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书

时间:2020-11-19 14:40:0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采购协议书模板锦集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采购协议书模板锦集九篇

采购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HKSC00001供方: 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满足市民对生活需求,提高生猪品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生猪(商品)质量标准

  本公司的生猪均按照中国农村七八十年代传统喂养方式,饲料均以玉米、蔬菜、麦麸、米糠等喂养,在喂养过程中绝对不含有市场上的化学饲料,其猪的检验检疫符合国家的生态猪的检验标准。

  第三条 生猪(商品)单价、总价及结算方式

  1、生猪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年底市场普通生猪价格的一倍定价执行。

  2、合同总金额:生猪宰杀前核算 。

  3、订购需预付现金: 500人民币,生猪预售后,如果乙方出现单方面的毁约,预付款甲方不在退于乙方。

  4、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宰杀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

  第四条 生猪预售后乙方可随时到甲方农场去督查生猪的喂养和生猪情况,在生猪屠宰前乙方需对自己预定的生猪进行验收和确认。

  第五条 根据合同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的生猪的宰杀和指定的配送

  业务。不包含腊肉的熏制、香肠的制作,如需要熏制腊肉和香肠制作,则需另算费用,同时公司将免费给大家提供熏制腊肉的柏树叶等材料。

  第六条:配送业务:甲方将宰杀的生猪按照乙方的要求配送到指定地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采购协议书 篇2

  供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原料名称、数量

  品名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

  金额(元)

  2、质量要求:

  3、加工原料及生产工艺:

  4、包装:

  (1)原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同行业标准并有利于安全运输需要进行包装。(具体可根据原料性质明确写明包装要求)

  (2)包装说明(包装材料及包装方法等的说明):

  5、运输方式、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1)运输方式:

  (2)乙方须在年月日前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标准、原料规格进行交货。(3)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4)交货方式:

  6、验收标准和方法:

  (1)卖方应随货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买方备查。(2)本合同原料需现场验收合格,不需复检□;

  本合同原料需现场取样复检合格□。(可进行选择性删除或增加)

  (3)买受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原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则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口头)异议,并有权拒付货款。

  (4)供货方在接到买受方书面(口头)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如乙方逾期不处理,则视为供货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8、违约责任:(需根据实际谈判谈判进行适当删减和增加)

  (1)供货方提供的原料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方可以要求退换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供货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原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其他约定:

  (1)买受方中途变更原料采购数量的需提前___日通知供货方,供货方按买受方书面通知更改,双方互不视为违约。

  (2)供货方应严格按照买受方要求的原料质量和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品。否则,买受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3)供货方须按买受方要求提供产所提供原料的相关合格证书(要根据实际采购的原料由对方随货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等):

  (4)如因供货方提供的原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给买受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供货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并在事发之日起通知买受方。若供货方在事发后内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买受方有权终止合同。(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10、纷争解决: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约定向买受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方:__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采购协议书 篇3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需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一

  部。

采购协议书 篇4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3、。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采购协议书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满足生猪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明细

  1、产品的名称:2、数量:

  3、单位:4、计量方法:

  5、产品价格: 6、总货款:

  7、交货期限:

  第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 %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价值的 %,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

  3、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应甲方无正当理同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约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款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因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抭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相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方: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加快中国医疗器械现代化,为广大用户提供质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宗旨,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ap-15型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

  甲方是乙方提供的电动充气泵的外购厂商。

  二、合作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使用期限为贰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续签合同,另行签定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

  乙方在使用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可以批量或零售的方式采购电动充气泵。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每年提供对乙方销售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

  2、 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产品培训教材。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动充气泵相关宣传资料。原则上按提货套数给乙方配备资料。若有重大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报告申请额外支持。

  4、 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乙方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6、 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7、 甲方认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

  8、 甲方电动充气泵价格变动应提前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完成本协议的经营指标。

  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的电动充气泵,不得降价或提价销售(零售价不得低于88折/套,展会价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发价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违反上述价格体系,将对采购处以罚款直至取消其采购资格。

  3、 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4、 全面负责用户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甲乙双方发展的用户。

  5、 积极协助甲方产品升级,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6、 乙方有责任搜集甲方产品在当地盗版的有关信息,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甲方打击盗版活动。

  7、 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时能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六、订货、结算与退货:

  1、 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发货请求。

  2、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件后对乙方发货。

  3、 乙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以每天订单货款的2‰罚金进行处罚。

  七、供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5个工作日内发货。

  2、运输方式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货或采用邮寄方式,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7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品名:

  2.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

  3.项目数量:

  4.预算金额: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编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3.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4.解释竞争性谈判文件;

  5.落实开标、评标地点;

  6.编制评标办法:由乙方根据项目特点起草评审办法,由甲方最终确定评审方法;

  7.抽取专家,在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谈判小组;

  8.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9.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

  10.组织评审工作;

  11.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12.发送成交通知书;

  13.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1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乙方督促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协调处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16.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属于招标程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答复;属于商务和技术问题的,由甲方负责答复;属于评审问题的,由评审小组负责答复;

  17.确定成交方法;

  18.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博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及保存管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5.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甲方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和监督人员必须出具授权书,并写明参加的具体人员姓名。

  6.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必须出具授权书。

  7.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9.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自签订委托协议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谈判文件的编制,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应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9.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六、有关费用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低值易耗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供所供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办公用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无条件退换物品。

  3、乙方所提供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用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采购协议书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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