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协议书

时间:2021-11-15 09:04:4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医疗协议书集锦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医疗协议书集锦5篇

医疗协议书 篇1

  为共同做好《20xx年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西安市项目组与定点医疗机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如下:

  甲方: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599号 联系电话:85533031)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医疗机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日常技术指导。

  2、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对学校适龄儿童开展宣传、发动。

  3、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落实项目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经费发放,按完成任务量发放,任务过半,发40%;全部完成发80%;复查封闭完好率达85%经费全额发放;封闭完好率低于85%提出改进意见,低于70%以下暂停拔款。

  5、对在20xx年窝沟封闭项目中受到投诉、违反项目原则的医疗机构,经核查属实,属于医疗机构责任的,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6、对在项目中拖延、质差与完成项目要求相差太大的医疗机构,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担 颗儿童第一磨牙窝沟封闭任务。

  2、领导支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窝沟封闭的质量,为儿童提供一流口腔保健服务。

  3、公布对外电话,接受群众预约、咨询和投诉。公布诊疗时间。

  4、开展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引导适龄儿童自觉参加窝沟封闭。

  5、执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操作点悬挂《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单位》的标识。窝沟封闭操作人员必须参与项目培训。

  6、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内有医生接待前来就诊的儿童,特别是周六、周日、节假日及学生寒暑假期间,能保证就诊时间,方便儿童接受窝沟封闭。

  7、项目开展过程中,指定医疗机构应对接受口腔检查的所有儿童进行认真登记,如实填写《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登记表》,不得缺项。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按自愿参加、知情同意原则进行实施。严格掌握适应证,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封闭范围。三个月后按封闭人数的20%抽样复查,封闭合格率不得低于85%,如发现封闭剂脱落,应及时免费重新封闭。

  8、窝沟封闭材料应使用流动性好、配备有避光包装、性价比、销售和售后服务好的光固化封闭剂。

  9、口腔诊疗器械应达到国家有关消毒/灭菌要求。

  10、及时准确输入、整理、统计和分析数据,并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

  11、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挂号费、器械费、检查费、诊疗费。

  12、不得借项目名义,向家长强行推荐诊疗项目。

  1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经费必须落实给执行科室和项目操作人员。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医疗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_______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医疗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______。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_______;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_______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______省物价局和_____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供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以上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甲方:

  签约代表: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医疗协议书 篇3

  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乙方:××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零售药店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必须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相关的软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信息和调整情况以及参保人员的变动情况。

  第四条乙方应在药店的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辨认购药。

  第五条参保人员持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以处称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需要查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件有关项目是否与所持处方相符,准确无误后才能予以调剂。

  第六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如因调剂不当出现药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配伍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予调剂。

  第八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处方调剂时,应告知参保人员并负责联系其他定点药店进行调剂。

  第九条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药品时,乙方调剂完毕后,应开具收据并留存根以备核查。

  若需要支付现金(药品需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或其个人帐户已用完需用现金支付时,乙方要开具现金收据。

  第十条乙方按规定(月、双月、季)将参保人员使用个人帐户在乙方购药费清单交送给甲方以备核查(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保险证号、处方医疗机构、处方张数、药品品名、数量、药费等)。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交送审核的药费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乙方负责:

  (一)处方与基本医疗保险证明相关的资料项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二)参保人员持用伪造、变造或外观上足以辨认为不实处方,乙方仍予受理;

  (三)未依照处方调剂;

  (四)调剂的处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

  (五)出售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

  (六)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售出药品价格高于国家定价,其差价部分应予追回。

  第十二条乙方有出售假药、劣药、以物代药等不依照处方调剂以及药店与医院合谋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违规情况,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建议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甲方如发现重复核付的药品费,应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第十四条甲方应于乙方送达药品费申请之日起×日内办理暂付事宜,暂付款按审核后总额的90%按期支付给定点药店,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情况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算。

  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参保人员调剂处方药品费,应定期向甲方申报药品费清单申请核付。

  第十六条甲方为了审查医疗保险给付需要,请乙方提供说明,或派人赴乙方查询或调用调剂记录、处方、帐单、收据及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应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拒绝。

  第十七条在协议期内,乙方地址、名称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终止协议,同时持变更登记相关证件到甲方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如乙方被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自吊销之日起终止协议。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者,自药品主管机关核定之日起,视同特约主体变更,甲乙双方应改签协议或终止原协议。

  第十八条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药品费结算或遇违约出现争议时,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续签。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统筹地区社

  会乙方:定点零售药店

  保险经办机构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

医疗协议书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医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基层医疗临床治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甲方为乙方免费投放一台数码阴道镜以及138A标准款多功能雾化臭氧妇科治疗仪,玻璃钢妇科检查床一台。所有总价格为 36.8 万元人民币。供乙方在甲方指定治疗场所使用。设备进驻乙方场所以后后,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

  2: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一次性使用冲洗管以及一次性使用雾化管供乙方一次性

  治疗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医院开展工作,首次配备一次性使用冲洗管以及一次性使用雾化管 支,每支单价为 元 ,合计; 元。 3:每月耗材消耗不得低于 支,否则甲方有权撤出设备。合作期间当乙方耗材使用量达到 支时,甲方将其投放的设备所有权转给医院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

  3: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甲方承诺委派专业医务及技术人员,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及时排除设备的各种故障。并负责医疗技术培训工作。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而且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否则由上述原因引发的医疗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

  2:对外医疗宣传中把本项技术作为内容之一,在适当场所提供能够可以宣传的位置和手段。

  3:配合甲方的宣传、调研工作,甲方组织专家团队考察时,须如实反映治疗情况、效果等。

  4:收集并提供病原详细的检查报告,治疗过程,治愈情况及治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补充条款:

  三、其它事项

  1: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医院的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

  2:协议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进行双倍赔偿(政策因素除外)。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甲方存档,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

  甲 方 代 表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乙 方 : 医院(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为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本企业合伙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第二条 企业名称:_________医院

  第三条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经营范围和方式: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医学美容科、心理咨询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中西医结合科。

  第五条 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人:

  姓名 住 址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列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合伙人应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出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七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处分、转让、出资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章之规定执行。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议事方式: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

  第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按出资额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由下列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__________。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 专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 依照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各合伙人都有参加执行企业事务,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

  2、有依据合伙协议规定享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第十六条规定比例的数额时,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4、当某一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其他人债务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合伙人有按合伙协议规定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清偿原剩余财产的权利;

  6、有权委托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7、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二) 合伙人的义务:

  1、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义务;

  2、有依据合伙协议规定比例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义务;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5、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除《合伙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外,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责其它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和实施。其义务有:

  1、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接受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

  3、每3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在其他合伙人对正在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当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决定。

  第十四条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对应由事务执行的事务,不再参加执行;

  2、监督事务执行人执行事务,包括:有权检查其执行情况;为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有权检查帐簿;对正在执行的合伙企业事务,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事务执行人停止执行该项事务;

  3、对《合伙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或决定的事务,有权参加决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及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 利润分配比例亏损承担比例: *****万元__%__%

  *****万元__%__%

  *****万元__%__%

  合伙企业每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益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

  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前款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限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 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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