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10 08:18: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工作方案范文汇编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工作方案范文汇编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加大新农保工作推进力度,全面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和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5月底,完成20xx年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工作,续保率98%以上;完成农村适龄居民扩面工作,新增参保20953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28日—3月7日)。各乡镇认真组织乡镇、村(居)、组干部对辖区内农村适龄居民、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参加新农保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填写《区—乡镇农村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区—乡镇农村适龄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3月8前由乡镇人社所汇总统一上报纸质及电子文档交区农保经办机构。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8日—3月15日)。各乡镇作为新农保工作责任主体,要通过广播、散发宣传单、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新农保政策。重点是宣传动员20xx年已参保的农村适龄居民及时到乡镇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对有参保要求的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业务培训阶段(3月16日——3月20日)。为规范新农保工作,区农保经办机构和乡镇人社所要做好乡镇和村(居)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村(居)负责参保登记、信息和数据录入人员。

  2、培训内容。新农保政策、参保登记要求、业务流程、信息和数据录入软件应用等。

  3、培训方式。区人社部门负责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培训;乡镇各自组织辖区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4、培训时间。3月16日,由农保经办机构组织对乡镇人社所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3人。

  (四)参保续保阶段(3月20日——5月31日)。

  1、3月28日前完成20xx年已参保农村居民银行存折打制、发放工作。

  2、各乡镇有组织地动员20xx年已参保农村居民到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

  3、为新参保农村居民办理参保手续。

  (五)绩效考核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3月20日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组织成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从3月20日开始,对各乡镇参保、续保缴费人数每周通报一次。

  3、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新农保工作重点是20xx年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缴费。为此各乡镇要成立工作组织,建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负主责、村(居)专人承办的续保缴费工作和责任体系。

  2、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进新农保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因组织不力、要求不严、工作不规范影响新农保正常开展,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新农保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平考核,成立新农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采取“天天有进度通报、周周有督查通报、月月有总结汇报”等形式,把督查考核贯穿于工作开展的全过程,6月10日前将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工作方案 篇2

  20××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第一年。水务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坚持多水源联合调度,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协调海委引滦局和有关单位,努力增加引滦调水指标。加强引滦沿线管理,严格水质水量分段考核,管好用好引滦水,确保安全输水无事故。着力推进多水源优化配置,统筹区域水资源供应,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有效利用淡化海水和再生水资源。着眼中长期供水安全,制定年度城市供需水平衡方案和供水预案。

  强化引滦水源保护,积极推动环保部、水利部确定的潘大水库饮用水源区划定方案和生态补偿方案的编制,将于桥水库水源保护纳入“十二五”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从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源治理、水环境安全管理和依法行政等方面,推进引滦水环境保护进程,会同沿线地方政府建立水环境保护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引滦水环境不恶化、于桥水库水质不下降。

  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完善市、区县两级城市供水管理体制,将建制镇纳入城市供水监管范围。着力推进分区供水、分质供水。调研淡化海水科学利用的有效途径,探索进入自来水管网的成功经验。修订完善供水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强化水质监察,推动二次供水和居民户内自来水旧管网改造等民心工程建设,确保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优于国家标准,管网漏损率下降0.5个百分点。

  (二)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全市防汛安全。

  立足防大汛、抢大险、御大潮,早动员、早部署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深入开展防汛大检查,汛前完成应急度汛、维修加固和闸下清淤等工程,消除防汛隐患。修订城市防洪等防汛预案,完善防汛预警应急响应规程,制定永定新河、潮白新河、蓟运河和金钟河四闸联合调度方案和操作规程。增储防汛抢险物资。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建设防汛抗旱三维数字显示一期工程。加强防办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和雨情、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水平,组建市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启动水文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和滨海巡测基地建设。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优化防洪调度,相机拦蓄雨洪资源。积极协调抗旱水源,推进区县和乡镇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做好旱情趋势分析和抗旱服务,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

  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全面排查防汛薄弱环节,消除防汛隐患。开展汛前养管会战和“消除管堵”、“治理死井”专项行动。加快积水片改造,完成排水设施大修改造工程,增加易积水片和排水空白区临时排水措施,发挥移动排水装备优势,完善排水特殊区域抢险方案。建成排水泵站远程主控和分控中心,提升高强度降雨等恶劣天气应急抢险水平。加强中心城区与外围水系调蓄配合,城乡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市区及周边区域排水安全。

  做好防潮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应急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和巡视巡查力度,确保防潮安全。报批防潮规划。创新海堤建设管理新模式,坚持统一管理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海堤建设管理水平。

  (三)坚持治理与管理并重,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

  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完成清水工程第一年建设任务。编制完成各项实施计划、建设管理办法、设计导则和技术标准,落实各区县、各部门的建设任务和建设资金,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今年完成综合治理河道33条、新建污水处理厂13座和市区水系连通工程,年底中心城区、滨海新区要“消除黑臭、实现水清”。

  强化水环境管理,全面落实城市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资源调度、生态补水、循环利用、日常保洁、巡视巡查和考核监督等综合措施,继续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加强水源循环调度,增加河道补给水量。创新水环境治理模式,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河道水体质量。畅通水污染市民诉求渠道,建立水务与环保部门水污染处置联动机制,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处置污水外溢和污染水体事件。通过多措并举,努力使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各区县建成区达到水面净、堤岸净、设施净的要求。

  (四)坚持质量安全第一,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全年计划安排水务建设投资34亿元(不含清水工程)。按照“挖河、治水、造地(景)、修路”的治理思路,实施独流减河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于桥水库周边水污染源近期治理一期工程,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年底竣工生效。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段和向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全力推进市内配套滨海新区供水一期工程建设,年内铺设供水管线2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西河原水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完成蓟运河宁汉交界段治理和海堤加固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加大州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加快黄庄洼滞洪围堤、永定河泛区、大黄堡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广开四马路等积水片改造工程。

  (五)坚持大兴农田水利,切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突出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研究制定大幅增加市、区县财政投入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信贷资金,充分利用“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迅速掀起新一轮农村水利建设热潮。圆满完成今年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任务,改善灌溉面积2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1万亩。实施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解决农村和学校20.43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有条件地区通过引滦水解决。更新改造国有扬水站11座,维修改造农用桥闸涵100座,清淤疏浚农田干支沟渠1013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平方公里。实施农村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坑塘整治等工程建设。

  (六)坚持“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完善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区县和市各有关主管部门,纳入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

  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制定并下达区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全面开展自来水新增用户用水论证。加强论证资质管理和区县论证审查管理,建立论证工作通报制度。制定淡化海水、再生水利用意见,推动北疆电厂淡化水配置,加大陈塘庄、杨柳青、东北郊三大电厂再生水利用量,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利用前期工作,推动再生水回用农业工程建设。

  坚持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节水考核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示范工程建设,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落实供水节水联动机制。加强重点用水单位节水监控,建成覆盖3个灌区、50个工业企业和500个公共用水单位的节水监控体系。建设园林绿化、高耗水工业节水精品工程,建成3个节水型区县,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创建活动,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40个,修订完善“十二五”农业节水灌溉规划,明确现代都市型农业节水灌溉模式及实现途径,提升农业节水水平。

  坚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为核心,以限制排污总量为依据,以监测、考核、评估为手段,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完善入河排污口档案管理,加强全市主要入河排污口监测,复核确认水功能区区县控制边界,进一步提升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能力,加大考核监督力度,逐步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

  (七)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加强水法规建设。报请市政府颁布施行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和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开展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海堤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改和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立法相关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联合巡控执法机制作用。落实行政审批大提速要求,整合水务行政许可事项。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设水务热线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供水管理。严格控规管理,将城市供水厂网建设纳入我局管理范围。制定城市供水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做好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编制工作,出台新建居民住宅供水管道及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建设供水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水质抽查和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排水管理。制定完善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等管理规定,出台城市排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高度重视区县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农村居住社区排水与污水处理,强化规划指导与技术服务,促进城镇排水统筹协调发展。建立污水处理在线监测信息平台。建立区县排水考核机制。

  加强地下水管理。出台地下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地下水取水许可检查。对使用地下水的村镇企业,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并征收地下水资源费。对开采地下水的设施农业,抓紧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推动征收水资源费。整顿凿井市场,重新测评凿井队伍资质。慎批严管地下水源热泵。

  加强控沉管理。编制控制地面沉降技术标准,建立控沉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区县控沉行业综合考核,着力提升控沉综合管理水平。引入按地下水位进行控沉管理的理念,研究相关对策措施。编制实施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水源切换工程三年实施计划,压采地下水1250万立方米。

  (八)坚持夯实基础,保障水务事业快速发展。

  深化水务改革。强化供排水特许经营管理,推动区县理顺供水、排水、节水等管理职能,逐步将城市供排水职能延伸到农村。指导区县健全乡镇等基层水务服务机构,强化公益性质,争取将经费纳入区县级财政预算,推进城乡水务统筹发展。区分水务工程性质,分类推进管养分离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小型水务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务工程管理模式。

  加快前期工作步伐。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尽快修改完善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并报批。编制完成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总体可研报告和王庆坨水库初设报告,积极推进潮白新河、永定新河二期、蓟运河、北运河、大清河、金钟河、新开河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于桥水库前置库等前期工作。根据我市援疆总体规划,修订完善水利援疆规划方案,安排好今年水利援疆项目。

  认真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落实好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抓好各阶段普查培训,完成普查台帐、普查对象清查和数据获取工作,全面摸清水务发展状况。建设天津水务基础数据库,为涉水事务管理奠定良好基础。依托水利普查,摸清各类资产家底,制定水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光雾山镇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增强村民合法、合规、合理建房的意识,促进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化、正规化、系统化,特拟定光雾山镇村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一、全镇建设管理等级范围划定

  1、一级区域:铁炉坝坝内、麦子坪坝区内、彭家坝、黄角坝、大坝、“三边”(河边、路边、岩边)属于一级区域。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未完善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2、二级区域:光雾山集镇、桃园寺移民街、麦子坪坝区外、铁炉坝坝区外、普陀村聚居点、龙王村聚居点。

  3、三级区域:白头滩村后坝里聚居点、白头滩村一社新房坝聚居点、白头滩村街道、大营村聚居点(大营里至学校片区)、岩房村聚居点、村道路及重要社道路两旁、学校方圆100m范围内。

  4、四级区域: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

  二、必须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光雾山镇村民建房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建房资格的规定

  1、村民建房只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本社)范围内修建,不允许跨社修建(镇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点、根据需要划定的村民聚居点除外)。如确需跨社、跨村修建,将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父母与子女分户的,父母必须随一个子女居住,不再申请建房;若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无房,由已成家子女所在家庭的户主提交建房申请。

  3、入干户者一律不得申请占地建房。

  1、严厉打击宅基地买卖行为凡将宅基地卖出者不再享有建房资格,包括卖出宅基地当时户口簿登记在册的所有家庭成员建房资格一律取消;?镇政府、村、社将不予办理买卖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证明、盖章;?按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存在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经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查处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执行的,取消其新建房屋资格。

  6、对4、5项的说明:建房主体资格审核范围原则上包括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当时户口簿上所有成员。

  (二)对面积的规定

  7、每户每人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3人及3人以下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每户4人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5人以上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占用不超过30平方米。

  8、每户建筑面积按35?/人核定,其中:区域范围内有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经光雾山管理处认可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规划执行。

  (三)对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的规定

  9、建房户(新、改、扩建,拆房建房)必须与镇政府签定建房承诺,并缴纳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建房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所涉及的所有旧房必须无条件全部拆除;若只有一处旧房且拆除新建的可不缴纳旧房拆除保证金。

  10、缴纳类别:特殊区域内的建房户缴纳风貌保证金20000元,重点区域内缴纳10000元,其它区域缴纳5000元。旧房保证金为8000元。

  11、缴纳方式: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交至光雾山镇政府帐户,并将相关单据交由镇财镇所和建设管理科备案。

  12、退款事项:风貌保证金在房屋按规划和风貌要求建成,并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旧房拆除保证金在房屋自定点放线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按要求完工,所有旧房全部拆除后按规定退还。

  (四)对处罚的规定

  13、扣除保证金的事项:在建设过程中,若建房户未按规定的占地面积、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外观风貌建设的,依据“两清”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未按要求修复(赔偿)道路、护坡、堡坎、花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按修复(赔偿)需用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和旧房拆除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夜间或特殊时段未按规定停工、因施工恶意阻断交通等,按相关处罚规定扣除保证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14、所有建房户必须无条件服从规划和放线,不得私自调整房屋朝向和面积,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凡不服从镇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按建设管理科出具的停工通知书、整改意见通知单停工拆除或整改;情节严重的交由市风管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大队处理。

  三、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户主提交申请。由建房户户口簿上的户主向本村民委员会提交建房申请(见申请书样本);

  2、进行两次审核。由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村、社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公示结果交镇政府。镇建设管理科和驻村干部对经过初审同意的建房申请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填写《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报镇党委会讨论。镇党委会按季度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

  3、完善相关手续。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设、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户必须提交:村、社分别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初审公示结果、通过镇党委会审核同意的《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建房承诺、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的户口薄、原住房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其它土地权属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

  4、定点放线。由镇建设管理科对拥有“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批准书的建房户定点放线,提供通用户型图及,明确风貌要求,并给予施工指导意见。

  5、建设管理。按《光雾山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6、验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房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房户发放相关手续、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工作方案 篇4

  一、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有满5年以上本地城镇户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无住房的家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购买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租赁公有住房的家庭。应退出租住的公有住房;未退出福利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的家庭。

  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同意审核单位向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管委会出具的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已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额领取证计算收入)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并索取相关证明。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2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并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负责责审核申请家庭收入状况。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住建局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4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

  1销售公告。住建局应将全部房源信息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公示期为7天。

  2入围排序。住建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

  3公开选房。经审核、公示通过。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二、廉租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含2年且实际在本县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无房户或虽然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二廉租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住房证明材料。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2各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

  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4住建局自收到资料之日起。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配租廉租住房轮候顺序

  为第一批轮候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至少一年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双市民家庭。其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部分为农业人口,本人有残疾证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保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第二批轮候家庭;为第三批轮候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双市民家庭。部分为农业人口,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四批轮候家庭;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排的应当重新轮候。

  四廉租住房分配顺序

  申请货币补贴的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

  并考虑其收入水平确定轮候顺序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确定分房对象进行分配。尚未轮候到位的轮候期间按照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2申请实物配租的按住房申请顺序和困难程度。

  五承租廉租住房原则

  办理租赁手续。原承租公有住房的由县房地产管理所收回其承租权,申请家庭承租配租住房的应当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配租住房协议。继续用于廉租住房的配租。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标准租金计租。每一户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配租住房。承租配租住房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配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物价局批准后执行。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核定。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期满应对承租户资格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社区管委会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于每年年底向社区管委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租赁户应限期退回承租的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轮候程序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3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4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公示程序

  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住建局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五分配程序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家庭,经审核、公示通过。按照轮候顺序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六退出

  由管委会(乡镇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供应家庭应按年度如实向管委会(乡镇报告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其租赁资格,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四、罚则

  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骗租廉租、公租住房的家庭,一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退出承租住房,并取消其三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为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和收入情况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合理使用房屋,二承租住房的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保证承租住房建筑结构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加层、改建。

  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住房居住或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将收回其承租住房,三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公租住房转借、转租、改变用途。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工作方案 篇5

市直工委:

  20xx年本人在市直工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团结支部一班人,知难而进,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局机关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现将个人改选党建工作岗位职责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队伍更稳定。

  一是大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引导和帮助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党性修养、时刻保持勤政廉洁形象,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7月4日,局党组书记李家传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8月2日,邀请市人大副主任陈世跃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做好水利和三农工作的自觉性为主题的党课,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说明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意义。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开展思想教育。局机关支部始终把加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放在首位,除坚持每月请一位县级领导进行专题讲座,还采取自学、座谈会、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网络宣传、参加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学习。学习主要内容有中央、省委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科学发展观、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大精神、水利新法规、科普知识等。年初按市直工委的统一部署,每季度制定学习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调整计划。每周安排一名委员或党员科长带领大家集中学习,并且座谈如何结合实际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通过学习、座谈、讨论,使大家提高了思想觉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担子比较重,只有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只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搞好本职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以实际行动贯彻“十八大” 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

  支部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年底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挤出时间,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拟定学习计划,下发学习通知,开辟学习网站,发放多种学习读本至每个党员,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

  二、开展活动,组织更活力

  一年来,机关支部紧紧围绕水利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提醒每一名党员不忘共产党员的身份,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强化党的纯洁性,强化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为深入了解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情况,了解民意、解决民忧,努力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度,7月上旬,组织三个组,分别由局有关领导带队,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一次大走访,受益群众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的支持度和满意度非常高,对水务部门实施的饮水工程表示满意。为全面了解全市水利基本情况,7月中下旬,组织六个组,分赴6个县市区专题调研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了解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基层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全市水利工作迎来了大投入大建设的新时期。8月中旬组织机关干部赴帮扶联系村XX县蔡家桥镇汤村村开展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帮助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达到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形成服务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良好风气。12月5日上午,组织30余名宣城水务人自带铁锹、扫帚等工具,来到XX县蔡家桥镇汤村开展大扫除活动。大家与当地村两委干部、村庄保洁员一道,对当地大街小巷的垃圾进行集中清扫,以实际行动投身于美好乡村建设,大大激发了当地村民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幸福家园的热情。“元旦”将至,我局党支部将继续组织市区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迎新年联欢会。

  三、强化管理,队伍更强大

  (一)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局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支部培养、联系人帮教、实践锻炼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党员干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依据发展程序,今年我支部转正式党员1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确立积极分子1名。

  (二)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制度抓规范。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等,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

  四、防控建设,队伍更纯洁

  我局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根据排查出来的防控重点环节,市水务局出台了《XX市水务局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局系统内部审计行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

  为保证工程廉洁,10月18日下午,组织市监察局、市水务局来到水阳江开卡工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培训。市监察局执法一室主任杨明星给工程的建设者、参与者,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廉政警示课。市纪委副书记刘家和应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的党纪政纪条规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抓好世界观改造的紧迫感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模范带动,促水利大发展

  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在支部中的示范推动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支部内部形成了“比、赶、超”的良好氛围。党员干部在群众中处处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全局职工工作热情高涨,拼劲十足。全年各项工作都取得十分优异的成绩,防洪抗旱、目标考核、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水阳江开卡工程建设等工作多次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我市水利建设迎来了建设的新高潮。

  在新的一年,局机关全体干部决心在局党组和上级组织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团结奋斗,顽强拼搏,为我市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全县打击和处置房地产中介公司非法集资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排查房地产中介公司向社会集资或变相集资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书记、监察队队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清理排查房地产中介公司向社会集资或变相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管局监察队,办公室主任由倪振海同志担任。

  二、清理排查工作部署

  从20xx年4月1号开始至20xx年5月2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日--4月2日)

  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并具体安排部署,在各房地产中介公司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中介公司向社会集资或变相集资情况进行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3日--4月10日)

  各房地产中介公司于4月10日前将单位基本情况、相关证书及自查自纠情况等报房管局监察队。

  (三)、督导整改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在前段排查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总结,发现房地产中介公司向社会集资或变相集资情况拿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四)、总结阶段(4月16日--5月20日)

  对排查清理工作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于5月20日前向县金融办提交清理排查工作总结。

  三、排查重点

  1、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业务;

  2、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

  3、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4、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四、及时进行处置

  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案件和问题,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要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有非法集资苗头倾向但未造成影响的,及时给与警示,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集资行为;对存在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性质恶劣的企业,报请县政府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

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开创我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今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目标任务

  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民政事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工作成绩再新台阶。(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辖区单位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今年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6)和谐社区创建好。与共建单位一起继续做好和谐创建工作。

  (一)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支部抓社区的领导责任制。一是支部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典型,了解、反映和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通过加强社区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队伍。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从居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至少发展1名党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1、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社区内各种力量和各方面关系,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联创、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环境卫生联搞、文体活动联谊等共驻共建活动。

  2、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负责、社区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3、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1、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首先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与劳动就业局建立长期的联系,积极推荐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浓厚社区文化氛围。利用社区夕阳红文艺活动队带动社区居民群众,依托体育中心文化场馆、体育设施等文体资源,搭建每个单位、每个市民都能参与的活动舞台,每年组织举办6场以上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参与的文艺汇演,完善合唱团、文艺队、健身球队、秧歌队等文体队伍4支,做到周有广场文体自演、季有庭院文体自乐,年有辖区广场文化活动。

  3、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三、重点工作

  (一)关注民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社区居干要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积极进行宣传和实施医疗救助,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二)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政策宣传栏,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为了贯彻十七大以民为本的思想,社区大规模的宣传声势,主动联系到辖区单位集中办理、提供代收代缴优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居民。

  (四)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打造“平安社区”。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社区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力度,抓好社区调解规范化建事日程,纳入社区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力度,抓好社区调解规范化建设。

  (五)开展优质服务,抓好计生服务工作。加大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计生工作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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