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1-01-06 09:40:5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权转让协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1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__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元。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方承担。

  六、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九、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十、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__年__月__日

  受让方:

  __年__月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 股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 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

  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20xx年 月 日订立于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

  10.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 争议解决约定:

  1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协议书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xx年7月18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争议的仲裁案。

  申请人选定了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了仲裁员与因双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于xx年9月1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会秘书处原定于xx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开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因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经研究决定,如期举行开庭。申请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后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深圳分会秘书处于xx年11月20日,将该材料转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对申请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请求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辩状、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在申请人修改仲裁请求后,被申请人也未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针对该修改请求部分提交答辩意见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以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1月8日合资成立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申请人占51%股份。xx年12月1日,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申请人自愿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请人,下同)将其所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即被申请人,下同)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按以下规定的方式付清给甲方。

  A、乙方应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100万元给甲方;

  b、乙方应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250万元;

  c、乙方应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00万元;

  d、乙方应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50万元;

  e、乙方应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关合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三、甲方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20天内甲方人员撤出合资公司。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二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双方所订协议第五条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偿付尚欠股权价款人民币84万元;

  2、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94.68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在××市召开,经双方协商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人决定将其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于xx年12月9日经××省××县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依照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被申请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约支付了应付价款。到xx年6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支付110万元,按照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款C项的规定,该次被申请人应付款为150万元,故该次被申请人少付应付款40万元。到xx年9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按协议第一条第二款D项应付款50万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请人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系申请人认可的收款单位)。对xx年12月份到期应付款被申请人未能依约给付。被申请人又分别于xx年4月付款11万元,xx年1月付款5万元,另还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按照协议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权价款应偿付日2‰的违约金,即94.68万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审后,申请人变更了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偿付尚欠股权价款104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依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请人仅付转让款396万元,尚欠104万元未付。申请人于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给付股价款数额仅为84万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请人为其下属公司),称其于xx年6月28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委托××市F公司偿还××市D公司欠款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仅还欠款20万元,下余欠款20万元至今未还。被申请人此间并未代申请人付××市D公司20万元欠款。故特将原仲裁请求做了修改,偿付尚欠股价款为104万元。

  1、协议书规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申请人,实际履行130万元,该次少付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8万元。

  2、协议书规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万元,延期付款金额为7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计,违约金数额为6.3万元。

  3、协议书规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万元,逾期付款金额为1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0.8万元。

  4、xx年4月,被申请人付款11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9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29.43万元。

  5、xx年1月,被申请人付款5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4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31.2万元。

  以上五部分总计,被申请人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数额为79.53万元。

  二、仲裁庭意见

  1、关于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转让股权问题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2月1日在××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在合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以合资双方中被申请人为主会同申请人办理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履行转让股权付款。本案的股权转让虽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续,但仲裁庭考虑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合资双方自愿达成的,体现合资双方的真实意愿;且经查,合资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已经没有申请人,证明转让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已经办妥。该协议书内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该协议书未报批,主要责任也在被申请人。因此,该股权转让应继续履行下去。

  至于申请人增加请求的人民币20万元,申请人所提证据不足于证明被申请人未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资公司函提到:“根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你公司应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币150万元给我公司下属申请人”,并请合资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经营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资公司还其欠款人民币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资公司仅还欠款人民币20万元,下余欠款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本案的股权转让是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转让,E公司与申请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或委托E公司代为收取股权转让价款。E公司确曾通知合资公司将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G公司承认收到人民币20万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币20万元未收。但申请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中却说,其中有人民币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请人并未向该公司代付此笔款。经查,申请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有此约定。仲裁庭对此无法认定。因此,仅认定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应付而未付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4万元。

  3、关于违约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第4条约定,被申请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1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申请人在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修改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79.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仲裁庭认为,按申请人修改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仍显然过高,应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较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五、从实际支付日起计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3.87万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股权价款84万元人民币。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2、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3.87万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0%,申请人承担1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股权转让协议书5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 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6

  意向转让方(甲方):

  意向受让方(乙方):

  鉴于:

  甲方拥有标的公司: 的股权。

  乙方拟向甲方收购上述 的股权作为 使用;

  为方便双方商讨并促成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本意向书列明如下条款:

  1、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在标的公司现状的基础上,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包括标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认可标的公司的现状,并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的股权。

  2、意向收购的主要商业条款:

  2.1标的股权数量: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股权。

  2.2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 元人民币,该价格为不变价格。

  2.3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意向金。

  3、意向金

  3.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 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数额的收款收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乙方支付的意向金直接、自动转为乙方应付的股权转让款。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就收购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在意向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有关 股权的买卖或其他处置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或签署文件。

  3.2双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就 股权转让事宜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3.3如因乙方单方面不同意本意向书第2.2条所述转让款而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支付的意向金。

  3.4甲方对 股权不具有完整、合法、有效之出售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意向金。

  3.5如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但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完成尽职调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予返还乙方意向金。

  4、保密

  双方同意对本意向书的内容及有关本意向书的资料信息予以保密。除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机构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如本协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本条款之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5、争议与管辖

  甲乙双方履行本意向书发生的任何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终止

  6.1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

  6.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未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届时,甲方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或终止。

  6.3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或法律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或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7、其他

  7.1本意向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书7

  出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协议书8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在其出资比例范围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即 元)。

  2、甲、乙方同意在本《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签署后,乙方指代专人配合甲方办理审批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法定要求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金额。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股权转让经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甲方有权就损害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经审批机关批准同意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书9

  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____ 年__ 月__ 日于中国____市签署。

  鉴于条款:

  1、丙方有限公司(被转让的公司,以下称“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持有企合冀唐总字第 30xx年 月 8 日,经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之丙方净资产价值确定。

  根据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xx年 月xx年 月 8 日,丙方的总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元玖角柒分(小写:¥287,966,564.97 元),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35,800,000 元)。

  基于以上审计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29,900,000 元)。

  二、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款,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并本协议项下丙方75%的股权业已合法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剩余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小写:¥ 4,900,000 元),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汇入双方共同认可的账户,相关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若截至xx年03 月3 日,本协议第四条所述之协议生效的全部要件仍旧未能满足,则乙方有权要求本协议剩余条款终止履行,并要求甲方在xx年04 月 5 日之前,将业已支付予甲方的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按照乙方的指示偿还乙方;或者,乙方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 但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自xx年04 月0 日起,应当由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偿还保证,由甲乙双方确认适格的担保方、及质押物进行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事宜,由本协议双方与担保方另行签署《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约定。上述《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 利润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xx年、xx年、xx年),丙方每年必须达到如下指标:

  1、经乙方聘请或由乙方认可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上述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xx年度内,按照丙方每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xx年 月xx年平均价格的97%;上述产品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产品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丙方购买原材料,进价不得高于各材料年平均价格的 03%;上述材料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1)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外,丙方将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业务或资产。

  (2)甲方将及时向乙方通知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的任何事项,并与乙方就此进行协商。

  (3)丙方与其任何董事和员工的服务和聘用条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4)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受让任何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5)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事宜。

  (7)丙方将采取一切合法合理的措施保护其资产。

  7、甲方承诺,自上述(xx年 月xx年 月xx年内因任何质量问题而影响丙方的正常生产,则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本协议甲方承诺,原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的相关焦化项目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其在与丙方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之前的相关所有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均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甲方承诺,因甲方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而应进行的权属变更事宜、以及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属变更事宜所承担的所有税负,均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甲方保证,其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为真实并合法有效的,若因其上述投资行为有任何虚假、隐瞒或违法、违规等相关事宜而导致乙方的任何损失,则相应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本协议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并完成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6、本协议甲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

  7、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利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8、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充分赔偿守约方因己方违反任何保证所遭受、招致或支付的任何开支、索赔、诉讼程序、费用和损失。

  第十条 不竞争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并将督促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共同地,或通过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设立、开发、经营、协助经营或从事于、得益于或使用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企业或机会。

  2、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公司、乙方或在完成日前的十二个月期间里是甲方之客户或供应商的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中,征求、游说或诱劝客户(或试图征求、游说或劝说客户),目的在于向该客户发出与丙方业务相似或实质上相竞争的要约或从该供应商取得供货。

  3、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或试图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目的在于在实质上与丙方相竞争之企业或机会中予以雇用,而无论该等人士是否会因离职而构成违反合同。

  4、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向任何人披露或为任何目的使用丙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技术和商业诀窍。

  5、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以相同于或类似于丙方所使用之名称,或暗示与丙方或乙方有任何联系的名称从事经营或交易。

  6、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从事可能有损丙方之商誉的任何其他事项。

  二、上述第十条一项条款各项约定,对于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甲方及其关联方业已设立之与丙方业务相竞争或相近似的任何企业除外,但是乙方对该等企业有相应优先收购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密

  1、本协议双方均应对有关本协议的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进行披露,但按需要知悉原则,向其控股公司、董事、员工和顾问以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员工和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2、本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通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或从另一方收到的指明为保密或按其性质应为保密的所有资料和其他材料,以及有关双方的业务、交易和财务安排的所有资料, 均应由接收一方予以保密,除非或直到该等资料或其任何部分已为公众所知。此后,在已为公众所知的程度内,本款项下的义务应终止。

  3、本协议各方均应督促其员工和相关顾问人员遵守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之规定。

  4、除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本协议项下其任何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内中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就因上述事件产生的,或直接或间接归因于上述事件的任何损害、赔偿或损失,向另一方提出索赔,但是,如果上述任何事件持续超过九十日,各方应就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在诚信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以决定继续履行、延迟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3、一旦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未受影响方,并应尽其合理的努力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受影响方的履行期限应延长等于延迟履行所损失的一段时间,该段损失时间应当视情况而通过加快履行予以弥补。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交易额之 0%的违约金。

  2、上述损失的赔偿及滞纳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的生效之日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 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被发现未能按照乙方满意的方式得到履行或遵守,或在任何方面是不真实或有误导性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

  3、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通知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做出,并以预付邮资邮寄、传真或专人递送方式发送至接收方的注册住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

  1、以专人递送的,视为于送交时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视为在投邮后的3 天内送达。

  3、以传真发出的,视为于发出日送达。

  第十七条 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项下关联方,依据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年修订本)之第7.3.2 和7.3.3 条规定的情形解释。

  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成立条件满足之日起成立;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7、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 以昭信守。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余报批准备案使用。

  (此页下无正文)

  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甲方(转让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乙方(受让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股权转让协议书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收益与债务承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行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份,深圳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11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由上述协议各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即“本协议签订日”)在 签署。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 年 月 日投资成立,地址: 。其注册资本为 万元,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2、甲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目标公司股权整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现股权结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占该公司 %股权;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占该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方式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整体购买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转让价指整体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办公用品等物品(详见移交清单)。

  3、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目标公司,甲方完全退出。

  4、甲方所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姓名:银行: 账号: )分三次支付转让价款(包括定金),付款以银行转账单据为准。

  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定金。甲方负责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剩余款项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在 的十日内付清。甲方收取的定金 万元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抵作转让价款。

  第四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1、在本协议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 承担。

  2、股权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应交税款、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3、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各方因开展前期业务而发生的研究、调查、专业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各方之间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 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

  甲方自收到定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获得全部转让价款的权利。甲方各股东(包括本协议明确的股东和其他乙方不知道的实际或隐名股东)之间享受的转让款由其内部分配,乙方无权干涉。

  2、于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披露满足乙方收购目的的重要资料,包括目标公司开展经营范围内活动所需的全部证照、文件或其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隐瞒和虚假。

  3、目标公司在完全归属乙方之前的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包括股权转让登记前乙方未发现,日后产生或发现的合同义务、担保业务、应付而未付款、工商、税务及有关部门应缴费用或罚款等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4、保证20xx年度自治区建设厅监督检查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年审顺利通过。

  5、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符合本协议转让目的的工商变更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它文件。在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业务和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若需要甲方出具其他法律文件或者补充其他材料,甲方应当全力配合。

  6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款项之日起 日内将目标公司资产和权益全部移交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

  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相关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有关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 目标公司的移交和归属

  在甲方的所有股权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掌握的涉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权利(包括印章)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合法拥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财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本协议所列甲方中一个或多个股东违约,均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各股东连带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收购目标公司目的的,除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外,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不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延迟履行达到 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4、若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而非因自身一方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不视为该方违约。

  5、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时,不视为各方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6、若目标公司在未归属乙方之前,未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导致目标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股权未变更到乙方名下的,本协议自然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违约金 ;股权已变更到乙方名下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除了本协议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和专业顾问之外,不得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为 个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各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签订本协议及办理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事项,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代理人签字办理,若本人在外地的,委托手续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时生效。

  第十二条 附件(见附页)。

  附件及其注释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关文章: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热门】股权转让协议书

3.【荐】股权转让协议书

4.【热】股权转让协议书

5.【精】股权转让协议书

6.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7.公司转让股权协议书

8.标准股权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