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协议书

时间:2022-01-02 09:07: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工程质量协议书七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质量协议书七篇

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壹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保期满壹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所承接的工程,内容为施工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部分项工程。双方就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标准及公司的内定标准。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要求返工,造成的返工费用及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检查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设计和样品标准的要求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经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理进行验收。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工程图纸、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2、及时解决乙方所提出技术问题。

  3、及时通知乙方图纸变更事宜。

  乙方责任:

  1、向甲方交付精品工程。

  2、接受甲方的指令、检查。

  3、配合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4、工程进度:乙方须于签订之日起筹划施工前的准备工程,并提供施工进度表,确保该项目工程如期完成。

  5、因故延期: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因天灾人祸等为人为所不能挽回面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根据现场施工人员之报告酌情给予适当延期,乙方不得有异议,如因故意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每拖延一天罚工程总额的3%。

  四、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每期(30天为一周期,按每月5号两次发放)完成合格工程量拨付工程进度款80% 。工程完工后送有关部门验收评定合格付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1个月内付至工程款结算金额95%,并预留5%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

  五、工程款申请:乙方于每期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当期完成的工程时清单,提前2天报送甲方,以甲方现场代表确认所完成的工程量,再转交项目经理,财务部复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核批示。

  六、设计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划及增减工程量之权,乙方不得有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应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增减。

  七、所有本工程之图样及施工说明书等内容,乙方须依照办理,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做工程不符“图说”规定,就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施工图样与说明书不符之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图纸,但乙方如已制作完成,须补乙方工资及辅助,材料浪费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其雇工人须有工作技能,若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指派人员通知承包人后,乙方应予二十四小时之内以予撤换,不得再用否则每次罚款壹佰元,并不得以辞退工人为由向甲方要求赔偿过失。

  九、乙方的班组长需富有经验并长期驻守工地指导工人施工,所有工人如有越轨行为及触及地方治安法规所引起的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如有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事件均与甲方无关,视实际情况依法由相关方承担责任,如没有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甲方有权责令整改,不执行者甲方有权每次罚款贰佰元,直至责令退场却不给予结算工程款。

  十一、乙方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工人食宿、医疗卫生须有充分准备,不得随地大小便。在施工现场,不得带小孩进入现场,不得穿拖鞋或不得打赤脚,不得光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十二、所有机器概由乙方自行购置,在场机器乙方须堆放整齐,不得妨碍或损坏所在位置及其专业班组的施工,如有妨碍或损坏,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三、本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如有充分理由认为须加夜班,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以便如期完成,如不执行甲方有权每次罚款伍佰元整。 十四、工程完工未经正式验收之前,所有完成的工程项目成品及工地机器由乙方负责保管及民主防护,如有损失之处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其在规定完工期限内,因天灾人祸等意外,损失而非人力所能抵抗,则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甲方,并由甲方勘验属实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 工地上乙方备机器材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 已完成工程确因拯救不及遭受损失时,其工资部分由甲方视情节酌予补贴,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五、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必须做到自己打扫,将有用的材料统一堆放、

  垃圾有甲方请专人清除指定的堆放点,保持现场整洁,如无每天清扫甲方有权每天罚款壹佰元。工程进行至某段落或竣工后,所有工地废料杂物统一由甲方雇人员,清洁费由甲方支付。

  十六、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指派人员实验合格后,报送有关单位办理

  质监等查验审批,经有关部门认为合格使用时方作正式验收,凡属验收须要工人梯架等概要乙方提供,甲方验收时发现工程与图纸不符合时乙方应立即修正。班组长在验收时应到现场,否则每次甲方有权罚款贰佰元整。

  十七、保修期限:本工程由甲方正式验收之日起,由乙方保修一年,保修款于保修期满后壹周内付清。在保修内如发现工程质量发生其它损失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请另他人进行维修,其费用乙方应负责,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且保修金将取消。

  十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装修设计变更图及国家颁发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工序技术问题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直到达到要求,并应承担一切责任。

  十九、施工管理:乙方需提前3天提出经计算的施工材料用量清单报表供甲方现场施工员采购及审核,所需材料由甲方自行搬运至施工现场,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填出仓单,并在现场点清且负有保管责任,将来乙方办理结算时,甲方可根据出仓单的数量和完成任务的产量进得拆算分析材料所用位置及数量。若计算后发现乙方所领用材料多于现场使用的产品时,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现场剩余材料应回收仓管进行点收保管,以便再利用减少损耗。 二十、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给予结算工

  程款:

  1、乙方将合约所指定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违反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迟缓。

  3、乙方不服甲方指挥监督时。

  4、乙方偷工减料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浪费材料或同一部们返工数超过2次时。

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3

  发包人(全称):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1.4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住宅领地凯旋帝景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5、供热及制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保修的时间性

  3.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4.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4.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4.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4.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5.乙方维修安排

  5.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5.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5.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5.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每人次。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为:

  6.1质量保修金返还的起止日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满2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80%。

  6.3保修期满五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办理完成保修金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手续后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20%。

  6.4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其他

  7.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7.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来自:www.fdcew.com)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

  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保修款:

  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三年、五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四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工程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质量等级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一、分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甲方承揽的工程(或部位)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

  二、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要求给乙方提供达到以上质量等级的条件。

  三、乙方必须按劳务合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各工种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乙方认真执行甲方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严格遵循ISO-9002国际标准,严格按规范标准施工,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同一标准》(GBS0211-95)等一系列标准进行质量自检控制。分承包方管理人员必须按分工范围,严格按照甲方编制《工序流程》组织施工,不偷工减序;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不野蛮施工;严格落实“三检制”中的自检、互检,及时、真实地作好“三上墙”,严格按样板施工,认真落实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分项工程的优良率必须达到,不合格点率必须控制在 以下;分部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 ;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综合观感评定必须达到 分。

  2.不能出现工程倒塌和重大结构工程质量事故。

  3.装修工程不能出现大面积返工。

  4.屋面、厕浴间、地下室不能出现渗漏情况;管道不能出现堵塞情况;地面、墙面不能出现空裂;水泥地面不能起砂;砼结构外墙装修不能出现不光不平的现象,外墙涂料不能出现大面起皮、脱落和大面积花的现象;现浇砼结构接槎、钢筋位移等方面不能出现严重超规范的质量通病等。

  五、分承包方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保修和服务的义务,并执行甲方《工程保修、服务管理办法》。

  六、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领导和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共同监督、检查,结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综合考核。奖罚标准遵质量管理考核。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四公司质检处、项目经理部和分承包方各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7

  甲方:杭州山立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部

  工程地点: 桩类: 规格: 数量: 项目负责人: 专(兼)职质量员: 合同造价: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施工质量责任协议书。

  1、目标: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2、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依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乙方在建工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2.1.2、甲方有责任组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对乙方在建工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或严重存在质量隐患,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处罚。

  2.1.3甲方有义务指导项目部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强制性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并配备相应技术负责人和专(兼)职质量员。

  2.2.2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质量交底制度,将质量控制程序贯彻到班组和每位操作人员,并按规定和统一格式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查用表。

  2.2.3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出具工作联系单进行修正。

  2.2.4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取样。经监理公司认可,到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

  2.2.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每道制造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2.2.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正确、齐全收集工程资料,签证手续完备。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交公司存档。手续齐全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2.2.7乙方施工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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