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4-11-23 05:27:5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文五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文五篇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甲 方 :昆明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身份证: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标准、规范、法规、规程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所属零星项目完美完工。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本安全协议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昆明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零星项目

  2、工程地点:昆明市

  3、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20xx年04月15日至20xx年04月 14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第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及双方责任

  一、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大小事故的发生,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2、必须达到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3、不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严格工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操作。

  2、严格工人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3、督促各施工班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按规定支付工人工资。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操作程序,确保当天工完场清,责任区材料堆放整齐、环境安全整洁。

  3、严格执行项目部所指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火灾事故。

  4、承担如下责任: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由于违章或操作不善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三、具体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术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令。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不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电设备。

  4、认真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

  5、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

  一、 甲方权利

  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使用等,有教育、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二、 乙方权利

  乙方具有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三、 具体要求

  1、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责任内容,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不奖不罚。

  2、上级部门检查,由于乙方施工现场各项达标不合格而发生的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各施工班组组长不得违章指挥,各施工工人不得违章作业。

  第五条约束和违约

  1、约束: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有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将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身形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违约:(1)协商解决。

  (2)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乙方(签字):工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XXX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

  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xx

  乙方:xx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 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乙方: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施工地址: XXXXXXXXXXXXX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

  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0.12%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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