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1-30 11:21:40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校车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责任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车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校车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校车安全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向乙方租赁车辆作为专用校车,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乙方提供车号为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的 座 中(大)巴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车辆的车身张贴甲方认为需要的宣传标语和单位标志等,如未经甲方同意撕去标语或标志,乙方有义务按原样重制。

  4、甲方建立老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乙方必须把随车教师安全接回校)。

  5、甲方(政教主任负责校车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校车,校车司机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服从调配,乙方必须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6、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内(车内必须有学生和跟车教师),乙方司机必须为自己和学校着想,有交警检查车辆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灵活、避让,以免罚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7、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学生投诉的每次扣50元)。跟车教师另行处理。

  9、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协助跟车老师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10、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否则每次扣50元。要保持车辆的清洁。车辆卫生纳入学校正常卫生管理。

  11、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否则扣30元/次。

  12、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果出车迟到十分钟,每次扣乙方50元,旷工则扣乙方200元(因旷工另请车所须费用一并由乙方负责);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13、司机应积极配合甲方跟车教师接送学生和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否则每次扣乙方50元。遇有甲方教师进行家访,乙方司机有责任等待并把家访老师安全接回学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扣30元。

  14、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学生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15、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驾驶人(乙方)承当。若司机故意违章、造成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车主)。在正常接送学生过程中,如发生超载引起,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由甲方承担。

  16、乙方应交: 3000 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押金(详见押金收据)。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约,则甲方在合同期满之后退回乙方风险押金、反之,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甲方有权力不退回乙方风险押金及当月营运期间报酬。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1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18、接送费用按每天 元人民币计算(该费用在本合同其内不再调整),每月月底按实际出车天数结算。甲方于下月教师发工资日按实际出车天数结算营运期间报酬。

  19、乙方在甲方(学校)接送学生每学期最后一个月的营运报酬在下学期给予结算(6月,7月,12月,1月)

  20、在每学期结束后,乙方要义务为学校招生一天。

  21、乙方必须将校车提前10分钟停留在校园内,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此处填写完整的校车车牌号码)

  注:该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如遇交警、交委查车、查出与行驶证不相符或查出报废车,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一但签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注:该校车安全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校车迁入学校后,另行签约补充协议。

校车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校车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车辆所有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车安全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

  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

  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学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儿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长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园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

  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①要详细掌握学校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

  ②要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③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④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账,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尊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要确保校车每次运载幼儿时不出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⑥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药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七、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单位:xx

  中心学校单位:xx

  责任人签名:xx

  责任人签名:xx

校车安全责任书4

  一、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学校(园)校车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学校、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随车照管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校车办、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

  校车车主:

  XXX年2月15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

  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

  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学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小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内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

  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方签章:xx

  驾驶员签名:xx

  20xx年x月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6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提供车辆号为:

  (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

  (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提供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保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校车安全责任书7

尊敬的xx:

  配备校车的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幼儿园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所有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8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确保xxx中小学(幼儿园)人身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防范措施,制订以下校车安全责任书:

  一、中小学(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接着学生的车辆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各类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

  二、严格校车审批,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各中小学对本校及辖区内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定期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对未经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审核的校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校车使用证,并随车张贴校车使用证方可接送学生,否则,一律不准接送学生。

  三、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校长管理职责。一是各学校要与辖区内校车使用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提前报告制度。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进行接送学生的监督管理。每月要对辖区内的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非校车接送学生行为。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不违法行驶保证书。要详细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手中,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四、加强校内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手中,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五、要把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六、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中心学校

  责任人(签名):xx

  责任单位:xx

  责任人(签名):xx

  车辆号牌:xx

  驾驶员(签名):xx

校车安全责任书9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治办(签章) 民办幼儿园(签章)

  派出所(签章) 园长签名:

  小学(签章)

  年月 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0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xx

  校长(签字):xx

  随车照管人(签字):xx

  20xx年x月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乘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和校车公司负责学生早晨上车后、傍晚下车前及在校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学生早晨从家出发到上车前这段时间包括在候车点候车时间及傍晚下车后到回家这段时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必须提前5—10分钟将学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车点,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候车点的秩序;傍晚放学时,学生家长必须提前到候车点接学生回家。如因学生家长因故不接送学生或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三、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乘车,不得随意变更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校车定时定点发车,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站点而未坐车的,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车点秩序。

  五、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如有损毁,根据校车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六、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乘车秩序。学生乘车定点定座,等校车停稳后,列队依次上车,不随车奔跑,按序就坐,不争抢,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学生在乘车期间如果纪律不好,不听管教,或蓄意破坏车内设施,或在车内打架斗殴,经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学校有权报校车公司停止其乘车资格。

  七、如果受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校车需临时改变候车点或下车地点,跟车教师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必须到指定的'接送学生。

  八、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残疾、重大疾病、晕车等)不应坐车的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长要告知学校。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九、规定范围内的学生乘车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按规定交纳乘车费。(5公里以内每学期200元,超过5公里的每学期300元)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签名):x

  乘车学生(签名):xx

  x年x月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2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题和基础,为了确保学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嫦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根剧相关法律法规,特签定本责任书。

  1、保持接送车车况处于良好状况。要定期对汽车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2、驾驶员要尊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服用国家管制的或品后开车,严禁患有防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开车;

  3、遇见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不得强行开车;

  4、驾驶员要孰悉接送学生路线的`路况,在城镇路段上行驶时速不超过60公里,在村间路段上行驶时速不超过40公里。特别在威险路段、人群蜜集的地方要减速慢行。

  5、驾驶员要根剧乘车学生人数合理划分趟次,每趟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超载;不得违反规定客货混装;

  6、驾驶员要在每次接送学生时清点乘车学生人数,不得漏接,确保把每一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与学生家长做好跟尾。要培育学生文明乘车,安全乘车。

  7、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察;

  8、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驾驶员执一份,学校执一份,派出所执一份,自签名之日起生效。

  驾驶员(签名):______ ______镇中心小学(盖章):

  _____镇派出所(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校车安全责任书13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

  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 校车车牌号码:

  校长签字: 车辆所有人签字:

  二○××年 月 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4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职责状。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务必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职责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务必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持续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三、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职责自负。

  四、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职责自负。

  五、由于驾驶技术但是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职责自负,不能请人代驾。

  六、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个性注意行驶安全

  八、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九、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职责。

  校方签字:__司机签字:__

  __小学

  ___.10.5

校车安全责任书15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汛期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车时不得离开候车地点下河玩水,远离河道,要熟知乘车时间,不得过早候车。家长要对学生乘车前时段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三、家长必须在学生返校时将子女送到校车站点,乘校车学生必须在固定乘车地点候车。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长要向随车调度员打电话或向学校打电话说明情况。离校不乘坐校车首先要和班主任请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车管理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请假。放假时,需要接站的家长按照学校接送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接送车将学生安全送到家长手中签字后方可离开,不需要接站的,校车把学生送达车站学生下车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要及时监管学生是否回家,知道学生去向。如因路况原因迟到的.,驾驶人要立即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四、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自己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不得在校车上打闹,喧哗,更不得吸烟。要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校车管理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在途中乘载其他人员的。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七、乘坐校车学生取消乘坐校车必须要由家长和班主任沟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车管理人员取消乘坐。个别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请假,然后和随车照管人员请假。

  八、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人(签名):xx

  乘坐校车学生(签名):xx

  学生家长(签名):xx

【校车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相关文章:

校车事故安全的责任书11-22

校车安全家长的责任书11-19

校车安全责任书(15篇)01-29

校车安全责任书15篇01-29

校车安全责任书通用15篇01-29

校车安全责任书(通用15篇)01-29

校车安全责任书集锦15篇01-29

校车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01-29

校车安全责任书汇编15篇01-29

校车安全责任书集合15篇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