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2-05-27 10:51:4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出资协议书锦集七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资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资协议书锦集七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出资协议书 篇2

  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投资经营项目: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壹佰万元。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及手机网络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产品画册、包装、标识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办公用品、百货、服务器、电脑配件批发、零售;

  第三条:法人及运营:

  公司注册法人由 担任,公司由乙方管理、运营。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利了解乙方运营项目及运营情况,有义务向乙方提出运营建议,积极支持乙方运营工作。

  2. 甲方为乙方出资万元现金作为公司项目启动资金(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及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注册资金(公司注册结束后归还)。

  3.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每年贰拾万元人民币的利润分红。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七条:协议解除:

  1、 一方双方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运营,则本合作协议自动中止,直到恢复正常运营为止。

  第九条:其它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及乙方各持一份。

  3、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年日止。

  4、 本协议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签订续约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出资协议书 篇3

  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出资均为现金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第四条 出资时间

  各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组织与人事安排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监事由丙方委派。

  4、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自己担任。

  除上述岗位之外的涉及公司中层(包括财务负责人、采购销售负责人等部门主管级别)以上岗位人员需经股东会半数同意方有效。

  第七条 公司的增资等相关事项

  公司设立以后,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增加,但在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增资的视为放弃增资。新增加的注册资本根据所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金额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交付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其他方除可主张违约金赔偿外,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资协议书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

  (1),现住,身份证号码。

  (2)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3)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4)团体法人编号为。

  (5)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xx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出资协议书 篇5

  很多合作协议书都是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详细的出资协议书,仅供参考。

  出资人:A公司

  出资人:B公司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6

  出资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中介)有限责任公司,于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绵阳市 区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1、四川联邦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四川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办公住所地拟设置于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附近,条件成就时也可设立公司营业部、分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居间服务(该经营范围要设法通过工商审核批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立协议各方应当在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一名代言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经各立协议人商定:设立的公司决定 作执行董事、总经理; 、 作董事,副总经理, 作监事。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份额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注册可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金,首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0%即100万元;其余的在两年内交清;

  2、各出资人在设立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份额均等,即均为25%。

  第六条公司筹备及业务正常期前工作经费交付

  按照出资份额支付。

  第七条筹建组

  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建组,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建组由立协议各方组成,由廖光负责。筹建组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筹建组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组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组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者不承担请求专业机构验资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已承担义务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本协议原则。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立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章):

  20xx年 日 月

出资协议书 篇7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住房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以座落于 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同意以甲方自有房屋作价出资入股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买卖手续。

  第二条:甲方出资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产权人 ,产权证号 。

  第三条:甲方出资入股的房地产经过专业评估,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元。乙方目前注册资本为 元。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四条: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及所有权转交给乙方所有。

  第六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所购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甲方违约,应按违约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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