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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在现在社会,各种责任书频频出现,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责任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1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2
一、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园长负责制。
二、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讲求实效,警钟长鸣。
三、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以上校舍安全全面检查。对主体校舍(教室、宿舍)做到逐校、逐栋、逐房、逐间进行排查,对附属用房、围墙、厕所、校门等房屋也要加强检查,不得遗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乡、村领导,并按要求立即采取封闭、停用、维修、拆除等措施,确保校舍安全。遇灾害性天气,及时进行突击检查和抢险救灾。
四、加强饮食安全管理。经常检查食堂卫生和饭菜质量,做到卫生、清洁、饭菜质量好。把好采购关,不购买不洁和变质食品。注重幼儿饮水安全,保证向幼儿提供开水。
五、做好幼儿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好过路过桥幼儿接送工作。毗邻交通要道的幼儿园要在公路旁醒目处竖立“学校附近、车辆慢行”的警示牌。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雷击等安全工作。教育幼儿不参与制作爆竹,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进入不安全场所,注意安全用电,增强防盗、防毒本领。
七、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上课时间关锁校门,晚上和节假日加强巡逻检查。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八、做好安全督查整改工作。记录安状况,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九、加强安全督查整改制度。万一出现安全事故,采取积极措施补救,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尽快逐级上报,做到不拖延时间,不掩盖事实,推卸责任。
十、经常对大型玩具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排除。
十一、严禁利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幼儿。
以上各条,保证做好,如有违犯,愿接受组织处罚,所有后果由责任幼儿园承担。
主管单位:
责任单位:
幼儿园
负 责 人:
责 任 人:
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园(包括幼儿看护点)的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和安全责任,特与你园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民办园一份,中心校一份)。
1、各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县教育局,中心校安全工作文件精神,提高安全工作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管理。
2、园长是本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与各教师、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
3、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加强食品、卫生消毒、幼儿保健、园内设施等各方面安全工作。
4、确保幼儿食品在购买、烹调、贮存等环节的安全卫生。注意幼儿饮水卫生。防止幼儿就餐时发生烫伤。
5、定期检查和排除园内大小型玩具、门窗护网等各类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6、加强用电安全工作,对电线老化、电插座偏低、灯管线裸露等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排查,以确保无火灾及其它安全隐患发生。
7、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8、严禁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9、凡出现以下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你园负责承担:
①接送孩子的运输车辆不具备运输资格、校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证、营运证、车辆安全审验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出现超载现象的。
②未定期排查园内危房,以及大型玩具使用安全的。
③园内教师没有做到为人师表,擅自打骂学生出现严重后果的。④到园内的'孩子老师未尽职尽责的照看,出现孩子丢失的。
⑤未排除园内场地和玩具安全隐患的,如:操场有砖头、石块;小型玩具破损等。
⑥园内的用水和用电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
⑦园内的伙食团未做到蔬菜、肉食新鲜、清洁、卫生,每餐后未留样,出现了学生食物中毒的。
⑧未对园内偶发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没有及时灵活处理的。
校长(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4
一、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六、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七、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九、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十、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二、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三、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四、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五、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六、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xx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章)
幼儿园园长(签章)
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5
1、为保证师生安全,门卫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实行“封门”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走出校园。若有特殊情况,需填写出门登记。
2、中午不得擅离职守,若出现事故,追究门卫的责任。
3、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
4、忠于职守,不得将闲杂可疑人员(包括推销商)放进校园,如陌生人实需进校园,必须事先电话联系,得到允许,填好登记表,方可放行。
5、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门卫必须在岗,锁好大门,不得放任何人进入校园。门卫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代理人员。
校长签名:
20xx年9月6日
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书6
为了贯彻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与各民办幼儿园属地小学签订幼儿园校车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书。
一、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实行所在地区小学管理原则,各小学必须切实履行对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学校校长是该辖区民办幼儿园校车监管第一责任人,民办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是本园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园长是直接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载。各民办幼儿园必须无条件服从属地小学校长的监督与管理。
二、各校要安排好幼儿园校车安全兼(专)职督导员名单和值班时间。每周工作日幼儿园接送幼儿上下学时间,各督导员必须亲自到该园对接送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每天每辆车次的实载人数、跟车教师名单、行车状况和突发事件等记录,并将复印件每月上报中心校一次。
三、学校校长每周要到所在辖区幼儿园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卫生防疫等工作,定期进行校舍、食堂、厕所、楼梯和用火用电的'安全排查,做好各项安全记录,建立安全档案。
四、凡是幼儿园发生因校车发生的纠纷、负面报道等安全管理事件的,校长要迅速向镇中心校主要领导汇报,并亲自到场协调解决,必须使事件圆满结束,否则扣学校相应考核分数。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校长、园长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如遇雨雪大雾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校长必须亲自幼儿园监管校车运行安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指导工作。
六、积极协调督促幼儿园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单位:(公章)高山镇中心学校领导签字:
责任学校:(公章)监管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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