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17 22:57: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依据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于社区的市级药检所达标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联系市药品检验所目前全体职员、环境、设施和检验能力实际,特别制定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市药品检验所达标建设活动,要以“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设区的市级药检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省设区的市级药检所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和《省设区的市级药检所达标评比标准》为依据,从该所现有人员、环境、设施和本辖区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合理、实用、节约,适度超前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达标活动的开展,实现人员结构合理、质保体系完善、实验环境良好、仪器设备精良、检验水平提高的目标。

  二、主要指标与实施步骤

  计划通过年时间的达标创建,使市药品检验所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上一个台阶,各项指标达到省设区的市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中的各项标准。

  (一)人员。

  全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药学和与药学相关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从事药品检验实验室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行政、后勤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人员的学历层次,年龄结构更趋合理。

  (二)环境。

  实验环境、实验室面积、各类实验室和辅助用房均达到国家和省局对市级药检所的标准要求。

  (三)设施。

  根据不同类别实验室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完善设施,配备设备,使实验设施完备,仪器装备达到国家和省局对市级药检所仪器装备的配置标准。完善各类设施和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

  (四)检测能力及水平。

  全年可完成件批次检品的检验能力。抽样全检率不低于%;本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检率不低于%;检验差错率不高于.%;事故率不高于.%;检品超期率不高于%。

  (五)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坚持抓好内审和管理评审,使各种管理科学、规范。

  (六)科研能力。

  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标准和中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科研工作。具备承担国家药品标准研究,省、市级科研计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每年有项科研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评审或奖励;每年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篇。

  按照以上主要指标,采取循序渐进、分段实施的步骤。

  第一阶段:

  对照检查阶段。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设区的市级药检所达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所附三个附件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照、逐条梳理、找准差距、剖析原因、制定措施,为达标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

  全面实施阶段(年月年月)。该阶段是达标工作的关键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人员结构调整和素质提高,力争每年新进名药学或与药学相关的本科学历专业人员,每年有名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学习,每年不少于名人员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培训。二是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根据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基建总体安排,新建“市药检大楼”,按照省局关于市级药检所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安装,力争上级支持,年上半年药检大楼建设项目能启动,年初投入使用,第四次计量认证复查在符合规范要求、实验环境优良的新建实验室中进行。三是完善实验设施,配置仪器设备,按照各类实验室的不同要求和有关规定装备设施,配置设备,力争在年月底前,实验设施完善,仪器设备达到国家和省局对市级药检所配备标准的%以上。四是不断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基本实现各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接受省局检验验收。

  第三阶段:

  巩固提高阶段。根据第二阶段目标实现情况和年第四次计量认证复查情况,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巩固成果,积极创新,为新的更高目标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市药检所要认真组织学习《省设区的市级药检所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省设区的市级药检所达标评比标准》,特别是《省设区(市)级药品检验所质量管理规范》。通过学习,提高全所对达标活动目的、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方案,逐条落实。

  (二)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达标活动是市药检所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在整个达标活动中,集中财力、物力,进行重点支持,市药检所要做到达标与药品检验两不误、两提高,以达标工作促进药品检验质量的提高,形成全所人人为达标着想,人人为达标出力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市药检所达标活动,是推动我市药检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市药检所全面建设的历史机遇。为保证市药检所达标活动落到实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市药品检验所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药检所达标活动工作的落实;检查达标活动的工作进展,定期进行评价;研究协调解决达标活动中的问题;收集报告、达标活动信息资料;向省局申报达标活动验收申请等。

工作方案 篇2

  汛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到单位、任务到地段、岗位到个人,确保责任堤段防汛安全,经局务会研究,特制订如下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一、防汛总目标:确保责任堤段不溃堤、不渍水,做到有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防汛抢险组织机构

  成立县文广新局防汛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三、责任堤段防汛抢险安排

  1.我局责任堤段为西区桩号3—4号桩段的380米堤段,防汛抢险值班分白班(8:00-16:00)、夜班(16:00-24:00)、晚班(0:00-8:00)三个班,由五个班次轮流倒班。轮流值班时,办公室将按人数配备抢险工具,随班交接,汛后入库。交换班由局办公室具体安排,各班联系领导负责该班防汛工作的指挥、督查、协调、指导工作,各班责任人负责通知并负责该班防汛值班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局加派人员参与该责任单位的防汛值班工作。

  2.城关垸水位达39.2米至42.3米(含42.3米),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5人(按每百米4人,我局13人,老干局2人),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如下表:3.城关垸水位达42.3米至44.00米(含44.0米)水位,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抢险,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9人,并准备15名抢险队员在单位待命,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按每百米5人,我局15人,老干局4人)。如下表:

  4.水位达到44.0米以上且资江水位还在继续上涨,可能超过44.5米时,由书记、局长坐镇一线现场指挥,局班子全体人员上堤参与巡查,抢险队伍按县委办分指要求落实100人,人员按每个班次20人,5个班次人员不倒班全部上堤,作好抢大险的充分准备。

  5.由胡倩菁、胡菊秋、龚美英、莫慧明负责防汛时期的办公室值班,保持县委办分指与队员之间的联络,提供必要的后勤物质保障。

  四、防汛物资准备

  县委办分指规定要做好的防汛物资与器材(包括40米彩条布、200个纤维袋、10把锄头、10套箢箕、1顶帐蓬以及手电筒等)由办公室、财务室负责组织安排,由胡倩菁、胡菊秋、贺辉具体负责采购和保管。

  五、查险、巡逻要求

  各单位要挑选一批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查险、巡逻队员,轮流巡逻,搞好查险巡逻记录。查险、巡逻范围和内容:大堤压浸平台以外20米范围或大堤内坡脚外50米范围,出现的渗漏、垮塌、管涌、险情隐患和其它影响防汛抢险的因素等。查险、巡逻队员对责任堤段在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时,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脚外100米,查到的险情及时向分指领导报告,同时报告给负责该段大堤的水利局技术人员,分指领导5分钟以内必须报告县防指。

  六、防汛抢险纪律

  1.搞好城关垸防汛抢险工作是县城各级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当出现重大险情、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他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并服从调度指挥。

  2.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各单位须按排班顺序上堤巡逻,每班巡逻险情必须在分指印制的《巡逻查险记录本》上进行详实记录,交换班时必须签字交接,确保24小时不断岗。

  3.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各成员单位按分配堤段长度上足巡逻、查险和抢险人员,到时县防指将随时上堤清点各单位人数,未按规定上足人员的,追究、处分单位领导和当事人。

  4.在抢险过程中,没有接到分指撤退命令时不准撤退,自行撤退者,是党员、干部的,按党纪、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的就地免职;其他人员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5.各责任单位所包堤段发现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理险情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和成员单位领导责任。

  6.每个上堤抢险人员必须自觉服从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各值班点成员单位服从各责任段责任人的指挥。汛期各责任单位必须按分指规定明确护堤、查险、巡逻、抢险等人员的足量到岗到们,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各责任单位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按局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向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工作方案 篇3

  一、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现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审图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文件的施工图纸。

  二、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本工程为 剪力墙结构(别墅为异型柱结构),别墅3层、高层建筑为28/29层,基础类型为 桩筏式基础 ,总建筑面积为 202491.87平方米 。其中地下室局部2层,面积为60038.12平方米 。防水2级,毛坯房。节能做法为内墙批4mm后保温沙浆。本工程局部地下室为2层,基础埋深较大,基础面标高-8.8米,基坑开挖难度大,施工难度高,危险性大,高层建筑最大29层,建筑高度较高。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审图单位:

  四、监督工作内容(通用部分)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行。

  1 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1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1.2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

  1.2.1 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7)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2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3 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9)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4 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10)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5 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

  (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

  (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

  (5)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

  (6)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3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并对照检查,做好记录。质监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对上述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

  质量监督过程中,质监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责任主体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中。

  质监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有关技术标准等行为时,其监督工作程序为:

  (1)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等,责令整改;

  (2)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

  (3)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4)督促责任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责任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2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2.1 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2.2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

  质量监督人员一般采取定点(监督控制点)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3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

  2.3.1 资料抽查

  重点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如: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3.2 监督控制点检查

  对下列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设置为质量监督控制点。(□为可选择性,打"√"表示选中,并注明具体部位。)当工程施工到质量监督控制点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质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桩基和地基基础验收;

  □(2)重要结构隐蔽前和主要使用功能隐蔽前;

  □(3)主体结构验收;

  □(4)建筑节能工程;

  □(5)竣工验收;

  □(6)

  □(7)

  2.3.3 房屋建筑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4 市政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5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监督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是指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含有地下室的地基基础分部工程。

  对于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天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工程资料核查意见及参加验收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质监人员应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将监督验收情况填写到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质监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2.3.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我站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表》;项目监督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并报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方案的实施和处理完成后的验收进行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构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7 工程监督抽测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应采用科学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的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使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详见专业部分)。

  抽测一般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缺陷进行重点抽测,抽测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检测过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检测后,质量监督人员应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监督抽测结果将列入质量监督报告。

  2.3.8 监督抽检

  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存在明显问题或缺陷、监督抽测结果不合格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质量监督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责任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的部位、数量,由质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按有关规定确定。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工程采取扩大检测、设计认可或加固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

  2.4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1)实体质量监督中,监督人员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责令整改;

  (3)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有关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3 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3.1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

  3.1.1 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1.2 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送达我站,接受监督检查。

  3.1.3 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监督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3.2 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站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 监督人员

  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由 、 负责实施。联系电话:

  5 其他

  1、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2、工程监督检查中,请参建各方配合我站开展工作。欢迎对我站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8222347 。

  项目监督负责人: 审批人:

  **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20xx年 10 月 日

  注:1、对于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如需对监督工作作进一步明确的,可制定详细方案做为本方案的补充。

  2、本方案一式4份,质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

  二、专业部分

  2.3.3 房屋建筑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

  2.3.3.1 对地基基础工程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2.3.3.2 对主体结构工程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质量及隐蔽验收;

  (2)混凝土、钢筋及砌体等工程关键部位、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3)主体结构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

  2.3.3.3 对有关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的下列内容进行抽查:

  (1)幕墙工程、外墙粘(挂)饰面工程、大型灯具等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

  (2)安装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及试运行记录;

  (3)工程的观感质量;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2.3.3.4 对有关工程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下列部分内容进行抽查:

  (1)有环保要求材料的检测资料;

  (2)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3)绝缘电阻、防雷接地及工作接地电阻的检测资料、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测试;

  (4)屋面、外墙和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的记录、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抽查;

  (5)外墙外保温;

  (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水压试验的检测资料。

  1、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

  2、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现浇楼板厚度;

  4、砌体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

  5、安装工程中涉及安全及功能的重要项目;

  6、钢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位;

  7、其他需检测的项目。

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学校校园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治理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地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后勤工作实际,经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平安后勤建设的主旋律,通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措施,有效预防各类不安全事件发生,积极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后勤管理处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锐军

  副组长:赵 钢 雷保忍

  成 员:刘小燕 屈 勇 高秦宝 杨建军 张民选 智 伟 胡 焰 滑尔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小燕同志兼任。

  三、活动主题

  强化教育、防范为先、治理隐患、确保平安

  四、活动时间:20xx年4月20日--5月20日

  五、活动内容及步骤:

  (一)校园安全宣传月活动内容及步骤

  1.动员阶段(4月21日--4月23日):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后勤管理处校园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员工层层动员,认真学习。

  2.宣传阶段(4月21日--4月30日):通过印发知识手册,制作横幅、宣传板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3.培训阶段(4月25日--5月16日):组织或参加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医疗卫生安全、供水安全、水电气暖保障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或专题讲座,增加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储备,提高全体员工规范操作、科学操作的能力,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4.教育阶段(4月20日--5月20日):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征文活动,深入学习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常见事故预防、突发事件处置等基本安全知识,使全体后勤员工紧绷安全弦,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思想。

  (二)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内容及步骤

  1.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加强值班工作的检查和管理。重点检查处内各类值班,包括节假日、卫生所、锅炉房、高压配电室、水电维修等日常值班、交接班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类值班制度,确保值班期间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忠于职守,无空档、无松懈。

  (2)加强消防安全的检查和管理。对后勤管理处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进行火灾隐患、线路等集中排查。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查看统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消防器材的更新、维护和管理。

  (3)加强饮食安全的检查和管理。认真排查和治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五月初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堂内的安全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杜绝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各餐厅的管理,强化对承包窗口的管理和监督,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规范水、电、气等操作程序;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存储关、清洁消毒关、操作间准入关和从业人员卫生关,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饮食安全。

  (4)加强水电气使用的检查和管理。对全校范围内水、电、气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不安全漏洞或隐患及时处置,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二次供水管理;提高电工知识、天然气使用知识的培训,做到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5)加强医疗卫生安全的管理。对卫生所使用的药物进行排查、摸底,彻底清理过期药品,严防过期药品、劣质药品进入日常临床程序,对师生安全造成危害。

  (6)加强临聘员工宿舍的排查和管理。对临聘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住宿安全等进行彻底排查和摸底,及时处置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坚持部门自查和后勤管理处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质量监控办公室要对各科室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纠正,确保实效。

  (三)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处属各科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制度完善情况、工作措施完善情况等以书面形式报处办公室。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后勤员工特别是各科室负责人、管理骨干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学校和后勤管理处的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处属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各种渠道和载体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处属各科室负责人和全体管理骨干要认真分析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状况,确定自查自纠、排查工作重点,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不安全隐患,要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关于印发〈常山县应急联动分组模式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园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及时高效处置园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社会综治科负责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应急事项的联络、协调、分解处置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事项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应急联动的保障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畅通联络渠道。在社会综治科设立应急联动办公室,配备接受指令的联系电话和联动工作电脑,接收并分解落实上级应急指令,应急事项完成后及时反馈到上级应急事项交办部门。

  2、完善值班制度。完善值班制度,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及重要节点的应急值班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

  3、加强矛盾隐患的排查收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势,促使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力争将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在苗头。

  4、建立应急队伍。明确由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同时承担应急联动工作应急队伍职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要结合开发区内部管理网格的划分情况,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做好网格内各类不稳定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

  2、确保应急联动及时高效。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城区上班时间15分钟内,非正常上班时间20分钟内,园区尽快)内赶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处置或协助处置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重大或紧急警情、求助。处置力量应足以处置相应警情;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反馈处置情况和结果;对重大警情或需要由其他部门参与处置的警情,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拨打110报告现场情况。

  接到应急联动指令后,认为该警情非本部门管辖的,在向联动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应先行出勤处置,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出勤。

  3、加强协作配合。各科室、工业发展公司要在应急联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确保应急联动机制的高效运行,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项,促进“平安园区”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4、强化工作考核。将应急联动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开发区管委会对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年终由考核组根据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对各科室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xx]35号)、《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开管委[20xx]129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审核,现明确20xx年度专项资金目录和主管部门。20xx年开发区共设立各类专项资金21项,总体资金规模达到年度总预算的90%,主要涉及基本建设、产业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教育事业等(具体见附表)。参照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模式以及近年来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仍有部分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不充分、管理内容不齐全。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

  一、基本原则

  1.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明确涉及资金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原则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项目的设立申请和初审、资金分配、检查验收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预算资金、资金拨付等。

  2.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针对各自专项资金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对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不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3.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纳入目录管理的专项资金,在财政分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内容包括专项资金实施内容、用款单位、资金额度等。财政分局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管委会审批,由管委会以文件形式下达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对连续两年未动用的专项资金,财政不再安排预算。

  4.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我评价。在加强日常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专项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具体工作部署

  1.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分析表》,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明确设立依据和设立期限。

  2.办理专项资金设立申报手续。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及时与财政分局沟通,在20xx年6月底前,填制《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由财政分局汇总后统一报管委会审批。

  3. 对20xx年专项资金目录中,尚未出台具体管理办法的,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时间计划,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和发文工作。原则上由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草拟资金管理办法初稿,与财政分局会商后送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管委会审定后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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