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2-04-12 09:29: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顾问协议书范文汇总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顾问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顾问协议书范文汇总10篇

顾问协议书 篇1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证件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资本运作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2甲乙双方应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利益或者为己方牟取不正当利益;

  1.3甲方应尽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以正当、合理谨慎的方式来处理受聘业务,尽力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保证财务顾问意见合乎法律法规、商业惯例。

  1.4乙方在其服务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均不构成对甲方的实质性约束,是否采用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亦不对甲方据此行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财务顾问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财务顾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财务顾问尽职调查;

  2.2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组方案;

  2.3协助甲方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

  2.4提供公司价值分析报告,对公司全面估值;

  2.5协助甲方制作私募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2.6协助甲方寻找潜在投资人并进行初步评估;

  2.7协助甲方对候选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2.8协助甲方与候选投资人进行谈判,达成交易;

  2.9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3.1财务顾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调查费、方案费、咨询费、交通费、人工成本。

  3.2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分为两部分:

  3.2.1改制重组费:改制重组成功的收取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3.2.2私募股权融资费:融资成功的,按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实际到账款项的3%提取;其中,该私募融资费用包括由其它中介协助取得融资的费用。

  3.3甲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3.3.1协议签署后,乙方正式进场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2乙方完成公司改制报批材料的制作并报相关部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3有关报批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___元;

  3.3.4私募股权融资费用在投资人投资款项支付至甲方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到账款项的3%。

  3.4甲方应按照下列银行账户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工作;

  4.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应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4.4对乙方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如有),承诺只用于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应使用于其他用途;

  4.5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4.6有权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工作质量及进度,若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费用应予以退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用;

  5.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和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5.3指派下列人员组成工作小组: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变动后名单书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员应具备与前任相当的专业技能并承诺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应确保项目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财务顾问业务;

  5.5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财务顾问职责,不得进行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或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6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改制重组方案及私募股权融资方案(详见附件),并经甲方同意;

  5.7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单方面变更和解除。

  6.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6.3如果因地震、火山爆发、台风、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支付剩余顾问费用,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4乙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提供虚假、严重误导的财务顾问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时,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5甲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未以谨慎、诚实、勤勉尽责的态度提供服务,不遵守职业规则或甲方的建议,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顾问费。

  第七条保密义务

  7.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7.2本合同所指“保密资料”意为乙方人员在聘任期间通过书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过参看场地、装备或设备看到的资料,且该资料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资料。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义务不适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关资料(1)在透露给乙方时可公开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进入公有领域;(2)非因乙方的行为遗失而在随后为公众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给乙方之前已为乙方占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条件下自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有关人员外的来源获得的。

  7.4如果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乙方可仅将须依法透露的有关资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给上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已支付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8.2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或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提供服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最高赔偿上限为乙方本次财务顾问实际收取的费用总额。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十条通知

  10.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邮寄或者传真形式发出。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信件递交邮局后____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发出后1个工作日视为收件日期。

  10.2一切通知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至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附则

  11.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者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者对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者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被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按第10条有关规定送交对方。

  11.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2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顾问协议书 篇3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科技教育活动提供顾问服务,为甲方培训科技辅导员,适当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两到三年内为甲方创建成为国际生态学校。

  二、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科技教育决策提供意见;

  2.为甲方培训3-5名科技辅导员,间接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

  3.参与甲方的重大科技活动(每年的科技节和科技创新大赛)、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双方联系协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科技活动开展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资源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xx顾问费(以培训、指导次数计,每次200元,每月不超过4次)付款时间为:每月月底付款方式为:x现金

  六、奖励:在乙方指导下获奖项目,甲方按每个项目奖励给乙方:

  1.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500元。

  3.国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1000元。

  4.国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

  注:

  1.附加奖按同级别一等奖单独计算;

  2.科幻画作为一个项目,同奖次取一个计算;

  3.以上为科技创新大赛奖励方法,其余类别获奖按同级别科技创新大赛的80%计算;

  4.同一项目各级别奖时,累积计算。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20xx年xx月xx日

  乙方:20xx年xx月xx日

顾问协议书 篇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拟收购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对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实现借壳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综合类券商暨保荐机构,为从事财务顾问、证券发行、承销及代理证券交易的专业机构;乙方长期从事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顾问及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具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为确保甲方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目标公司:指甲方拟收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4、项目人员:指乙方为甲方本次收购现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收购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为: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甲方寻找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

  3)协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草拟本次收购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研究报告;

  4)组织本次收购工作小组;

  5)编制甲方本次收购的工作时间表;

  6)协助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7)组织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收购的相关工作;

  8)协助甲方制作有关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

  9)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

  10)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为本次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必要时)。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反映甲方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4)甲方负债情况和或有负债情况;

  5)甲方拟购买、出售或置换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6)甲方参与或可能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甲方的分支机构或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请求,提供有关协作。

  4、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本次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指派有经验的项目人员和团队,直接负责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工作。

  3、根据本次收购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财务顾问工作。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

  2、为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即:

  1)前期咨询、考察及方案讨论阶段,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实质性开展后,甲方应于签订有关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框架协议、意向协议等),并取得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且相关备案文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4)甲方应于完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目标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5)甲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

  第六条声明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承销商资格审查,有资格担任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和主承销商。

  2)乙方已通过证监会的保荐机构资格审查,有权担任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内的保荐机构。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项业务中的一切内容及有关业务资料。

  2、甲方兹向乙方作下述声明和承诺:

  1)甲方为本次收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2)甲方应确保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本次收购计划的唯一的财务顾问地位。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促使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协议另行签订),以及首次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债)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3、由于违反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购完成而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规定不影响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规定的权利,但当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损失和产生的开支超出本项规定的违约金额时,违约金应成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的一部分)。

  2、乙方的责任

  在重组和收购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补偿: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声明、承诺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项目终止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可不予退回,但无须承担财务顾问费余款。

  第八条协议解释

  1、本协议对任何序号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条的援引系指本协议中相应序号下的段或条下相应的分段或款。

  2、本协议中的小标题为方便阅读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小标题作影响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为本协议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顾问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1.2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法律文书;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4)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活动;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及费用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 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 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 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6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2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8

  甲 方:(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EMAIL(邮箱):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工作,甲方需聘用 。乙方持有 (注册证书号: ,执业资格证号: ),具备 职位任职资格。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聘用乙方为 技术顾问 ,乙方亦愿接受甲方的聘用,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3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仅为甲方提供技术顾问服务。

  二、乙方工资待遇

  甲方聘用乙方期间, 3 年工资总额为(税后):人民币(大写) (¥ 元)。

  工资费用支付方式:按 年 度 支付;

  在湖南省注册中心提交注册所需证件资料申请,网上公布后付清第1年度金额给乙方计人民币(大写) (¥ 元)自注册证书上签发日起计算(以注册中心受理注册资料为准)。

  聘用时间满一年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下年工资。

  乙方开户行: ; 账号:

  三、甲、乙双方职责

  1、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及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为原件): 1) 执业资格证书。

  2)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3) 职称证

  4) 大学毕业证书。

  5) 身份证(验证时配合提供身份证原件)。

  6)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6张(并提供电子版)。

  7) 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不影响原聘用单位资质证明、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

  8) 个人业绩证明。

  9)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10) 人才交流中心有关档案托管合同及证明。

  2、聘用期间,乙方有义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相关报名手续可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每年必需的继续教育和注册地业务培训报名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按当地公司同等工龄资历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社保标准为乙方交纳,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不得在乙方报酬中扣减。

  3、注册手续及申报资质完成后,乙方的 执业资格证 、 注册证 、职称证 注册证交甲方保管, 注册章、大学毕业证书等其它证书原件由甲方在注册中心受理注册资料后返还乙方。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得在相关文件上使用乙方的签名及执业注册章。

  5、在甲方办理资质增项、升级或年检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需要时,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书、证件等。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慎将乙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等丢失,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2、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甲方预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不予退还作为

  甲方对乙方的补偿,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3、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乙方应予退还所有已收到的工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4、乙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变更注册或注销,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如要提前终止协议,需征得甲方同意,且应协商对甲方的相应赔偿。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乙方不予退还所有收到的费用,甲方须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于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予退还所有已收到的工资费用。

  7、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本协议与上报的劳务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甲、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2)企业类型的选择

  (3)注册地的选择

  (4)公司形式的选择

  (5)融资比例的确定

  (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

  (7)从事行业的选择

  (8)合同形式的选择

  (9)销售形式的选择

  (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

  (11)个人所得税咨询

  (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

  (13)税务筹划咨询

  (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10

  甲方:

  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公司地址:

  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财务顾问及会计代理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1.财务顾问: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负责为甲方项目部与财务有关的法定会计业务外的财税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及工商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2.财务代理: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负责为甲方的财务会计代理记帐工作。

  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提供服务。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会计及代理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代理业务,出具真实、合法的会计报告。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票据基础上,乙方业务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理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按规定承担全部会计责任,乙方的代理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特别约定事项

  四、业务收费:

  1.财务顾问年收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合同签订日预付元,年月日前支付余款。

  2.财务代理每月收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每月10日前据实支付。

  3.乙方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的收费按乙方收费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责任以及双方未尽的权利与义务的效力和相应的追偿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如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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