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统筹业务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6-17 13:11:4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理赔统筹业务合作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理赔统筹业务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理赔统筹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共同发展,实现共赢,双方就相关业务合作达成意向,在北京签署本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强公司理赔服务网络建设,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委托乙方处理部分出险案件的理赔工作。

  委托内容如下:

  1.出险案件的查勘、定损、复勘;

  2.出险案件人伤损失调查;

  3.三者物损勘查;

  4.疑难案件调查;

  5.法律允许乙方从事的其它事项。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1.甲方在其承统标的发生事故后,调度乙方人员进行车物的现场查勘、损失确定工作以及受伤人员的医院查勘。甲方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统筹人、报案号码、统筹类别、已知事故情况、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及联系人等)告知乙方,并明确委托内容、工作要点以及特殊要求。

  2.乙方进行相关工作期间,甲方如对委托内容有新的要求,应与乙方积极协商,在协商意见统一的基础上乙方须按照甲方新的要求调整工作标准。甲方有权对委托给乙方的出险案件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给予积极配合。

  3.甲方在收到乙方每月提交的《委托案件月报表》后,经审核后应及时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甲方有权根据被委托出险案件的处理时效和质量支付相关费用。如果被委托案件完全达到甲方的关于出险案件的时效和质量要求,甲方按照协议规定支付乙方全额费用;如果被委托案件未达到甲方的时效或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扣除该案件费用的50%。

  (2)对不属于统筹责任或被统筹人中途放弃索赔的案件,经过乙方人员的处理,且达到了甲方的时效和质量要求,甲方仍应按照本协议就合作价格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在说明相关原因之后,甲方有权就个案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但应支付乙方为进行该个案的委托事项已经付出的相关费用。乙方须及时移交案件资料,并协助做好案件的后续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全面优质服务,处理好甲方和被统筹人的关系,确保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事故标的评估、勘验、鉴定、定损等业务资质的单位,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保持其相应资质。

  3.乙方须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建立服务网络和配套的管理制度,按照合作工作规范的要求保证被委托案件处理的时效和质量。

  4.乙方处理甲方委托案件的相关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乙方保证考核不及格人员不能处理甲方的委托案件。

  5.甲方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时,乙方须及时给予解释;必要时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6.乙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以及未经甲方授权的内容、相关资料、客户信息,要严守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乙方应每月五号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委托案件月报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委托的事宜转交任何第三方处理。

  四、合作区域

  指定区域:北京、河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福建、广西、甘肃、广西。后续有其他机构开设完备后,再行报备开通业务。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有违反以下规定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按照费用标准减半或拒付费用;如果性质恶劣且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保留向乙方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向被统筹人或第三方做出任何拒绝补偿决定或补偿承诺,造成甲方的品牌形象受到负面影响以及扩大甲方补偿款支出的情况;

  2.乙方有接受事故当事人的吃请、馈赠,以及有违公平、公正的不当交易等情况;

  3.乙方伙同修理厂、被统筹人等做车险虚假案件进行骗赔,经核实属实;

  4.乙方处理委托案件时擅自超出甲方授权范围,且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

  5.甲方接到客户对乙方就服务态度、理赔时效等方面的有效投诉的情况;

  6.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未能依照本协议的规定提供服务的情况;

  7.乙方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情况;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受委托的相关事宜转交第三方处理的情况;

  9.乙方存在向客户直接收取委托处理费用的情况。

  六、委托费支付方式

  1.委托费用每月进行一次结算,甲方在下一月的10日前将委托费用支付给乙方。

  2.查勘定损案件的价格按如下标准计算支付(见附表1-2)

  3.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向甲方收取委托费,并向甲方提供收费发票。

  (1)本价格包含乙方为甲方处理案件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就案件处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收费标准如需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若案件较大,需要多次定损,委托费用根据个案特殊情况可上浮30%。拒赔减损案件,由于乙方调查等原因,产生拒赔减损的,给予奖励,非乙方原因,不予奖励。委托费用可以按照拒赔减损额的20%计算后支付。

  说明:

  (1)统筹人委托案件,委托费=R1×费率+R2×费率。R1为经过乙方评定后,确定的合理损失和费用的金额乘以上述A~H分级费率,R2为通过乙方工作后拒赔的'不合理、虚假或不属于统筹责任的损失和费用金额。

  (2)在委托业务中所支付的交通、差旅和其他杂费由委托人据实另行支付。

  (3)定损金额未扣除免赔额及残值。

  (4)拒赔减损案件按实际损失金额或补偿金额的20%收费,或另议。

  (5)委托处理残值,按处理后的损余物资价值的5%~10%收费。

  (6)对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规定限制或专门资质要求的行业或专业,或需要专门设备、手段和检测技术,或需专门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的项目,或需要专门技术专家提供技术帮助的案件,其检测、鉴定、专家咨询和技术服务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由委托人据实另行支付。

  (7)对于检验、清点或单证核实工作量特殊,需要投入的人力、时间特别大的案件、高难度、特别复杂或高技术工作,收费标准另议。

  如有其他地区案件委托,双方再行协商解决。

  七、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每次顺延期限均为一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以最大的诚信原则予以履行,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八、其他事项

  1.每合同年末甲方对与乙方的合作情况作综合评价,甲方将根据评价结果对次年的合作做相应调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本协议以及补充协议规定的事项,甲乙双方也可协议变更。

  3.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诉讼解决。诉讼地为本协议的签署地。

  4.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的正本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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