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23 16:40:3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9篇

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明办〔20xx〕x号),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推进我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共同建设“美丽xx幸福家园”,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促进在全市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文化育人。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优秀文化和科技成果,让收藏的文物、陈列的遗产、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引导市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坚持示范带动。立足公共文化设施实际,逐次推进,率先搞好市级文博单位和科普场馆的志愿服务,抓点带线、以线促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

  坚持改革创新。把支持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文化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志愿服务效率,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20xx年6月30日前:由市文明办指导xx演艺中心、xx学院美术馆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文广新局负责完成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包公文化园、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梅庵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科技局完成市科技中心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档案馆、星湖管理局等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协调各地有关单位,结合各地实际,完成辖区所属公共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公共文化设施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编写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引导志愿者与公共文化设施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二)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根据志愿服务需要,经单位领导机构统一,在本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登录“广东志愿时”手机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成为“广东志愿时”会员单位,在系统平台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达到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xx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要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初期运作、项目开发、合作交流等,帮助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能力。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摆在首位,结合公共文化设施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项目要结合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弘扬尊老爱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的合作,让公共文化设施成为大中专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基地,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台账。公共文化设施要按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制定的《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49号)确定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服务记录要记录在《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上,注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建立志愿服务台账,把志愿者的服务记录汇总在“广东志愿时”这一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做到互联互通,使服务记录能够异地转移和接续。

  (二)营造氛围。公共文化设施要在志愿服务站点摆放“志愿服务岗”台牌,悬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汇聚志愿力量、共筑中国梦想”等志愿服务口号,张贴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志愿者招募信息、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等,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者要佩戴标贴或绶带、帽子、臂章、马甲等统一标志,立足单位、聚焦服务,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和职能作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树立良好形象。

  (三)收集资料。每次活动都要收集好详细的资料,做到活动前有计划方案、服务规则,活动中有文字记录、有现场图片,活动后有工作总结。收集到的信息请及时报送市文明办和xx文明网,市文明办将组织好的经验材料在xx文明网、中国文明网xx站上刊登。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光雾山镇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增强村民合法、合规、合理建房的意识,促进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化、正规化、系统化,特拟定光雾山镇村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一、全镇建设管理等级范围划定

  1、一级区域:铁炉坝坝内、麦子坪坝区内、彭家坝、黄角坝、大坝、“三边”(河边、路边、岩边)属于一级区域。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未完善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2、二级区域:光雾山集镇、桃园寺移民街、麦子坪坝区外、铁炉坝坝区外、普陀村聚居点、龙王村聚居点。

  3、三级区域:白头滩村后坝里聚居点、白头滩村一社新房坝聚居点、白头滩村街道、大营村聚居点(大营里至学校片区)、岩房村聚居点、村道路及重要社道路两旁、学校方圆100m范围内。

  4、四级区域: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

  二、必须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光雾山镇村民建房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建房资格的规定

  1、村民建房只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本社)范围内修建,不允许跨社修建(镇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点、根据需要划定的村民聚居点除外)。如确需跨社、跨村修建,将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父母与子女分户的,父母必须随一个子女居住,不再申请建房;若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无房,由已成家子女所在家庭的户主提交建房申请。

  3、入干户者一律不得申请占地建房。

  1、严厉打击宅基地买卖行为凡将宅基地卖出者不再享有建房资格,包括卖出宅基地当时户口簿登记在册的所有家庭成员建房资格一律取消;?镇政府、村、社将不予办理买卖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证明、盖章;?按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存在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经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查处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执行的,取消其新建房屋资格。

  6、对4、5项的说明:建房主体资格审核范围原则上包括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当时户口簿上所有成员。

  (二)对面积的规定

  7、每户每人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3人及3人以下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每户4人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5人以上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占用不超过30平方米。

  8、每户建筑面积按35?/人核定,其中:区域范围内有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经光雾山管理处认可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规划执行。

  (三)对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的规定

  9、建房户(新、改、扩建,拆房建房)必须与镇政府签定建房承诺,并缴纳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建房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所涉及的所有旧房必须无条件全部拆除;若只有一处旧房且拆除新建的可不缴纳旧房拆除保证金。

  10、缴纳类别:特殊区域内的建房户缴纳风貌保证金20000元,重点区域内缴纳10000元,其它区域缴纳5000元。旧房保证金为8000元。

  11、缴纳方式: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交至光雾山镇政府帐户,并将相关单据交由镇财镇所和建设管理科备案。

  12、退款事项:风貌保证金在房屋按规划和风貌要求建成,并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旧房拆除保证金在房屋自定点放线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按要求完工,所有旧房全部拆除后按规定退还。

  (四)对处罚的规定

  13、扣除保证金的事项:在建设过程中,若建房户未按规定的占地面积、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外观风貌建设的,依据“两清”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未按要求修复(赔偿)道路、护坡、堡坎、花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按修复(赔偿)需用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和旧房拆除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夜间或特殊时段未按规定停工、因施工恶意阻断交通等,按相关处罚规定扣除保证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14、所有建房户必须无条件服从规划和放线,不得私自调整房屋朝向和面积,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凡不服从镇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按建设管理科出具的停工通知书、整改意见通知单停工拆除或整改;情节严重的交由市风管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大队处理。

  三、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户主提交申请。由建房户户口簿上的户主向本村民委员会提交建房申请(见申请书样本);

  2、进行两次审核。由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村、社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公示结果交镇政府。镇建设管理科和驻村干部对经过初审同意的建房申请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填写《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报镇党委会讨论。镇党委会按季度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

  3、完善相关手续。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设、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户必须提交:村、社分别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初审公示结果、通过镇党委会审核同意的《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建房承诺、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的户口薄、原住房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其它土地权属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

  4、定点放线。由镇建设管理科对拥有“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批准书的建房户定点放线,提供通用户型图及,明确风貌要求,并给予施工指导意见。

  5、建设管理。按《光雾山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6、验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房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房户发放相关手续、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和谐”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建立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秩序,力争在安全投入、监管执法、安全标准化、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工作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在20xx年要完成1个乡镇实现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个乡镇实现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所学校实现市级安全文明校园授牌,争取3个工地实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授牌,1个工程实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授牌,1条公路实现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授牌;全县所有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三级安全标准化授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分3个阶段:

  1、组织计划(1-3月)。各有关乡镇和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要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摸清情况,理清思路,认真研究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邮箱)。

  2、实施阶段(4-10月)。各相关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细则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创建单位达到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目标和要求。

  3、检查验收(11-12月)。各相关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的时间要求,精心做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的推荐工作。6月份,县安委办对申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乡镇进行初步考核(7月份市安委办对申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乡镇进行考核,对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乡镇,向省安委办推荐申请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验收);10月份,县安委办对申报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进行初步考核验收,并向市安委办推荐申请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凡是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评先评优。

  (二)加强宣传,引导参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舆论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各创建单位要在当地主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牌,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讲座、文艺汇演等形式寓教于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氛围。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口帮扶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对口帮扶工作,深入各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并解决实际工作困难和工作经费(每个单位不少于5000元)。参加创建的乡镇要充分利用市、县帮扶资金及政府自身投入的资金合理、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日常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提高辖区人们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灾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创建效果。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县安委办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对创建乡镇督查不少于1次;对已经授牌的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有计划的分期分批进行复查和暗访,对工作管理滑坡且不能继续保持创建工作标准的,或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或发生负有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的,建议省、市安委办取消其省、市级示范乡镇荣誉称号。县直对口帮扶单位要加强与县安委办联系,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0月20日前向县安委办通报创建帮扶指导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总结材料。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努力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AQI)持续向好,在全面总结“APEC”会议和“抗战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三、控制重点

  (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

  (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

  (三)建筑施工、裸露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

  (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

  (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任务分工

  (一)市工业园区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裸露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裸露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6、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任何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7、会同市发改局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村庄,优先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8、会同市环保局对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

  (二)市环保局

  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政府。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市交运局

  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五)市交警大队

  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七)市发改局

  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市安监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一)市国土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二)市商务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十三)市质监局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十四)市财政局

  合理调配列支财政资金,为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供资金保障。

  (十五)市气象局

  对气象及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预测,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数据。

  (十六)其它有关乡镇

  参照工业园区任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联防联控扩展实施条件

  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xx〕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

  (二)按照市大气应急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指令时;

  (三)根据气象条件,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条件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特别是Ⅰ级区内的施工场地、裸露土地、堆场货场、道路保洁、企业治理等重点管控措施,要做到标准明确、流程规范、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常态化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三)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买、日常经费保障,并按年度拨付至市环保办;专项经费由指挥中心(市环保办)审批后,根据各部门任务概况,按程序审批拨付;各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会商评估。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10天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聘请专家结合空气指数变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阶段工作针对性调整和部署。印制工作专报,将各单位工作开展、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降尘量数据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强化协调联动。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牵总调度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和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管控。市环保局要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及时预测,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有关数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研判,统一调度各单位,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力求通过应急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数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七)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标准,切实做好分管辖区、分管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环保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在做好四大行业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对示范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要运用科技手段,安装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对有可能造成自动监测站指数变化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记录在案,严查重处。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作用,牵头组织和配合好重污染非法小企业的依法取缔工作;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管环保”作用,在抓好分管行业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八)严肃责任追究。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邯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空气环境质量领域的环保、交运、住建、交警、工信、国土、安监、煤炭、冶金等部门和市工业园区等乡镇进行考核奖惩,并根据我市空气质量在省、市排名情况和工作实际,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工作方案 篇6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xx〕13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的测评体系,认真分析研究涉及学校的各项复查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以最好的成绩通过各项复查。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复查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挂帅;校区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查迎检办公室,负责统筹学校的复查迎检的准备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力量、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

  (二)精心准备复查迎检材料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指标,制定《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测评操作手册》,层层分解,分工负责,高质量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档案资料的汇总、审核、分类、整理和造册,力求软件资料不丢分、实地考察得高分、工作汇报出亮点。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各校区、各部门针对承担的各项复查目标,找出薄弱环节,认真制定和完善相应措施。本次复查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进行单列考核,测评结果单独排名,该项测评结果低于85分不能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因此,各校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回答《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调查问卷(高中生、职校生卷)》;并在学生的带动下,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调查问卷(家长卷)》的正确回答。

  同时,各校区、各部门应针对校容校貌、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校园文化氛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大力开展创建宣传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皆知。及时更新校园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园网、升旗仪式、班会、政治学习、教研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复查各项内容的宣传教育,统一认识、营造学校良好的复查迎检氛围。

  2.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对复查迎检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积极参与问卷调查等工作,动员更多的市民参与复查迎检工作。

  3.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市教育局规定每半月将学校复查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向局迎接文明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报送一次。学校安排复查迎检办公室定期撰写迎检工作信息,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各校区、各部门需在每月的13日和28日将本校区、本部门的复查迎检工作进展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复查迎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统筹兼顾,全面梳理、精心组织,不放松、不侥幸,确保各项复查迎检目标顺利完成。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校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目标,抽调精干人员参与复查迎检,做到复查迎检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四落实”,不推诿、不扯皮。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测评操作手册》,加强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

工作方案 篇7

  本学期四年级组将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的工作计划为行动指南,团结一致,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

  具体工作安排:

  一、9月

  1、教师节活动

  2、校园巡视及反馈

  3、组建社团

  二、10月

  1、社团开课

  2、重阳节活动

  三、11月

  1、学生自理能力评比活动

  2、校园巡视及反馈

  四、12月

  1、“迎新年”社团展示

  2、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五、1月

  1、校园巡视及反馈

  2、期末工作总结

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步伐,推动我镇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政发〔20xx〕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镇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有线电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政府的声音进入千家万户的重要渠道,是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国家信息化基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有线模拟电视系统整体转换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使节目播出、传输、接收全过程安全可靠,有效防范非法信号侵入,保证文化和信息安全。做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宣传舆论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推动我县农村淘宝业务的拓展,并对我县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有线电视网络“小网变大网、模拟变数字、单向变双向、实现电视直播、回看、点播、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全方位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切实使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成为党和政府的惠民工程。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20xx年1月—6月,有线分公司对魏营镇涧圩、涧北、涧东、宋桥等村居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进行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并实施数字城域网建设和开通数字信号。

  第二阶段:宣传造势

  20xx年7月1日—7月15日,各村居、镇直单位、镇电视站要大力宣传有线电视模转数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第三阶段:启动整转

  20xx年7月15日—12月底,按照涧圩、宋桥、涧东、涧北等村组排序,依次开展数字化整转工作,并逐步关停模拟信号。同时,有线分公司对余下未网改或整转的刘营居、陈冲居、豆冲村、庞塘居、王拐村、欧岗村以及前营居的

  王铺、徐岗等小组实施数字化网络改造,争取20xx年元月投入整转。

  第四阶段:工程扫尾

  20xx年完成个别偏远村庄的数字电视转换扫尾工作,全镇全部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并按国家要求关闭全部模拟电视信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顺利进行。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是一项政府推动、社会关注、影响广泛的社会民生工程,各村(居)、镇直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实施。

  (二)加强协调,全力配合,确保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落实到位。镇广播有线电视站是数字化改造的实施部门,要加强与整转村(居)的沟通联系。各村(居)支部书记为该村组数字整转第一负责人,要及时反馈数字整转情况,把握节点,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确保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深入人心。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各村组、电视站要深入住户,大力宣传,使有线数字电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有线数字电视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确保我镇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和谐、有序、稳妥地推进。

工作方案 篇9

  年度工作目标

  学生在高三阶段的数学学习任务很重,两个最重要的考试---数学会考、数学高考均在这一年进行。因此,我将以课程标准为指导,以考纲为依据,科学合理的安排复习计划,尽可能的将一轮复习与会考复习有机的结合起来,尽可能的实现双赢。同时抓住课堂主阵地,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深入研究“导学案”的教学方法,渗透新的学习理念,培养学生的学习意识,提高学习成绩。

  具体计划措施

  一、教育教学方面

  因为高一高二的教学采用的是模块式教学方式,所以数学知识的学习并不十分系统,因此高三的复习改为以知识体系为主线,并要根据知识的难易程度,高考的要求高低,进行调整、删减及必要的提升。使复杂问题简单化,深入浅出使学生更容易掌握所学知识。在教学中,要狠抓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将通性通法落到实处。

  具体方法如下:

  1、继承、更新、完善数学组的一轮学案,保留经典,更新热点、完善要点,钻研并创造性地利用学案。

  2、尽早的回归教材,不脱纲脱本无序复习.

  3、利用周练、日练培养学生循环复习的习惯,保证复习效果的最大化。

  4、及时反馈定时检测,查缺补漏。

  5、认真做好“帮扶”及“培优”工作。

  二、个人提升方面

  与时俱进,提升服务意识,改变自己适应学生.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教研活动,主动学习,大胆的将好的方式方法借鉴到自己的课堂上来。

  及时总结,为数学组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9篇】相关文章:

1.【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2.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5篇

3.【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5篇

4.【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6篇

5.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6篇

6.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7.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9篇

8.【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8篇

9.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