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9-06 18:51:17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关于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1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交通安全:

  1、保证12周岁以内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亲自接送上学、放学,高年级学生可以步行上学、放学。

  2、禁止学生乘座无证、无牌及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辆以及非客运车辆。

  3、严禁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结队外出旅游。

  4、严禁学生在公路上玩耍、嬉闹,严禁家长酒后驾车接送。

  5、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类、刀类乘车、上学、外出。

  6、严禁家长使用非客运车辆大批拉学生。

  二、卫生、防溺水及其它安全:

  1、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不买无证摊点假冒伪劣、变质食品、腐烂瓜果,夏季尽量不吃贝类海产品。

  2、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晒被褥,常开门窗。在感冒或传染病流行季节尽量少到人员聚集的地方。

  3、严禁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河塘坝游泳、戏水,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雷雨季节要约束学生外出,冰冻季节走路要小心,尽量不单独外出。

  4、不玩危险品,不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学生喝酒、吸烟、吸毒、打麻将、赌博。

  6、严禁学生到游戏厅、练歌厅、舞厅、网吧玩耍。

  7、晚上督促学生及时入睡,早上及时起床。

  8、不提倡学生随意到同学家寄宿。

  9、严禁学生随意操作或拆卸家用电器,严禁学生私自进行各种电工操作,

  家中电线、电器以及外接电源,要做到无裸露,合标准,安全,并及时更新。 做好消防工作,学生使用电热毯及电暖炉取暖,要有家长监督,及时关闭,家中取暖煤炉,要在晚八点前灭掉,严禁封炉。

  10、居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学生参入剧毒农药的搅拌及喷洒,危险品的存放要隐蔽,以免误食。

  11、严禁学生参入危险品的加工及搬运。

  12、学生身体不适,上学时要亲自向教师交待清楚进行监管,以防不测。

  13、严禁女学生起早贪黑单独外出或在有高秸作物季节单独到野外劳动。

  三、其它事项:

  1、本责任书是指学生在入校门前和离校门后家长的责任,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后果。

  2、学生入校门后,学校按国家法律依法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任务和责任。

  3、学生间发生矛盾,学生应如实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情况,严禁家长私下进行处理。

  4、本责任书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有效。

  学生安全责任书2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完小到各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让全校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公布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人人都参与并认认真真抓好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突发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则,出现失职造成事故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教学时间内严锁校门,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严禁外校学生进入校内。未到放学时间,不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出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出现学生走失或被拐被骗,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教师将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校工作条例,管好用好有关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条:从完小到各分校,必须严格实行学前班幼儿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许放行。否则,出现学生被拐被骗或走失,将由有关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配合办理接送卡的,出现学生放学走失现象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要求不办接送卡的,必须向学校写出承担责任的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庭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骗、防走、防凶、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攀越围墙或骑坐阳台,严禁攀爬树木和有危险的高处,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家长、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弹簧刀、弹绷、西瓜刀、弹子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家长将车辆(包括摩托车)开进学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立急制止停车,收缴有关凶器或危险品并及时报送学校处理。

  第七条:校园周边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发生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华西派出所(分校同时报告各村治安联防队),并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发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条:后勤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急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校园内各种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有老化现象的应及时更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值日教师或各班教师,在离校前应对电灯、门窗进行检查,是否关好。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等额处罚有关责任人。

  第十条:每天上学放学时,教师和家长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戴好安全小黄帽。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标志去左来右分向行走,严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查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教师。

  第十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行重大活动(如:春游、秋游、扫墓、上街参加公益劳动等)时,必须做到统一集合,各班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统一出发,统一行动。回校时仍实行集合、点名、统一回校。凡出现教师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外旅游或举行其它活动时,必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的将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的时间为1:50,此前的时间段由家长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返校,1:50以前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1:50进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动场地狭窄,严禁学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课间时间),严禁带有危险性质的玩具进行游戏活动,否则出现后果的将由有关责任学生的家长负主要责任。双方玩耍意外受伤等由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请全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校园安定,师生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安全责任书3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家校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危险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走读生及在校外学屋就餐的学生中午时间的安全由其监护人或校外托管责任人负责。

  二、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做好登记后方能离开学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三、学生放学后,家长应及时接走,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由此引发的不安全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四、要求孩子不要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五、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河沟、水塘等洗澡、溜冰、玩耍,出现问题,有监护人承担责任。

  六、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监护人负责。

  七、不准未满 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八、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车辆、超载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严禁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对不按规定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十、家长、学生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事故,或由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安全责任书4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家庭的幸福!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的职责,为了使学生能够健康的成长,我们学校和各位学生家长共同携起手来,“关注学生生命、关爱学生生命”,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为此,学校和各位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或过街道要小心,注意避让车辆。

  二、年龄在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上下学不准骑自行车,中学生上下学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家长要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监督学生坚决禁止乘坐农用车、载货车、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禁止乘坐有超员、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车辆。

  四、家长要和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车辆的监督,如家长发现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汇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拨打交警大队报警电话:5557122和学校监督电话:5551455。

  五、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为7:00—7:30,放学时间为11:45;下午到校时间为14:10—14:30,放学时间为17:30;学生上下学由其监护人负责接送。

  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大力配合!

  学生安全责任书5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组织和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

  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的,应向班主任联系并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13、不能统一住宿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班主任老师的自己的住处及联系方式,有事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联系。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九(1)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2)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3)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水东中学(章)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学生安全责任书6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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