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技术协议书四篇
在当下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技术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技术协议书 篇1
许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据_________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_____(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与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前言
A.许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B.被许可人是中国一家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C.被许可人希望从许可人获得许可证,而许可人愿意授予被许可人许可证,许可其制造_________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D.许可人同意按照有关部门法律和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向被许可人授予制造许可产品的许可证。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签署许可协议。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1.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协议的解释规则及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见附录一。
2.授予许可
2.1许可的授予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由其本人实施、不可让与或转让给他人、不可分割的权利:
(a)于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许可人经批准的设施内,使用许可人的技术资料、专利权和相关工具制造被许可产品的(非独占)(独占)权利;
(b)向被许可人的独占客户并且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被许可产品的独占权利,以及在遵守产品供货协议、经销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在被许可人非独占区域内销售被许可产品的非独占权利。
2.2许可期限
第2.1(a)条项下授予的各项专利权许可的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或相关专利证书颁发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关专利权保护期届满;
(b)许可人有权授予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
(c)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
3.许可费
3.1入门费和提成费被许可人应当:
(a)向许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门费);并且
(b)在协议期限内按照下列方式向许可人支付提成费,数额为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3.2其他费用:被许可人应当就与本协议项下第三方软件的修订有关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贝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复制支付额外的费用。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发出有关付款通知后六十(6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上述费用。
4.记录和支付
4.1许可费支付日期:许可人应在协议生效日起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入门费。
4.2提成费报告:在协议期限内,每半年(截止于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结束后十五(15)日内,从截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开始,许可人应大体上按照本协议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格式,向被许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发出一份提成费的书面报告(提成费报告)。提成费报告应由(被许可人的授权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予以确认。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数额不得由于被许可人对其买方的付款义务进行宽限、没有或者不能从许可产品买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进行扣减。为确定提成费的数额,许可人会不时要求被许可人提供有关信息,对于许可人的合理请求,被许可人应予以满足。
4.3提成费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结束后六十(60)日内,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支付当期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明的提成费数额。
4.4电汇提成费:根据许可人向被许可人不时发出的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应将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以电汇方式付至许可人的银行账户。
4.5税收支付:除对向许可人支付的款项中应付的税项代予扣缴外,被许可人应负责缴纳本协议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收。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款项时应从中代予扣缴有关的税务预提,并在三十(30)日之内向许可人提供有关政府机关出具的关于税务预提已经及时缴纳的纳税凭证。为协助许可人在其本国就在中国支付的税务预提获得税收抵免或减让,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该外国税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
4.6迟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许可人支付某一笔费用,被许可人应承担自该款项到期至该迟付款项足额支付之日的利息。相关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贷款利率加2%,逐日计算。)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相关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没有支付)提成费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项,许可人则没有义务向被许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改进或工具,或者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或培训。
4.8保存销售纪录:被许可人应就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许可人有权自付费用对与提成费计算有关的所有记录进行审计。许可人的该项审计应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进行,每日历(季度)(年度)不超过(一)次,并且应至少提前两(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如果通过审计发现任何提成支付期内的提成费计算有误,应对该期提成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通过审计发现在该提成支付期内有到期应付的其他款项,被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如果通过审计发现被许可人支付的款项超过当期应付的提成费,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将超出部分退还给被许可人。
5.软件和固件
5.1操作软件许可: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使用操作软件的非排他性的权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许可产品且须遵守第5.4条的规定。许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软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保留被许可产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软件的所有权利。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大体上根据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制作的书面协议(软件分许可)的规定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授予使用操作软件的分许可。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被许可人不得拥有或者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或其他任何人许可或试图许可操作软件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
5.2软件分许可:被许可人应对各软件分许可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各买方/分被许可人遵守有关规定。如果买方/分被许可人违反了软件分许可的规定,被许可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许可人(或其指定关联机构)并采取许可人不时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协助许可人(或者指定关联机构)行使作为分许可人的权利并采取救济措施,或者由许可人行使有关权利和采取救济措施。
5.3固件权利:对于固件,被许可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审慎的程序在该固件上表明版权标识和/或其他标志,告知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及其他任何人,严格禁止对固件的复制、分拆或其他类似行为,以及许可人对该固件享有专有权等。
5.4被许可人自用产品:如果被许可人将协议产品或被许可产品用于自用,包括进行本协议允许或许可人另外书面批准的测试、培训或展示活动,被许可人在使用相关操作软件时,必须如同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分被许可人一样遵守分许可协议的规定。
5.5第三方软件许可授权:就操作软件中构成与之不可分离的、被许可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第三方软件,如果许可人有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和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申请,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专门用于本协议项下目的。进行分许可时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和条件以及许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内容:
(a)被许可人应遵守许可人与每一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之间签订的许可协议的所有有关条款和条件;
(b)被许可人应就使用和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及时向许可人进行报告并支付费用,以使许可人能够满足其对第三方软件提供商的协议义务;被许可人向许可人的付款中应包括许可人就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许可人为使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进行的复制和其他行为的合理收费及相关管理成本;以及
(c)被许可人应就其使用或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所产生的损害、损失、费用或开销的索赔和责任(包括律师费和开销)向许可人及其关联机构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5.6第三方软件许可请求:对于并非操作软件有机组成部分的第三方软件,如果被许可人不能及时获得,而许可人有将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或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应遵从并按照第5.5条的规定合理考虑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
5.7第三方软件许可帮助:对于许可人没有法定或协议权利对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人应当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协助被许可人从第三方软件供应商处获得该第三方软件的相关许可,被许可人承担相应成本和费用支出。
5.8第三方软件修改:如果许可人对第三方软件进行了修改,许可人应在其法定或协议权利范围内将这种修改结果提供给被许可人。
5.9相关源代码转让就第三方软件源代码而言,许可人无义务向被许可人授予任何性质的分许可。
6.技术资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许可人的交付:许可人应协议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开始向被许可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
6.2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协议项下初次提交内容的技术资料和工具应采用许可人于协议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点)的厂房中所采取的形式。(在协议期限内,如果许可人对技术资料进行任何改进,用于许可人在其于_______________(地点)的厂房内进行制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许可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被许可人。)
6.3视为交付:被许可人应指定一名普通承运人并组织技术资料和工具的运送工作,费用由_____________支付。许可人在其厂房内向被许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运人提交技术资料和工具后,视为完成交付。
6.4被许可人对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许可人都没有任何义务就工具、操作软件或涉及第三方软件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向被许可人提供源代码。被许可人不得对工具进行拷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订,不得将工具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许对于制造许可产品不属于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触工具。
6.5被许可人接入设置:被许可人确认其未因本协议取得以下行为的任何权利:接入被置于由许可人或其关联机构运营的各个主机电脑系统、局域网、广域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站及与之相连的个人电脑)之上或者构成其一部分的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或服务。
6.6资料返还:本协议终止后,或者被许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术资料的任何部分后,被许可人应立即(1)根据许可人的指示,向许可人归还并/或销毁(包括从其控制的计算机存储器中删除)位于任何介质中的所有体现该技术资料和/或工具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件);并且(2)在许可人提出请求后的十(10)天内向许可人书面确认,所有上述材料已经归还或者销毁。
7.技术支持和培训
7.1许可人培训义务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7.2额外培训和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按照许可人的收费标准向被许可人提供额外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这种收费应包括基于所使用人员的相关成本得出的按日给予的津贴(包括工资或薪金、额外福利和管理费用)以及上述人员的差旅、起居和有关的费用开销(例如对有关设施的使用、获得外部资源、服务和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等)。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就上述费用发出付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足额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8.部件采购、分包
8.1许可人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按照部件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许可人处购买许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有权根据(经批准的条款)(被许可人和经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条款)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处购买第三方部件。
8.3分许可技术资料:被许可人(应有权)(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经批准的条款确定的分包商)进行技术资料的分许可,(但需经)(毋需)(据另行订立的书面协议取得被许可人的书面许可。分许可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制造被许可产品中的组件或元素)
8.4被许可人的义务尽管本协议可能有其他规定:
(a)被许可人应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以确保本协议项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应许可人的请求,被许可人应将其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权利转让给许可人。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张其在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项下的权利,许可人有权采取法律或协议规定的所有措施,确保本协议规定得到履行并保护许可人的合法权利。
8.5被许可人披露技术资料:根据本协议上述规定,在采购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许可产品的组件或元素进行分包)过程中,被许可人应有权将技术资料向该(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进行披露。但是被许可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对某一供应商披露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b)对任何供应商只披露与其提供该第三方部件(或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术资料:并且
(c)在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前,应从该供应商处获得下列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承诺:
(1)遵守不低于本协议项下被许可人承担的保密义务;
(2)遵守该部分技术资料的相关标准;
(3)对于获得的技术资料在任何时候只能用于制造和/或向被许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组件或元素)的目的;并且
(4)接受8.4和8.5条规定的义务,但被许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条规定的义务。
8.6被许可人的确认:被许可人确认并同意本第8条对于确保被许可产品的质量达到许可人的质量标准以及保护许可人技术资料的合法权利是合理必要的。
9.质量保证
9.1被许可人的质量保证:被许可人承认达到并保持许可人在制造中通常达到的高标准非常重要。以此为目标,被许可人承诺被许可产品的制造必须严格遵守:
(a)技术资料和相关制造程序;和
(b)技术规格。
9.2被许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许可人拟对制造被许可产品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设备进行重大修改,应书面通知许可人。拟进行修改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拟进行改动的日期前六十(60)天内提供给许可人,以使许可人得以评估该修改是否会对被许可人按照技术规格制造被许可产品的能力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只有获得许可人书面认可后,被许可人才可根据该书面认可进行相关改动。
9.3设施检查:许可人可以自负费用,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被许可产品的制造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以及被许可人是否遵守本协议项下义务。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检查可以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之内的任何时间进行,而无论是否给予事先通知,但许可人应遵守被许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规定。
9.4修正被许可产品:如果许可人对上述检查不满意,许可人应将其检查意见书面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的六十(60)日内按照许可人的建议采取所有适当的修正措施以改进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10.技术改进
10.1由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在协议期限终止前,许可人对于其在制造协议产品中采用的任何技术加以改进(不论这种改进是否获得了专利),应提前(最长一年)通知被许可人。这种通知和建议应于许可人在自己的协议产品制造过程中开始使用该技术改进后的合理时间内做出,最长不超过(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条规定的前提下,被许可人应被授权使用并且许可人应将技术改进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交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使用这种技术资料,专门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c)除非满足下列规定,许可人没有义务提交本第10.1条项下的技术资料,被许可人也无权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1)双方就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达成一致;
(2)被许可人已经就许可人以前提交的技术资料成功的进行了被许可产品的制造;且
(3)被许可人已经获得并在经批准的设施中安装了全部制造设备以及其他事项和设施,或者己经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采用了其他对于成功实施这种技术改进来说是必要的改动或改进。
10.2由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被许可人应将其开发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技术改进信息立刻披露给许可人。如果许可人经研究认为这种技术改进将提高被许可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商业潜力,可以授权被许可人使用该授权技术改进制造被许可产品。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书面授权通知书前,被许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
(b)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授权通知书后,被许可人可以免费将授权技术改进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许可人应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无论其是否获得了专利保护;并且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c)被许可人有权以自己名义并承担费用就该开发的技术改进在其选择的任何国家申请专利,并且授予许可人非排他性、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该专利有效期内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并且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d)如果被许可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没有申请或保持第10.2(c)条规定的专利,应及时通知许可人,并应许可人请求,全权授予许可人以自己名义申请和保持该专利的权利,相关费用由许可人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许可人放弃在专利有效期内对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的任何权利。
11.被许可产品的销售与营销
11.1许可人采购被许可产品(许可人有权根据(产品供应协议)(和)(经销协议)的规定收购被许可产品。)
11.2被许可人销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第2条项下的出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包括将被许可产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过经销商或转售商出售或出租给买方的权利,以及按照第5.1条规定将操作软件分许可给被许可产品买方的权利。
11.3营销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按照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向被许可人提供营销支持和培训。
11.4被许可人权利的限制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在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或向许可人的独占客户营销被许可产品。
11.5许可人在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销售:根据产品供应协议,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其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销售从被许可人处购买的被许可产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销售发生时,由于不可归责于许可人的原因,被许可人没有进行制造并且没有在要求的交付时间内交付订购的被许可产品;或者
(b)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或任何相关部门对被许可产品的质量不予认可,或者要求得到许可人或其其他授权分包商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
(c)被许可人向许可人书面通知或确认,其出于任何原因,不愿意向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报价或者销售被许可产品。
12.商标
12.1无商标许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被理解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商标名称)商标、其他任何商标或商号的权利。使用(商标名称)需另外签订许可协议。为避免歧义,本协议没有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商标的权利。
12.2对许可人商标的使用: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只能根据包装和标签规格在被许可产品上或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任何竞争性的产品或者被许可人或任何其他主体制造的产品上或在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商标或容易造成混淆的类似商标。被许可人没有因本协议取得任何有关商标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许可产品上歪曲、遮掩或改变任何许可人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上放置被许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关联机构所开发或使用的商标。
12.3被许可产品使用的字样:在本协议期限内,被许可人应在被许可产品的文书和广告中使用(许可人名称)授权许可字样或其相应外文翻译,并在被许可产品上固定载有上述字样的铭牌。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遵守许可人提供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包装和标签规格以及技术资料,许可人可以撤销合本许可协议项下授权。
13.不竞争
13.1禁止竞争性产品: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制造、营销或者销售任何竞争性产品,不得发出要约或与他人达成协议(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从事上述行为。
13.2许可人的竞争者:被许可人不得与许可人的竞争者就与被许可产品属于同一种类的其他产品的制造、营销或销售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13.3对许可人权利无限制:在协议期限内,无论许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制造的现有产品是否构成本协议项下的竞争性产品,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解释为以任何形式对许可人上述产品的制造或营销的权利进行直接或间接限制。
14.商业行为政策
14.1禁止的开支或支出:许可人有一项商业政策,除了公开支付并足额记账的小额的社交礼仪以及约定俗成的合法的商业费用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客户的雇员或其他人提供金钱、实物或服务,以影响某购买协议产品的决策的做出:当许可人知悉有上述给付行为发生或将要发生,亦不得签署或完成任何交易。被许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许其雇员或代理人为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或潜在销售机会进行上述给付行为。(被许可人应遵守有关美国反国外腐败行为法。)
14.2遵守相关法律: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同意遵守中国的所有有关法律规定,以实施适当的和合法的商业行为。
14.3独立审计师的报告:应许可人的要求,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一份由独立审计师出具的报告,确认被许可人遵守本条上述规定。
15.知识产权侵权赔偿
15.1许可人的补偿:就针对被许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许可人使用技术材料、操作软件或工具的行为侵犯了在中国注册的任何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任何诉讼、索赔或程序(侵权指控),许可人同意根据本第15条规定对被许可人进行补偿。
15.2赔偿的范围:许可人同意在发生侵权指控时为被许可人进行辩护,并支付所有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和解费以及该侵权指控终局判决中确定的损害赔偿。
15.3赔偿的先决条件许可人履行本第15条下的赔偿义务有以下先决条件:
(a)被许可人应该将任何侵权指控及时通知许可人;
(b)被许可人应在处理该侵权指控过程中与许可人进行充分合作;
(c)被许可人应允许许可人对该侵权指控的辩护
技术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为了落实“服务创业者,面向全社会,促进地区发展”的宗旨,向乙方转让小吃及饮品制作技术。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转让技术乙方向甲方支付学费元,此项费用已包含技术转让费、食宿费、材料费、资料费,三年免费技术升级费。
2、甲方向乙方做如下承诺:
包教包会,实际操作。甲方保证乙方完全掌握该技术,并进行实际操作学习,不得限制乙方学习时间,甲方把家属毫无保留传授给乙方,直到乙方完全掌握该项技术为止;
(1)三年后续技术服务。乙方学习完毕,甲方随时接受乙方的电话,网络等疑难咨询,三年内保证此项技术免费升级;
(2)乙方在学习期间交付300元垃圾卫生费押金,如不每日及时清理自己使用过的.所有用具和下班扔出垃圾及清洗地面。并且不得损坏培训处的任何公共物品,保证无油垢,如没有做到以上公司的规定将从押金里扣除相应费用。
(注:如遵守以上规定,本公司承诺培训结束后将退回300元押金)
(3)中途不收任何费用。甲方中途不得以作弄何理由向乙方民取任何费用。
3、免费传授经营管理方法,免费告知之进货渠道,免费推荐工作。
4、乙方再次来学习可享受九折优惠,介绍一个成功学员可免费赠送一项。
5、乙方对甲方所转让技术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如被发现将被取消学习资格。乙方中途因个人原因退学不给于退费但一年内可免费继续学习。
6、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7、双方约定其他内容:
8、争议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出现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第三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技术协议书 篇3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让与人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人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人希望利用让与人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___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受让人”——是指中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让与人”——是指——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协议产品”——是指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协议工厂”——是指受让人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协议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协议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让与人根据本协议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协议工厂生产第_______台协议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协议生效日期”——是指本协议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协议的日期。(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协议范围
2.1让与人同意向受让人转让,受让人同意从让与人取得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协议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2.2让与人承认受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协议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 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让与人负责向受让人提供协议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2.4让与人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资料,并对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四。
2.5让与人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人人员在让与人工厂的技术培训,让与人应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受让人的要求,使受让人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人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五。
2.6根据受让人的需要,让与人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人提供协议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2.7让与人同意受让人使用其商标或标明“根据让与人许可制造”的字样。
2.8受让人生产的协议产品经考核合格后,让与人同意,本协议第8.9条的规定返销部分协议产品。共7页,当前第1页
第三条协议价格
3.1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协议内容和范围,受让人同让与人支付的协议总价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其每项价格如下:
a.技术转让费________美元;
b.设计费________美元;
c.技术资料费________美元;
d.人员培训费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协议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________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人协议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提成计价的协议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协议内容和范围,本协议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协议货币为美元。
2.本协议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协议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协议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协议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内受让人将以书面形式向让与人提交上一年度协议产品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5.本协议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6.让与人如需查核受 让人的账目时,应在接到受让人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十天内通知受让人,具体的查账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协议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协议内容和范围,本协议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协议货币为美元。
2.本协议的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本协议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协议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协议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费率为________%,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4.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5.查账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协议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人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4.2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协议总价,按下述办法由受让人支付给让与人:
(1)协议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受让人收到让与人提交的下列单据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且支付给让与人;
a.让与人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让与人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受让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协议附件六;
c.金额为协议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受让人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让与人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让与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协议附件七。
(2)协议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让人收到让与人提交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人支付给让与人:共7页,当前第2页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由双方签字的协议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
4.3根据协议规定,如让与人需向受让人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协议。
1.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人在协议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2.受让人在巴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之内,应将上一日历年度内协议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净销售额通知让与人,受让人在收到让与人出具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人将提成费支付给让与人: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本协议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协议附件________。
4按本协议规定,如让与人需要向受让人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人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协议。
1.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协议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2.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3.本协议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4.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支付
5.1让与人应按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_______机场支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机场后,其风险即由让与人转移到受让人。
5.2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让与人应将协议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人,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航空邮寄给受让人。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让与人应在收到受让人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人。
5.5支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协议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目的机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p.箱号或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让与人应按照协议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人的协议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协议附件四。
6.2受让人应为让与人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人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本协议附件四
6.3让与人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受让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让与人有关的工厂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五。
6.5让与人应为受让人的培训人员提供人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让与人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协议附件五。共7页,当前第3页
6.6受让人培训人员在让与人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让与人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让与人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让与人应派槽代表与受让人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协议工厂共同对协议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
7.2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协议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协议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7.3如果协议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协议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让与人的责任时,让与人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让与人负担,如系受让人的责任,则由受让人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协议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让与人的责任,让与人必须赔偿受让人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让与人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协议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人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人负担。
7.6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协议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让与人的责任,受让人则有权终止协议。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让与人还应赔偿受让人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人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协议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让与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让与人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人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让与人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协议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让与人对协议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_______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协议附件三。
8.4如让与人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让与人必须在收到受让人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受让人。
8.5如让与人不能按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让与人应按下列比例向受让人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协议总价的_______%,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受让人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让与人罚款后并不解除让与人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让与人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人有权终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必须将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__%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人。
8.8按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由于让与人的责任,协议产品第x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由于协议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人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协议时,让与人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人已付给让与人的金部金额,并加计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协议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人仍可以投产使用的,让与人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人的损失:
a.协议产品的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赔偿协议总价的_______%;共7页,当前第4页
b.协议产品的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 ___%,赔偿协议人门费总价的_____%;
c.协议产品的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协议产品考核合格后,让与人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协议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让与人保证是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人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让与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受让人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对让与人提供给受让人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让与人或第三方公布,受让人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让与人应对受让人提供的协议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人的要求执行。
9.4本协议终止后,受让人仍有权使用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协议产品。
第十条税费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人负担。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让与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让与人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让与人征收的税费将由受让人从本协议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让与人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让与人,让与人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让与人承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国政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让与人和受让人均应遵守协定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_______税法和_______税法的规定对让与人征收的_______税和____________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_______条和第_______条办理。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让与人负有_______税和_______税的纳税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决定对让与人负担的_______税和_______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个仲裁解决。共7页,当前第5页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3.1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字,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13.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协议。
13.3本协议有效期从协议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满后,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13.4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协议期满 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本协议用英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13.6本协议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协议正文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3.7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理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协议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条法定地址
14.1受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让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人:____________让与人:____________
(签字)(签字)
技术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和目的:
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经营和乙方公司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各自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_________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二、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
1.研究所名称:_________
2.组织形式:_________
3.注册资金:_________
4.注册地: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6.职能和经营范围:_________
三、甲方出资条件及享有的权益条件约定如下:
1.甲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的投入。
2.甲方以其专有的技术投入研究所,如是专利或专利技术则需办理转移手续。
3.乙方同意甲方技术折成研究所股份40%,即乙方拥有研究所的40%股份。
4.甲方投入的技术必须达到以下条件:_________。
5.如甲方的技术无法办理转移手续,则甲方需为研究所工作满三年以上才可以拥有本条件第三款规定的完全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实现股权拥有率比例为研究所总股权的1/3,第二年、第三年依此类推,未满一年以实际月份计算。
6.甲方每满一年,于该年的会计年度末的最后两天可以依据其拥有的30%股份权享有研究所的利润分成。如不参加研究工作或拒绝参加工作则不能参与分成。
四、乙方以现金_________人民币出资,占有研究所60%的股份。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乙方将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乙方_________元注册资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位。
五、甲方应根据勤励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研究所工作。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1.组织_________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以能适应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
2.组织乙方为研究所招聘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技术(2年内完成);
3.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4.甲方拥有的技术描写。
六、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10%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时依前述比例赠送给研究所;甲方据其所在研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
乙方将本条规定10%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1.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_________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_________年后,实现总股权的10%。
2.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有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内容。
七、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八、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研究所最迟不能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注册成立。
九、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依据《公司法》的会计制度执行。
十、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具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十一、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满足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十二、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对方同意。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十三、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入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十四、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1.不得利用其技术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营利性的工作;
2.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营利性机构做相关技术性工作。
十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_________人民币的违约金。
十六、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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