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协议书锦集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工协议书 篇1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合作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共营共利谋发展,兴厂兴业促和谐。
第二条、本工厂由合作人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工厂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工厂名称:___________机械加工厂。
第四条、本工厂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工厂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创办本工厂的出资总额: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出资额
(一)甲方: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二)乙方: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三)丙方: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四)合作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作人已经履行义务。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享有了解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作人按照入股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购买其他合作人转让的`股份和优先购买本工厂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方同意。
(四)本机械加工厂存续期间,合作人向其他人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时,须经合作人一致同意。三方以外的人依法购买合作企业股份的,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机械加工厂如因故终止,合作人依法按入股比例分得本工厂的剩余财产。
(六)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工厂利益的活动;
(七)本工厂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条、本工厂事务的执行及劳务工资待遇。
(一)合作人对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人员协商,______为本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并管理全面工作及业务,月工资______元;______负责全厂账目管理及杂工,月工资______元;______负责生产管理、机械加工及报价等事项,月工资为______元并按年纯收入的______%提取辛劳补贴。
(二)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的合作人,对外代表本工厂(应注意团队精神和工厂利益)。
(三)经全体合作人决定,对本工厂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应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解决问题)。
(四)本工厂负责安排合作人的住宿,但伙食费自理。
第十条、合作人入股、退股。
(一)本工厂如有新合作人入股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股协议(或修订本协议)。
(二)合作人退股,应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在不给本工厂事务执行和市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三)合作人擅自退股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违反合作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人履行合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___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作人签字后,自本协议发文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协议书 篇2
一、签定时间:_____ 年__ 月__ 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制单№款号 、货品 、名称 、 数量 、货期 、单价 、每 件 、成本价备注________、 ____、 ____、____、 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八、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协议书 篇3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了如下质量保证协议内容,并签订本协议书,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进行电镀产品加工时,必须清楚的写明外协乙方名、订单名、产品编号、产品数量、电镀颜色、电镀质量要求或图样材料、发货人、发货日期、甲方厂名、发镀时间、要求返回时间、备注等相关要求;尽量把同一种电镀颜色的产品放在同一个袋子或箱子里,对要求严格的产品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大连×××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操作时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相关产品保护工作,如因操作不当所产生的返镀、补数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加工时,必须认真核对数量与款式,如发现少数、多数漏发的现象时,必须及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甲方相关责任人,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样品要求百分之百准确;
3、甲方在进行收货时,必须根据相关记录认真核对款式与数量,如发现少数、漏货时必须在当天内通知乙方;双方电镀产品检查员,须认真对产品质量进行品质检验;并对质量问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品质问题原因,要记录清楚;若责任部门属于乙方时,必须在电镀记录单上注明相关的原因及不合格品的数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置;若责任部门属于甲方时,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4、电镀单价以双方协议认同的价格为标准,如任何一方私自减价或提价都不生效,双方均有专人负责对电镀价格进行审核,如发现电镀单价出现有误,双方有权通过协商对单价进行更改;
5、如乙方因工艺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返镀时不计算第二次电镀费,在返镀时如需甲方重新加工的情况,所支付的工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补数、少数的情况,则所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电镀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甲方产品的电镀质量负责,如因电镀品质不合格导致客户退货、索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7、对于样板的电镀工作,乙方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甲方的样品、客户信息等相关公司机密不能外泄,少一个样品或板种按双方协商损失价格扣除;如出现重大的商业机密外泄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货期进行电镀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如因电镀货期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按双方协商的价格承担损失;
9、在协议书有效期内,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违背本协议书的条款。如违反本条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受害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10、甲方向乙方支付电镀费的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的二十五号前结算上个月的电 镀费用(注:付款方式多种,可由甲、乙双方商定)。
11、本协议的.履行因发生地震、水灾、非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战争、社会动乱、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协议的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协商终止。
1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中止或终止后的遗留问题
13、双方因对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请求相关部门进行仲裁。
14、本协议书发生未规定的事项或需要更改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
15、本协议书自20xx年6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协议期限,应在协议书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期期限及有关事宜。
16、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 方:大连×××有限公司 乙 方:大连×××电镀有限公司
(盖 章) (盖 章)
签 字: 日期 20xx 年 6 月 30 日签 字: 日期20xx年 6 月 30 日
加工协议书 篇4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丙方:住址: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经合作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共营共利谋发展,兴厂兴业促和谐。
第二条、本工厂由合作人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工厂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工厂名称:___________机械加工厂。
第四条、本工厂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工厂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创办本工厂的出资总额: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出资额
(一)甲方: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二)乙方: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三)丙方: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四)合作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作人已经履行义务。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合作人享有了解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作人按照入股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购买其他合作人转让的股份和优先购买本工厂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方同意。
(四)本机械加工厂存续期间,合作人向其他人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时,须经合作人一致同意。三方以外的人依法购买合作企业股份的,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机械加工厂如因故终止,合作人依法按入股比例分得本工厂的剩余财产。
(六)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工厂利益的活动;
(七)本工厂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条、本工厂事务的执行及劳务工资待遇。
(一)合作人对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人员协商,______为本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并管理全面工作及业务,月工资______元;______负责全厂账目管理及杂工,月工资______元;______负责生产管理、机械加工及报价等事项,月工资为______元并按年纯收入的'______%提取辛劳补贴。
(二)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的合作人,对外代表本工厂(应注意团队精神和工厂利益)。
(三)经全体合作人决定,对本工厂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应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解决问题)。
(四)本工厂负责安排合作人的住宿,但伙食费自理。
第十条、合作人入股、退股。
(一)本工厂如有新合作人入股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股协议(或修订本协议)。
(二)合作人退股,应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在不给本工厂事务执行____市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三)合作人擅自退股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一)合作人违反合作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人履行合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___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作人签字后,自本协议发文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协议书 篇5
本合约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加工珍珠(以淡水珍珠、天然海水为主),经双方协商合约如下: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串珠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串珠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串珠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3.0元/串项链4.0 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 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串珠生产之产品为珍珠再加工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串珠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加工。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 ,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兼职加工人员统一以会员号发工资发货为标准,每个兼职加工人员都必须加入公司会员.
第十五条:兼职加工人员要对我公司所委托之加工珍珠材料,负保护之法律责任,非经我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产品一半的薪金20000元,余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时候支付给兼职加工人员
第十七条: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址: 地 址:
日 期: 年月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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