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7-13 19:27:2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代理合作协议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作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理合作协议书15篇

代理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乙方:山东大华城市品牌发展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升景区知名度,延伸景区的市场半径,开发济南旅游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选定乙方为 济南 地区营销代理商,负责本地区旅游客户的开发、引导、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在济南地区代理商的唯一性,所有涉及济南地区的营销活动均有乙方负责,乙方可以以甲方地区代理商的名义在济南开展工作,在营销政策上给予乙方必要的倾斜;

  3、济南地区所有旅行社发往景区的团队都必须持有乙方指定旅行社(济南华育国际旅行社)出具的派团单方能享受门票优惠价格,甲方不得接受旅行社单独发团;

  4、甲方根据乙方建议在合适的时间,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有关景区的形象广告、活动广告,并不定时做促销工作,促进市场影响力,为乙方在旅游市场上提供必要的外围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

  5、乙方合作期间须加强对甲方的宣传力度,主要是通过相关媒介在客源市场上的宣传和同行之间的信息沟通;

  6、乙方负责在济南地区为甲方开通景区直通车,并确保直通车的正常运作;

  7、甲方负责在景区现场做好对乙方客户的服务工作,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收集乙方返回的意见并及时做出反馈等;

  8、甲方授权乙方在济南地区及乙方自有网站代售景区门票,并给予政策优惠;

  9、甲方在旅行社价格政策基础上给予乙方20%的折扣作为乙方在济南地区的代理佣金;

  10、乙方根据需要组织济南旅行社到景区进行参观考察,考察人员凭济南华育国际旅行社确认件以及有效证件(经理资格证或导游证)入园,甲方要对旅行社踩点提供必要的支持,为考察人员提供导游和餐饮等服务;

  11、甲乙双方约定在20xx年度乙方应完成 人的销售任务;

  12、乙方根据和甲方的协议可以享受由甲方提供的组团旅游量返政策,量返标准以及执行办法见附件;

  13、甲方制定的济南地区《旅行社价格优惠政策》所涉及的条款将作为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应。

  14、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至。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大华城市品牌发展中心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济南地区《旅行社价格优惠政策》

  1)团队政策

  2)散客政策

  3)散客票价格

  4)网订价格

  5)餐饮价格

  6)住宿价格

  7)导游消费返佣

  8)年终返利标准及政策

代理合作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前提说明

  1.本协议用于双方合作举办的《****》推广课程(以下简称“课程”),课程服务对象为产值在5(转 载于: :课程协议书)00万元以上的企业老板、股东和高层管理,且老板必须亲自到场。

  2.乙方有义务确保会场老板人数达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自行撤离,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课程价格,不允许低价或打折扣卖出,一经发现,扣除所有课程保证金。

  二、合作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课程,采取的合作方式为以下种

  (一)A级代理商:报名参加全部课程,购买至少5万《****》课程门票,另需缴纳保证金1万元;

  (二)B级代理商:报名参加了《***》课程,购买课程门票10张以上,另需缴纳保证金 2万元;

  (三)C级代理商:未参加《***》课程,但拥有资源,可组织老板学员专场。

  三、费用问题

  1.利益分配:根据代理级别,选择第种分配方式

  (一)享受所推荐学员所有“??????”课程**的提成,可以成为公司合伙人,

  (二)课程门票费用**00元/张买入,**00元/张卖出,即享有提成**00元

  2.乙方负责收取学员或企业的培训费元,并对收费数额的真实性负责。 3.费用支付: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课程保证金汇至甲方帐户,余款在课程结束当日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3.差旅事项:甲方收到乙方课程订金后,经双方商议预留培训档期;开课前 ,明确培训细节及行程事宜。会议及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权责

  1.培训课程是由甲方自主研发的,甲方拥有该课程的知识产权(包括文字讲义、课程声像、宣传资料等)。甲方对课程进行改进及版本升级,同时对改进部分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2.甲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协议义务,根据学员培训需求及参训学员具体情况,做好课程的设计,保证授课质量。

  3.甲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损合作方声誉的言论,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4.甲方对在提供培训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和客户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甲方发现乙方有违本协议规定,有权随时撤离会场。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代理甲方的课程,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推广落实,并就相关事宜与甲方经常保持沟通。

  2.乙方协助甲方讲师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在开课前三天将已确认参加培训人员调研资料提供给甲方,便于甲方做好课程内容调整工作。

  3.乙方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食宿安排、落实培训场地,并负担相关费用。

  4.乙方负担课程期间培训师、助教食宿及来往差旅费用。

  六、培训安排

  1.邀约20位老板以上,培训标准时长为每期小时;邀约50位老板以上,培训标准时长为每期2天,培训时间约14小时;

  2.具体开课时间及细节问题,双方至少提前天商议并以《培训事宜确认书》确认。

  3.乙方负责组织培训及维持现场秩序,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备,如投影仪等。

  4.培训场地要求:活动桌椅,岛式摆放,便于老师和学员行走;具体布置方式双方要提前沟通。场地其他要求: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所签订的一切协议和产生的所有信息资料妥善保存,并负有永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同时,双方应当促使本单位相关人员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资料,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培训过程中如要进行录音、录相或拍照,需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许可。有关培训的任何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培训和商业行为。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地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将本协议中的课程体系复制改编后用于商业活动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不少于 10万元的违约金。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向任何一方赔偿。

  3.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的到期或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已对另一方发生的权

  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协议承担的续存的任何义务。

  九、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协议内容,至少应在开课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作相应更改后持续有效。

  十、争议解决方法

  1.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十一、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2.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甲方:乙方:

  签字: (盖章)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3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1.2本协议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3.5除本协议第六条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责任

  4.1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4.3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4.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0.1%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代理进口货物价款、进口代理费、通关及其支付和结算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5.2进口代理费、进口货物货款及税款支付结算办法详见附件一。

  5.3如需乙方代垫货款、代开信用证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额货款、税款及代理费前,货

  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4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6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60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7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0.1%(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六条货物运输、交付、验收以及风险的承担

  6.1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深圳货仓,然后再由深圳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输费用的承担按附件一的约定。

  6.2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7乙方可以委托其在香港的关联公司代为在香港付款及/或收货等。

  6.8乙方已为每批进口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保险期间从乙方收到货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签收时即终止,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甲方应在货物签收前仔细检查,如有异样应及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图片、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异常情况。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9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7.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7.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7.5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应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受到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甲乙双方签章方为有效。

  8.2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账款、财务。甲方应当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核对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15日未能清退货物和货款,乙方有权按货物价格百分之五(5%)收取仓储费。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30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可以处理商品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处理该商品的费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损失,甲方均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因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代理进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进口代理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乙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并不影响乙方以后强制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9.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该等损失。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不受任何影响。

  10.2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在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以外所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

  10.3对于本协议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

  10.4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不受有效期限制;本协议附件一有效期届满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延长有效期或变更附件一,协商不成的,本协议终止。

  10.5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被撤销或解散时,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由其接收方承担。

  10.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0.7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或与第三方另有约定与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及第七条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0.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责任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

代理合作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电子商务外包等事宜签署一下合作协议。

  1、业务代理合作内容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收费标准的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销售佣金比例的佣金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二、合同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负责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甲方承担与客户履行合同时所有费用。甲方按照与客户约定,收到客户基础外包服务费以及销售佣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客户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与客户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与同一客户及同一客户代理人签订同类业务合同,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以乙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身份对外时应积极维护甲方声誉、及形象。乙方应积极协同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乙方代理收取甲方与客户相关费用,但不承担无法正常收取费用造成的连带责任。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客户合同期限内以及续约合同中提取约定比例的佣金。甲方与客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需要甲方对客户进行相应退款或赔偿的,乙方需在已收佣金范围内按照比例及时退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甲方不与乙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付给甲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3、甲方对乙方佣金支付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4、乙方对甲方应退还佣金,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基础服务费标准、基本佣金比例等以附件形式呈现;客户归属以附件形式加签客户归属确认书。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在 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杨增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代理合作协议书5

  甲方: 深圳市宇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同意乙方做区域宇宙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见附页一。

  2. 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3. 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20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汇款银行资料见附页二。

  4. 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 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宇宙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 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一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一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 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警告处罚1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 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 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服务条款见附页三。

  11. 协约期限从二零零五年月日起到二零零五年 月 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 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 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 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莲塘港莲路第七工业区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代理合作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一、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预付款还没有使用完,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最低资金限额款项后(实际业务金额将重新以直接客户价格计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授权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互动空间"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互动空间"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乙方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四、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乙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五、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

  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六、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七、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等。

  十、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7

  协议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的优势,通过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在 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区域内及 铁路 系统内排他地销售甲方XXXXXX专利产品 及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甲方就其拥有专利的产品,独家授权乙方在 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区域内及 铁路 系统内进行销售。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乙方外的第三方或自行,以任何名义在上述区域和系统内以任何形式销售合作的专利产品。

  2.甲方可根据产品的市场反应和销售状况,在乙方达到的情况下,委托乙方进行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和成品的组装等生产工作。双方采用“甲方以技术入股、乙方以资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产品范围及价格

  1.合作产品指甲方生产的使用了甲方所有的专利技术的

  2.双方合作产品的价格按上表中的合作价格确定,甲方应当按上述价格保证供货。甲方不得单方提高合作价格,或以任何方式拒不供货。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合法拥有专利权、 品牌的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2.甲方生产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作区域内的地方标准及甲方企业标准。并提供合作产品的合格证、专利证明等标志、标识。

  3.在合作期限内,甲方独家授权乙方在合作区域和系统内销售甲方产品。

  4.甲方对产品进行符合产品运输、储存要求的包装;提供运输服务;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销售行为进行监督。

  6.甲方有权取得乙方支付的价款。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乙方保证在授权区域和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须集中力量,尽快在合作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产品销售。

  4.乙方有权在合作区域内发展下一级的代理商。

  第五条 订货及供货

  1.乙方有订货需求,可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按乙方订货通知要求发货。

  2.甲方应保证有充足的货源储备,乙方订货量在金额在 (含)以下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 小时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乙方订货量在以上或订货金额在 以上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

  第六条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运输服务,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完成交付。乙方订货数量达到或金额达到,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交货地点以乙方订货通知为准。

  甲方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第七条 售后服务

  产品的售后服务由负责。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实施代理销售行为的;

  (2)拖欠甲方货款达到 万元且超过 天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合作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有争议,遭到投诉或起诉;

  (2)不能以合作价格向乙方供货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授权其他代理商或自行,在合作区域或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金额的%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支付甲方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且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有关债权及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议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一式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附件:1.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甲方专利权证书(盖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代理合作协议书8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兹有甲方现有资金_________万元,为了资金投资理财,现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下,对需要资金周转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扶持,对此在甲方每发生业务过程中,对资金的投入的运转风险和回收风险特委托乙方进行调查,故双方对此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完全自愿的原则,依法订立如下协议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双方共同的合作关系为代理服务关系,在整个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及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甲方自己的关系业务,在资金投放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理财、投资咨询报告。

  2、负责甲方自己单独产生的投资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负责甲方自己单独业务签订合同的指导或代理甲方与客户签订投资合同。

  4、如乙方在投资风险考察完后有大额度值得投资的项目可以邀请甲方共同投资(以合伙或股东身份投资)。此种情节所有的投资股东风险及利润共享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收费

  1、在甲方的投资业务需要乙方作投资调查并出具书面理财咨询报告的每月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费用。

  2、按甲方的服务要求,仅要求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代为指导或代为签订投资协议并负责投资资金回收非诉活动的(无论债权是否实现)每月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费用。

  四、涉诉清收

  无论甲方的什么方式的投资,如出现没有收回投资成本的,须涉诉主张权利,必须委托乙方或乙方指定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其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或按同行业协议收费并另签订诉讼代理合同。如有违约支付乙方违金_________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公证处存档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9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为家长解忧,为学生负责的精神,经协商决定由乙方利用自身的信誉和地域网络优势为甲方组织招收部分夏令营营员。为保证活动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在______地区招收______素质拓展特训营学员。

  二、双方责任

  1、______素质拓展特训营活动内容由甲方制定并经乙方认可,甲方按照活动流程执行,保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乙方应始终维护和提高甲方的声誉,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形象的活动。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生委托书,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关的宣传材料。

  4、甲方为保证乙方代理工作顺利进行,向乙方提供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

  5、乙方接待来访咨询报名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应做到热情周到、实事求是、准确清楚地答复有关活动情况,严格按照甲方特训营流程内容宣传,不得夸大其词和乱许诺,否则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营员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并贴好照片,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自负。

  三、活动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四、活动收费和结算方式

  1、第一期每位营员收费______元,其中包括营员到京后训练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训练等基本费用。另,每位营员赠送特训营证书和光盘各一份。其后每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再定。

  2、结算方式

  (1)提前______天预付预付总费用的______%。

  (2)接团之日按照实际人数结算,付清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违反协议的内容和标准;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无故违反协议约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当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特殊情况或预测有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延期活动计划。

  4、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

  (2)甲方在活动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免责任。

  A、对活动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由于营员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甲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并没有造成损失。

  六、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10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郑州富士康科技集团)委托乙方招聘短期工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委托招聘合作协议:

  一、委托招聘合作期限:20__年11月20日至20__年3月28日

  二、短期工协定工作期限:30——45天之内

  三、甲方的责任:

  1、乙方所推荐的人员,在20__年元月27前,不超过当日,在体检合格、身份证件合格情况下甲方保证全部录用。否则甲方承担乙方推荐人的车费住宿费等损失。

  2、甲方须保证短期工与正式工一样,同工同酬。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资,不得与正式员工有所区别,并报销员工的体检费。

  3、甲方必须保证不得分配员工从事对身体有害的工作、高危工作。否则员工有权拒绝上班,并有权向甲方索取相关赔偿。

  4.所招募员工住宿八人间,上下铺,独立卫生间,独立洗浴间,有空调,每层楼都有多个饮水机,有热水。

  5.所招募员工底薪1800元,每小时工资:1800/21.75/8=10.34元,平时加班1.5倍工资,双休日加班2倍工资。法定假日3倍工资。夜班津贴每天5元,有过年奖金(各部门不同)。月综合工资2500-3500(除去必备的花销)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员工入职时间不能超过20__年元月27日,否则因时间延误而不能入职而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所招募员工工作时长不低于协定的工作天数,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发生人为不可抗因素除外)。

  3、乙方必须保证所招募工作期间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4.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将以本公司名义所招募员工转让给他人,乙方将赔偿甲方以及所招员工出现问题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工资费用

  员工入职后甲方保证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把代理招聘费全部打给乙方:每人:元。(按照实际入职人数计算)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可以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11

  制造商:

  销售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全国范围内与甲方合作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合作形式有如下两种情况:

  1、由乙方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设备价格与用户进行洽谈,甲方只在技术方面进行配合。

  2、由乙方给甲方提供用户需求信息,然后由甲方进行跟踪洽谈。

  二、 质量及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 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是以系统及工程的方式来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项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与用户商谈的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 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按照合作形式进行负担,具体如下:

  一、甲方提供发票, 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一条的情况,甲方负担乙方及客户到达甲方后的实地考察、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其余如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招标投标、广告费用、商务运作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由乙方承担。

  二、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二条的情况,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 提成费用与结算

  乙方的提成比例:以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合同时产品定价为基数计提,属于本协议第一款第一条的情况,按___%计提;属于本协议第一款第二条的情况,按___%计提,甲方按收到设备款后,于2日内将乙方提成款按收款比例打入乙方账户。

  六、 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全国范围内甲方产品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两次(无偿)对乙方用户技术交流;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培训。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壹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维修服务。

  5.根据乙方代理的规模,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说明书、技术及维护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七、知识产权

  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的有关证明文件。

  八、协议期限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

  2 距协议到期日45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

  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 关于协议终止

  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3) 合作期满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九、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加斧章并签字传真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理合作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区域_____________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见附页一。

  2.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_____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汇款银行资料见附页二。

  4.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宇宙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一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一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警告→处罚_____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服务条款见附页三。

  11.协约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_____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_____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加盟经销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经销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销售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经销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一次(无偿)对乙方用户技术交流;一次以上,甲方技术人员所发生的差旅(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收取300元/天技术服务费。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培训。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5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维修服务。

  5.根据乙方经销区域的规模,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说明书、技术及维护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6.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或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同类产品,并造成甲方产品市场价格混乱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并从取消之日起不再承担对该经销的价格和其他支持。

  7、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经销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经销的产品。

  (二) 乙方: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授权范围内需经销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乙方在本合同授权区域内为甲方唯一加盟经销商,甲方不得有其他经销商。乙方除甲方产品外不得再销售其它任何可能与甲方类似或存在竞争的产品。

  4、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经销的甲方产品。

  5、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其经销的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的同类其他制造厂商的产品。

  6、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制订销售价格,不能造成甲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混乱。乙方保证不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产品。

  7、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所经销区域的市场情况、用户使用报告、该区域内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活动等信息。

  8、乙方不能对终端客户承诺超出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范围的额外技术承诺,如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9、如因配合乙方之项目工程变更,进而造成甲方人工、材料成本增加时,由乙方补偿相关费用。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进行超出经销产品销售行为的其他各项经济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质量保证

  1,甲方提供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做换货处理,如双方对质量缺陷或质量责任有异议可协商解决。

  2,维修承诺及维修服务

  保修期:_________

  保修范围除外:人为故意或过失导致损坏,如经销商或用户安装,检测,操作,维护不当或自行拆卸和检修所造成的损坏;无保修卡,保修卡涂改或保修卡过期;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第八条、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第九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有关经销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5、乙方在和甲方签订代理协议后,有权在正规场合,正规途径使用甲方所持有的“韩尚地暖”商标及相关标识。

  第十条、合同变更,终止,解除及续约

  合同变更:

  1,本合同签订后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

  2、甲方在合同签定半年后,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具体项目或测试点项目存在,甲方有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合同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 另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但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经销甲方产品销售、广告宣传和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等。 合同续约:

  2、距合同到期日45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出现擅自跨区域销售,与甲方其他的产品经销商进行恶意竞争和窜货行为或有本合同第五条二款3,4,5,6项等任意一种违约行为,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单位供货单价x供货数量x3倍),同时甲方终止乙方的产品经销权。

  2,乙方仿制或委托第三方仿制甲方产品,或以其他同类产品假冒甲方产品,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产品经销权,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仿制,假冒产品单价x仿制,假冒产品数量x3倍).

  3,因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或解除事项出现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所收乙方的加盟费,信誉保证金均不退还,甲方有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关系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区域_____________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见附页一。

  2.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_____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汇款银行资料见附页二。

  4.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宇宙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一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一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警告→处罚_____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服务条款见附页三。

  11.协约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_____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_____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

代理合作协议书14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XX1020》(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新快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快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新快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新快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8与新快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9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0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新快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新快网络相应损失。

  3-1-12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XX1101》和《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湛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理合作协议书15

  甲方:(雪花啤酒经销商)(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雪花啤酒分销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积极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雪花啤酒”系列产品事项,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1、产品名称:雪花啤酒(以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中的名称为准)。

  2、要货数量:乙方在协议期间,每次要货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订货单,经乙方确认填报的要货数量为准。

  二、产品数量: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2、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乙方应书明提出,经甲方书面签章或负责人签名确认后。给予退货或调货。

  3、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三天内负责将货物送到甲、乙双方确认指定的乙方仓库。

  四、结算方式:

  现款现货。

  五、其他约定:

  1、销售区域: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干冲区域的分销商,乙方在该区域内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不得跨区域或者低于甲方指导价(详见报价报)销售。如果乙方跨区域销售或者低于甲方指导价销售,经甲方认定后,可视为恶意冲货,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按雪花厂方串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罚款50元/箱)。

  2、退换货:甲方承诺所有离保质期不低于两个月的甲方产品,均可根据乙方要求给予乙方退货或换货。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将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如发生经济纠纷,其诉讼管辖权归属甲方当地法院。

  七、协议有效期限:

  自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便可生效。

  九、销售奖励:

  乙方如每月销售1500箱以上。甲方可给予奖励赞助,每件奖励1元。如每月销售1500箱以下,甲方可给予奖励赞助,

  每件奖励0.5元。如每月销售700箱以下,无任何奖励赞助。

  甲方:乙方:(雪花啤酒经销商)(雪花啤酒分销商)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工行账号:传真: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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