预习习惯,掌握基本的预习方法,然后逐步放手让学生学会自主、独立地探索知识,尝试自主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实现“教”是为了不“教”的理念。

  三、研究的目标与内容

  1.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初中学生的预习兴趣、预习态度、预习能力、预习习惯等现状,从中发现存在问题。再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培养计划。

  2.思考数学的预习有哪些自身的特点,与学生一起探究适合学生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实效的数学预习的方法。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其终身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3.研究布置学生进行预习后,如何有效组织学生进行交流、反馈,争取取得预设的效果,激发和培养学生良好的预习习惯。

  4.使学生学会预习、乐于预习、学会学习,提高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及学生主动预习的习惯,全面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5.发挥学生预习的作用,真正实现“以学定教”和“双主体互动”的有效课堂。

  四、研究的思路(课题研究的方法、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及研究措施)

  研究步骤

  1.申报阶段:(20xx年12月):认真选题,学习、查阅有关资料,设计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学生预习兴趣、预习态度、预习能力、预习习惯等方面的现状,形成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制定研究方案,申报课题。

  2.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4月):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根据课题研究计划深入开展各项数学预习习惯的培养,收集活动资料,撰写相关论文。

  3.总结阶段:(20xx年5月-6月):收集整理课题的过程性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提炼、总结,撰写研究报告。

  研究方法

  (1)调查法:通过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学生的预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预设研究计划,也有利于在研究中对症下药。

  (2)行动研究法:此研究法将跟踪本课题研究的全过程。通过不断对如何指导学生自主预习,培养学生预习的习惯等方面的研究。

  (3)文献资料法:学习初中数学教材教法、新课程标准等基本理论,吸收借鉴优秀成功的指导学生自主预习的教学理论及方法。

  (4)经验总结法:及时进行小结,撰写经验总结,积累材料

  研究措施

  制定好研究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调控,及时总结研究成果,确保课题研究正确、有效的开展。

  坚持学生“人人参与”促使教师课题研究的深入。经常学习有关理论,提高研究的策略和方法。

  加强课题研究,让课题研究深入课堂。

  定期撰写阶段报告,积极探讨,确保课题研究的进行。

  围绕课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课题研究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是课题研究更好的为课堂教学服务。

  加强与同课头老师的讨论,精心设计实验课公开课公开课的教案,推出优质课。

  五、预期成果:

  1.通过本课题研究,培养了学生主动预习的意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预习习惯。

  2.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科学的预习方法,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其终身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3.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4.真正实现“以学定教”和“双主体互动”的有效课堂。

工作方案 篇2

  在不知不觉之中,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又迎来了长高了、懂事了的孩子们。看着孩子们一张张朝气蓬勃的笑脸,一双双稚气的眼睛,我们的心中充满了新的希望。新的一年,新的挑战,本学期,我们大班的任务尤为繁重,省一级幼儿园的评估,十年园庆系列活动展示,国际象棋特色园展示月活动,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但我们有信心完成工作,接受挑战。本学期也是我班孩子在白沙岭幼儿园将要度过的的最后一个学期。我们将继续遵循幼儿园“让入园的孩子快乐、健康、发展”的宗旨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为孩子们在白沙岭幼儿园的生活画上一个精彩的句号。

  一、班级情况分析:

  为了节约教育资源,原有的三个大班合并成现在的两个大班,原大二班有8人并入本班,另有插班生1 人。现本班共有幼儿36名,其中女生16人,男生20人。经过上学期的学习与生活,虽然本班幼儿在语言、数学、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情绪浮燥;二、收拾整理能力差;三、与人相处、交往能力还有待于提高。四、还存在着一些不良的学习习惯。现针对本班幼儿的特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教育教学工作:

  (1)重点工作:

  本学期的重点工作为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全面的入学准备工作。具体包括:

  *促进幼儿身体和动作的发展。重视体育活动,防治疾病,注意安全,使幼儿身心健康,并培养幼儿独立生活能力,完成力所能及的任务。

  *培养幼儿学习的兴趣和求知欲。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激发幼儿对知识本身的兴趣,有学习新知识的要求和愿望,能从学习中得到满足和愉快,产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幼儿看图书,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发展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运用各种感觉器官观察事物的能力;培养幼儿的有意注意;发展幼儿的思维和语言能力。

  *培养幼儿动手操作的能力。学会使用简单的工具、文具,能运用材料改装或制作简单的玩具,会作一些科学小实验。

  *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品质。培养幼儿的责任感;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努力,有始有终;能与人商量来解决纠纷,在活动中乐意合作、轮流、分享;有一定的是非观念和评价同伴行为的能力。

  (二)对大班进行的专门的入学准备工作。具体包括:

  *培养幼儿向往入小学学习的感情,激发良好的入学动机和学习态度。鼓励幼儿努力学习,激发幼儿做一名优秀小学生的强烈愿望,有计划地向幼儿介绍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各种行为规则等。

  *注意发展幼儿心理活动的有意性、稳定性,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向他们提出一些独立完成的学习、劳动任务,学会集中注意力,能够坚持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不断提高幼儿的学习能力,特别重视培养幼儿读、写、算的能力。有计划地引导幼儿阅读,激发幼儿看书识字的愿望和兴趣;注重幼儿正确的书写姿势。继续将读、写、算渗透在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

  *锻炼意志,培养自制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给予幼儿培养自制力、发展独立性、加强责任感的机会。鼓励幼儿尽量独立完成自己的事情。有计划地养成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举手发言的习惯,爱提问、多思考的习惯;姿势正确地握笔、拿书、看书、写字的习惯;爱护学习用品,保持书籍、作业整洁的习惯;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的习惯和听信号迅速行动、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的习惯等。

  常规工作:

  *良好的常规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本学期,将重视幼儿常规的培养,真正做到“四个有序”。

  *鼓励幼儿在集体面前大胆地表达自己,创造更多的锻炼机会,让幼儿能完整、连贯地进行表述。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加强师生间的互动与交流。关注每一个孩子,了解他们的需求。

  *注重结构性教学,选择一些文学性强的作品对幼儿进行教育,发展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丰富幼儿的词汇。

  *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探究活动,本学期将会围绕幼儿良好学习习惯的形成做一些相对小,针对性强一些的主题活动。帮助幼儿建构其知识,培养幼儿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完善幼儿个人档案,科学、公平、公正地评价幼儿,及时掌握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情况,发挥个人档案的作用。教师根据档案及时调整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

  *指导好值日生的工作,通过值日生的工作,培养幼儿爱劳动的习惯,并懂得珍惜自己和别人的劳动成果。

  *通过各种活动增强幼儿的集体荣誉感,加强班级的'凝聚力。

  家长工作:

  *注重家园联系,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积极、热情、主动地向家长宣传本园的办园理念和本班幼儿的教育任务。

  *通过家园联系栏向家长介绍一些有关的幼儿心理学、教育学方面的知识和育儿经验文章,希望给有困惑的家长提供一些实际的帮助。

  *以电话、约访、家访等各种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针对不同的孩子采取

  不同的教育方式。

  *主动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的情况与表现,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帮助幼儿进步。

  *鼓励更多的家长参与班上的助教育活动,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的家长了解我们的教育教学。

  *定期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

  *利用各种亲子活动促进良好的亲子关系。

  *对新生进行家访。

  三、卫生保健工作:

  *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

  *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安

  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作息习惯。包括进餐习惯、用眼

  习惯、睡眠习惯、个人卫生习惯等各方面。

  *培养幼儿自理能力,学会收拾、整理、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培养幼儿爱劳动的习惯,并懂得珍惜劳动成果。

  *教育幼儿能自己照顾自己,知道增减衣服。

  *帮助部分幼儿度过换牙期的不适。

  四、班级人员的配合:

  *建构学习型的班级组织,三位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练,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加强电脑知识及英语的学习,不断提高电脑操作技能,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进行教学,提高英语口语水平,掌握更多的日常用语。

  *提高反思能力,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反思,通过不断地反思改进自己的工作。

  *提高保育员的思想水平,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加强独立带班能力和主动参与教学的能力。

  *加强班级人员间的沟通与交流,能够更加默契地开展工作。

  在新的一年,本班三位教师将以班为家,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最佳的工作状态投入到日益紧张的工作中,争取顺利圆满地完成本学期的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以下简称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温州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市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鹿城区、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瓯海区、各县(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指定机构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第五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三)住宅小区外用于销售的独立非住宅。

  第六条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

  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多层为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的5%,小高层、高层为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的6%。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可以适时提出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温州市当年竣工实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定期公布。

  第七条 拆迁安置房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交存:

  (一)在9月1日前领取拆迁许可证组织拆迁的,由建设单位交存。

  (二)在9月1日后领取拆迁许可证组织拆迁的,属合法拆迁面积或者视同合法拆迁面积的,由建设单位交存;增加部分面积,由业主交存。

  第八条 新建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代收代交。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之前,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和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待物业交付时向业主收取。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说明,并将该内容约定为购房合同条款。 未出售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交存,待物业出售时向业主收取。

  第九条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择商业银行作为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条 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未决定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为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移交手续,并报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自主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书面报告。

  (二)业主大会自主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决议。

  (三)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

  (四)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办法及应急支取预案。

  (五)专项维修资金账目管理制度。

  (六)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的其他材料。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专项维修资金本息划转至业主委员会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将收支账目等有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业主分户账面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续交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代管的,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向业主出具《专项维修资金续交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业主应当在收到续交通知之日起90日内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专项维修资金实行自主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续筹方案,通知业主续交维修资金;业主应当按照续交通知的要求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组织代收代交;负责代收代交的单位,应当及时将代收代交的专项维修资金明细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并抄送所在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向业主出具《专项维修资金补建补交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业主应当在接到补建补交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交存标准、交存方式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五条 业主未按规定续交、补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组织应当督促其交存;业主经督促仍不交存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作方案 篇4

  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的重要渠道,为了提高我校体育工作水平,推动我校各项体育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此管理方案。

  一、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体育教学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认真执行教学常规。加强团结协作精神。规范教研、备课活动。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三操”:加强“三操”的管理,严格“三操”管理制度。全校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采取体育教师值周制,每周6人,每个年级安排2人。值周教师工作要到岗到位,认真组织好早操,检查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分年级交换检查)。每天要将早操、眼保健操、课间操检查情况记录并及时汇报。每周情况登记表于星期六上午放学前交政教处。

  3、课外活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课外活动和星期六下午要组织篮球队、排球队和田径队、体育专业队的训练。训练要有计划、有目标,训练方法要科学,安排要合理。要不断提高队员的竞技水平,要全面开展各年级的群体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单项比赛。

  4、内务与财产管理:教研组办公室,体育器材室管理要规范,内务要整洁,环境要卫生。要加强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规范体育器材的借用制度。进出账目要相符、学期结束要盘点。

  二、质量目标与奖励办法

  1、高考

  目标:录取本二以上人数在市重点中学中列前六位。

  奖励办法:

  ①高三体育教师基本奖(此奖金年级组承担)。

  专业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85%以上,文化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40%以上的专业教师可以享受年级组高考的人平奖。

  专业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80%以上,文化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30%以上的专业教师可以享受年级组高考人平奖的90%。

  专业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80%以上,文化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25%以上的专业教师可以享受年级组高考人平奖的80%。

  专业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80%以上,文化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20%以上的专业教师可以享受年级组高考人平奖的70%。

  专业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70%以上,文化成绩本科合格率达到20%以上的专业教师可以享受年级组高考人平奖的60%。

  专业成绩本科合格率低于70%的专业教师享受年级组高考人平奖的50%或等于未带专业生的体育教师。

  未带专业生的体育教师,由年级组定标准。

  ②高三体育教师嘉奖(此奖金由学校承担)

  专业成绩获省、市状元、分别奖专业教师600元、300元

  (此奖须经政教处查实)。同一学生取高不取低,不能重复计算。

  录取一名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奖专业教师20xx元或依据学校当年质量目标管理条例,两项不一致时取高不取底。

  专业、文化双线本科合格率超过30%(以同一学生双线合格人数计算),每超过一人奖专业老师50元。

  2、培优、竞赛及其他活动。

  ①校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等集体项目参加市“英东杯”不分组要进入前六名。第一名奖励主教练1200元,第二名奖励主教练1000元,第三名奖励主教练800元,第四名奖励主教练600元,第五名奖励主教练400元,第六名奖励主教练200元。如果分二个组(章江杯、贡江杯要进入前三名。第一名奖励主教练800元,第二名奖励主教练600元,第三名奖励主教练400元。一个队有二个教练的奖励分配由二位教练自己商定。

  ②参加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学生球类比赛获得名次,在市级不分组比赛奖励标准的基础翻一番;体传校、后备人才校组织的比赛,奖励标准同市级。

  ③校田径队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单项第一名奖100元,第二、三名奖50元,第四、五、六名奖30元。参加县级比赛第一名奖15元,第二、三名奖10元,第四、五、六名奖5元。

  ④值周工作:值周教师每人每天按8元补贴。值周教师要认真负责,每天到岗到位,不准无故缺席,更不准因缺席而影响全校做操(雨天也要到宿舍督促起床)。缺席视为旷班半天处理,此项工作由校值周领导和政教处检查考评。

  ⑤课外活动训练:校篮球队、排球队教练组织训练,星期一至星期五课外活动每人每天补贴10元,星期六下午两小时补贴20元。群体工作的教师和专业队安排训练的教师星期一至星期五课外活动每人每天补贴5元,星期六下午补贴15元。此补贴依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日计算。

  ⑥暑假集训:暑假组织校篮球队、排球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6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天),以实际训练时间计算。

  ⑦不值周的体育教师由各年级组安排组织早操、课间操,是否补贴以及具体标准由各年级组决定。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xx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xx年11月1日零时至20xx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尝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2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以气代煤”完成18000户,“以电代煤”完成1000户,工业企业余热供暖完成1000户。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鼓励对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改造,我市按规划对东城办、南城办及陈区镇部分具备条件的村庄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以电代煤”改造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技术路线,比如:空气源热泵、发热地板、电壁挂炉或电锅炉等方式进行。

  四、支持政策

  晋城市已设立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按每户6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作为跨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或平衡区域差别和应急费用,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我市拿出部分资金对清洁供暖任务完成较快的单位进行奖补。

  (一)在清洁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实施集中供热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新建一网、二网和换热站建设。

  (二)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气代煤”供暖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气网建设、燃气炉采购和采暖期燃气补贴。燃气炉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

  (三)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电代煤”供暖的,晋城市政府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电供热设施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电费运行补贴,由电力部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相关政策执行。

  (四)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公益单位集体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设施建设改造以乡(镇、办事处)为主,运行管理以部门为主,设施改造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由晋城市、高平市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规范堆砂场的经营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运砂、卖砂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长乐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将组织公安、边防、海洋与渔业、水利、有关村(居)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2个月的集中治理违法违规堆砂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打击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经营河砂、违规开办堆砂场的行为的部署要求,以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确保防洪安全和饮用水源地安全为目的,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堆砂场,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

  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街道为主体,组织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队伍。行动前,充分了解掌握现有堆砂场各种情况,对在闽江地段明显违法违规、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大的违法违规堆砂场首先进行清理整治,抓住一两个典型,之后逐步扩大战果。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审查审批所有从事堆砂场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现合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堆砂场运行新秩序。

  整治范围

  闽江下游营前段河道沿岸管理范围内所有非法堆砂场。

  成立机构

  成立营前街道河道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世响书记担任组长,林庆龙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主任李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村(居)包村领导、派出所、边防所所长担任副组长。街道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国土资源所、工商所、供电所及相关村(居)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水利站,由水利站负责人姜良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执法队,队长由分管综治副书记陈世招担任,常务副队长由副主任李新担任,副队长由派出所和边防所所长担任,队员由相关村(居)工作队和工商所、供电所派出所、边防所干警若干名等精干力量组成。

  职责任务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取情况汇报,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2、专项整治办公室: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3、联合执法队:独立或牵头组织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4、派出所、边防所: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保证执法人员安全,调整现场执法警力,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证联合执法顺利进行。

  5、国土资源所: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的违法违规堆砂场依法进行处理。

  6、工商所:根据工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堆砂场业主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全力配合街道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违法违规营业堆砂场。

  7、供电所:负责对依法整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实行断电。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天,从8月24日至8月27日)

  (1)24日召开街道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法队。24日下午通知未审批的非法堆砂场经营负责人开会,将上级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告知,并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发放到经营者手里。

  (2)26日将市政府《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非法堆砂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张贴到各违法堆砂场及相关村(居)公众场所,形成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3)27日上午召开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专项布置整治工作。

  (4)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署。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天,从8月28日至9月3日)

  (1)各砂场经营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自纠,经审批的砂场应向街道提供全面规范相关证件材料(如投标合同、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等材料);

  (2)未经审批的砂场主动清理现有的砂场库存量,停止收购河砂,在9月3日之前自行清场。具体标准内容:①清运场地砂②拆除固定物③拆除设备④切断电源⑤如非法占地要恢复原状。以上项目按属地原则,具体要求各包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思想工作。

  (3)根据各包场负责人约谈情况,街道主要领导视情况将择机集中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

  3、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天,从9月4日至9月23日)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深化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依照法律法规提出清理整治的办法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整治打击整体。

  (2)开展联合执法。对在规定要求时间内未能自行清除的违法违规砂场,街道联合执法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市联合执法队配合进行强制清除取缔。

  (3)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4、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1)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听取各部门、联合执法队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2)建立健全闽江下游河道营前段沿岸堆砂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装配必要的硬件设施,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工作方案 篇9

  总体要求

  一提:即突出园林造景工作主题,以绿化、美化、彩化和打造精品景观为重点,全力实施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计划;两化:即坚持专业绿化和社会绿化并举,在加快专业绿化的同时,全面推动社会绿化;三线:即以白河、内河和主次干道为主线,通过改造提升和重要节点绿化,建设一批绿化精品景观;四级联动:实施市、区、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层层负责,四级联动;五园:即新建4个大型公园,提升改造人民公园。六组团:即对六大入市口实施组团式绿化,扮靓城市窗口形象;七大工程:即实施门户绿化美化、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道路绿化美化、社会绿化、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内河绿化美化和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等七大提升工程。

  主要目标

  2011年中心城区新增绿地130万平方米,使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增加6.3%、1.3%、1.3平方米。新改建公园5个,新建游园30个,绿化城市内河4条,扮靓六大入市口,培育鲜花500万盆,制作植物造景100组,完成44条主次干道沿线垂直绿化,完成60条背街小巷绿化,创建省级、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30个,完成18条主次干道景观节点及绿化带改造。

  重点任务

  强力实施门户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工程,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社会绿化提升工程,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内河绿化美化工程,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一)门户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以南唐、南新、南邓、南镇、南石、南郑六大入市口绿化美化为重点,突出农运主题,以“五圣”文化、玉文化、体育文化为主要内容,凸显竞技、韵律、健身三大元素,集中展示南阳丰富的历史文化风貌和加快发展的时代主题。

  (二)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的方针,以湿地展示区和游览活动区为重要景观核心地段,以完善滨河台地绿化美化为重点,实施5项绿化提升工程,绿化总面积35.21万平方米。

  1.白河右岸槐香湾上游段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右岸台地盐政大楼至盆窑街段,总长3800米。采用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的建设理念,突出湿地原生态保护区特色。

  2.白河大桥北端西侧台地(原同心湖区域)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右岸台地原同心湖区域,在杨树林的合适位置修建小型广场和花坛,以现有杨树为基调树种,间配色彩丰富的桂花、合欢等开花植物以调节色彩,形成万绿丛中片片花的绿化效果。

  3.滨河西路三里河至四坝区间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右岸台地三里河至四坝段,在台地适当位置修筑小型广场及装饰花坛,临河修筑主车道,并修筑连接广场或车道间的小园路;在小园路两侧种植金叶女贞、红叶石楠等,在楸树之间种植不同品种的高大乔木或球状灌木等,在花坛内种植时令花卉,组成色块造型,形成滨河亲水、曲径相通、小广场相连、四季常青的休闲生态绿地。

  4.白河左岸卧龙大桥至白河大桥区间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左岸台地卧龙大桥至白河大桥段,拟大量自然式种植乔灌地被植物,体现原生态的绿化效果。

  5.氵育阳桥南头东西两侧白河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桥头东侧废弃体育场所,修建文化碑林;西侧台地建设名人雕塑园,做到滨水生态绿地与文化名市建设交相辉映。

  (三)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滨河路绿化改造。对原有植物进行整合,通过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构筑植物群落,创建独具南阳特色的景观大道。

  2.白河大道绿化改造。充分利用多种植物的不同形态、色彩,形成独特的种植模式,营造气势磅礴的景观效果。

  3.迎宾大道绿化改造。在前景设计上,加大各种花卉种植力度,做到错落有致、姹紫嫣红。

  4.独山大道绿化改造。拟在不改变原有景观的情况下,对独山大道节点景观进行鲜花造景。

  (四)社会绿化提升工程

  1.44条主次干道垂直绿化。沿街单位围墙实施拆墙透绿,对铁护栏等采取栽植藤本月季、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类植物的办法,墙上挂绿,满街披绿,确保沿线适宜垂直绿化的地段垂直绿化率达80%以上。2011年5月底前完成。

  2.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全年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30个,并力争分别创建3个以上省级园林小区、省级园林单位。2011年年底前完成。

  3.背街小巷绿化。完成60条背街小巷绿化任务,总绿化面积8.38万平方米。

  (五)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梅城公园位于滨河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含解放广场),占地面积21.2公顷。

  2.汉风苑公园位于车站路与汉画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4.77公顷。

  3.百里奚公园位于百里奚路与枣庄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19.54公顷。

  4.新建动物园位于白河大道与雪枫大桥交叉口西南角。

  5.提升改造人民公园。该项目包括望仙台改造提升、东北区及北大门拆迁改造和其他区域提升改造三大部分。

  6.新建游园绿地。按照以人为本、节约型园林的设计理念,新建10个市级游园绿地、20个区级游园绿地,绿化面积9.69万平方米。

  (六)内河绿化美化工程

  1.对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汉城河4条河道30座主要桥梁可视段护坡进行绿化美化。

  2.对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汉城河4条河道可视段沿河两岸建筑物立面进行绿化美化。

  河道护坡绿化美化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2011年5月底前完成;沿河建筑立面绿化美化由三区负责,年底前完成。

  (七)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农运会期间场馆周边鲜花造景,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2.场馆内及周边新建道路绿化工程,由农运会场馆建设部和市住建委组织实施。

  3.场馆周边新建道路两侧立体绿化由三区组织实施。

工作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xx〕3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25号)精神,按照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地名信息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和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方法步骤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20xx年6月7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6月30日)

  1、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相关文件。

  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普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以各级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书画、统计等资料及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和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各责任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此阶段,普查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的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上报县民政局。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对照核实、设置地名标志、GPS测量地名及标志位置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5、录入阶段。民政局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对外业作业形成的大范围调查数据,组织业内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制作成果。(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信息处理(20xx年1月31日至6月30日)

  1、采集信息处理。根据实地核实情况和室内收集的资料,对地名登记表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在室内计算机上对实地采集的记录、照片、录像、录音进行检查、整理、编撰,处理为标准内容。根据实地标注工作草图、新增和变化地物的测量结果,标绘整饰地名普查工作图,并标绘到矢量图上。

  2、建立地名数据库。将县、乡行政区域界限标绘到国家地名数据库1:5万矢量地形图上。依据地名登记表等资料将地名信息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将地名在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和有变化的重要地物在国家地名数据库图形数据进行标绘、修改。对地名普查数据进行图形匹配,建立连接关系。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形成扫描数据,导入数据库。将地名标志照片、普查中产生的音像等导入数据库。

  (四)验收上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以乡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自检,并写出自检报告,由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2、地名经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后,写出检查验收报告,上报石家庄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程军宏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喜红、民政局局长白东风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武部、县志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旅游局、农牧局、人社局、工信局、卫生局、教育局、供电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档案馆、质监局、邮政局、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主管副职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统一协调普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此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比较强,各部门要根据办公室统一部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职人员全面搜集整理地名相关资料,精心组织现场踏勘、走访座谈、位置测量、信息数据采集、草图标绘、标志设置与测量、地物修测等工作,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做好调查登记,认真做好室内信息处理与地图标绘和修饰、文字信息和图形信息转换、地名图的标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规定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县、乡两级地名数据库,切实做到全面普查,不留死角。县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或短期借用数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安排地名普查专项工作经费。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名普查验收标准和程序,采取逐级验收、层层把关的方法,认真组织对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搞好普查文件资料及成果的立卷归档和报送,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五)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守地名普查纪律和原则,认真处理敏感问题,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精通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的调查、汇报、审核、上报。同时,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

  四、普查成果验收

  本次地名普查信息实行逐级验收上报。乡镇对村、居民点进行验收,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上报资料进行验收。报表务必于20xx年6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报表各一份,加盖公章。(邮箱:XXX;联系电话:8252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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