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15 08:21: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汇编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工作方案汇编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战役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清当前文化系统内部及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深入排查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主动协调和协助安全生产、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为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的领导,保证“清剿火患”战役取得成效,市文广体局成立了“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

  三、清剿范围

  重点清剿范围主要包括:

  1.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所;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

  3.重点文物保护防火单位;

  4.大型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

  四、清剿内容

  全面检查各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和文化活动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各单位(场所)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场所的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一旦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置。

  2.各单位(场所)对安全生产部门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要进行全面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和标志必须畅通和醒目,在经营场所内,不得使用明火,对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保证用电安全,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各单位(场所)的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会扑救初起的火灾,切实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3.各单位(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在开放、营业期间必须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关门或反锁门窗,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不得在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同时保证提供的食品饮料及消费环境的安全与卫生,重点文物保护防火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切实履行值班制度。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清剿火患”战役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并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清剿火患阶段

  (1)建立排查底册。针对清剿范围和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梳理、细致摸排,建立数据全面、详实的排查对象底册,交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汇总和备案。

  (2)建立网格、全面排查。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实行逐级负责制,对管辖范围内的行业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不留一个单位和场所。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对不及时整改消防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整改期满要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理,并报指挥部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

  全面总结“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市清剿火患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管理和联动执法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组织各单位(场所)的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和特发事件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各单位(场所)负责人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消防安全的思想认识,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制度;组织新闻媒体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加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的消防违法违章案例。

  2.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的督查,市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要把排查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要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图书馆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网吧、歌舞娱乐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文体活动、群众文体活动等人员密集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举措,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场所)要加强值班管理,保证信息联系畅通,发现重大案件必须及时报告。

  3.加强协作、齐抓共管。要以“清剿火患”战役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积极利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

工作方案 篇2

  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1、基建小组:z

  z 负责全面创建工作、基建外勤工作,协调各创建小组工作

  z 协助做好学校基建工程外部协调工作

  z 负责幼儿园、传达室、厕所施工现场管理

  2、迎检资料小组 zz

  z 负责迎检资料的整理

  3、校园文化建设zz

  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安排及实施

  二、领导小组工作地点及时间安排

  办公地点:会议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00---17:30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区教育局关于各项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认真熟悉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

  2、参与招标、评标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3、负责施工监督管理,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工程大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4、组织图纸会审,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关,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手续,组织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

  5、安排(督促)工程进度,负责(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报表并如实上报。

  6、办理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工作,确保所有签证得到及时确认。

  7、办理竣工工程移交手续。

  8、收发往来技术文件(图纸,变更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协助监理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9、按督导室要求7月底完成创建工作台帐资料

  10、8月底完成校园文化布置

  四、学校基建项目及资金需求

  1、幼儿园建设

  2、传达室建设

  3、厕所改造

  4、操场改造

  以上工程幼儿园、传达室、厕所工程由润州土地开发公司代建

  工程前期费用约30万元

  操场工程招标开工费用10万元。

  五、工期安排

  大门改造、厕所改造、操场8月25日全部完工

  幼儿园建设与8月28日前拆除井架和脚手架,确保开学学生安全。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规划建设办、安监、商务、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工商、质监、计生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工商、商务、体委、社会事务办、安监、文化、宣教、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规划、规划建设办、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四)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管理情况(公安、文化、安监、工商、计生、宣教、商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按照《关于督促整治全市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东府办函〔xx〕114号)、《xx年xx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方案》(万消安委〔xx〕1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市挂牌督办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xx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整治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整治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东府〔xx〕7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三小”场所整治标准

  (一)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二)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置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3)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置,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三)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二、出租屋整治标

  (一)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二)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三)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四)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五)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六)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其口处使用明火;

  (七)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附件9-1:

  工作小结

  ( 月 日)

  一、亮点工作:声势较大、成效明显、领导肯定、媒体关注相关工作。

  二、典型做法: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解决难点问题典型做法。

  三、排查整治:地区、行业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等工作情况;

  四、突出案例:对隐患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约谈、抄告、移送、挂牌、曝光等措施。

  五、基础工作: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及弱势群体关爱帮扶等工作。

  六、宣传培训:

工作方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三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区的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和《国家卫生区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除“四害”工作,是申报国家卫生区的十个基本条件之一,围绕除四害(鼠、蚊、蝇、蟑螂)必须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万州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达标标

  1、街道、社区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情况。

  4、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3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二、控制标准(具体标准)

  1、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l)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我区基本情况

  万州城区,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办事处,66个社区居委会,188170户,约57万人。在20xx年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活动中,在城区统一开展了以灭鼠、灭蟑螂达标活动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通过各街道、社区、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我区的除四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区疾控中心监测:灭后鼠密度为0.92%,蟑螂密度为0.75%。经重庆市爱卫会除四害复查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我区灭鼠灭蟑螂工作达到了重庆市先进城区标准。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除四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巩固灭鼠灭蟑螂达标成果,灭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蚊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三倍。

  四、防治措施

  1、环境防治

  整治环境,清除“四害”孳生繁殖场所,创建清洁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是除“四害”的有效治本措施。

  (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合格的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新建或改扩建城区水冲式卫生厕所,硬化城区(包括背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的路面。规范绿化、美化闲置空地,建设和疏通城区所有的污水沟,制作安装合格的防鼠栅,设置密闭卫生的垃圾集中收集点(使用密闭垃圾桶),建设布局合理、卫生合格的垃圾中转站,增设清洁卫生密闭的果皮箱、垃圾清运清扫设备等,逐步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

  (2)加大清扫、清运、保洁力度。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建立廉洁高效的环卫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抓好清扫、清运、保洁工作,创建良好的清洁卫生环境,彻底清除暴露垃圾、闲置积水、乱堆杂物等“四害”孳生环境。

  (3)发动群众彻底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按照“政府组织的作用,采取广泛宣传、培训学习的有效方法,努力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发动市民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各种杂物,清除卫生死角,堵塞鼠洞和堵抹蟑螂孳生栖息的孔隙和缝洞,健全和完善防鼠、防蝇、防蚊和防蟑螂的各种设施。尤其要注重抓好居民住户的厨房、卫生间和煤棚、污水沟等特殊场所,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业等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的彻底整治工作。

  2、药物防治

  (1)在认真抓好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根据市爱卫办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除“四害”活动,辅以小范围的巩固投药、滞留喷洒、特殊环境综合治理等防治。

  (2)在认真做好本底资料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四害”孳生繁殖、季节消长、分布范围、密度高低、产生原因和药物试验等情况,结合除“四害”工作目标和上级验收时间及要求,决定我区开展大面积除“四害”消杀活动的次数、时间和使用的药物和方法。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物,认真配合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急性剧毒鼠药,避免剧毒鼠药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危害,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3、物理防治

  (1)灭鼠:发动群众使用鼠笼、鼠夹、粘鼠板、电子捕鼠器、驱鼠器、堵鼠洞、建设鼠网等进行灭鼠防治。

  (2)灭蟑螂:发动群众使用开水烫杀、捕蟑盒、人工捕

  打、封堵缝洞等进行灭蟑螂防治。

  (3)灭蚊:发动群众使用吸蚊器捕捉、人工捕打、安装纱门、纱窗,及时清除闲置积水等进行灭蚊防治。

  (4)灭蝇:发动群众使用捕蝇笼、粘蝇纸(带)、蝇拍、电子灭蝇灯、纱罩、纱门、纱窗和及时清除垃圾等进行灭蝇防治。

  物理防治的优点是不污染环境,缺点是杀灭率低,防治不彻底。

  五、实施阶段

  各街道和区疾控中心,对城区“四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内容包括城区面积、建筑、裸露地面、市场、特殊行业、垃圾粪便处理、卫生清扫保洁、污水排放和处理、市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四害”密度等情况,根据所调查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各街道要制定本辖区除“四害”的各项具体工作计划。区疾控中心要写出除“四害”工作可行性调研报告。

  2、全面防治阶段

  环境防治

  (1)发动群众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清理杂物、堵塞鼠洞、堵抹蟑螂栖息的缝洞,清除卫生死角,清除鼠迹、蟑迹、健全和完善防鼠、防蟑螂设施(建设防鼠网等),减少鼠和蟑螂的食源和栖息场所,防治鼠和蟑螂。

  (2)发动群众彻底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各种

  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化储存、袋装化管理,经常冲刷厕所、畜禽圈舍、厨房灶台、厨具、水池底部,健全防蝇设施(风幕、纱罩、纱门、纱窗等),清洗门窗、桌椅污垢,清除蝇孳生地,控制蝇的食源和栖息场所,防蝇。

  (3)发动群众彻底清除各种闲置积水、疏通污水沟,清

  理室内花钵、泡菜坛、厕所、饮水杯、饮水机、厨房和卫生间等积水容器中的积水,对确需养花草的微量营养水可加少许食盐,清除蚊虫孳生地,减少蚊的栖息场所,健全防蚊设施(纱门、纱窗、蚊帐等)防治蚊虫。

  (4)发动群众使用鼠笼、鼠夹、粘鼠板、电子捕鼠器、

  驱鼠器、人工捕打等进行灭鼠,使用捕蟑盒、人工捕打、开水烫杀等进行灭蟑螂,使用吸蚊器、人工捕打、降温等灭蚊虫。使用捕蝇笼、粘蝇纸、粘蝇带、蝇拍、灭蝇灯、人工拍打等灭蝇。

  化学防治

  灭鼠:

  (1)20xx年4月20日、10月20日,区疾控中心进行投药前鼠情调查,采用粉迹法,按东、西、南、北、中分5个点进行,每个点调查房间不少于200间,总调查房间不少于1000间,每间布粉2块(大房间按15平方米折合1间计算,室外按每10米折合1间计算),其中居民住户占20%,一般单位占20%,特殊行业占60%(每个被调查单位所查房间最多不超过20间)。

  (2)20xx年4月21―27日、20xx年10月21―27日,饱和率达95%以上,毒饵保留7-15天。投药方法是室内每间(大房间按15平方米折合1间计算)投放2-3堆,每堆15-25克,室外每隔3-5米投放1堆,每堆20-50克,沿墙根或靠物体边缘投放,尽量避雨,尽量投放到鼠洞口、鼠道上、下水道口、垃圾、厕所和杂物堆等鼠容易出没和活动的场所,连续投药7天,第1天全面投放,第2、4、6天查补,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并注意观察,记录鼠摄食情况,同时加强安全监督和防范,确保误食毒饵畜禽和人员及时发现,并及时送医院注射维生素K1解毒。

  (3)20xx年5月12日、11月12日,区疾控中心进行投药后鼠情调查,方法同投药前。

  灭蟑螂:

  (1)20xx年8月10日―20xx年8月25日,区疾控中心进行投药前蟑情调查,采用药激法(用0.3‰的二氯苯醚菊酯酒精溶液),按东、南、西、北、中分五个点进行,每个点调查房间不少于100间,总调查房间不少于500间(大房间按每15平方米折合1间计算),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20%,居民住户占20%(每个被调查单位的房间最多不超过15间)。

  (2)20xx年8月25日―20xx年10月31日,开展大面积投药灭蟑螂消杀活动,使用药物主要由重庆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提供,投药要求毒饵每户1小包,蟑螂侵害严重,防治范围较大的特行和居民住户,可按其实际情况核发药品,同时加用滞留喷洒药物进行加强防治,毒饵投放要求点多、面广,尽量投放在厨房的碗柜、水池、灶台、厕所墙角、抽屉、衣柜、角柜内以及煤堆、杂物堆等蟑螂易于出没和栖息的场所,药笔的使用要涂成密闭的封闭圈或“井”型,粗度达1.5-2厘米。滞留喷洒要由除“四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药方法由外向内、由上向下,同时根据防治对象采用扇状、线状和点状喷头。药液浓度要根据厂家的理论依据、蟑螂侵害程度、种类等确定,对侵害严重和发现有德国小蠊的场所要适当增大浓度和消杀次数,进行反复灭杀。要求除“四害”工作人员发放药品时要向用药单位和居民住户讲清使用方法,由专人(正常成人)保管、使用药品,在实施滞留喷洒前,要将家里的饭菜和食品、物品、厨房用具等安全收藏,避免药物污染,施药后用清水对厨具、用具等进行细心清洗干净后再使用,确保安全。

  (3)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1月20日,区疾控中心进行投药后蟑情调查,方法同投药前。

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积雪清扫工作的精神,确保市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市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市区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坚持 “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思路。以机械除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及时有效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积雪清扫清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积雪清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备足备齐清扫工具,保证人员到位,及时清除积雪。环卫园林管理局需科学筹划,周密组织确保第一时间完成全市主干道机械清雪任务。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划分,逐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区路段机械清雪后,路沿石边、人行道门前的积雪按要求时限清理到绿化带内,路边不得堆积有碍观瞻的雪堆,确保群众及车辆出行安全。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市爱卫办、绩效办、文明办、城管大队: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雪工作;市绩效办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的督导检查;文明办负责及时督促驻军、驻市各单位积雪清扫;房管局负责市区各住宅小区清雪工作;城管大队负责督查沿街门面房清雪工作。

  2、环卫园林管理局: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工商户清雪责任区域的划分;协助市绩效办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及公园、游园、广场等清雪工作。

  3、公安局交警队:负责辖区内积雪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加强交通治安管理和安全工作;清雪期间,新老城区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公交车除外);(晚上下雪后第二天,交警部门于早晨9:30—中午13:00对市区内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除雪工作正常进行。

  4、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提供降雪的有关气象信息。

  5、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居民清除背街小巷以及本辖区内无责任单位区的积雪。

  6、文广局:及时派出记者参与清雪催雪督查工作,做好舆论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除雪的浓厚氛围。

  7、工商局:南苑和虹桥工商所配合城管大队督促市区的个体工商户清除“三包区”积雪。

  四、除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严格按照划分的“三包区”责任区及第二、三责任区界线清雪;要将主干道上机械清雪后遗留在中央分割栏下,路沿石边的积雪清干净露出黑色路面和路沿石。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第一责任区清扫任务必须在停雪天亮后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二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三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2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沿石达到无积雪;人行道积雪可堆放在绿化带内,要堆放整齐、美观、拍压平整;雪堆高度不得超过80公分,宽度不超过路沿石;严禁将石块、砖块、树枝、垃圾等杂物混入雪堆;严禁使用尖锐铁器毁坏路面,规划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4、由市爱卫办牵头,会同文明办、绩效办、工商局、环卫园林管理局、城管大队组成督查组,清雪两小时后对全市清雪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五、责任追究

  1、对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单位,由市爱卫办、文明办取消“文明单位”、“卫生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2、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以及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清扫不彻底的单位由市绩效办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按清雪面积进行处罚。

  3、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由城管大队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进行处罚。

  4、北京东路(八十四户乡政府—69230部队东院墙)、文林路、文景路、奎河路、文泽路、八十四户乡路段严禁倾倒积雪,由八十四户乡政府具体管理。如出现乱倒积雪现象,由八十四户乡政府自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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