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13 14:34:0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汇编五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汇编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20xx[8]号),以及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种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为使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科室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检查找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整改。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心理,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稳定。

  2.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面上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同进做好主汛期间的应急值守和行政排班工作;同时负责对办公楼、宿舍区、食堂、车库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管。

  3.气象台要做好业务装备的安全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气象自动站等观测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数据传输正常。

  4.政策法规科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危化场所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社会部门施放气球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自查内容

  各科室自7月开始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梳理薄弱环节,查找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2.各类车辆安全状况,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坚决杜绝超载、超限,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用车等情况。要严密关注车况,杜绝病车上路。

  3.持证上岗情况,持证人员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情况。

  4.人影作业等气象特种作业规范执行情况。

  5.用火、用气、用电安全措施,防火设施配置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库房、资料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集体宿舍)的灭火准备工作,配足灭火器材、设备设施,夜间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守护工作情况。

  6.危化场所的防雷电装置安装情况。

  7.气球施放管理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

  8.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

  9.发电机等特种设备的年检、保养情况。

  10.重大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天气的气象服务保障、应急职守等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业务运行的网络保障安全情况。

  三、认真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

  气象台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预报技术方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灾害性天气发生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区域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和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并根据实况变化及时滚动更新和订正预报结论。气象台要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争取预警发布时间的提前量。要做好部门内、部门间联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滚动向社会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防御措施,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和覆盖面。要加强面向地方政府应急责任人、基层应急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预警信息发布,提醒有关部门和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后的跟踪和督促。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主汛期间,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请假报告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有灾害性天气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违反有关信息报告规定和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局领导班子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

  2.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7月—10月,其中7月至到9月为自查自纠阶段,10月初至中旬为督查整改阶段,下旬为总结阶段,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将进展情况、总结报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及时将大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向县安委办和市气象局上报。局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开展市20xx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违法失信企业,进一步优化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以农资经营主体、种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治理。

  (一)种子。全市主要农作物种子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作为监管重点品种,结合本地种植业结构特点,确定本地监管重点品种。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未审先推、未按要求备案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农药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生产经营有关台账是否健全,标签是否规范,是否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登记产品中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肥料产品标签不规范、标签标识混乱、虛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规定,加强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非法改变组方、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兽用生物制品、兽用抗菌药以及兽用毒麻类药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兽药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实施追溯管理,严格落实兽药追溯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剂量和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管理。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兽药、违禁添加物、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六)农机。以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产品为重点,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生产者及产品开展农业机械证书有效期内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重点,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结合各类农资产品监管重点,建立农资监管目录,制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执法监管,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抓好禁限用农药、停止使用类农(兽)药的清查清缴工作。对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执行情况、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开展监管检查。

  (二)开展专项治理。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结合农资销售、使用不同时节,开展备春耕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大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三)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发挥新闻媒体、农资行业协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充分利用微信、网络视频、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和农资使用知识。培育优质农资供应主体,巩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倡导农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积极构建共建共治的农资社会治理格局。

  (四)强化执法办案。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从严从实开展案件查处,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创新案件线索挖掘方式,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做到查办必有果、违法必处罚。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涉案线索,实行督办、集中办案。对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的涉案线索,主动介入,及时固定、保存违法证据,认真调查处理。对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涉嫌犯罪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五)推行信息化监管。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全面共享,提升农资打假监管治理合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信息共享,保证监管信息全面准确,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建立执法信息实时推送、多区域共享、联动联查机制,做到假劣农资一处发现、多地通报、多点查处,全面扩大农资打假集中整治的震慑作用和打击效果。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1—4月底,印发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农资打假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备春耕期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督导检查。开展“20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二)5—9月份,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监督检查。开展果、菜、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组织参加农药管理专题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开展农机领域产品质量调查。

  (三)10—12月份,开展入库种子质量抽检。总结全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要切实保障农业综合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愿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的监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规范执法行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勇于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自觉增强履行农资打假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坚决杜绝执法违法、推诿塞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强化执法督导。加强对所辖市县农资打假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四)及时报送信息。完善农资打假信息报送机制,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报告报送工作。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月报、季报和大要案信息,全部经由“中国农业信息网”一“金农工程”一“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各单位每月月底前上报上月统计数据,每季度底前上报上季度统计数据,12月底前上报全年统计数据和全年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总结。

工作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工作方案 篇4

  第一部分 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一、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作用

  企业是清产核资的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和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企业应成立以本部为领导机构,各所属企业或单位也应分别成立各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企业各单位应抽调法律、财务、技术、设备、仓库保管等专业人员成立不同工作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对帐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资金进行核实,认真清理债权债务,理顺产权关系,按清产核资工作的基准日形成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单,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将清产核资的结果上报国资委进行确认。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二、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作用

  中介机构受企业委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资料,并按照规定参与清点实物实施监盘,并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帐进行经济鉴证,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以及协助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和提供企业建章建制咨询意见等工作。

  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在认真核实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对企业的内控机制等情况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管理意见书,提出企业改进相关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xx年9月9日 国资委令第1号)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2号)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3号)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20xx年9月18日 国资评价[20xx]78号)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4号)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9月2日 国资评价[20xx]58号)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20xx年9月24日 国资评价[20xx]87号)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20xx年8月19日 国资评价[20xx]45号)

  9、以前年度国务院、财政部、其他主管机关发布的清产核资文件及与清产核资工作有关的文件。

  此次清产核资的目的:

  1、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如实暴露企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2、全面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

  3、全面清查核实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境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促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本次纳入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公司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及五家全资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中航油津京管道运输中心、中航油大厦管理中心、北京中航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航油工程咨询公司;三家控股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油香港有限公司、中航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及纳入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中航油股份有限公司、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深圳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空港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和中航油烟台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与总公司已分别发函征求各公司董事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各公司董事会将以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纳入此次清产核资范围。若有异议,应具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资料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报至国资委。由国资委最终决定其是否参加此次清产核资工作。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和使用水平,促进师生读书活动的蓬勃开展、发挥图书馆在学生素质教育、教师专业成长、学校文化构建中的作用,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特拟定推进图书馆建设、营造书香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在立德树人,营造书香文化氛围,服务教师专业发展,引领师生终身学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使广大中小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确立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鼓励各校扎实推进图书馆建设,开展富于实效、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努力营造具有特色的书香校园。

  二、工作目标

  (一)、强力推进学校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大力加快图书馆文化建设步伐,实现区域内中小学图书馆的均衡协调发展,打造出更多高品位的学校图书馆。

  (二)、发挥图书馆在创建书香校园工作中的基地作用,为师生提供独特的文化和育人服务,为学生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奠定基础,创新实施策略,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促进读书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丰富师生的阅读文化生活,营造书香校园的读书氛围,让师生读书活动引领区域教育质量走向内涵发展之路。

  三、具体措施

  学校、教师、学生是学校图书馆工作、读书活动的主体,学校要调动广大师生购书读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文教局通过设置购书专用资金,大力加快图书馆文化建设步伐,努力提升图书馆的档次和品味。

  (一)、扎实推进,创新策略,打造书香校园。

  学校对书香校园创建工作有一个长期规划,把图书馆打造成教师专业成长的加油站,学校要把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充分落实文件精神,发挥图书馆在书香校园工作中的基地作用,明确学校图书馆工作要求,有机构、有制度、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开展图书借阅活动,动员全体教师参与阅读指导课工作,定期开展读书节、读书交流会报告会,丰富师生的阅读文化生活,营造书香校园的读书氛围。文教局将把各校的图书馆工作纳入对学校综合评估的考核内容,加大学校图书馆督导评估的力度,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把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

  (二)、规范管理,高效使用,推进学校图书馆建设。

  各校要以省等级图书馆达标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管理和使用工作。学校不断加大图书馆用书的装备力度,推进学校图书馆建设。管理员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稳定,有长远的工作安排并保证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加强图书馆常规管理,实行全开架借阅,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保障图书馆的开馆时间符合省定标准。定期更新图书馆的环境和氛围,展示出学校读书活动资料、读书笔记、手抄报、橱窗、板报、网页等工作,体现学校图书馆的管理特色。

  (三)、全员参与,整合教学,拓宽阅读指导课的开设空间。

  现阶段阅读指导课要以图书管理员和语文教师为主体,着重开展图书情报、图书分类、图书检索、阅读方法、作文指导等阅读指导课,让学生了解阅读指导课的重要性。同时学校要将阅读指导课由单一的语文学科向各学科拓展,拓宽阅读指导课的范围,加强与各学科整合,充分扩大学生阅读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

  学校按照不同学段根据各学科需求做出明确要求,使各个学段阅读有所侧重。要求学生学会制订自己的阅读计划,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课外阅读总量符合课标学段要求。各学科教师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学习的特点,组织开展阅读活动。注重多种阅读指导课相结合,比如:课内阅读指导、课外阅读指导、阅读方法指导课、阅读汇报课、阅读欣赏课、读书笔记指导课等。

  各学科教师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学习的特点,组织开展阅读活动。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结合学科教学内容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在学科阅读课中,教师应根据本校图书馆藏书情况、学科特点及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提升有目的性的使用图书馆进行拓展学习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终身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理念。

  (四)、终身学习,以书为伴,助力教师专业成长。

  学校图书馆要服务于教师人文修养和教育视野提升,服务于教师的业务学习与理论提高,要把图书馆打造成教师专业成长的加油站和摆脱职业倦怠的避风港,以终身学习的理念指导教师读书活动,助力学习型团队建设。在读书活动中,学校引导教师养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好习惯,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学校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如:读书交流报告会、教师读书心得演讲会、教师读书活动座谈会、专题读书节、教师读书博客建设等,不断积累教师读书活动成果,为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研究氛围,带领教师沿着终身学习之路走向专业、成功、快乐的职业生活。

  (五)、营造氛围,养成习惯,开启学生阅读人生。

  学校在图书馆工作中,积极营造读书氛围,开展学生各种读书活动。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在常态开展读书借阅与阅览之余,坚持课内和课外相结合,日常和节假日相结合,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读书日以及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阅读活动,如:开设讲座、开展书评、进行征文、读书心得交流会、故事会、演讲会、辩论会、知识竞赛、读书笔记、手抄小报、学生橱窗、学生自办板报、组织读书兴趣小组、开展社团活动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读书习惯,让读书成为学生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图书馆成为学生获得知识的源泉。在读书活动中,不断培养中小学生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培养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确立积极的奋斗目标、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和阅读水平。让阅读成为每个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良师益友。

  (六)、创新机制,面向需求,动态更新图书馆藏。

  为了提高馆藏图书的质量,创新购书机制,面向师生需求,根据省图书馆每年投入验收评估标准,中学每年每生图书投入不少于7元,小学每年每生图书投入不少于5元,按照这一标准,文教局根据当年学生人数核算出资金量,作为年度图书购置经费,满足学校馆藏更新需求。

  学校要面向全体师生的阅读需求,不断更新图书馆藏书。

  在确保馆藏图书种类丰富、均衡的基础上,组织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选择各自喜爱的图书、期刊等资料,将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的阅读取向引入学校图书馆的图书购置计划,使学校的图书馆藏与师生的阅读需求更加紧密的衔接。所购图书、期刊本人具有优先阅读权,图书和期刊回归学校图书馆管理,进入流通。

  学校可以通过建立热门图书流通专柜、允许加盖个人藏书章、扉页个人寄语及签名、推介图书借阅热度统计等方式引导师生体味阅读乐趣、分享读书心得,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到学校图书馆藏的动态更新与创新应用中来。

  四、评价机制及年度图书购置经费分配办法

  (一)书香校园创建工作的评价

  每年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对学校图书馆、读书活动等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侧重考察学校实施机制的建立、图书设备的更新、常规管理、阅读指导课的开设以及师生读书活动的开展等方面工作。评价方式采取过程性常态考察和年底综合考察相结合。评价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根据评价条件进行量化考核,分值前2-3名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文教局每年将举办区域范围内的特色读书竞赛活动,对优秀的老师及学生进行表彰。

  (二)年度图书购置经费的额度核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区中小学图书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经文教局研究决定,按照各校图书馆工作评价等级结果,确定学校获得年度图书购置经费额度。每年获得优秀等级的学校为2-3所,其它学校为合格或者不合格,凡是获得优秀的学校,在图书购置经费基本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基本额度的20%-30%作为奖励,合格学校获得师生图书购置资金基本额度,不合格学校在师生图书购置经费基本额度的基础上,下调基本额度的20%-30%。

  (三)年度图书购置经费的使用要求

  各校年度图书购置经费,由文教局集中核定,统一安排,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图书购置支出,学校将相关活动的佐证材料、购书清单及发票复印件送交教研中心审核后,由教研中心通知计财科拨款。除了年度图书购置经费外,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公用经费用于更新补充新书,使生均图书册数、年生均图书经费、馆藏图书册数及质量等指标符合省新修订的中小学图书馆评估标准。

  书香校园营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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