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文锦集七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代持协议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1
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
(1)代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2)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D)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1.代持关系
1.1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 %的股权即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
2.股权代持
2.1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2.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2.6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2.7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3.代持关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3.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4.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其他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5.2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5.3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5.4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5.5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5.7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举例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5.8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代持人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后附)
【股权代持协议签署页】
兹证,本协议经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页所书日期签署。
委托人:举例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2
甲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人民币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公司注册资本的XX%,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时间:20xx年X月XX日
2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XXX
注册号: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住址: 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X__公司人民币XX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X注册资本(XX注册资本金为XX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XX,在XX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XX股东身份参与XX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XX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XX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签字按印): XXXX
乙方(签字按印):XXXX
20xx年X月XX日
3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资设立※※创投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享有※%的股权)的名义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并代为行使出资人或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
委托事项为与公司股东身份(含公司设立前的出资人身份)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设立公司、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负责的`全部事宜。
3、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注销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办理。
4、乙方需行使、履行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义务时,应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并依据该授权进行办理,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5、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授权时,乙方均不得对其所代持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若因以下行为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三、乙方协助甲方处分股权的义务
1、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权及与该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2、甲方对自己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四、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以及与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通报。
五、费用负担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六、收益归属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或股权处置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因本协议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或股权处置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一切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或直接交由甲方,否则,依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按日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投资风险承担
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
八、代持报酬
乙方免费接受委托代甲方持有股权(出资)并办理相关事务。
九、协议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书;
(2)10日内,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的一切权益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1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书;
(4)解除协议的预通知书和正式通知书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书;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十、保密责任
1、双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对方的、公司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2、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对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十一、特别事项
1、甲方可通过乙方决定/参与决定公司的一切人事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协助;
2、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实际出资人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主张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签约时间: 20xx年X月XX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3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4
甲方:乙方:
性别:性别: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文书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地址:
指定账户账号:指定账户账号:
指定账户开户行:指定账户开户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义持有甲方对XXXXXXX公司1%股权相关事宜(代持股事宜)达成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
一、XX公司概况:
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XX持股XX%、XXX持股XX%、XXX持股XX%。
二、名义持股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对XX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对公司的名义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出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持有的XXX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份额1%)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但其对相关股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
2、甲方、乙方已确认并知晓XXX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名义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作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最终承担者。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在期满前三日)内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按照股东会决议事项在相关决议规定时间期满前三日内履行货币给付及行为给付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所参与表决的股东会决议事项除外);如因本条约定及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公司股权(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
6、甲方在发现乙方未诚实履行代为持股人义务的,后者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7、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参与公司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参与投票、参与表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等以股东名义参加的商事活动)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认可。
8、甲方有权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甲方决定将公司股权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的完成股权转让;乙方须无条件的配合甲方签订、办理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续;涉及到股权对外转让时,乙方应在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及相关所有会议及表决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权对外转让的事宜;甲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和收益,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红利、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因为担任名义股东而获得任何报酬。
乙方承诺将其代持股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及权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诺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内将该收益划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10、甲、乙双方的风险确认及分担方式:
甲方虽系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即名义持有人)承担。
11、保密义务:
双方对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项的规定按期将出资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货币给付义务及行为给付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单方面转让、出质的,或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5万元的,乙方应当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五、合同的解除:
1、双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3、在乙方决定不再担任名义股东时,乙方须至少提前90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转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或参加本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公司股权转让、出质、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者对外进行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因纠纷产生起诉过程中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双方确认过的在签订、履行、解除本协议过程中及诉讼、仲裁过程中各类相关文件、通知书、函、委托书、补充协议等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邮寄凭证显示一方收到文书时视为送达成功。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视为送达成功。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1: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2: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1、丙方2下合称“丙方)
鉴于:
1.丙方1、丙方2为XX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合法有效股东,其中丙方1持有【】%股权,丙方2持有【】%股权,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年【】月【】日,甲方、丙方1、丙方2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协议》,约定丙方将目标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3.因其他原因,甲方有意通过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于目标公司20%股权,乙方成为该20%股权的名义持有人。
鉴于上述情况,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现就由乙方代持甲方于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即XXX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或者恢复变更为目标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和配合。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所进行的任何表决行为均无效。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其他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其他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捌份,协议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1:丙方2:
签约时间:年月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权。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 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 附 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权行使作为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的权利。
委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除股权处置权、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将其股权转让
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委托人:____
受托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7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部分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1.5如果出现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权而需要承担这部分股权对应的任何法律责任和风险都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资对应的股权,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履行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代持股份项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若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经知情,并且许可其行为承认甲方的股东身份。(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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