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29 12:30:3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五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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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为保证我区市场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抽验程序》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年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抽验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药品质量监控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区年度药品质量抽验实施方案,计划如下:

  一、抽验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今年重点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薄弱环节和重点品种抽样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隐患的能力,充分体现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效能。

  二、抽验总数和对象:

  (一)全年计划药品监督抽验数为500件,抽验对象为区内饮片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其中420件按比例落实到具体单位,另外预留80件作为机动。

  (二)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原辅料)的日常监督抽验由市局和分局按《年本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计划》(另行下达)组织实施。

  (三)专项、评价抽验根据需要由市局安排另行组织。

  (四)xx年度发生过药品质量问题的单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

  三、重点抽验品种:

  根据国家局要求和本市监管实际与药品的特点,对以下产品重点进行抽验:

  (一)近两年转制、法人变更和主要管理层人员发生变化的药品批发企业的产品;

  (二)05版药典提高标准的品种;

  (三)高风险品种(注射剂、大输液、生物制品等);

  (四)近两年各级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企业的品种;

  (五)不良反应较多的产品;

  (六)本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本区统一采购的品种;

  (七)降价幅度较大的品种和同种价格相差悬殊的低价药品。

  四、计划抽验监督比例:

  全年计划抽样构成比例:公立医疗机构151件,占36%;药品批发企业(含饮片生产企业)45件,占11%;零售药店104件,占25%;民办医疗机构100件,占24%,医保内设医疗机构20件,占5%;机动80件作为涉案抽样、专项抽样。

  药品抽验比例为:饮片:中成药:西药比例为:04:3.6(+0.5):6(+0.5)(医院制剂、饮片生产企业抽验不列入上述比例范围)

  五、抽验频度:

  (一)突出对药品的源头生产企业(包括原辅料)的抽验力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对其生产品种进行全覆盖抽验;

  (二)抓好药品批发企业以及2家饮片生产企业的抽验工作,每年每家不少于2次,覆盖率100%;

  (三)强化民办综合性医院、公立医院药房和经济药店的管理,全年每家2次抽验,覆盖率100%;

  (四)有效提高单体药房的监管,抽样覆盖率达100%,平均每家抽样2件;

  (五)适度加强区内大型企业医保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样工作,覆盖率35%,平均每家抽样3件;

  六、抽验方法:

  (一)由分局向被抽验单位发出《年度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书》;

  (二)抽验前,先由分局向被抽验单位发出《药品抽样指令单》;

  (三)分局执行任务的抽样人员按《药品抽样指令单》拟定的抽验日期、品种和件数,到被抽验单位进行抽样。(涉案、专项行动除外);

  (四)对被抽验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填写“药品抽样现场检查情况表”;

  (五)被抽验的检品输入抽样系统,然后送指定的药检所检验。

  七、抽验要求:

  (一)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每次抽样药品货值(按进货价计)不超过5000元;药品零售企业每次抽样药品货值(按进货价计)不超过1000元;

  (二)为有效确保本年度药品抽验工作任务高效、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局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本年度的药品抽验工作,在药品抽验工作运行上达到“三性”即规范性、合法性、公正性。

  (三)检验结果无论是合格或不合格,均在接到报告书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达被抽验单位(合格的为邮寄送达,不合格的直接送达),对从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抽样的本市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应负责送达生产企业;

  (四)为了体现抽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样相结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行为存在,可采取对药品进行抽样的措施(作为非计划抽样);

  (五)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药品质量的“追踪溯源”工作,对药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帮助和促进被抽样单位完善质量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说明:

  药品依法监督抽验不收取费用,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结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质量公告形式公布,对涉嫌不合格药品的由我分局依法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工作方案 篇2

  为优化产业结构,扶优扶强我镇黎苗山羊养殖业,调动我镇养殖场(户)饲养黎苗山羊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镇委镇政府决定对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进行资金补贴扶持,组织实施好饲养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养殖场(户)的补贴工作,现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为保护黎苗山羊的生产能力,提高商品羊的出栏率,稳定商品羊的生产,保障羊肉市场供应,将对本镇农户在本镇辖区饲养的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给予资金补贴,(对外来户暂不列入),各部门扶持的山羊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本镇农户在本镇辖区所饲养黎苗山羊场(户)的新增能繁母羊进行补贴,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新增能繁母羊是指现已怀孕或已生育过的母羊,后备母羊不列入本次调查范围;能繁母羊补贴标准为200元/只。补贴资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发展养黎苗山羊产业。

  (二)补贴发放方试

  新增能繁母羊饲养补贴资金由镇政府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一卡通”的农户,可能通过“农信社账号”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三、实施程序

  (一)成立调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镇监察室、财政所、会计站、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相关人员。

  (二)调查统计。

  由镇调查小组开展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存栏数量的调查统计、核实、建档工作。在规定时间内(20xx年8月20日至9月15日)对全镇养殖场(户)的新增能繁母羊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统计、核查,填写镇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补贴调查统计表(附表1),此次统计结果将作为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

  (三)汇总公示。统计核实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数量必须做到“三见”,即:见羊。由调查小组逐场逐户逐头调查统计,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而在规定时间外增加的能繁母羊,不得纳入补贴范围;见人。现场调查的新增能繁母羊数要经母羊养殖户和调查小组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公示栏张榜公布养殖场(户)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如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四)资金拨付。根据此次统计核查结果,及时向饲养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的养殖场(户)兑付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农信社账号”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0xx年新增能繁母羊的补贴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能繁母羊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农政策的实施成效。

  (二)要落实责任。由镇调查小组做好此次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20xx年8月20日至9月15日)集中开展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工作方案 篇3

  一、不良贷款清收范围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门、各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贷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各村干部自贷或他人承贷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市政府、各镇政府部门自贷、自办实体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各村级集体自贷或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五)其他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不良贷款。

  (六)关停倒闭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不良贷款清收原则

  (一)谁借款、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实际借款人、用款人是还款主要责任人。

  (二)一次还款与分次还款相结合。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还清;额度较大、短时间内全额偿还有困难的,要签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三)现金还款与以物抵贷相结合。以现金还款为主,不能全额现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贷。

  (四)落实债务与明确债权相结合。对手续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续,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

  三、清收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从20*年9月20日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各镇政府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清收工作进行部署。

  (二)催收阶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主动与农村信用社联系,能一次偿还的,要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额度较大、生产生活暂时困难、规定时间内不能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分期还款计划,或以物抵贷。借款手续不健全的,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晰债权债务关系。

  (三)清收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对催收阶段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阶段结束后,对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通过电视等媒体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单位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对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本息的部门、单位和村集体,由清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其偿还贷款本息,或落实还款计划。对不偿还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村干部,由单位负责同志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督促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3、依法清收。对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或不落实还款计划的,农村信用社集中统一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的`贷款本息。

  4、总结阶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人进行认真总结,于20*年12月31日前,上报吉林省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在下设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照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贷款清单,清收工作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市政府负责各镇政府及部门;各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鼓励清收。对于清收措施落实到位,清收效果明显的镇,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放上给予倾斜;对于清收效果明显的村(屯),农村信用社优先进行信用村(屯)评选,并在信贷额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协调配合。市农村信用社要把清收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要考核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贷款不还情况;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诉讼案件,在诉讼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法院积极给予支持,抓紧立案和审理;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涉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查办;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清收工作的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对农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贷款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并侦办;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相关税费,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县省级文明县城复查迎检工作方案>》(县办〔20xx〕43号)文件精神,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复查工作,进一步洁净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目标,夯实文明县城建设的软硬件基础,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秩序井然、社会和谐、特色鲜明的现代文明县城。

  二、目标任务

  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20xx年版)》,按照《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责任分解表(20xx年版)》,做好资料搜集、专项整治、迎检准备等工作,力求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省级文明县城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督查组。综合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在205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迎检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9个社区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文件的起草、文书档案的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负责会议的组织;负责了解掌握推动各责任单位的复查迎检工作;负责日常接待、联络、协调等;负责复查迎检工作的主题宣传和新闻报道;负责组织协调复查迎检工作。

  (二)专项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9个社区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监督工作;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吐乱扔、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专项治理。

  (三)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督查各组、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对办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具体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8月22日)。制定方案,宣传发动,提高市民对复查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2.集中攻坚阶段(8月23日-8月31日)。各单位按既定方案积极行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力求达到预期效果。

  3.重点突破阶段(9月1日-9月5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复查标准,全面落实。各组、各责任单位通过自查自评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复查迎检工作圆满完成。

  4.全面迎检阶段(9月初-10月)。制定具体的迎检实施方案,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高质量高水平迎接省文明委对我县省级文明县城的复查。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承担复查迎检工作主要任务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县城复查工作的重要性,“一把手”要负总责,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确保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把文明县城复查工作列入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2.注重协调配合。各组、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共同维护我县的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对于界限划分不明确的区域、职责界定不明确的工作,要按照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如质如量完成,不得推诿扯皮、讨价还价。

  3.严格考核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迎检的各项工作尽可能考虑细致周到。如在检查期间因某个单位的工作不到位而被扣分,将严格按照办发〔20xx〕15号文件追究该单位“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列为该单位年底绩效考核依据。

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根据国家、省、市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摸清我局保密工作的基本数据,掌握基本情况,积累普查工作经验,完善保密普查统计系统,为开展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范围

  兰州市民政局机关

  三、普查内容

  保密工作中的基础、重要、稳定的数据。包括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单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及严重违规案件等9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6日前)

  1、参加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培训会,了解掌握试点工作的目的、内容、要求,熟悉普查系统软件;

  2、制定我局保密普查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处室,统一安排部署全局保密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7日—8月25日)

  1、召开机关保密普查工作动员会,详细部署普查工作,明确工作的目的、任务、方式和要求;

  2、各处室根据普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7日前)

  对市民政局机关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保密局。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全局保密普查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魏国万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由于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标准。数据填报要严谨细致、真实准确,明确填报责任人,汇总数据要加强审核,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信。普查信息要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加强管理。各处室要严格管理普查数据,下发的统计表填写统计数据后,一律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普查数据,不能通过非涉密系统传输,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渠道报送,必须派专人报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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